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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和规范执法意识,*市国税局在强化执法风险管理和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方面做了一些探索,通过排查执法风险点,开发和运用《税收执法风险预警系统》,初步实现了执法风险数据化和执法检查常态化。
一、更新检查理念,明确信息化手段作支撑
以往的执法检查表明,执法过错的产生,除了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不高等主观因素外,管理手段落后、管理力量薄弱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执法过程中容易产生偏差和过错。也就是说,通过“人海战术”处理机内海量信息的执法方式,越来越不能满足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的需要。因此依托一个有效的数据处理工具,深化数据的分析应用,有利于在人少、户多的现状下,提升执法水平。同时,以往的执法检查都是对过去一段时间(一般为一年)内的执法行为进行检查,这里面往往由于时间跨度大,使一些执法过错和隐患较长时间得不到纠正和弥补,从而容易累积更大的执法风险。但是如果频繁的进行集中的执法检查也不现实,因此,如果通过一个统一的风险数据平台,做到“时时监控、及时纠错”,就能实现执法检查的常态化和自查自纠的日常化,也能最大限度的降低执法风险。
20*年1月1日起,随着总局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式上线运行,基层税务机关的部分执法行为被随之纳入了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并实现了相关执法信息的自动生成、流转、处理和反馈,为利用信息化手段监控税收执法业务全过程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操作平台。通过该软件的顺利运行,干部的规范执法能力在以往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从而坚定了该局借鉴风险管理理念,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法治化进程的信心。
二、开发预警系统,构建常态化检查新平台
执法检查的作用之一就是防范执法风险的产生,这其中既包括对重大执法风险和隐患的避免,也包括对日常执法过程中常见病和多发病的控制,因此市局把排查执法行为过程中的风险点作为信息化应用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经过需求编写、软件开发、模拟运行三个阶段,完成了《税收执法风险预警系统》的开发工作。
《税收执法风险预警系统》通过对省局下发数据的采集、加工、分析、处理和运用,整合异常数据,对执法风险点进行监控预警,为基层提供一个规避执法风险,消除执法隐患的高效管理工具,为重点执法检查和日常税收征管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也为实现执法检查常态化和自查自纠日常化提供适时的数据来源。
该系统按照日常执法行为业务类别共分为户源管理、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税收优惠和税源管理等五个模块,共计41个执法风险点指标,基本上涵盖了除稽查外的所有征管业务流程,对总局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内已涉及的指标没有重复使用。在此分类的基础上,市局法规处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对41个执法风险点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按照所生成异常数据是否真实、客观构成执法过错的程度分为a类指标(基本是过错)19个、b类指标(很多是过错)15个、c类指标(突破是过错)7个等三类,从而使数据使用者可区别不同类别进行不同的风险监控和风险处置。同时,根据风险点指标所涉及业务类别的时效差别,将指标数据的生成时间分为了按月、按季和按年。
该系统于20*年度执法检查前投入了正式使用,因此该系统成为了执法检查参数类指标数据来源之一,抽取的158条异常数据经检查核对,100%发现问题。反映的日常征管过程中的执法过错和隐患主要包括:户源管理模块中,存在登记认定信息不全、不准确;从双定户异常审核指标提取的数据发现存在对登记注册类型是“其他内资企业”的企业进行定期定额管理;从税务登记异常审核指标提取的数据发现存在超期办理税务登记未进行限改和处罚的情况。发票管理模块中,从双定户领购和开具发票金额超定额异常指标提取的数据发现双定户实际经营额连续超过定额30%没有及时进行定额调整;从同一纳税人适用不同代开发票税率异常指标提取的数据发现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经营项目适用4%和6%不同的税率;一般纳税人低于认定标准未降低开票限额。申报征收模块中,从待处理财产损益与进项税额比对异常指标提取的数据发现存在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却没有进项税额转出;从购票后申报异常指标提取的数据发现存在领购发票后不及时申报开票收入的情况。税收优惠模块中,发现有免税收入但无优惠资格认定。税源管理模块中,从应收账款与收入比对异常指标提取的数据发现企业有应收账款发生,却没有应税收入发生。从以上情形不难看出,税收执法风险预警系统生成的数据针对性很强,不仅为执法检查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完善日常执法行为,加强税源管理提供了参考。
三、细化日常操作,实施联动化管理形成合力
为了确保软件的实际使用效果,达到执法检查常态化的要求,市局法规处对系统的日常操作规范进行了细化。一是按期更新指标数据。为了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达到实时监控的目的,系统维护人员根据预警指标不同的时效差别,确定每期后10日内更新数据,使所预警的风险指标值能够充分反映征管的实际情况。二是按月预警信息。在每期及时更新风险指标信息的基础上,由市局统一按月将更新后的数据按照所属单位进行归类,并通过内网进行下发,使之能在第一时间与基层见面。从而完成了数据的采集和分发,为下一阶段的数据复核和处理做好准备。三是规范对异常数据的处理。对异常数据要求基层管理分局认真加以分析和核查,对确实存在执法过错或隐患的通过填写《异常数据核对处理情况表》逐户向上反馈核查处理情况。四是严格对异常数据处理的复核。根据基层上报的数据处理情况,要求各县、区、市直分局的法制部门对下属单位异常数据处理情况进行复核,同时对日常征管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建议,对执法过错按照规定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五是加强与总局管理系统的联动。作为总局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有益补充,通过预警数据同,异常信息同处理,责任追究同实施等措施,积极协同总局软件做好日常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监督。
四、增强自管能力,促进规范化执法上水平
《税收执法风险预警系统》运行以来,主要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效果。一是执法人员的自主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人员都能坚持按月及时处理异常数据,及时发现执法过错并主动进行纠正,变以往的被动接受检查为主动自我检查,自主管理能力得到提升。二是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对异常数据的处理,促使干部认真学习税收法规和征管信息系统操作规程,从源头上控制执法差错的产生,纠正不规范操作,从而促进规范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加大对系统考核结果的责任追究,使干部在思想上有了压力、工作上有了动力,从而促使干部更加注重工作细节、谨慎履行职责,对提高干部责任意识、转变执法观念起到了重要作用。四是实现执法检查常态化,及时消除执法隐患。使用系统的初期,共7-9月预警数据1650条,经核查,纠正各类问题数据406条,提供管理线索和评估对象168户;10月预警数据702条,经核查,纠正各类问题数据98条,提供管理线索和评估对象5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