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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党建和谐社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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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党建和谐社会交流

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构建和谐社会能力,包括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发展基层民主政治能力、为群众提供服务能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能力和解决党组织自身问题能力。这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认为,应主要通过以下工作来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一)坚持不懈地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打牢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首要的是加强理论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使科学理论真正为农村党员干部所掌握,并为广大农民群众所接受,成为指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思想武器。要突出教育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学习。要改进方式方法,努力增强教育培训的效果。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实教育培训的保障措施。

(二)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造就构建和谐社会的坚强领导集体。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实现农村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群众拥护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形成领导构建和谐农村的核心力量。

1、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一是拓宽选人视野,拓展用人渠道,建立和完善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的村党组织班子选拔任用新机制,探索和完善“两推一选”等办法,保证那些带头致富本领高、组织协调水平高、干部群众威信高的农村党员能够脱颖而出。二是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青年、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选拔村干部,努力优化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特别注意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三是通过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群团组织负责人等方式,不断加强农村党组织在农村各类基层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2、加强党组织的经常性建设。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增进党的团结统一,以农村党组织内部的和谐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二是引导农村党组织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建立健全科学化、民主化的决策机制,善于通过启发教育、民主协商、示范引导等方法推动各项工作,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政策手段解决实际问题,使党组织不断增强组织管理功能、教育引导功能和服务协调功能,充分发挥推进和谐农村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探索党内事务群众评议等新做法,拓宽党务公开的领域、丰富党务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方式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

3、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措施。按照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与成效列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及其成员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经常性考核,奖优罚劣,调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及其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严格要求、真心爱护基层干部,对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出现的困难,扎实有效地帮助解决,特别要敢于为基层党员干部担责任,支持党员干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三)切实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构建和谐社会的先锋力量。推进和谐农村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农村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1、切实抓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坚持和完善“”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把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结合起来。要在传统做法的基础上,增加党员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表现等内容。

2、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把农村党员、干部培养成发展能手,把发展能手培养成党员、干部。必须抓住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能力建设这个根本,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目标,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不断探索丰富“培养”和“带动”的方式和途径。根据党员的特长和特点,设置不同的岗位,激励党员发挥作用。全面推行党员承诺制,激发党员的内在动力,把党员“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

3、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体现新时期农村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注重看发展对象的“双带”能力和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表现。突出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注意在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把流动人员纳入发展党员工作的视野。同时,要探索建立不合格党员退出制度,按照保持先进性的要求,实行党员底线管理,妥善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4、积极探索和创新农村党组织的设置方式。从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出发,可以按照地域、建制村为主设置党总支或党委,以设党总支为主;也可以依托产业链、行业链设置党支部;还可以开展农村社区党建工作试点,以农村社区为依托设置党组织,以服务农民为宗旨构建若干服务平台,以发挥党员特长为特点分类管理党员。

(四)密切党员干部与农民群众的联系,奠定构建和谐农村的群众基础。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直接面对群众,其一言一行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是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主体。

1、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对于涉及本乡村长远性、方向性、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敏感问题,决策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弄清楚群众的真实想法和迫切愿望;决策中,邀请有关专家、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发表意见,参与决策讨论,修正、完善方案;决策后,将结果向群众通报,听取群众的反馈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落实。同时,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

2、坚持进村入户、送温暖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制度,推广“一线工作法”,真正了解农民所急、所忧、所怨、所缺,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从群众最希望做的事情做起,引导干部把情况掌握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形象树立在一线。

3、建立健全结对帮扶制度。从致富门路、信息、技术和资金等方面,为帮扶对象创造发展条件,提高发展能力。乡镇党员干部要做到“五个一”,即联系一个村、传授一门实用技术、引进一个项目、帮扶一个贫困户、资助一个贫困生。通过干部结对帮扶加大对农民的引导力度,在增加农民收入、帮助农民致富上多想一些办法、多找一些门路、多出一份力量;在化解农民怨言、理顺农民情绪上多做一些开导、多作一些解释,维护和实现农民的根本利益。

4、坚持为民服务全程制度。在乡镇设为民服务中心,在村设点或村民服务中心,变过去“干部动嘴、群众跑腿”为“群众动嘴、干部跑腿”,使老百姓“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人”,做到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享受到优质高效服务。

5、做好接待群众工作。乡镇党员干部要定期接待群众,村里的党员干部应随时接待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包括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

(五)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创造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条件。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团结和凝聚广大农民群众的物质基础。必须确立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新理念,从过去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和发展集体经济就是办工业项目的思维模式中解脱出来,更新观念,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用市场运作的办法来发展。总结一些地方的经验,至少有以下几种模式:一是盘活集体资产,增加集体收入。二是适度开发资源。三是以合作、合资、股份制等形式,吸纳社会资金,创办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四是基础设施有偿使用,增加村集体收入。

(六)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形成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合力。构建和谐农村,必须大力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一是明确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职责,规范村级重要事务决策程序和管理办法,增强村“两委”的合力。引导和帮助村党组织改进领导方式,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引导和帮助村委会成员牢固树立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切实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女、民兵、计划生育、治保、调解等配套建设,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和职责开展工作。二是大力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认真执行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按期换届选举、村民(代表)会议、党员议事会,“一事一议”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财务管理、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等制度,以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真正做到大家的事大家定、大家办、大家管。持之以恒地实行村务公开制度。上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解决一些地方村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真实、程序不规范、群众不满意等问题。坚持和完善乡镇政务公开、乡镇站所政(事)务公开制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县、乡两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政府各部门在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职责,建立健全推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整合力量,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使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