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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先进性教育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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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先进性教育交流材料

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我院积极贯彻贯彻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的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这一活动,积极把“人民法院为人民,司法为民树形象”的教育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坚持围绕审判抓党建和抓好党建促审判,不断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大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员法官在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核心作用,积极履行人民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职责。通过这一努力,逐步使我院全体党员牢固树立了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进一步深化“云岭先锋”工程和“人民法院为人民,公正司法树形象”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我院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我院先教活动中的具体开展情况:

(一)第一阶段“先教”工作开展情况

首先召开动员会,打牢思想基础。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蔡金海代表院党组做了动员讲话。支部书记、副院长高日康向大会宣读了《关于成立瑞丽市人民法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决定》;其次正视工学矛盾,做到审判和“先教”两不误、两促进。保证在40小时内完成了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和其他相关文件的学习。同时积极践行六项活动的要求。通过做形势报告、讲党课、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先进事迹报告会、进行民情恳谈等方式,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再次认真组织"大讨论"活动,明确法院党员干部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使与会党员对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结合到具体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去。最后认真开展了"回头看"活动。针对现存的一些与党员先进性不相适应的问题,积极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同时,正视工学矛盾,及时进行"补课",要求广大党员对自己第一阶段的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和查缺补漏。真正做到:查缺补漏"回头看",深化"先教"谋发展。

(二)、“先教”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开展情况

1、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问题。通过召开民情恳谈会、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主动征求和听取了本支部其他党员和本单位群众的意见。最后党支部,认真督促党员加强党员先进性的提高,切实改进自身缺点和不足。

2、以谈心促团结,用团结谋发展。为加强法院内部团结,建设一支有凝聚力、向心力的法院队伍,我院抓住“先教”开展谈心活动的机遇,认真开展谈心活动。这次谈心极大的增进了法院的团结,提升了法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结合在征求到的意见,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在材料中,认真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剖析了思想根源,明确了整改措施。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每个党员把自己在工作中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不相适应的问题,勇敢的提出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法院党组班子建设。会上,法院党组班子在看到法院各项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自身存在的一些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法院领导班子非常重视,认为要把整改当作一个推进法院改革,切实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调动干警的积极性,提高审判效率。

5、提出、反馈评议意见,及时进行情况通报。我院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认真讨论了对党员个人的评议意见。并向群众通报了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包括了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党员对存在的问题的认识和整改意见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党支部的评议结果。同时认真开展了“回头看”活动。

二、我院开展先教活动的经验和特点

(一)未雨绸缪,谋定而后动。

20*年9月19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了要在党内开展一次以实践“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11月7日,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见诸报端。为此,我院借每周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机会,学习了这两份材料,并要求广大党员做好开展这一教育活动的思想准备,为下步开展教育活动未雨绸缪,积极按照“意见”的要求,加强党员自身的党性修养,做到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用三个代表来指导自身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今年二月,接到中共瑞丽市委《关于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工作的通知》后,我院立即行动起来,率先在全市召开了动员大会。到会的市委“先教”活动第六督导组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谷忠寿也对我院在全市率先开展“先教”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随后,关于成立“先教”活动领导小组的决定和实施方案相继出台,这使我院整个教育活动得到了充分的准,赢得了充足的时间。

(二)明确党的意图,加强党支部的组织领导,深化党员先进性教育

当前,由于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物质文化生活的逐步丰富,人民群众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人民内部矛盾也随之凸现。现阶段,在党内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要措施,也是使党保持与社会的民主法制进程相同步的必然要求。我们党一定要通过这次先进性教育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使党始终走在改革、创新的的前列,永远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最先进的生产力,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党员是党的细胞和肌体,只有全体党员都保持了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保证我们党的先进性,保证党的执政地位不动摇。

同时,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是党领导下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载体,是党通过司法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力量,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环节。因此,作为法院的党支部必须认真组织好这次教育活动,通过加强广大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一方面切实提高党正确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另一方面把广大党员的工作热情调动到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去,通过审判和执行工作最终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只有法院的每一位共产党员都真正做到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为建设“平安瑞丽”和“诚信瑞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也只有每一位法院的工作人员都具备了较强的政治业务素质、审判能力、职业道德和较好的工作作风,才能为推进国家的法治进程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为此,我院党支部在这次活动中正式提出了学习理论不怕深,开展活动不怕细,在征求意见不怕刺,自我批评不回避的指导思想和学习要求,认真开展了这次活动!

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我院严格按照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认真细致的开展了先教活动,分步骤、分阶段的提出各个阶段的具体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例如,针对每个阶段的“回头看”的工作,我们的指导思想是“查缺补漏‘回头看’,深化‘先教’谋发展”;在第二阶段的谈心活动中我们的指导思想是“以谈心促团结,以团结谋发展”等。这一方式极大的调动了我院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创造性,推动了法院内部的团结,增强了法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战斗力。现将我院整个“先教”的实施过程简述如下:

(三)以先教为契机,查找问题,解决问题。

通过召开民情恳谈会、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主动征求和听取了本支部其他党员和本单位群众的意见,认真查找了本支部及本支部党员存在的问题。结果表明,占我院在职法官70%的党员法官队伍,从整体上看,他们的主流是好的,大家积极向上,努力工作,是审判工作的主力军。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审判等各项工作中都得到了较好的发挥。但与新时期的任务和要求相比,也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少数法官宗旨意识不强,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有的同志工作效率不高,办事拖拉;有的司法能力不强、业务水平不高。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党员身上,但严重影响了法院和法官形象,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威信。因此,我院在查找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认真把学习动员阶段的所取得学习成果应用到解决这些与党员先进性不相适应的问题中,采取有效措施改进他们在思想、作风、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素质,最终使我院全体党员、法官牢固树立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强化“公正与效率”主题意识,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

(四)以实践“三个代表”为主体,增强联系法官工作实际,提高司法能力为重点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我院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认真坚持、落实和把握中央、省委、州委、市委提出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指导原则,在做到“六个贯彻始终”的同时,联系法官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基本达到如下目标:一是在提高党员素质方面。全院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自觉性,强化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自觉与党员中央保持一致,充分发挥在审判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司法决策能力、司法管理能力和司法审判能力。二是在加强基层组织方面。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各项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组织功能,使党的基层组织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提高机关队伍管理、审判管理、政务管理的水平,增强机关凝聚力。三是在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的要求进一步全面落实。我院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作风,转变法院长期以来“不诉不理”被动服务方式,积极组织党员法官深入基层,进行民情恳谈,组织“巡回法庭”下乡开庭、深入乡镇指导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等方式,大力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本领,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在促进各项工作方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在服务大局上有新的思路,取得新的进展。特别是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在开展先进教育活动过程中,领导干部积极加强司法决策能力、司法管理能力和司法审判能力的提高;广大法官认真深化运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司法调解的能力和判决说理的能力的学习。坚持从自身的职责和实际出发,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以改革为动力,推进法院审判机制的改革。

改革是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为深化“先教”活动,具体落实“先教”活动的目标要求,彻底解决法院党支部一部分党员与党员先进性不相适应的问题,完成法院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加强法院的自身建设。我院结合“先教”活动中查找到的问题,根据人民法院的工作需要,坚持公正、效率、合法、求实、系统的原则,认真探索符合审判工作运行规律的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审判方式、审判组织、审判流程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具体制定了《市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市人民法院岗位职责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市人民法院院务会工作规则(试行)》、《市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工作规则(试行)》、《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市人民法院审判长(审判员)及合议庭工作规则(试行)》、《市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规则(试行)》、《市人民法院关于从优待警的若干意见(试行)》、《市人民法院考勤、请销假制度(试行)》、《市人民法院车辆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等10项规章制度,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完善管理水平,提高审判效率,维护司法公正。

通过进一步深化大立案改革,推行审判组织改革,推进审务公开,实施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激发和调动了法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加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力的促进了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也行之有效的解决了部分党员法官与党员先进性不相适应的问题,增强了党员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切实做到审判和学习两不误、两促进的预期效果。

总之,在一、二阶段的学习动员和分析评议过程中,我院始终做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现状,引导党员学习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认真解决了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和作风以及工作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了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的解决,增强了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初步达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

目前,“先教”活动已经进入整改提高阶段,这是确保整个教育活动形成成果、取得实效的阶段,为进一步深化本次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支部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方面的提高,提高法院的自身建设,我院将在下步的工作中,再接再励,认真整改我院工作实际中所存在的问题,不断落实我们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的贯彻执行,最终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为今后法院发展源源不绝的思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