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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是河南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较早的单位。2003年元月,按照财政部和省市改革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确定了××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方案,在全县142个预算单位,全面启动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三年来,改革进展顺利,运行平稳,成效明显。为了深入研究县级国库集中支付面临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各级领导制定进一步的改革政策提供依据,我们开展了本次关于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专项调查。
一、调查基本情况
(一)××县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做法,
1、成立机构。成立"××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做为改革的实施部门,该机构批准编制12人,为财政全供股级事业单位,履属财政局领导,实行"一厅式"办公。
2、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该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四类账户:(1)国库存款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由预算股(兼国库股)管理。(2)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由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管理。(3)财政集中支付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的各类款项收入和支出活动。该账户与国库存款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由支付中心管理。(4)特设专户:用于核算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财政扶贫资金等政策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由支付中心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立后,财政局内部和各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全部取消,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统一管理、集中支付、统一核算。
3、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财政资金拨付方式。根据实施集中支付管理的需要,××县将财政局内部各类资金的拨付方式由过去的实拨资金改为按照支出类型分别下达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指标。其中对工资、政府采购、基本建设等专项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对单位的零星小额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2)预算单位用款方式。属于财政直接支付的款项,预算单位向财政局主管股室提出用款申请,财政局主管股室审批后向支付中心下达用款额度指标,支付中心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将款项直接支付给最终收款人,预算单位凭直接支付凭证第五联记账。
属于财政授权支付的款项,财政局主管股室审按月向支付中心下达用款额度指标,在授权额度内,预算单位可以申领备用金或用原始凭证报销(授权支付款项预算单位不需填报用款申请)。支付中心受理审核后,原始单据返回预算单位记账,开据授权支付凭证(代替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电汇委托书),加盖支付中心印鉴到银行提取现金或转帐。
(3)建立财政支付网络系统。依托"金财网络"布置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连接财政局领导办公室、各股室和支付中心。各类指标的审批、下达实现网络无纸化办理,资金审批拨付时间由改革前的2-5天缩短到30分钟,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二)、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采取对80家预算单位进行问卷调查和召开部分单位财务负责人座谈会两种方式进行,共设计调查问题7项。
1、在调查的80家单位中,认为用款比改革前方便的有43家,占52%;认为更麻烦的有30家,占37%;
2、在调查的80家单位中,对支付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认为很好的有73家,占91%;认为较好的有7家,占9%;
3、对支付中心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办事效率认为很好的有60家,占75%;认为较好的有14家,占17.5%;
4、认为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基本建设、财政扶贫、国债等)拨付程序非常简便的有15家,占18.5%;较简便的有35家,占43.7%;认为较繁锁的有29家,占36%;
5、认为统发工资程序非常简便的有71家,占89%;认为较简便的有9家,占11%;
6、认为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很好作用的有52家,占65%,认为没有发挥作用的有18家,占23%;
7、认为改革后有利于预算单位资金安全的有61家,占76%,认为没有变化的有16家,占20%。
调查结果显示:××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促进了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了预算单位的用款及时性,有利于促进节约郊外,有利于提高资金拨付和使用效率。在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同时,也促进了预算单位理财方式的转变。总体上,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绝大多数预算单位的认可。但是,由于有关政策的深化和细化不够,改革还有许多待完善的方面,建议上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顺利推进。
三、国库集中支付面临的主要问题1、部门预算不到位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虽然配套进行了部门预算编制的改革,但在县级财政管理方面,一方面部门预算的编制还难以细化到具体项目,并且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频繁。另一方面,预算内外资金结合方面还缺乏有效协调,预算外资金基本上以收定支。
2、基建投资评审与政府采购缺乏衔接与协调
主要表现在基本建设项目一方面要财政部门进行投资评审,资金要先转入基建专户,然后按进度向项目单位拨款。另一方面,基建项目还要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资金要先转入政府采购专户,按工程进度支付。资金在财政部门内部重复转来转去,客观上降低了支付效率,预算单位反映比较强烈。
3、财政集中支付账户难以实现零余额
按照财政部改革方案的要求,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账户应该实现零余额。但目前在县级改革中,由于配套的金融环境和网络环境,银行、人民银行、财政三方面均不愿也难以实现"零余额"清算方式。
4、集中支付改革缺乏统一规范管理
目前,集中支付改革在县级可以说是"百花齐放"。在机构设置、业务流程、软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岗位待遇等各个方面各自为战,互不相通,甚至有点混乱。
5、支付中心与国库衔接不够
现行做法是国库股将资金从人行财政存款户转入银行支付账户,国库股需设总会计,支付中心也需设总会计,双方要及时对账,无形割裂了资金管理的统一性。
6、预算单位没有按预算科目填报支出的习惯
国库集中支付客观上要求预算单位按照"预算科目"申报支出,但现实工作中,预算单位不仅没有按预算科目填报支出的习惯,而且实际上也很难区分。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建议
1、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刚性
部门预算是顺利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对现行各项预算支出标准进行科学的调整,形成切合实际的定额。二是对预算编制和批复时间进行调整,按公历日期于每年12月份批复下一年度预算。三是细化项目预算,减少模糊项目,为国库集中支付提供准确的依据。
2、整合财政内部业务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的实施,客观上要求财政部门内部科学设计指标审批下达流程,优化支付程序,避免重复审批。因此,应重点对各类专项资金的拨付流程进行重新设计,审批单据重新印制。例如:工程项目资金流程,必须形成以项目为核心,评审为基础,招投标为手段,直接支付为形式的科学流程。
3、科学设计单一账户体系,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鉴于目前县级改革所处的金融环境,应该允许财政集中支付账户保留适量的资,金。这一方面符合实际需要,便于推行改革,另一方面能够激发银行的积极性,降低改革成本。
对于改革后国库结余的资金,应尽快出台相应的市场操作办法,明确可以投资的方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大量资金的闲滞和浪费。例如,是否可以购买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担保的信托项目等等。
4、统一管理集中支付改革
上级财政部门应借鉴"乡财县管"的改革推进办法,加强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领导,针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新政策、新业务,组织所属县区人员统一培训业务技能,统一配置系统软件,统一制定业务流程。
上级财政部门应针对集中支付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人员待遇标准。比如:做为财政部门的窗口单位,统一服装的样式和颜色、岗位津贴等等,以利于人同队伍的稳定。
5、整合国库机构的业务流程
省、市财政部门应按照财政部、财办库(2004)41号文件精神,对国库和支付中心进行统筹规划,整合机构和职能,彻底解决预算执行中的职能交叉、指标往返等问题。减少重复设岗和重复劳动,使财政资金规范在一个机构统一调度、统一核算、统一支付、规范管理,形成快捷、高效的支付流程,更好地展现国库集中支付应有的成效。
6、加快预算科目分类改革进度
在试点基础上,尽快出台新的预算科目分类标准,同时加快预算会计改革,以利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