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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高职业素养的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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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高职业素养的经验交流

律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中国大律师张思之曾用诗—般的语言描绘优秀的律师形象:“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俗话说得好,“不愿做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对律师而言,不争取做一名优秀律师,也算不上是一名好律师。跨入新世纪后,乘着成功加

入WTO的东风,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得到不断的完善和发展,这对律师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律师,必须把握时代脉搏,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符合时代要求的优秀律师。

通过自己在执业经历中的所感所想,我觉得律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主要应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一、维护自尊,保持独立

这是律师提高职业素养的关键,律师既以“师”冠之,就应有“师”德,在对法律的信仰、在尊重法律、遵守规则方面,要成为典范,自己首先要在言行上体现出法律至上的理念,时时处处遵守法律、遵守规则,要能够为其他公民树立法律至上的榜样。这样,才能有可能赢得包括法官、检察官在内的广泛的尊重。而要赢得社会广泛的尊重,首先要自己尊重自己,要有职业独立的意识,保持职业独立性。保持职业的独立性,就是要求在执业中要作到既要律师独立于当事人,又要独立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独立于当事人,这就是说律师不应该成为当事人的附庸,应该与当事人保持一定的职业距离,不要轻信他们陈述的每一件事情,不能盲目地听从当事人的意见,不要把他们的意见不加思索地直接变成自己的意见;独立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就是说律师不得为了有利于自己所参与的诉讼而与法官、检察官或仲裁员进行私人接触与交涉,更不能用请客、送礼、报销费用或者提供某种便利的方式对法官、检察官或仲裁员施加影响。律师不得利用任何方式宣传或者暗示他与法官、检察官或仲裁员之间的关系。律师胜诉靠的是对事实和证据的充分掌握以及对法律条文的娴熟运用,而不是靠各种非正常关系。如果不这样要求,律师就会丧失客观分析问题和理性处理问题的能力。近年来律师界发生的很多不正常却非常普遍的现象,比如,与法官、检察官拉关系;与当事人搞得一团火热,称兄道弟,钱财不分;在执业中把当事人的意图奉为指令,不加区分地想尽一切办法满足当事人的要求,尤其是在刑事诉讼业务中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及其家属交往过密。律师在上述行为过程中,也许可以一时博得当事人的欢心,但是,他们内心里却不把律师放在“师”的位置上去发自内心的尊重,所以,经常可以听到当事人介绍律师时说“某某是我花钱雇的,”就像花钱雇一个搬运工,让你怎么搬,就怎么搬,让你搬到哪,你就得搬到哪,搬运工不能有独立的意图,而律师不是搬运工。律师虽然是委托人花钱聘请的,但是,律师在道德和精神上是独立的,律师对事实和法律适用的判断是独立的。其实,律师是雇来的,还是请来的这种说法上的不同,也许并不影响律师与委托人的法律关系,但是,不同说法本身表明的是人们对律师地位和作用的不同认识。同样,法官也会认为,只是靠拉关系办案的律师是没有真才实学的,他们同样也是从心里鄙视的。因此,维护自尊,保持独立是一名优秀律师应首先具备的职业素养。

二、诚信执业

诚信是律师职业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既是律师拓展服务领域的基础,又是律师提高服务质量的根本,还是律师完善形象的前提,也是律师提升素质的关键。律师工作的本质和律师服务的特点,决定了律师必须以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和拓展业务之源。律师诚实守信,就是承诺对那些能办得到的事,不遗余力地去争取当事人要求的合理合法的结果。诚信既是宣传律师的广告和一笔非常可观的财富,也是律师的良心和优质服务铸成的律师的灵魂。诚信的品格是一个律师得以在激烈的同业竞争中立足的关键。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律师服务的特殊性表现为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凭借着自身的才能和知识,更凭借自己的良知和信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标志了这个国家的品格。律师的诚信不仅事关律师业的兴衰存亡,还直接关系到全社会的诚信水准。律师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是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检验一个国家社会民主程度的晴雨表。所以,诚信应该是对律师服务的基本内在要求,应贯穿于律师工作的全过程。律师只有始终保持高标准的职业操守和对客户负责的专业责任心,不为一时的商业利益而丧失一贯的职业要求,才能获得当事人长期的信任。可以说,律师和律师职业与诚实守信之间具有一种同生共存的关系。因此,诚信执业应该是提高律师职业素养的基础。每一名律师都应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将诚实守信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

三、培养和保持社会使命感

一名优秀的律师应该具有强烈的社会使命感,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能忘记自己“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实现社会公

平与正义”的社会使命。在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的著作《法律的训诫》中有这样一句话:“正像科学家追求真理一样,律师应该寻求正义。”美国律师协会在《律师道德准则》指出:“在很大程度上,合众国的未来取决于我们是否能够维护正义的纯洁和清白。”日本律师法第一条规定:“律师以维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为使命。”党中央提出构建和

谐社会重大战略任务,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基础重要组成部分的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负有特殊责任。律师的社会使命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具有很高的契合度,律师在排解社会纠纷、解决社会冲突,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社会成员相互沟通、恰当反映各阶层要求,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咨询服务、提高党委和政府执政能力等方面都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律师参与了大量的公益事务和公益活动。许多律师无偿地向困难群体及其他需要援助的人们提供了各类法律援助,并利用自己的职业条件和专业特长,延伸公益活动的范围。比如,有的积极参与信访工作,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信访机构处理信访者所反映的问题;有的开设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或妇女权益保护热线,免费提供咨询服务;有的专注于残疾人保护或环境保护事业;等等。所有这些活动,对于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增强社会的凝聚力都产生了积极影响。因此,在当今中国,一个优秀的律师应首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伟大历史任务中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依此为基础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最终实现自己“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社会历史使命。

四、不断学习,加快专业化的步伐

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取得长足的进步,对外开放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这给我们律师业的发展带来很多机遇,同时,我们也应看到随着中国进一步和世界接轨,我们律师业也面临很多挑战。不断学习,加快专业化的步伐是每一名律师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的有效手段。律师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走专业化服务的道路,没有专业化的服务就很难谈得上高质量。所以推进律师行业的专业化服务应该说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经济贸易往来与技术合作领域的迅速扩大,必然带来法律服务的国际化,对律师专业化水平要求更高。开放面临的考验是如何运用世贸组织的规则,如何学会在世贸规则的游戏下从事国际的经贸合作问题,这里面有很多专业性很强的法律事务,比如说,我们现在经常讲的对外跨国并购,再比如说反倾销、反垄断的一些涉外法律事务,还比如说国际贸易、跨国投资、融资、仲裁等民商事法律活动等等,这些法律事务应该说既有较强的专业性,同时也对律师素质要求比较高。为适应专业化的需求,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必须要有一大批懂法律、懂经济、懂科技、懂外语、懂世贸规则的专家型律师队伍。如果不实行律师专业化,不培养具有专业性素质的律师,擅长办理涉外事务的人才,我们就很难有效维护国内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很难在目前国际法律服务业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推动律师专业化无疑有利于提高我国律师行业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中的竞争实力。其实,在常规的国内法律服务领域,律师的专业化也是律师提高执业素养的重要途径,万金油式的律师将会越来越没有市场,因为律师不应该只是一个办案机器,应该象医生分科一样,律师也应成为某一法律服务领域的专家,律师自身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专业化分工素养。随着律师业务专业化的发展,律师不再局限于为委托人提供一切法律服务,而是更具有专业性层次的法律服务,成为处理某专业、某领域法律问题的专家。这就要求律师在掌握基本法学知识的同时,根据自己的特长,精通某个领域或者某个专业的法学知识,熟悉与之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对服务对象的业务知识有所了解,更好地、更专业地提供法律服务。律师要善于学习,善于总结,善于研究,这样才能开拓思路,跟上时代步伐,在激烈的法律服务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才能保证服务质量,保证服务的公信力。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符合时代要求的优秀律师。

以上四个方面,是从律师的自身内因方面,讨论律师职业素养的提高。但这还不够,律师执业环境的优劣、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律师协会的监督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也很重要,应该说,在我国律师的外部环境虽然有了很大改善,但和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但这不应该成为律师提高职业素养的障碍。今年是中国加入世贸后五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过渡期过后中国需要更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随着中国的各项制度逐渐和世界接轨,我国的律师制度也会逐步得到完善和发展,律师的外部环境也会得到更进一步的改善。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应紧跟时代步伐,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加强自律,从内涵上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早日成为一名理论功底深厚,高素质的专家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