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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改善金融服务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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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改善金融服务思考

金融服务是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能。中央银行的金融服务有以下特点,一是法定性,即由法律赋予的服务职能,如货币发行,经理国库都是法律赋予的专有服务职能;二是公益性,即不以盈利为目的;三是基础性,即侧重于基础性服务,以及通过服务为金融运行乃至社会经济运行提供基础环境;四是引导性,央行除了本身直接提供金融服务,还要规范推动引导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的开展。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下,人民银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对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金融统计服务功能明显增强

根据加强宏观分析、区域分析和金融稳定分析的需要,不断强化统计基础,实行了按国民经济分类和贷款实际投向分类的统计制度,及时反映经济金融运行状况。规划建设全国集中的金融统计信息系统,改善统计流程,实现数据集中和共享。牵头建立了“一行三会”统计数据共享的协调机制和制度。不断完善金融统计信息披露制度,由过去的部分数据披露、按年(季)披露、简单数据披露逐渐调整为完整报表披露、按月披露,信息披露渠道也由报纸、期刊逐步扩大到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的形式、范围和频度基本符合国际标准。每月通过新华社、《金融时报》、《中国金融》、人民银行网站等新闻媒体披露金融机构本外币信贷收支表、货币供应量表等金融信息,每季通过人民银行网站向社会公布企业景气调查、银行家问卷调查和储户问卷调查结果。组织开展经济金融重大问题的专题研究,为国家经济金融决策提供了大量可靠的依据和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在商业银行推广使用金融统计数据交换系统,实现了与商业银行间的数据交流与共享。

二、现代化支付体系顺利建成

建成了以大、小额支付系统为核心的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大额支付系统的功能和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了全国银行跨行资金清算的零在途和银行间债券交易的实时结算,2007年上半年,日均处理跨行支付业务65万笔、金额1.6万亿元;小额支付系统全天候提供与老百姓关系密切的工资发放,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收费,通存通兑、跨行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等公共支付服务,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银行卡实现了全国联网通用,人民币卡不断扩大境外受理和发行。截至2007年6月底,我国银行卡发卡总量为12.9亿张,人民币银联卡在海外26个国家和地区实现受理。2007年上半年,全国使用银行卡办理支付业务61.7亿笔,金额50万亿元;剔除批发性大宗交易和房地产交易,全国持卡消费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比重为18.5%。票据的使用和流通范围不断扩大,通过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实现了支票在全国通用。公务卡在5个省(市)全面实现推广。在全国范围建成运行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银行账户实名制的落实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行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制,畅通了农村支付结算渠道。目前,全国已有1.2万家农村信用社接入现代化支付系统,在13个农民工输出大省(市)推广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已完成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交易159万笔、金额7.85亿元。

三、货币发行与管理进一步强化

货币发行与管理是中央银行的基础性工作。2005年,成功发行了第五套人民币,人民币的印制工艺、防伪性能和适应货币处理现代化的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应对2003年非典等突发事件,以及每年元旦、春节现金投放高峰等特殊情况,加强发行基金调拨管理,实施跨行政区划就近调拨发行基金,确保全国范围内的现金及时供应。开展回笼完整券全额清分,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配合香港、澳门开办人民币业务,进一步促进人民币跨境流通,推动我国与周边国家的边境贸易。加强反假货币宣传教育、技术培训,重点加强农村反假货币工作,严厉打击制贩假货币犯罪活动。

四、国库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国库服务关系着全社会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转,对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的意义。人民银行积极协同财政部,推动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开展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推动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政府收支分类、国库现金管理、储蓄国债兑付等各项改革,促进财、税、库、关、银横向联网,积极推行国库办理直接支付,农民各项补贴发放、库区移民补贴发放、公务员和教师工资发放直接到个人账户、社保基金收缴和拨付等国库服务体系创新试点,开发并推广了以国库直接加入现代化支付系统、参加同城票据交换、开通国库内部往来为主要标志的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新体系,不断完善凭证式国债的管理,积极推进记账式国债的柜台交易,发挥国库在严格资金管理、防止资金漏损、提高国库资金效率、促进财税改革和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五、信贷征信体系逐步健全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人民银行加快完善信贷征信体系,建成了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全社会信用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截至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为1232多万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其中与银行发生过信贷关系的有510多万家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为5.86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个人征信数据库。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信用信息采集和服务范围日益扩大,欠缴社会保险费、拖欠农民工工资、环境违法、欠缴电信费用等信息已开始纳入基础数据库,产品质量、欠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等信息也将逐步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建成,不仅在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政府部门公共管理和行政执法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服务,有利于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截至2007年6月末,已将从来没有获得过贷款支持的23万多户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收录到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完善征信法规建设,强化征信市场监管,稳步推进借款企业和担保机构评级试点,积极筹建征信行业自律组织。

六、反洗钱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作为反洗钱工作的主管部门,人民银行牵头相关部门在反洗钱领域积极探索,初步建立了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反洗钱模式。推动《反洗钱法》和《刑法修正案(六)》的制定和颁布实施,及时修改并了配套规章和规则,确立了反洗钱法律法规体系,将反洗钱监管对象和义务主体范围由银行业扩大到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2007年6月28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全体会议以协商一致的方式同意中国成为正式成员,开拓了我国反洗钱国际合作的新局面。2004年10月6日,中国作为创始成员国,与俄罗斯等6国共同成立了欧亚反洗钱及反恐融资小组(EAG)。国内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可疑交易情报会商制度、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完善。进一步扩大可疑资金监测分析范围,与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联网覆盖机构达到297家。建立了对涉恐资金、腐败资金和涉毒资金等的监测分析机制。2003年至2006年,人民银行向公安部门移送反洗钱情报线索5247份,协助公安部部门破获洗钱案件221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607.75亿元。成立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实现了反洗钱本外币的统一管理。

七、金融服务电子化进程加快

*年以来,人民银行加强了对我国金融电子化、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工作。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统一开发推广了80多个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其中,现代化支付系统、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建成推广,反洗钱系统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中央银行电子政务和主要业务系统如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国库信息处理系统、货币金银管理信息系统、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金融统计监测信息系统等逐步建设完善。加快制定我国金融信息的标准化、发展规划及技术攻关工作。完成“金宏”工程项目监理的招标工作以及共享平台设计,“金监”工程已正式立项。加快开展金融信息灾备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人民银行IT系统应急工作。

八、湖南省金融服务创新综合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年9月,人民银行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在湖南进行金融服务创新综合试点。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紧紧围绕创新金融服务业务、加强金融资源整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宗旨,积极推进金融服务领域、手段、方式和管理机制创新,在打造“两个平台”、完善“七个体系”、办好“十件实事”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例如,探索出了由人民银行牵头、不建地方数据库的信用体系建设模式,收到起点高、投资少、见效快的效果;取消了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引导公用事业单位通过小额支付系统收费,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取得突破;创新支票圈存业务模式,由专业公司办理支票圈存业务,减少了商业银行的设备投资;开发了内部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信息跨部门共享;等等。目前,湖南省金融服务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企业、个人提供了更好的金融服务,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为试点的进一步深入和今后的推广打下了良好基础。

中央银行的金融服务工作是法律赋予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责,也是引导、促进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础。搞好中央银行的金融服务工作,对改进全社会金融服务水平、提高金融机构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继续大力推进金融服务现代化,加大创新力度,确保安全高效,进一步提升全社会金融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健康发展。重点任务是:大力推进金融统计数据集中工作,进一步增强统计服务功能;加快推进支付结算体系建设,改善奥运支付环境,继续做好个人支付结算服务、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等工作;继续加强货币发行与管理,确保旺季的现金供应,完善反假货币工作长效机制;加快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建设,扩大国库直接办理集中支付业务范围;加快起草《信贷征信管理条例》,扩大非银行信息采集范围,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银行业、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反洗钱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湖南省金融服务创新综合试点成果,为下一步在全国推广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