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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也是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战略课题。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作出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重大战略举措,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深刻阐述了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总结了党执政半个多世纪以来的主要经验,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军事、国际事务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集中体现了推进伟大事业和推进伟大工程的统一、继承传统和与时俱进的统一、立足现实和前瞻未来的统一。《决定》主题鲜明、立意高远、内涵丰富、重点突出,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新思路、新举措,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是对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拓展和深化。《决定》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纲领,也是我们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指南。
《决定》体现了一个重要思想,就是要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一重要思想,体现了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贯要求,是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核心内容,也是学习贯彻《决定》精神的关键所在。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是由我们党是执政党并长期执政的地位决定的,是由我们党担负的历史使命和面临的严峻挑战决定的。我们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执政以后的全部实践活动都是围绕执政为民展开的,党执政以后的基本奋斗目标都是通过执政活动实现的,党执政以后的各个方面建设必须按照提高执政能力的要求来进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一个具有全面性、综合性、系统性的建设。只有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各方面建设,我们党才能不断创新执政理念,完善执政方略,健全执政体制,改进执政方式,改善执政环境,提高执政能力。
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决定》精神,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执政意识,坚持《决定》总结的执政经验,牢记《决定》提出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紧紧围绕提高党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五大能力,持之以恒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把提高执政能力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使党的各方面建设的成效最终都体现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上来。
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引向深入,巩固党执政的思想基础
重视从思想上建党,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一个伟大贡献,也是我们党特有的一项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决定》着眼于新世纪新阶段巩固党执政的思想基础和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强调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不断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向深入。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关键要在“深入”二字上下功夫。
科学的思想要用科学的态度来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也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科学的执政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科学的态度、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方法来进行。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结合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抓好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工作,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提高培训质量,切实把增强执政意识、把握执政规律、提高执政能力作为干部培训工作的重点,努力把干部培训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在加强干部理论学习的同时加强干部的业务学习,在抓好领导干部学习的同时带动全党、全社会的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
创新的理论要以创新的精神去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在实践中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要认真研究新情况、分析新矛盾、解决新问题,善于把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升华为理论,善于用理论创新的成果指导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要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使党的执政活动建立在对三大规律的深刻认识和自觉把握之上。
长期的任务要靠完善的制度来保证。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要通过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干部理论学习的各项制度,推进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健全领导干部述学、评学、督学制度,完善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把干部的学习情况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增强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
为政之道,要在得人。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培养造就一大批善于治党治国治军的优秀领导人才和其他各方面人才,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点任务。《决定》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认真贯彻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任务和举措。概括起来,就是“深化一项改革”、“抓好三支队伍”。
“深化一项改革”,就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这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的根本途径。《决定》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和规定。总的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具体来讲,一是继续落实和完善已经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等制度,特别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前不久下发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一批法规性文件,确保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得到落实。同时,要在实践中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加以完善。二是抓紧出台一些经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改革措施。比如,针对当前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市)一级主要领导干部不安心本职工作、职务变动过于频繁的问题,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完善领导干部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合理设置职级结构,增强职级对领导干部的激励作用;针对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无期限、届满不卸任的不合理状况,抓紧制定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针对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和部门工作容易产生的一些弊端,为更好地培养、锻炼和使用干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制度;针对公务员录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等等。对于这些工作,一些地区和部门已经进行了实践和探索,有了比较成熟的做法和经验。要按照《决定》的要求,抓紧出台有关制度和规定,适时在全国推行。三是对一些亟待解决而又难度较大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实践,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比如,针对干部人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改革和完善干部双重管理体制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理顺干部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和完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干部人事分类管理制度,研究建立适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人事分类管理制度,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方式,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结合起来,研究制定区别于党政干部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
“抓好三支队伍”,就是坚持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一起抓,加大人才工作创新力度,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事业中来,把优秀人才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活力凝聚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上来。一是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要全面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不断加深对人才强国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自觉性;不断加深对党管人才主要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认识,增强人才工作的有效性;不断加深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资源开发利用规律的认识,增强人才工作的科学性。二是在树立科学人才观上下功夫。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充分开发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要牢固树立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做到不拘一格选人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着眼于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三是在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建立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各尽其能的人才开发机制;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人才政策法律体系;构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之间合理流动的平台。四是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对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要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贯彻落实。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每年抓几件事关人才工作全局的大事,切实抓出成效。
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各级领导班子是党执政政策的制定者、执政活动的组织者、执政使命的践行者。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按照《决定》明确提出的“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领导集体。
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年,经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分别召开了省区市、中直和中央国家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对加强省部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进行了部署。一年来,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省部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下一步,我们要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结合即将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把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把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向地(厅)、县(处)级延伸,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把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向企事业单位扩大,开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和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努力形成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整体推进、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
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关键要把班子成员选配好。《决定》特别强调要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这是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四化”方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具体化,是对党的干部工作理论的一个新发展。政治上靠得住,就是要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地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诚党的事业,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工作上有本事,就是不仅能够刻苦学习、勤奋敬业,具备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能力,而且具有唯物辩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能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开创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作风上过得硬,就是坚持“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牢记“两个务必”,密切联系群众,保持清正廉洁。今后,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要认真落实这“三句话”的要求。要突出抓好“一把手”建设,切实把政治上强、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有较强驾驭能力的干部选配到“一把手”位置。要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进一步优化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
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目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经济增长速度、轻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重显性政绩、轻隐性政绩,重短期效果、轻长远发展的倾向。一些干部特别是一些年轻干部心浮气躁,做表面文章,搞各种不切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这些问题固然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但同我们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不够完善、不够科学有很大关系。因此,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已经进行了初步探索。下一步,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干部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执政的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重视抓基层、打基础,坚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当前,基层组织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地方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影响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和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决定》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总的讲,就是要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调整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以农村、企业、社区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使之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适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建工作。以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总结一些地方推行的“双培双带”、“支部加协会”等经验,建立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有效机制。要正确处理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提倡“两委”成员按照规定的程序交叉任职,探索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继续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
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党建工作。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具体途径和方法,确保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不动摇,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保证。要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办法配备企业领导班子,形成企业党组织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的领导体制。要着力研究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党组织如何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停产、关闭、破产等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切实做到在这些单位党的组织不散、党员作用不减、党的工作不断。要继续抓好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壮大党的力量和建立党的组织的工作,重点研究企业党组织如何发挥作用、增强凝聚力的问题。推行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员制度。
适应城市社会管理和党员分布等方面出现的新变化,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新课题,也是提高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基础工作。要认真总结一些地方社区党建工作的经验,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坚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础、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社区内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要进一步探索依托城市街道社区,不断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联系群众、熟悉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高素质社区领导班子和社区工作者队伍。
此外,还要进一步做好机关、高校的党建工作。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的执政意识和整体素质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员队伍的素质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起着基础性作用。我们党是一个拥有68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执政意识和整体素质。《决定》着眼于巩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对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概括起来,就是要把党员队伍教育好、发展好、管理好。
教育好,重点是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是继“三讲”教育和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之后,我们党在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所采取的又一重大战略举措,对于教育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这项活动*年已经在全国一些地方和单位进行了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在全党开展这项活动积累了经验。下一步,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和部署全面开展这项活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
发展好,就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深入研究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重点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加强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同时,注意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完善党员队伍结构,保持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管理好,就是切实加强对党员队伍的管理。既要运用党员管理的传统经验,又要大胆创新管理方式,特别是要积极探索对下岗职工党员、解除劳动关系和失业党员、流动党员进行有效管理的方法和途径,认真研究解决留学人员的党籍问题。要关心和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要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党组织,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发展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的重要举措。随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广大党员的民主意识不断提高,参与党内事务的愿望不断增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开辟和创造党内民主的新途径,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切实监督。《决定》对发展党内民主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扩大在市、县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这是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这项工作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已经先后在11个市县区进行了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按照《决定》的要求,今后要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积累经验。
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加强代表同选举单位党员的联系,听取和反映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党的各级全委会召开会议时,根据议题事先征求同级党代会代表意见或邀请部分代表列席会议,等等。这次在《决定》的起草过程中,中央把文件征求意见的范围第一次扩大到十六大代表,就是一次成功的尝试。
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长期以来,在不少地方全委会职责履行得不充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常委会代替全委会的现象,影响了党内民主,甚至造成重大问题决策上少数人说了算、个别领导人独断专行等问题。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比如,凡属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和部署、本地区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都应由全委会讨论决定。市(地)、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要实行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同级党的全委会审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等。
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党内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当前,一些地方党内选举中存在着候选人产生方式不够民主,民主选举搞形式、走过场,以及对选举结果不够尊重等问题,影响了党内选举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下一步,要按照《决定》的要求,逐步加以改进和完善。比如,要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尊重党员的选举意志,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职务变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不少地方在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两推一选”(即分别由党员和村民民主推荐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经上级党组织考察后进行党内直接选举)的成功经验,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
健全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机制。要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在扩大党内民主的同时,要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中央权威,严肃党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
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直接关系党的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决定》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就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概括起来,主要是三个方面:
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与政府的关系。当前,一些地方党委与政府职责不清、关系不顺,是影响工作和团结的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一些地方党委站在工作一线的时候太多,管了许多本来应该由政府管的事;政府则管了许多应由社会和企业管的事。由于关系没有完全理顺,致使一些领导班子要把很大精力花在处理协调各种关系上。《决定》在进一步明确党委与政府的关系上,提出党领导经济工作,主要是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动立法,营造良好环境。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方针政策、工作总体部署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经常性工作由政府及其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决策和管理。党委要支持政府依法充分履行职责,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加快转变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活动,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与人大、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人民团体的关系。总的原则是,充分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既要支持人大、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他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又要通过这些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进一步改革管理体制。近年来,我国的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一些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构层级过多、部门重叠、分工交叉、人员臃肿、效率低下的问题还比较严重,增加了执政成本,降低了执政效率,影响了执政水平。《决定》为此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比如,针对一些地方党委书记办公会代替党委常委会的现象,提出要完善党委常委会的组成结构,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针对一些地方党政机构设置重复和领导成员分工重叠的问题,提出要规范党政机构设置,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减少领导职数,规范各类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针对目前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年龄普遍偏大、职数偏多的问题,提出要逐步加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干部交流,优化人大、政协领导班子结构,逐步减少人大、政协领导职数。这些都是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重大改革,政治性和政策性强,牵动面大,要坚持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先行试点、分步实施。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政党形象
执政党的党风,就是执政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决定》着眼于树立良好的执政党形象,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主要是三个方面:
坚持执政为民,树立为民形象。《决定》不仅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我们党执政半个多世纪的一条主要经验,而且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要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学习贯彻《决定》的这一要求,一是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坚决反对脱离群众、以权谋私。二是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基层,体察群众愿望,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要改进群众工作,积极研究并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规律和方法,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
坚持求真务实,树立务实形象。求真务实,是马克思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也是我们党必须始终坚持的优良执政作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决定》不仅通篇体现了求真务实的精神,而且对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重点就是建立健全坚持求真务实的各项制度,如改革会议制度,精简会议、文件和简报,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严格规范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等等,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求真务实。
坚持清正廉洁,树立清廉形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加大惩处力度,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要加大制度反腐力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法制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之下。要加大教育力度,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经受住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