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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就是借鉴国际惯例,建立一种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收缴和支付的管理制度,也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年月国务院通过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并确定在国务院所属个部门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这标志着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展开。
一、县级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客观需要
年以来,我国立足国情,在大部分省、市、县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四年来,有效规范了政府财政支出管理,增强了各级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公共财政管理理念也被人们所认识和理解。随着经济运行环境的变化和多项财政改革的推进和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已不能适应形势需求,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成为时展的客观要求。财政部“财库号”,文件也明确提出:“省级、地市级和财政收支规模较大的县级已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进行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转轨”。这表明全面在县级财政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是改革发展的必然。
二、国库集中支付实现的目标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财政四项改革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建立国库单一账户来实现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在完善的部门预算体系的支持下最大限度地减少财政资金的库外沉淀和闲置浪费,真正形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漏斗,切实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国库集中支付经费直达收款单位,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拨,资金支付无在途、无沉淀、无中间环节,实行“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管钱”,割断部门支出与收入的联系,增强财政管理透明度。
三、县级推行国库集中支付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财力“瓶颈”
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首要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财政资金的库外沉淀和闲置浪费。因地域差异和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县级财力状况不一,大部分县级财政以上的财力用于工资统发、政府采购,属典型的“吃饭财政”。加之政府举债形成还贷、政府直接担保连累的财政抵扣、历年挂账衍生的财政赤字、供给范围膨胀、深化改革转嫁给县级财政而应由市场承担的国有企业亏损补贴和挖潜改造支出、政策性增支减收及转移支付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可支配财力较少,基本上拿不出钱来搞公共建设和支持事业发展。对这些县而言,国库外沉淀资金非常有限,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来解决资金调度困难微乎其微。
(二)现行预算编制方法的制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成功推行主要是要与完善的部门预算体系实现“无缝对接”。部门预算是将预算落实到每个单位和具体项目中,体现完整性原则,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各个阶段进行明确划分,同时根据执行情况和预测进行相应调整。而现行预算科目多达百条,预算较粗,目前仍摆脱不了“基数加增长”编制方法的束缚,无统一科学的定员定额标准,缺少完善的部门预算法规(成功经验及管理程序借鉴),加之部门既得利益的相互影响,预算执行较为困难。财政安排的多头决策、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还有服从发展计划、预算外比例过大等因素直接制约着部门预算的改革,在目前状况下实现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无缝对接”比较困难。
(三)收入难统管
国库集中支付首先要建立在收入统管的基础上,只有将所有资金纳入国库,才能解决预算内外两张皮、多头开户和交款不及时,甚至“小金库”问题,真正形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漏斗。目前财政职能还不十分完善,尤其是收入问题,由于资金收入的统一涉及到划分财政资金分配权和支付权的变革,牵扯到单位的切身利益,势必涉及到政府职能的转变、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给决策者带来一定阻力。
(四)财政体制不到位
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为经费直达收款单位,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拨,资金支付无在途、无沉淀、无中间环节。所有资金未支前,一律存放在国库单一账户,单位账户始终保持零余额,单位只体现指标的变化,达到“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管钱”的目的。目前,政府职能和支出责任划分横向上“缺位”与“越位”并存,纵向上事权划分不清,财权与事权不对称,存在“上级出政策,下级掏口袋”现象。尤其是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尚不到位,财力层层向上集中,事权却较多下移,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县级财政困难,制约财政支付方式的变革,无法达到支付无在途、无中间环节的要求。
四、几点对策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涉及面广,必然触及各方面利益,会遇到一定阻力。首先,要加大公共财政理念、财政形势、财经法规政策和《会计法》的宣传工作,使大家明白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目的和重要意义。同时要积极寻求各级政府的支持,只有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各单位、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才能理解、配合和支持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再者,财政部门要屏弃“等、靠”思想,积极探索。
(二)增强县级财力
一是激活县级培植财源积极性,通过各种手段提高县级财政收入,壮大财政实力。二是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保证转移支付及各项财政改革配套措施到位,增强县级财政活力。三是财政支出应退出生产经营性投资领域。四是量力而行搞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减少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
(三)规范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改革的各项配套措施,制定一个适应性强,便于操作的制,度,使国库集中支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要将非税收入直交财政国库,真正做到所有权属政府,使用权属单位,管理权属财政,从根本上限制单位开支的随意性。三是逐步取消过渡账户,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四是进一步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借鉴成功做法,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顺利转轨打下坚实基础。
(四)推进部门预算改革
严格按照公共财政要求,重点抓好部门预算编制的改革,逐步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统一的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配套制度的建立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联合调研、制定、修订。标准的设计应根据单位对资金的客观需要和财力可能,同时兼顾单位的实际支出和目标任务的调整,接待标准及个人补助部分根据区域消费现状予以调整。
(五)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完善支付方式
按照财政部及省、市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切合实际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界定和明晰财政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范围。工资直达个人账户,政府采购、基本建设支出以及其他大额支出直达劳务或商品提供者;零星支付实行财政授权支付。对于授权支付要明确范围、程序以及管理人员的权限和承担的责任。再者完善信息交流制度,及时掌握业务活动的重要信息,增强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