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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近年来电力多种产业的改革逐步步入深水区,摸索和探求新的发展道路已然成为了电力多种产业的工作新内容。电力多种产业是我国独有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兼有国有、集体、民营等不同组织形式的电力辅助性产业,它脱胎于电力企业,也依附于电力企业,
几十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和形成了一定的经营体系,它的形成与发展对推进电力改革,促进电力发展,推动电力企业走向市场,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功不可没。实行电力主辅分离性改革,是市场化的要求,是对多种产业发展模式的推动与创新,但在世界上没有先例,不管是政策面还是操作面来说,都带有明显的尝试和探索性。目前因各地对改革的认识程度、对改革的承受能力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因地而异,推进程度参差不齐,一些地方因为相关配套政策迟迟不明朗,操作上难以正确把握,激进或保守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企业的改革行为被外界视为存在有不规范操作行为,背离了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把握多种产业的改革方向,客观上具有一定的困难,这种两难的境地不仅会使多种产业的改革受阻、停顿,也容易造成经营者的迷茫、失措,电力多种产业的改革有可能再次陷入僵局。究其缘由,既有外界环境政策等因素的制肘,也有经营者、管理者没能正确理解电力体制改革的历史意义及其所能产生的发展机遇,思想上存在着严重的认识误区所致,这对于多种产业持续发展是有害的,这些认识误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部分人在这个非常时期消极的思想和心态。
误区之一:将多种产业改革受挫、徘徊归咎于电力体制改革
2002年国务院下发的5号文件,宏观上确立了主辅分离、三产改制的目标要求,旨在最终建立起规范、公正和高效的市场体系。但是几年下来,仅局限在基本规则与制度框架上改革,执行效果并不明显,也引发了许多问题。一是许多老企业,尤其是欠发达和落后地区的多种产业,由于长期得不到政策性扶持,大多数多经企业掌握的资金少、质量差、实力弱,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独立生存能力,是调整重组工作首先遇到的最大困难。二是这些地区三产基础薄弱,负担重,改制难度大,过高的国有集体资本比例和负债水平,以及相对低的资产质量、人员素质等,难以吸引新的资本注入,企业要改制困难重重。三是发达地区的多种产业,虽然各方面基础要好得多,但一些企业为抢占先机,走边缘政策,采取“擦边球”战术,短时间内大规模扩张,引起各方关注而被紧急叫停,很多正在进行的改革不得不改弦更张,这种“硬着落”式的改革其实是一种倒退,无疑增加了改革的成本,也不免使得许多从事电力多种产业的同志失去了发展企业的信心。一些长期从事多种产业的经营者认为,搞了二十多年的改革,却陷入了困境,响应了改革,却担心会走弯路。
应该承认,几经反复出台的电力改革方案,有其局限性,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多种产业改革的进程,但这不应该成为抹煞改革成果的理由,改革本身就是要探索一条没有走过的发展道路,必须要摸着石头过河,从宏观到微观需要有个过程,而绝不是一步到位或是一蹴而就的,但仅仅归罪于政策本身是偏面的,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一是主客观矛盾和问题的凸显,打乱了改革进程,由于改革主导者事先对困难估计不足,不得不从初始的重点推进之后,到大幅度回归渐进模式,进而渐渐地不进而退;从强制力的改革,到渐进采用内部人自我改革模式,改革每向前走一步,都因新旧问题的凸显而不得不调整步伐,导致改革徘徊反复。二是政策与操作层面缺乏有序衔接,由于涉及多种产业的改革缺乏可操作性,尤其是调整和配套策略跟进滞后,整体推进犹豫,让企业决策者感到顾虑重重,造成改革长期处在一种拉锯状态,一直没能找到有效突破口,各项改革工作时断时续,一些企业经营者也因改革创新受挫,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决心发生动摇,失去了发展多种产业的信心。三是一些经营者没有用发展的眼光分析研究多种产业改革的意义,造成改革徘徊的许多问题其实由来已久,如企业的发展政策、资产质量、竞争实力、人员素质和历史包袱等等,老问题没解决,新问题又出现,而许多问题也只是随着改革深入,才逐步浮出水面,改革得立足点就是要在逐步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实现体制与机制的转变,有些人在思想上受传统价值理论和计划经济的影响很深,往往跟不上形势的变化,遇到问题往往做出意识形态的极端判断,把问题归罪于改革,而在行为上偏离改革方向,采取自由主义行为,或是采取了一些被动观望、消极等待的保守主义做法。
既然原因是多方面的,反思中国电力改革,对原有改革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是必要的,但意识形态的冷静更是当前所亟需的,无论碰到何种困难,都要有一个理性的思考,而不是因噎废食,停止改革的脚步,更不能轻易否定既定的方针政策,改变即定改革方向,这其实是个重大的原则问题,不应当有丝毫动摇。
>误区之二:认为电力体制改革将电力多种产业推向了市场,也推入了绝境
改革之槌落下,必然伤筋动骨,电力体制改革的继续推进与业内许多结构性问题产生的碰撞也是必然的,这也是任何一个产业市场化改革所必须经历的痛苦历程,但它只是暂时的,现在有些人常常用个案来否定改革全局,认为多种产业不改革没有出路,改革是寻找
死路的观点,是不负责任的悲观态度。
其实电力多种产业不乏改革的例证,回顾发展历程,多种产业从来也就没有停止过改革的脚步。以浙江省电力系统为例,90年代初是公司化改造阶段,解决了多种产业法人地位问题,也初步形成了主辅分离并轨运行格局,由于企业具备了法人地位,人财物权获得回归,企业获得了一定的创业自由与经营自由,企业经营者的改革激情得到极大释放,多种市场化经营手段得到合理运用,许多企业是在这一时期通过集资、发行债券、借贷等负债经营手段,得到快速起步,并创建了自己的生产发展基地,这种改革虽然在当时不被认同,但在后来的发展中被证明这一步改革对于多种产业的后续发展是至关重要的。90年代中期推行的股份制改造,让企业资产实现了资本化,多种产业引进了现代企业制度概念的同时,也引入了市场竞争和风险意识,多种经营企业内部首次建立起了董事会、监事会制度,两权分离使法人治理结构得到完善,多种产业的机制创新开始活跃。“十五”时期的民营化改造,资本性质发生了变化,所有者发生了变化,许多多种经营企业也由此从国有或集体控股转变成了民营企业,这是质的转变,不仅在资本、经营管理、分配收益等方面实现了与主业的彻底脱钩,也将企业真正推向了市场。现在回顾每一次的变革,都是为了适应当时形势的发展、市场的变化而进行的产业体制的根本性转变,但多种产业并未因此停止了发展的脚步,反而进一步解放了思想和生产力,企业实力不断壮大、竞争力得到增强,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时至今日,从改革中一步步走出来的浙江电力多种产业,早已摆脱了80年代单纯的“电力服务公司”的模式,不少企业不仅跳出了“电力”,也走出了国门,一跃成为产业和行业的领头羊,成为地方的一支经济支柱。从93年到2000年,系统直属单位多种经营总收入增长了5倍,利润增长了5.5倍,总资产增长7.2倍。而同期2000年中电联统计显示,全国电力多经企业的年销售收入总额相当于全国20个工业主要行业的第9位;利润相当于第12位。电力多种经营企业向国家缴纳的税金2000年为123.2亿元,自1989年电力多经建立统计以来向国家缴纳税金总额己达854.54亿元。
事实证明,改革是发展的主动力,“十年磨一剑”,90年代持续的改革,多种产业一步步走向市场,也在市场竞争中逐步得到锻炼,走向成熟,企业不仅没有沦入绝境,反而释放出了巨大的活力,经济发生了奇迹般的变化。最显著的一点是总量持续高速增长。这种增长,部分是靠国家扩大内需而实施的两网改造资源的高投入,另一部分则源于企业的改革与创新。如果当初惧怕改革、抵触改革,电力多种产业就不可能有现在的成就。但在成绩的背后,我们还是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多种产业依旧面临着继续发展的挑战,由于当初很多改革是自下而上自发性的,改革并不彻底,部分领域依旧停留在转轨的中间状态,许多问题不断积累,要解决这些问题,唯一的选择是继续推进多种产业的改革。
误区之三:认为电力多种产业离开主业就会丧失了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一方面是依存度高,几十年来,多种产业的内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坚持以电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却没有发生改变,造成了整个行业的资源高度集中于电力相关产业,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资源结构以及人才结构的布局在多种产业领域严重倾斜,资金的投入方向,收入利润的来源渠道、经营业务范围、人才素质要求和企业文化建设等各方面无不是围绕着“电力”在做文章,而相对于外向型产业拓展投入严重不足,根据历年来的统计结果显示,浙江省电力多种产业的收入,来自于主业市场的比例基本维持在70的高位,来自于与电有关的业务收入比例高达90,部分企业的收入来源几乎100来自于主办单位,这种投资的单一性和产业结构的失衡最终反映在多种产业收入结构的唯一性,这构成了电力多种产业市场化改革最大的风险,也是许多人担心和后怕之所在。
另一方面,如果说以前的改革主要是体现在产业体制领域的话,那么,“主辅分离”的改革则是要在多种产业的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上实现突破,不管今后的局势如何发展,主辅之间的交融关系必定会淡化,利益共同体会逐步被产业链较为紧密的而又相互独立市场共同体取而代之,并按照经济发展规律培植一个公平、公正、规范高效有序的市场新体系,逐步将竞争引入条块分割的封闭市场,因此,可以预见未来利益格局的调整将不可避免,这种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不仅会对多种产业的市场份额和市场价格产生巨大的调节力量,也增加了未来多种产业发展风险因素,同样也是许多人心中的忧患。
但是风险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市场的消失,不管市场秩序走向何方,也不管市场结构如何改变,它并不影响市场总量,市场始终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只要心存忧患,起码是已经认识到问题之所在,只要市场存在,多种产业的发展就仍然充满希望,有挑战才会有机遇。
首先,电力工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产业,面对“主辅分离”和市场开放,对于长期从事传统电力产业的辅业来说,保持着较高的技术优势,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市场权威,同时在生产经营规模上、资金优势上也积累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可以说地方电力板块企业,远未达到同步竞争的条件,通过开放竞争,反而达到了“洗牌”的目的。其次,通过积极的改革和促进作用,会促成同行业在管理制度上逐步形成一种内部竞争的模式,这种竞争与市场竞争并不等同,原因在于市场并不对某一个单一的投资主体进行调节,但会潜移默化的改变多个经营者之间的关系,许多本是同根生而且融合性很强的企业却因行政隶属的不同,难以整合到一起,造成资源的浪费,当市场条块分割和封闭经营被打破,一些已经完成股权多元化改制并已成为电力多种产业主力军的企业,由于具有很强独立性和市场意识,不仅仍然是市场资源的既得掌控者,反而会因“分离”真正获得自主经营活动能力,为跨地区、跨部门的兼并、重组或组织战略联盟、拓展区域外市场、进行充分性竞争扫除了行政壁垒,为多种产业的做大作强创造了机遇。在中国,借鉴较之电力体制改革更早的家电、纺织、电信、金融、零售等产业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几乎都有一个从被动走向主动地过程,谁的认识扭转的快,谁就会走向改革前沿,不仅取得了成功,也逐渐走向成熟,走向世界,一些产业甚至因超强竞争力成为国外反倾销对象。因此,电力多种产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并不会在改革当中被削弱,相反,离开了保护,多种产业会在同行业间的竞争与合作中,得到进一步发展与壮大。
2006年末,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继续稳步推进主辅分离改革,将成为未来五年电力体制改革的攻坚,这充分表达了政府坚持改革的政治决心。从这一点上说,电力多种产业迎来了它历史上新的发展机遇,这是电力体制改革能否继续推进的一个重要标志,沉陷于对改革无休止的争论已没有丝毫意义,未来的路如何走,这取绝于决策者的智慧和冷静,但要在这条路上稳健行驶,则需要广大经营者不断提高思想意识、理论认识水平和驾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