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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女性参政  建设和谐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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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女性参政  建设和谐政治

女性参政

摘要:随着新女性参政意识和在权力机构中所起作用的加强,传统政治将发生巨大的变革。和谐政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构建和谐政治需要女性参与,并且新女性在构建和谐政治中应发挥独特作用。针对当前妨碍女性参政的诸多瓶颈,必须采取积极措施来突破。

关键词:女性;和谐政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995年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要求女性在积极权力机构中的比例在2000年实现30%,此后对女性参政的研究逐渐加强了。但是,目前对女性政治参与的意义的理解还比较肤浅,主要着眼于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促进民主以及提高管理水平等。[1]随着新女性参政意识和在权力机构中所起作用的加强,传统政治将发生巨大的变革,正如西欧一位女性从政者指出的那样:“女人使政治世界人性化了。”那么,新女性大量参政会给政治带来什么变化?政治与女性有什么密切联系?女性参政需要什么样的环境?如何突破女性参政瓶颈?这一系列问题就需要认真研究了。

一、男性与女性主导的政治的差异

中国的传统文化似乎不主张女性参政。周易中说“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2]周武王说他有能治理国家的大臣十人,孔子在评论这事时说:“有妇人焉,九人而已。”[3]后来学者经常以男女平等为依据,认为这是完全错误的。其实男女平等并不意味着男女完全相同,“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4]男性和女性根据性别特点的差异在不同时期发挥不同的职能作用,可以互相取长补短,这对社会发展是有利的。在特定的时期,需要男性主导政治局面时,就应该根据男性和女性的生理和心理差异让男性主导政治局面。当然当需要发挥女性执政的优势时,也不应该把女人执政称为“雌鸡司晨”,应该加强女性参政的力度,提高女性参政的质量。

男性有阳刚之气,更具理性,粗犷果断,争强好胜。男性的特点决定了他们执政有利于解决激烈的矛盾冲突,在错综复杂的局面中更容易解决主要矛盾,那么在国内外斗争激烈时和局面错综复杂无法兼顾各个方面时应该注重发挥男性执政的优势。在与下属相处时,男性往往给人敬畏的感觉,容易强迫别人服从,容易统一意志。男性执政的优点在战争状态中能够充分表现出来。但是,男性的特点也使其执政时容易忽视细节问题,甚至会严重影响少数派的利益,在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时,容易更加关注效率问题,从而可能在特定时期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弱势群体利益的维护。

女性有阴柔之美,更具爱心和耐心,细腻周到,平易近人。女性能够用微笑和关爱征服公众。美国第一夫人劳拉在911事件之后用她镇定和慈爱的笑容让美国大众得到安慰,看到希望。女性有母爱的天性,她们参政时能够与人为善,使下属能够愉快地服从工作安排,而且更容易考虑各方面的利益。有专家说妇女从政“不是出于权欲,而是为了改变事物。”她们由于不太受权欲的引导,更容易通过正当的途径和程序达到相应的职位和荣誉,而不是不择手段。而且,女性领导在参政时表现的公仆意识、勤政廉政、自律自控、奉献精神和人格魅力容易得到认同,从而改变政府形象,提升妇女地位,维护自己的尊严。但是女性容易受感情因素的干扰,过分细腻会造成在错综复杂的局面中有时抓主要矛盾不够果断,对下属往往缺少强有力的领导手段,容易爱偏见的影响等。

可见,男性和女性主导的政治各有长短,在同一时期应该发挥男性和女性各自的参政优势,优势互补;在不同时期主导者应有所区别。不过这里据说的男性和女性的差异是就一般情况来说的,不仅有很多例外,而且经过努力可以战胜其不足。

二、和谐社会的政治需要女性参与

要解决女性参政问题还要弄清一个关键问题:是女性需要参政还是政治需要女性?

男性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他们的心理特点决定男性往往对政治有极大的热情;女性对政治却没有这么热情,她们没有天生的参政需要。从维护妇女利益方面看,女性是需要政治保护的,但从心理因素讲,女性又是不需要参政的,这一矛盾导致妇女的依赖心理和对政治的排斥。可见,女性参政的主动性不强,再加上生理和家庭等因素,如果不确定女性在权力机构中的最低比例并且不采取其它措施,必然导致女性参政程度的下降。

那么政治是否需要女性参与呢?当然从保护妇女利益的角度看,需要女性参政来更好在保护自己的利益,从政治的角度看,也需要女性参政来改善政治局面。政治的内涵非常丰富,不仅包括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还有其它内涵。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说:“政治是众人之善”,孙中山也有过类似的说法,他说:“政治两字的意思,浅而言之,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便是政治。”[5]可见,政治既有斗争的一面,也有和谐的一面,和谐社会的政治是“众人之事”,需要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女性在这方面能够发挥特有的作用。男性政治中的理性因素容易加强“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的观念,在政治行为中争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在发生矛盾冲突时以实力为基础确定利益的平衡点,忽视弱势群体利益,当情况变化平衡打破后又会重新斗争再妥协,这与和谐社会的要求是不吻合的。和谐社会中每个人的正当利益都应该受到维护,而从上面的分析看单纯靠理性无法保证社会的稳定,无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超越的这种政治困境需要女性在政治上充分发挥广泛的爱心。政治需要女性,离开女性参与,就不能开创和谐社会的政治局面。

总之,和谐社会的政治需要有效的女性参与,而女性对政治的热情却不是天生的,再加上其它不利因素,女性参政不能自发地加强,要建设和谐社会的政治就必须自觉采取措施提高女性参政水平。

三、女性参政水平体现民主的程度

在封建专制时代,政治充满暴力和血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6]女性不仅难以参政,日常生活也受到种种限制。进入民主时期,是不是女性都可以自由地参政呢?

如果民主不完善,会出现“多数人的暴政”,多数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无视少数人的正当权益,简单地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多数人对少数人实施暴政。由于每个人都随时可能变成少数人的一员,社会关系非常紧张,人们在不自由的政治环境下生活,需要不断用强制手段迫使被压迫者服从,最终会导致独裁。在这种情况下,女性无疑也无法自由地参政。

只有完善的民主才能保证女性充分地参政,也只能女性充分参政才能保证政治的稳定。这时,不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而是会充分尊重每个公民的正当利益,每个人都有自由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有保留自己不同意见的权利,女性的政治权益也受到充分保护。这时,女性参政保护每个人的利益,各方面利益的实现也会促进女性参政。人们在完善的民主政治环境下,对强权的需要减少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不能强迫公众统一意志,不能再依靠敬畏感让公众服从。女性在这样的环境中,自然在政治上会更受欢迎,会有更多执政的机会。

总之,女性只有在完善的民主制度下才能自由地参政,女性参政水平也体现了民主的程度。

四、突破女性参政瓶颈的几个建议

目前我国女性参政的数量和质量状况都有待改善。领导岗位女干部比例偏低,2002年,女性领导干部在省部级以上、地厅级和县处级分别占8.3%、11.7%和16.1%。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女性成员比例也比较低。2003年底全国村委会成员中女性不足20%,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只有1%。同时,现任女领导干部存在“五多五少”,即年纪大的多,年纪轻的少;副职多,正职少;虚职多,实职少;群团部门多,党政主干线和经济主战场少;机关党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多,正副职领导干部少。

为解决这一问题,专家学者提出了一系列方案,在这里不再赘述,只是再强调几个方面。首先,必须改变确定比例会影响民主的观点。女性对政治的热情不如男性那么强烈,如果不采取支持的措施必然导致女性参政比例远低于男性,最终导致男性对女性的实际上的统治权,这也是不完善的民主。完善的民主要照顾各方面人的合理权利,就需要对弱势群体采取保护措施。其实,必须改变经济地位决定参政水平的观点。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7]有的学者由此得出结论说只有女性收入提高后才能改善参政水平,从而认为现在还不能加强女性参政水平。封建社会末期资本家非常有钱却没有相应的政治权益,可见经济地位与参政水平没有必然联系。由于种种原因,女性的收入水平比男性的要低,不能由此认为要等女性经济地位提高了再提高女性参政水平。第三,必须防止女性缺点影响政治工作。一方面要提高女性的理性控制水平等,提高女性自身的能力;另一方面要继续注意发挥男性在政治上的长处,互相取长补短。

综上所述,女性的特点决定加强女性参政水平是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政治要求,体现了民主的发展程度,也促进民主的发展,我们必须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女性参政水平。要建设和谐社会的政治,请“分一半权力给女人,分一半家务给男人”。

参考文献:

[1]董以红,我国女性政治参与研究综述,宁波党校学报,2004(6)

[2]周易·家人

[3]论语·泰伯

[4]论语·子路

[5]孙中山选集(下),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61页

[6]论语·泰伯

[7]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