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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国税稽查局检查科科长,我肩负着国税稽查和干部管理的双重职责。在多年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我就如何做好税务稽查工作,切实加强税源税基管理,如何做好干部管理,提高分管部门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进行了一些探索。并从以下方面得到了初步体会:
一、坚持“以查促管”,加强税源税基管理
稽查、管理的相互配合和协调一致,是形成打击偷、逃、抗税,加强征收管理合力的关键,做为稽查部门要立足本职工作加强分析研究,树立全局观念,服务征管,加强税源税基管理。
1、积极促进征管基础精细化管理。要结合日常稽查工作中发现的纳税人基础信息要及时反馈,以便税收管理员进一步核实后更新。在选案的分析过程和实施检查过程中必然会对纳税人进行较深入的全方位解剖,往往会掌握征管部门平常不易发现的一些深层次的潜在问题,及时与征管部门沟通;定期向征管部门通报税务稽查案件查处情况,促进征管部门加强税源控管。及时反馈税务干部在征收管理及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管理失当、执法过错行为,以便促使在“依法行政能力”方面的提高。
2、定期组织部门联席会议。定期召开由稽查、税源管理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大要案查处情况,提出对税收征管中存在的漏洞与不足的改进建议和措施,立足反映突出问题、努力发掘潜在问题、及时暴露个性问题和重在归纳共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稽查征管互动。并且用稽查建议书形式及时用书面形式向征管部门反馈各项检查的基本情况、典型案例、存在的税收管理问题、税收征管的改进建议和措施等多方面的稽查信息;以便征管部门充分利用稽查成果,及时调整有关工作思路,研究加强管理的措施,确保稽查、管理的协调一致,形成打击偷、逃、抗税的合力。
3、认真落实涉税案件公告制度。做好涉税案件公告公示工作,对涉税违法大案、要案,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产生震慑效果,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整顿税收秩序,最大限度地避免偷税、骗税、逃税的问题和税收环境的恶化,提高纳税人的税法自觉遵从度;同时进一步宣传稽查成果,树立地税稽查形象,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度。
4、多形式实施“阳光稽查”。加强与纳税人的交流与合作,融洽稽查和纳税人的关系,推行“查前告知”、“限期自查”,“公示稽查”,“约谈稽查”,督促纳税人依法主动纳税,促进纳税人自查自纠。实行稽查回访,查后上门回访听意见,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不定期分类召开纳税人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纳税人对稽查执法服务中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企业加强财务核算,对被检查企业调帐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通报;处罚决定书上进行友情提示,提醒税收管理员督促企业按规定及时调帐,提高财务核算水平,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营造良好和谐的纳税秩序。
5、召开行业税案分析会。选择群众关注及征管薄弱的行业实施专项检查,做到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开展调研型稽查,对一些特殊行业和重点企业,达到“解剖麻雀”、“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同时分析检查中发现的具有一定普遍性及规律性,涉税违法行为及征管问题、政策缺陷,及时反馈到相关的税政、征管等职能部门采取快速应对措施,力争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总结出规律性、典型性问题,提供给税源管理部门作为工作参考,增强稽查和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互动性。由点及面,对行业性问题进行分析,及时解决行业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高整治效果,促进行业规范管理,标本兼治,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
6、主动加强经济管理部门协作配合。利用税务稽查掌握的有关信息定期将稽查部门查处的有关案件向公安部门进行通报,以便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协调各方面力量对欠税户法定代表人进行跟踪,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税收违法案件按有关规定办理向公安部门移送手续,同时向监察机关备案,构建综合治理的态势。
二、坚持“以查促查”,提高稽查办案效率
稽查部门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模式要做到既分工明确、相互制约又要相互促进、相互配合,才能做好稽查工作,提高稽查效率。
1、拓宽选案新渠道,提高稽查选案的正确率。通过积极引导社会举报、管理部门通过纳税评估报送案源、稽查部门查中延伸、利用征管信息建立数据模型综合分析选取案源等多种形式来拓宽选案渠道,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企业、中型企业、较大税源户和经营规模大、税负率偏低、管理相对薄弱行业进行检查,稽查针对征管部门提出的力量较为薄弱、税收秩序较为混乱的纳税人和行业,通过建立不同类别行业指标体系的选案模型,确定打击和整治的重点纳税户,保持对偷骗税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提高稽查选案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从根本上规范、强化税源管理。
2、探索检查新方法,提高检查人员的稽查技巧。定期组织大要案分析会,重点研究利用做假帐、两套账和账外经营等手段进行偷逃税以及制售假发票等案件的新手法、新动向,认真汇总、深入分析涉税违法行为手段、规律和特点,总结办案经验、技巧,形成科学的查处方法指导办案;不断探索涉税违法犯罪的规律、偷逃税案的特点,同时剖析我们征收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发现疏漏,举一反三,研讨新形势下的偷逃税新动向,对检查中暴露出带普遍性的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提高职业敏感性,通过快速应对机制,力争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研究发案的规律和作案手段,总结案件查处中的力量组织、办案策略、案情动态、政策处理等方面的稽查思路新方法和新突破,提高稽查工作水平。
3、开展稽查案例交流,建立稽查案件案例库。进一步规范取证标准、案卷送审要求、指导稽查的取证工作,保证每件案件都能查深查透,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办成铁案。加强案件复查复审力度,扩大案件复查、复审面,形成文字的稽查案例及新检查方式的案例,通过开展稽查案例交流评比活动,及时建立电子稽查案件案例库,并适时整理编写税务稽查案例供稽查人员参阅。
4、强化案件执行力度,巩固检查成果。进一步强化稽查案件执行力度。执行人员要提前介入重大案件查处过程中,对企业自查等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实施执行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掌握其资金财产动态,及时采取相关的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确保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不流失,并及时入库。
三、坚持“以查促廉”,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要认真落实税务案件首查责任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涉嫌构成犯罪案件移送制度为主的各项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杜绝稽查人员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开展执法教育活动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树立稽查人员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强化聚财为国、执政为民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纳税人的投诉,及时依法制止和纠正稽查人员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凡发现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征收管理等税收执法行为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执法,以及税务干部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税务稽查建议,推进税务干部队伍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构成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税务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保证税收工作顺利进行。
总之,作为一个国税稽查局检查科科长,我将积极通过定期联席会议、税案分析会、案情通报会和专题研讨座谈会等积极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在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紧扣一个“稽查质量”主题,不断提高加强本科室稽查干部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激发分管干部爱岗敬业精神,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力争取得科学选案和“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两项突破,提高稽查查账和稽查内部管理质量;抓好大要案件查、行业专项检查、规范管理行业检查和案件复查三大重点工作:全面落实稽查工作底稿、稽查案源管理、项目化检查、税务案件审理和稽查案件限时办结等五项制度。按照“目标任务项目化,项目推行责任化,责任落实具体化,推进成效考核化”的工作要求做好稽查工作,在全面开展好税务稽查工作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