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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加强生态市建设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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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加强生态市建设交流材料

几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纳入了综合决策,全民环境意识普遍提高,环保措施力度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大幅增加,城市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有所减缓,核安全和辐射环境处于受控状态。20*年,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国家二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符合国家标准限值要求。在我市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但从总体上看,由于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环保欠账太多,环保投入有限,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经济增长和排放污染物总量增加给环境承载力造成新的压力,结构性污染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当前全市的环境状况不容乐观,我市主要纳污水体汤旺河受北方河流水质主要污染物化学耗氧量背景值偏高等因素的影响,部分河段水质超标,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全年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的天数为345天,采暖期空气质量劣于非采暖期,颗粒物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污染具有典型的煤烟型污染特征;伊春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增长得较快,汽车尾气污染有所上升;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低,无害化处理率为零;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置任务繁重,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扰民和餐饮业等油烟污染现象还普遍存在;生态环境功能还未能得到有效恢复;环保自身能力建设不足,环境管理力量薄弱。

“十一五”期间,我市加速林业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实施“生态立市”战略,规划建设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这既是我市环保工作的重大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矛盾凸显期,不仅要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遗留的历史欠账、防止发生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维持基本的生态环境稳定,而且还要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环境压力。为避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我们必须认真坚持用改革的方法解决发展中的环境问题,围绕建设“绿色伊春”,集中力量从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入手开展工作,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把小兴安岭建设成为生态功能区。总体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一、抓住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

我市20*年启动生态市建设工作以来,按照《生态市建设规划》已完成启动阶段任务,20*年新建市级自然保护区3个,晋升省级1个,全市已建立自然保护区17个,覆盖率达到17.21%,省级生态功能区1个,生态示范区建设比率达到100%。但伊春林区开发建设初、中期对森林资源掠夺性开采和破坏造成了可采资源枯竭,森林生态功能减弱,生态环境依然十分脆弱。“十一五”期间,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恢复优先的原则,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建设,把自然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使经济通过生态提质增值。要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其它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汤旺河、呼兰河流域、城市(镇)及矿区的生态恢复和建设,对矿区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实施有效的综合整治措施,控制生态破坏趋势。以生态工业为重点,绿色经济为目标,建设低耗、清洁、高效、具有明显林区特色和资源、生态优势的经济体系,经济、生态、社会复合系统步入良性循环。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生态经济,推动《生态市建设规划》重点项目的实施,以“天保”工程为依托,全面实施湿地和生物多样性恢复、林区生态恢复和治理、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工程。根据《黑龙江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所提出的十大优先发展项目,筛选和储备一批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加速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生态项目,使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得到全面落实。以保护松花江支流源头的生态功能作用为目的,建设汤旺河、呼兰河、伊春河三大流域生态功能保护区。以保护乌伊岭湿地、翠北湿地、库尔滨河湿地、红星湿地、友好湿地为重点,建设总面积为32万公顷的小兴安岭森林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增强小兴安岭中北部地区蓄水涵养、调节气候的能力。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质量,优化现有自然保护区体系结构。以保护原始红松林的森林生态系统为主,重点加强丰林、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以保护恐龙化石为主,加强嘉荫龙骨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使各级各类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面积由现在的48万公顷扩大到58万公顷。强化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管理,提高矿产、水等重要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防止新的重大生态破坏。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加强生态农业和生态乡镇(村)、林场所建设,全面推进无公害种植产品、畜产品生产的全面发展,尽快改变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加剧的状况,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废弃物无害化利用,最终达到农产品的无害化,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态系统。加强对生态旅游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人为污染和破坏。到2*0年使全市90%的典型生态系统和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二、严格环境准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要在调整产业结构上大做文章,限制和压缩高消耗、重污染企业落地伊春,优先支持鼓励发展无污染、少污染产业和项目,防止污染转移。严格控制新污染,落实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在立项前期、可行性研究阶段就提前介入,在项目的选址、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等方面严格把关,避免项目立项后再否决所遭致的人员、经费的大量浪费。逐步推行规划环评和重大决策环评,将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发展规划与决策阶段,把公众参与真正纳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去。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提高建设项目环评质量,建立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新建项目审批机制,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力度,强化验收环节管理,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督管理。

三、采取环境容量总量控制,改善环境质量

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发展的加速期,高耗能耗水的产业还将占一定的比重。20*年煤耗量比20*年增长了10.6%,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均比上年增加了4.1%和6.5%,已经给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带来了压力。污染防治手段已从浓度控制、总量控制,向容量总量控制转变,我市已完成了伊春市水环境容量测算工作,大气环境容量测算工作即将完成。“十一五”期间,要以控制环境容量总量为手段,实行现有排污量与削减量、新增量的统筹规划、统一调配的管理制度。要以推进林业资源型城市转型为契机,转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积极促进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企业,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试点,以减化、再利用、再循环,减少消耗,减少排污。加大污染防治,全面推行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企业无证排污。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垃圾处理厂、医疗临床废物处置场的建设,以提高城市防治污染能力。加强汤旺河流域综合整治,落实纳入《松花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的各项任务,大力推进重点污染企业的工业废水治理、节水与污水再生循环利用工程设施建设,积极防治面源污染,推进汤旺河沿岸城市(镇)生活污水、垃圾的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改善汤旺河水质,并达到水体环境功能要求。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对城市烟尘污染、饮食服务行业油烟气污染、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噪声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加大力度进行专项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电磁辐射、放射性污染环境监督管理。严格环保执法,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和达标率。取得生产与环境的协调,实现重点流域和城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认真解决群众环境信访,保障“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畅通。完善环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全方位严格规范执法。

四、开展环保项目引资投入,提高支撑能力

要逐步增加环保投入,使环保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1.2—2%之间。要筛选各类有代表性的、科学可行的、对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环境恢复具有重要作用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业污染治理、生态功能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督管理能力等四大类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加强环境监测、监察自身能力建设,拓宽潜在的资金渠道,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多方面筹集资金,调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加大政府和企业、社会的资金投入和招商引资的力度,集中力量完成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五、完善综合决策机制,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

要坚持环境保护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完善与强化环境保护参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各级政府在制定各种经济政策和发展计划、进行综合决策时,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规定和要求,做到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建立政府以及各部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问责制、行政责任追究制和行政监察制,把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地方政府和党政领导绩效考核中。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监察机关,严肃查处环境违法和渎职、失职行为。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立统一高效协调的环境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