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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出的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的要求,*分局企业科深入推进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改革和创新,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为重点,努力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治理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
一、完善企业监管制度,推进工作制度化,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和企业属地监管制度
一是创新信用分类监管,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的要求,企业科从自身职能出发,创新监管手段和方法,从*年开始,相继制定了《关于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对企业进行监管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办法》、《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办法》和《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办法》等四个具体操作办法,真正做到对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到位,使企业信用建设上了新台阶。
二是创新经济户口管理,强化企业属地监管。经济户口管理是推动市场主体信用建设的载体,是工商所对企业属地监管的基础性工程。分局于*年*月份制定了《企业经济户口管理办法》和《企业属地监督管理办法》,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以企业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为依托,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日常监管。
三是建立企业联络制度,加强企业登记指导。为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分局始终加强对国有企业、重点企业的登记指导,帮助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倡导建立企业工商联络员制度,今年拟制定下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企业工商联络员管理办法》,通过企业工商联络员经常性地进行沟通、协调,主动掌握企业的需求及有关情况,密切了工商部门与企业的联系,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建立企业预警机制。为进一步适应依法行政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强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服务意识,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促进经济和谐健康发展,分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明确行政指导的意义和作用,要成立分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领导小组,制定《行政劝导制度》、《行政提醒制度》、《行政预警制度》、《行政建议制度》《责令改正制度》《行政沟通制度》等,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及时指导企业合法经营,防止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发生,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注册登记行为,推进工作规范化,进一步规范登记文书,切实提高登记管理和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规范企业登记行为,营造良好准入环境。近年来,分局认真执行企业登记管理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统一的登记标准、登记程序和登记要求,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准入环境。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都应予以登记,凡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停止执行。
二是严格登记文书统一,确保材料规范有效。登记文书是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登记注册时所提供的重要材料之一,分局登记注册科室严格登记文书的统一规范,坚决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内资企业登记表格和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的规定进行登记,确保登记注册(设立、变更、注销等)时提交的各种材料规范有效。
三是健全企业档案数据,做好日常基础工作。从*年开始,分局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数据质量和联网应用工作的推广,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职责,制定下发了《*分局加强数据质量建设提升联网应用水平实施方案》、《*分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联网数据管理办法》、《*分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定期检查制度》和《*分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录入规范》等制度,认真做好日常基础工作,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通过企业数据档案的修改、补录、规范,使数据达到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
三、严格登记管理程序,推进工作程序化,进一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登记注册,严把市场主体准入行为
一是严格注册登记程序,完善各项工作业务。分局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的《企业登记程序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条件和程序执行,注重“一宽一严”,严把前置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关,对企业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登记申请,按照登记程序,严格进行登记审查监督检查。
二是明确登记职责权限,规范网上操作流程。全面推行“一审一核”制度,减少内部审批环节,明确审查、核准人员的职权和责任,加快信息化建设,规范企业登记管理自动化系统,大力推进网上年检和企业登记,把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规定的条件、统一的登记标准、统一的登记程序、统一的登记要求纳入自动化系统,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登记效率,确保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做到依法、规范、高效。
四、突出重点依法行政,推进工作法制化,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企业依法监管,严格执法程序和规范执法行为合法有效
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突出重点依法行政。
按照分局制定下发的《企业属地监督管理办法》和分局《*年度目标管理责任指标》的要求,突出重点依法行政,严把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在企业登记管理中,大力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型行业的发展,发现涉及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防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企业进入市场;切实做好小砖窑、小煤窑、小矿山、小作坊的清理整顿工作,依法做好相关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工作,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
二是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发挥基层工商所对企业实行属地监管职能作用,对从事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非煤矿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食品、药品、网吧、交通运输、公众聚集场所经营等重点企业,实行重点督察;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继续开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加大对重点行业、食品行业、高危行业的清理规范主体准入资格的力度,加大工商所对企业进行日常检查的力度,切实加强对企业的有效监督和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
三是严格登记审查监督,强化执法监督评价。分局加强企业登记“窗口”建设,配备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人员到登记服务大厅;加强首办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通过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司法监督和纪检监察,防止登记人员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行为发生,促进了勤政廉政,切实保障了企业登记管理人员能依法行政,履行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