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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效能建设
机关效能建设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个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崭新课题,提到全党全国人民面前,做出全面部署,是我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次历史性跨越,是党的战略任务、科学理论、伟大实践的重大突破与创新。作为各级政府一个重要的行政职能部门——地税部门应如何全面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加强和谐地税建设,从而为构建全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笔者认为有四个方面的问题值得大家思考。
一、要深入理解构建和谐地税的重大意义
首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其次,构建和谐地税是地税系统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具体表现,科学发展观强调促进人的全面进步。正确政绩观强调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构建和谐地税,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以法为纲,不仅注重提高广大干部的物质生活水平,而且更注重不断提高干部自身的综合素质,丰富精神生活,同时要求税务干部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既不能损害国家利益,也不能侵犯纳税人的合法利益,以广大干部的全面进步和征纳关系的和谐发展促进地税事业的健康发展。其三,构建和谐地税是地税部门实现改革、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当前,地税机关的改革与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改革在广度上已涉及征管机构、干部人事等较多方面,在深度上已触及较多干部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在这样一个既充满机遇,又充满挑战的情况下,要推动各项改革健康发展,就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各层次、各群体、各部门的创造活力,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作为地税部门也不例外。
二、要准确把握构建和谐地税的基本特征
构建和谐地税应具备四个最基本的特征。一是和谐地税应具备依法治税的特点。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应适应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税务部门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实施税收征管,减少违规操作,实施“阳光”办税,杜绝“人情税”、“关系税”,依法查处各种税务违法行为,可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维护,让纳税人能够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还能使纳税秩序得到根本的好转和改善,促进征纳关系整体和谐。二是和谐地税应具备管理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特点。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健全,并形成体系;工作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符合职责明晰、分工合理、工作量相对饱满的原则,每个工作岗位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任务、时限、目标等明确。人才资源等配置合理,工作机制优化,各部门、各环节在规范的机制下协调运转,办事高效,特别是各级领导都能依照规定办事,不越权、不缺位、不乱为;公开各项事务,实行阳光作业,让干部群众能通过很方便快捷的方式或途径了解到地税部门各项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过程。三是和谐地税应具备充满创造活力的特点。在地税部门内部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鼓励广大干部干事业、谋发展的制度和机制,特别是在选人用人上形成鼓励先进、鼓励创造、鼓励干事业的导向,使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干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进而使整个地税机关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四是和谐地税应具备真诚友爱、团结互助的特点。只有干部职工在本单位、本部门得到尊重、理解、关心和信任,工作才能顺心、心情才能舒畅;只有同志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领导与领导之间、部门之间相互勾通、相互协调、相互帮助、相互信任,才能凝聚发展动力,形成工作合力;要让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信任人、团结互助、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成为广大干部的自觉行动。同时,个人要积极要求进步,在学习和竞争中取长补短,相互提高和发展。
三、要重点掌握构建和谐地税的关键环节
构建和谐地税,重点要掌握四个关键环节。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构建和谐地税提供思想保障。首先,要讲究方法,提高艺术性。既要坚持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也要通过建设地税文化,创建学习型组织,创新形式,改进方法,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渗透力、影响力和感召力。其次,要联系实际,提高实效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其三,要区分对象,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
(二)加强干部人事工作,为构建和谐地税提供组织保障。第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班子和谐,队伍才能和谐,事业才能发展。所谓班子和谐,就是领导班子成员目标一致、行动一致、步伐一致,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班子成员个体充满活力,整体在科学、民主、法制的轨道上健康、有序、和谐地运行。共同的事业、共同的目标、共同的责任是班子成员和谐相处、和谐共事的基础。加强和谐领导班子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正职与副职的关系。正职既要通过高超的领导艺术把副职的潜力挖掘出来、内在活力激发出来,又要对副职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副职要有责任意识,不越权,不越位,积极把自己分管的工作做好,要让一把手放心,也要让班子其他成员信任。二是副职与副职的关系。副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需要彼此沟通协调,要相互信任和理解。副职在履行各自的职责时,要善于站在全局的、对方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处理事情。同志之间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三是个体与集体的关系。班子成员要找准自己的位置,给自己定好位。班子作为一个集体,要有凝聚力、战斗力,必须发挥个体的积极性,使班子成员的活力在工作实践中竞相迸发。因此,在选拔、使用干部方面,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科学选人,科学用人,合理流动,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各级地税领导班子中来,这是建设和谐领导班子的政治基础。要完善领导机制和体制,健全各种权力运作的程序和规范,使班子成员都能在地税大局和组织原则下行使职权。第二,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克服人手紧、工学矛盾突出的困难,抓好学历教育。认真开展全员岗位练兵、系列能手竞赛活动,鼓励大家立足本职岗位,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派一批干部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和困难较多的地方去工作,让他们丰富经历,积累经验,尽快成熟起来。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构建和谐地税提供纪律保障。纪律是执行正确路线的保证。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构筑惩防腐败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符合地税工作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加强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发生;要坚持自律、纠风、查案并举,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大力开展纠风工作,重点解决“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腐败分子,决不姑息迁就;要坚持党纪、政纪、法律并用,加强法纪约束,以法纪促和谐,以法纪促发展。
(四)加强财务管理,为构建和谐地税提供资金保障。构建和谐地税,离不开财力支持。要加强财务管理,努力做到“会理财,敢公开,守规矩”,保证有限的财力发挥无限的作用。一是会理财。该花的钱要花,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敢公开。推行财务公开,不仅没有副作用,反而会赢得方方面面的支持和赞誉,能够有效防止经费管理上的漏洞和不廉洁行为。三是守规矩。经费预算、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重大财务事项,必须坚持集体研究,集体表决。具体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严禁违规操作,暗箱操作。
四、要切实解决构建和谐地税面临的具体问题
中央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一个战略性问题提出来并进行安排部署,可见构建和谐社会并不是一夕之事、一朝之功。构建和谐地税同样也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过程,需要不断采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一)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是管理的核心。决策成功是最大的成功,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只有科学民主决策,才能有效地规避风险,减少失误。和谐地税的建立主要在领导与干部职工之间、单位与个体之间搭建多重交流勾通顺畅的渠道,强化干部对领导、对单位的监督,激发干部参与决策、参与管理热情。要在机关内部打造一个群众议事、评价、监督的平台,比如设立网上调查、局长信箱、公开评议栏和局长接待日等,让干部群众有一个表达思想和意愿、提出看法和建议的机会。同时,各级领导要重视和接纳这些意见和建议,对干部群众的呼声要有所回应。这样,既能减少工作中的磨擦和阻力,也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二)强化领导班子构建和谐地税的能力。提高构建和谐地税的能力,是加强税务系统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它要求我们按科学规律办事,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新经验,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一是着力提高政治能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维护上级党组织的权威,服从组织决定,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要加强学习,用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行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明确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遵守政治纪律,提高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关键时刻不迷路、不动摇。二是着力提高激发创造活力的能力。加快激励机制建设,消除一切制约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的体制障碍,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从制度设计和机制上鼓励创新。要建设激发创造活力的宽松环境,从物质、技术、人才上支持创造性的工作。三是着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在实践中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善于在新形势下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四是着力提高自身建设的能力。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切实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用科学的理论和先进的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校正决策,增强超前思维和宏观驾驭能力。凡涉及人、财、物、基建、执法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决定一经做出,每一位班子成员都要自觉服从、坚决维护、严肃执行。要加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五是着力提高抓落实的能力。抓好落实是求真务实的基本要求和具体体现,是建设和谐地税的重要措施。地税机关的领导干部在抓落实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一是总体目标与分步实施的关系。要善于把总体目标分层次、分步骤、分点面、分主次地逐步实施。各级领导班子要注重掌握工作规律,通过调研--总结--提高,把总体目标转化为一个个具体实在的工作部署。二是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税务工作千头万绪,各级领导班子一方面要坚持全面推进、平衡发展、整体提高的原则,另一方面要搞好重点突破,一年选择两至三件事打好攻坚战,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效果。三是垂直领导与地方党政的关系。正确处理条块关系,尊重和服从地方党政的领导,赢得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地税工作的支持和重视,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
(三)建立健全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管理有序、运转协调是和谐地税的重要标志。坚持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的团结和活力。坚持程序化管理,合理、科学地设置各项工作的程序。建立和完善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推行党务公开,增强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行政事务管理的程序和规范,吸纳群众参与决策,参与管理,推行阳光执法,政务公开。完善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转和衔接办法,部门内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要建立在一定的制度和机制之上。要最大限度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尽可能使所有工作都有操作规范,力争使大部分工作都能在网上运行。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机制,建立和完善决策前的公示制、重大事项报告制、民主评议制、责任审计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使各种权力的运行都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大力推进各种形式的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部门充满活力的源泉,也是一个干部工作的不竭动力。不断推进各种形式的创新,有利于激发全体干部的创造活力。首先要创新观念。观念创新就是破除与实际不相符的旧思想、旧思维、旧习惯;就是要除旧布新,推陈出新,打破思想禁锢,推进思想解放,活跃思想创造;就是要大胆借鉴和吸取先进的管理理念,敢于试,敢于闯。其次要创新制度和机制。就是要革除一切影响和谐发展的体制性弊端,革除影响地税发展的条条框框,创设能激发活力、促进发展的制度和机制。当前,特别要加快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和机构改革步伐,健全内部行政有效管理的机制以及各种权力运作的程序和规范。第三要大胆实践。对于看准的要大胆地试,大胆地干,全力推进,务求实效。
(五)营造和谐的征纳环境。构建和谐地税,必须理顺各方面关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实现上下、左右、内外和谐,特别是征纳和谐。地税部门的每名干部职工都有构建和谐团体的责任。如果每个人都能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一个单位、一个集体的和谐便指日可待。要营造和谐的征纳环境,首先要实现上下和谐。干群关系的和谐是地税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地税和谐的前提和基础。上级要关心下级,服务下级,凡事多为下级考虑,多为群众着想,为他们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下级要尊重上级,服从上级,坚决执行上级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上级的各项决策,多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增进干群和谐,达成领导与群众的互信、互谅、互补和互助,是领导和群众的共同责任,需要领导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从领导的角度来说,要牢固确立现代领导干部的角色意识,要相信群众,关心群众;从群众的角度来说,需要激发主人翁精神和“爱局如家”的意识,充分理解领导干部进行管理所面临的困难,要积极支持领导开展的工作。上下级之间要共同营造团结一心、步调一致的和谐局面。其次要实现左右和谐。机关各部门要以大局为重,以工作为先,讲协作,讲团结,讲风格。在工作任务面前,要主动承担,积极落实,不能推诿扯皮、推过揽功;在意见分歧面前,要互谅互让,求同存异。要正确处理好讲团结与讲原则的关系,正确的要敢于坚持,错误的要敢于反对。系统内兄弟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和交流,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三要实现内外和谐。构建和谐税务仅仅有内部的和谐是不够的,还必须加强与外界的联系,努力将构建和谐地税融入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要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多请示,多汇报,多落实,争取他们的重视和支持。要密切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特别要在强化税收征管、打击涉税犯罪、推进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建立稳固的外部协作机制,构建严密的协税护税网络。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尊重纳税人,相信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真正急纳税人之所急,想纳税人之所想,谋纳税人之所需,努力建立融洽的征纳关系,营造良好的征纳环境,构建和谐的地税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