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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农村基层党建责任制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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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农村基层党建责任制的调查与思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党的组织基础,今年2月以来,上饶市委组织部围绕“进一步落实好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和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调查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围绕开展农村党建工作“三级联创”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为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同时,与把上饶建设成为江西对接长三角的“桥头堡”和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快速发展地区的目标定位相比,全市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矛盾,主要有:

一是思想认识上,重经济轻党建。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待党建工作,简单地理解为以经济建设成效决定党建工作成败,热衷于搞以“硬件建设”代替活动开展、以“制度上墙”体现工作成效等形式主义。访谈与调查问卷发现,有48.1%的党员认为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是“嘴上说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并没有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

二是工作推进上,制肘多困难大。一些乡镇党务工作队伍不健全,素质参次不齐,有的不安心从事党务工作;不少村党支部书记年龄老化、本领弱化、知识贫化现象较为突出;一些村党支部影响力和感召力不强,发展高素质党员难;一部分农村党员受市场经济和不良风气影响,价值取向偏离组织要求;一些乡镇、村党建工作和活动经费匮乏,办公和活动场所破损不全。

三是激励措施上,办法少力度小。目前,对基层党务干部的激励少,难以激发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一些基层党务干部从事具体工作,决策上却没有发言权,责、权不统一;基层党务干部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经济上待遇差,政治上少盼头。如,乡镇的政法、武装等工作都有岗位津贴,党务工作没有;乡镇党务干部“上”的渠道相对狭窄,村、居党支部书记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渠道尚未畅通。调查问卷显示,有87.9%的专职党务干部对自身的福利待遇、工作环境以及职务晋升不够满意。

四是目标考核上,想量化无标准。在参与座谈的124名县乡党务干部,有86人反映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考核难以具体和量化,考核结果也难以体现工作差异性,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好与一般差不多,一般和差没两样”的现象,影响了党建责任制的制约力。

五是责任追究上,不明确难操作。责任追究是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的有效手段。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中,对党建责任追究的规定明确了基本原则。但在县乡两级,大都没有制定操作性强的责任追究办法。如,对哪些情况下要追究责任、相应的责任追究的执行主体是哪些;在责任主体的认定上,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各自所负的责任应如何界定、界定的依据是什么;责任追究分为哪几种类型、各种类型对应何种情节和性质、所依据的党内政策法规等,都需要进一步的明确。

当前,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有效破解工作难题,切实按照中央的要求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到实处,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从关心激励入手,切实解决各级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的内在动力不强的问题,变“要我抓”为“我要抓”。要积极引导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立足党的工作大局来认识抓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使之不断增强党建工作服务大局的意识,自觉地把党建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联系在一起,在实际工作中克服“经济挂帅”论,真正树立“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做到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目标同订、任务同下、监控同抓、职责同查、工作同奖惩。在实行精神激励和优先解决经济待遇的基础上,要把抓基层组织建设的成效作为干部评优、调整、提拔和解决其它政治待遇的重要依据。为树立这一导向,市委在今年初县级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换届调整中,就把一名被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乡镇党委书记及时提拔到县级干部领导岗位。各县(市、区)在乡镇班子换届中,还有计划地把领导班子分管党建工作的优秀成员交流到分管经济工作的岗位,避免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成员因很少涉足经济领域而难以得到提拔的现象。

二、从量化考核入手,切实解决党建责任制考核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变“软任务”为“硬指标”。要把党建工作的成效考真、考实、考准,一要科学设定考核内容。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围绕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情况,细化年终考核的内容、依据和办法。重点考核各级党组织抓落实的力度,是否完成了年度任务,取得了明显效果。二要确定指标权重和评价档次定位。坚持把党的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安排,“捆绑”式考核,实行“双百”分制。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划分为先进、达标、不达标三个档次;对责任人的考核划分为与之相对应的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三要创新考核的方式方法。结合年终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规定县、乡党委班子成员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情况作为述职的一项重点内容,在每年年终向全体党员干部进行述职述廉。还可以组建成立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工作机构进行考核。坚持“形式”和“效果”相统一,既看做了哪些工作,开展了哪些活动;又看工作创新的手段与力度,这些工作和活动取得的实际效果尤其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

三、从强化责任入手,切实解决各级党务干部和有关部门抓党建工作外部压力不足的问题,变“虚功”为“实责”。在责任主体上,除了按照中央文件落实好县、乡党委书记对本县、本乡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外,还要明确县乡党委班子中,谁是“第二责任人”和“第三责任人”;县(市、区)委组织部则应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乡镇党委要承担起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角”责任,要在管辖范围内全面负责党建工作的开展。在责任界定上,要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县、乡、村三级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具体目标任务、工作职责由本级党组织讨论提出方案,上级党组织审定下达并对其进行考核;各级组织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工作职责,由本级党组织提出初步方案征求本人意见后,由党委或支委会讨论审定并考核。在责任追究上,把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单位综合考核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实施财政拔款、领导干部升降去留、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树模“四个挂钩”。

四、从建全制度入手,切实解决农村党建工作保障不够的问题,变“权宜之举”为“长效机制”。要落实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必须形成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一是健全党务工作者素质提升机制。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能力和素质。二是形成党建工作联系研讨机制。县级党委、基层党组织应坚持调研和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了解掌握责任制与考核管理运行情况,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工作措施。要建立完善县、乡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真正把联系点建成破解党建工作难题的试验区和党建工作的示范点。三是落实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当前要突出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要通过改善年龄结构,探索选配方法,对其工作职能进行调整和充实,使组织员队伍更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要用超前的思维发现培养后备人才,制定培养制度,将目标重点放在文化层次高、思想政治坚定、带富能力强的青年党员身上,保证选用渠道通畅和队伍质量。要在经费上给予保障。建议中央和省里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切实加大对边远落后地区基层组织建设的资金投入,确保农村党员干部培训、阵地建设、开展组织活动等方面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