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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与农民的关系,是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与中国最大的社会群体的关系。从我国人口的城乡结构看,全国13亿人口,60%以上在农村。从我们党的组成成员结构看,全国*万名党员中,半数以上在农村。国情党情决定了我们党必须高度重视和认真处理与广大农民的关系。党和农民的关系,既包括政治上的同盟和合作关系,也包括经济上的互利互惠和共赢关系,还包括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和谐关系。回顾历史,我们在处理党和农民关系的问题上,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深刻的教训。审视现实,党和农民的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既有令人鼓舞的积极因素,也有令人忧虑的消极因素。只有用新的思路、新的方式处理好现阶段复杂的党和农民的关系,才能使农民认同党在新时期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地拥护党的领导,继续跟着党走,成为党的牢固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也才能保证党对农民的领导,更好地组织农民,服务农民,实现和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使农民与党同心同德,为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目标而共同奋斗。
一、党和农民关系的历史经验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年来,始终高度重视农民问题。虽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党和农民关系的基础、内涵及联系纽带不断发生变化,但始终保持密切的联系。
革命战争年代,党是以实现共产主义为远大理想,以夺取国家政权为阶段目标的革命党。党和农民有一个共同的奋斗目标,就是推翻剥削和压迫人民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制度。党从中国实际出发,把农民问题作为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把农民当作无产阶级最广大和最忠实的同盟军。*年,发表《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明确指出农民的力量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提出了依靠农民,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人民军队开展武装斗争,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全国政权的道路。这个时期,党为了把农民从水深火热之中解救出来,不惜抛头颅撒热血。农民更是真心实意地用生命和鲜血支持党领导的武装斗争。党引导农民走向翻身解放,党与农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建立了血肉相连的关系,为新中国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革命胜利后,党满足农民群众平分土地的强烈愿望,实行,3亿农民无偿获得7亿亩地,给了农民最大的回报。
和平建设时期,党变成了一个既要巩固国家政权,又要搞好经济建设的执政党。指出我们现在有两个联盟:一个是同农民的联盟,一个是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但是同农民的联盟是主要的,基本的,第一位的。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特别指出“农民的情况如何,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政权的巩固,关系极大。”党为了巩固发展工农联盟、建设繁荣富强的国家,依然高度重视农民问题,一方面大力发展集体化,把农民组织起来,引导农民走向当家作主;一方面大力发展工业化,要农民为工业化建设提供积累。由此,构筑了城乡社会二元结构,设置了城乡区别的制度体系,形成了城乡、工农之间的差别;在农村又相继推行了合作化、、等一整套左的路线,造成了生产上的“大呼隆”、分配上的“大锅饭”和平均主义;特别是实行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政策,把农民生产的东西拿走太多,给的回报又极低,将农民搞得太苦。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很多地方农民的温饱都没有了保障。对此,一些有识之士一再提出批评:中国革命受益于农民,但建国后有愧于农民。尽管如此,农民群众依然毫无怨言地把几乎是全部的农业劳动成果贡献出来支持国家工业化建设。据专家测算,从*年到*年46年间,共有约3.*万多亿元资金、价值从农村流入城市。,全国一片混乱,各行各业停工停产、唯有农民还在为城市提供口粮,保证了社会的安全。党和农民依然保持着鱼水般的关系。
改革开放时期,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成为一个改革开放的党。在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党尊重农民首创精神,不断推进城乡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制定了一系列富民政策,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引导农民走向富裕。农村实行了家庭承包制,推动了农业市场化、产业化,带动了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拉动了农村经济形势迅速发展、农民收入水平显著提高。村民自治使农民享受了更多的民主权力。农民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发生明显变化。然而,这期间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也不断出现,农产区打白条现象屡禁不止,特别是过高估计农民富裕程度,无休止地向农民集资、摊派、收费、罚款,无数顶大盖帽围着一顶“破草帽”。有些地方因农民负担加重发生多起干群冲突,逼死人命等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党和农民的关系。有的地方农民就曾经说:“第一步改革分田,第二步改革收钱”,“水田旱田责任田其实不甜……”。不能否认,这一时期党群之间产生了一定距离。个别地方干群关系紧张,“鱼水关系”变成了“油水关系”,甚至变成了“水火关系”。但绝大多数农民群众仍然迫切希望党加快改革开放,全面实现小康和现代化,真正给农民带来幸福,仍然坚定地跟着党走,对党保持充分的期待。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在中国无论革命战争还是建设事业,农民都是成功的关键。重视农民是我们党的传统和政治优势。重视农民就是充分尊重农民的地位和创造精神,用共同理想动员农民、组织农民投身党的事业;就是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以平等姿态亲近农民,倾听农民呼声,解除农民忧患,与农民保持密切联系;就是不断提高农民的素质,带着感情以先进的思想文化教育农民,使之成为党的重要力量和坚实基础。
二、新时期党和农民关系的深刻变化
经过26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正处于剧烈的社会转型期。执政党面临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知识经济化、经济全球化等多重考验,农民已经成为构成复杂、分化剧烈、诉求多元的庞大群体。党和农民的关系赋予了新的内容:一方面,党和农民都有着全面实现小康,加快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的共同理想;另一方面,党和农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关系需要不断加以调整。在经济上,随着国家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必须补偿农民,“少取多予”,建立让农民更多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共赢关系。在政治上,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必须在共同管理国家中形成党代表农民利益、农民拥护党的领导的关系。在文化教育和社会福利上,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资源不能长期向城市倾斜,必须建立城乡统一的使农民逐步享受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权利的平等关系。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新一届党中央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提出了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重要思想,并在总结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我国工业化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明确做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判断,提出了城乡统筹发展战略,采取了一系列城市带动乡村、工业反哺农业的重农举措和补贴农民、支持农村、反哺农业的新重农政策,一步一步突破了长期以来重城轻乡、重工轻农的城乡二元结构,走出了千百年来重农民之力,忽视农民之利的传统重农思想的误区。特别是*、*、*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三个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把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权益放在突出地位,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努力把新农村建设变成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认识和共同行动,变成惠及亿万农民利益的“民心工程”,加大力度实施“两减免”、“三补贴”(减免农业税、取消农林特产税、对农民进行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政策,与过去向农民“要钱要粮要命”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使农民受益最多的、最受农民拥护的是总理明确宣布*年起全国免征农业税,延续了千年的封建税制、集中体现城乡之间不公平不合理的区别税制已成为历史。在经济关系上党对农民由索取型变成了补偿型。在文化和社会关系上,农民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平等权利。
新的时期,党进一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扩大农民的政治民主权利。党在农村扩大基层民主,先后实行了村民自治制度,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些地方农村基层党组织先后尝试了村支部选举的“两票制”、“公推直选”和乡镇党委书记及其成员的“海推直选”、"两推一选"(即由群众推荐,党内推荐,党代会差额选举),进一步扩大了农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权。所有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缓和了农村日益尖锐的干群矛盾,改善了党在农民心目中的形象,消除了一部分农民对党的怨言和情绪,增加了农民群众对党的认同,改善了党同农民的关系。毫无疑问,这一时期是党对农民工作最为务实、最有成效的时期,也是建国以来农民受益最多、心情最好的时期。
三、进一步密切党和农民关系面临的问题
据重庆、湖北、广东三省市对党群关系现状的调查,由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怀有明确的重农思想,实施“多予少取”的补农政策,一些尖锐的矛盾和冲突得到缓和,农村党群关系基本上处于稳定状态。群众认为当前党群关系总体上是“好的、较好”的占81.1%;认为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能够及时解决的占73.4%。认为干部执行上级政策与群众意见相冲突时,能够“做群众工作,争取群众支持”的53.2%,能够“听取群众意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执行”的39.1%,能够“通过法律程序,依法执行”的28.7%……。但不可否认的是,改革过程中农民的政治诉求、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利益需求及对文化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平等要求日益强烈,加之深层次、结构性的矛盾日益暴露,新的问题不断出现,旧的矛盾冲突不断升级。对我们这个执政党来说,如何处理农民和国家利益、农民和其他阶层的利益、农村内部各群体之间的利益难题是一个新的考验,而哪一个问题处理不好都会影响党和农民的关系。深入分析农村各种矛盾和农民的意见,可以看到影响党和农民关系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赞成党的执政理念,但对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形象有所不满。
我们党与时俱进,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这是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也是党和农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证。农民对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理念是认同和赞成的。对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重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更是赞成和拥护。他们所不满意的只是农村有些党组织不能把自身建设成适应时代要求的具有先进性的战斗堡垒,不能真正解决好农民的切身利益问题和农村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农村党组织是基层组织中的“龙头”,是党在农村的“前线指挥部”。一些基层党组织过去在“压力型体制”下,全面干预乡村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把一些敢抓敢打,甚至有恶名的所谓“狠人”拉到党员干部队伍中来,使用粗暴、强硬的手段向农民要钱要粮,某些文艺作品把基层党员干部描写成目不识丁的呆傻形象,催钱催命的债主形象,揩油沾光的无赖形象,拆房扒粮的凶神形象。近年来,一些农村基层组织也没有按照建立服务型组织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一方面党员干部队伍年龄老化,素质薄弱,缺乏战斗力和凝聚力,缺乏领导能力和先进性;一方面基层组织在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等方面,仍然干着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事,缺乏“人气和心气”。加之党组织的领导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党的领导权、行政管理权、农民自治权不断发生摩擦、较量。尤其在村一级“两委”夺政,党支部要么事无巨细、一统到底,不容村委会插手;要么软弱涣散,领导权威受到严重挑战,无法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农村党员是党的化身。农民判断我们的党,主要看身边的党员。农村党员干部与农民的关系就是农村党群关系的晴雨表。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一些农村基层组织的负责人理想失落,信念动摇,只管利益,不管“主义”:要么好大喜功,热衷于政绩工程和表面文章;要么只顾自己发家,而不愿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还有一些党员干部党性意识淡忘、腐败问题严重,个别党员参与赌博械斗,甚至聚众闹事,直接参与黑社会活动,参加“”等邪教组织……,凡此种种,引起农民群众不满和反感。以致部分农民对党员干部产生逆反心理,出现“仇干”、“仇官”心态:只要是党员干部说的,无论是否正确,都认为不正确;干部要求群众这样做的,偏偏那样做;群众与党员干部在工作中“顶牛”、“唱对台戏”现象屡见不鲜。在农民看来,党员干部“不象话”。而干部,则认为农民“不听话”。
(二)拥护党的改革政策,但对贯彻落实政策情况有所不满。
政策是党的生命。党和农民的关系如何,关键看党的政策是否符合农民的心愿,能否带给农民实惠。当代农民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的分化和流动加剧的群体。党的政策要得到农民的拥护,不仅要倾听农民的呼声,切实制定好政策;而且要根据农民的实际,切实贯彻好政策。从农民的反映来看,绝大多数农民是受益者,对党的政策是衷心拥护的,他们说“党的政策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但也有一部分人对党的政策适时调整缺乏理解,说“党的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当然还有一些人是有意见的。如他们说“党的政策像激光,只照富人那一帮”。此外,还有不少人对有些地方宣传政策不力、执行政策走样极为不满,如他们经常说“中央政策是好经,都叫地方的歪嘴和尚念歪了”。
建国初期,我们实行城乡分割的“一国两策”,在决策思想上向城市倾斜,农民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方面受到种种不平等待遇。所有这些已在农民心中留下深深的伤痕。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农村实际、旨在调动农民积极性、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方针政策深受农民欢迎。尤其是新时期我们实行了重农补农的政策,更是深受农民群众衷心拥护。但是,面对各种新的矛盾、新的问题,各级政府出台的许多经济和社会政策仍有不少都是短期的,或者是不完善的,需要经过实践检验并反复修正。比如农民原本是土地的受益者,但在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国家没有及时制定旨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新的规范化的征地政策,以至于部分农民大量的耕地被占用,而大多被占用耕地的补偿不到位。其中相当一部分农民失去土地既得不到公平补偿,又未得到妥善安排,成为“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创业无本”的“新贫农”这样一个特别需要关注的社会群体。从政策贯彻落实的情况看,总的情况是好的,成效是显著的。但也有一些地方、一些干部执行政策不坚决、不认真,照搬照抄;也有的各行其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中央一再强调要稳定土地承包,但有些地方偏偏违背农民意愿,想方设法改变承包关系,强行收回土地,高价发包;或者随意缩短承包期限,多留机动地,提高承包费,以至于群众强烈不满,甚至引发了大量的群体上访事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无疑对党和农民的关系造成损害。
(三)支持党的发展目标,但对城乡差别、社会不公等有所不满.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科学发展观,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广大农民对此非常拥护。从目前情况看,农民不满意的也正是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不能回避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城乡差别、社会不公和农民发展环境不断恶化。
长期以来,我国农民阶层与其他阶层之间始终存在极大的地位之差、权利之差、能力之差和收益之差,反映了农民与其他阶层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及社会的许多方面存在着不平等。农民最不满意的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拉越大。这是城乡差别的主要标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改革初期一度缩小,但是近年又逐渐拉开,而且比改革前还大。如果按购买力算城乡收入差则高达4:1以上。按照国家统计局某位负责人的说法:城乡收入实际差距要比账面差距大得多,应该在1∶5甚至1∶6之间。*年农民收入增长幅度虽然达到6、8%,仍然低于城市居民收入7、7%的增幅。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形成如此差别,其根源主要在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不平等,在于城乡居民之间的发展机会和基础条件的不平等。农民政治地位低下,民主参与层次不高,是城乡差别和社会不公的又一个重要标志。近10多年来,各级人代会几乎已经“官员化”、“干部化”,占总人口60%以上的农民代表只有几个“点缀品”,与农民占总人口的比例无法相比。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农民更少。实行村民自治,农民在基层的地位和民主权力有所提高,但也只是在最基层的干部选举中有“一票权”,还没有选举更高一级干部、参与更高一些层面决策的民主权力,使得农民也在某种程度上积累了不满情绪。文化教育、医疗保障和社会公共福利等长期存在严重的不平等待遇,同样也是城乡差别和社会不公的重要标志。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决定新增的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农村,但国家财政实力毕竟有限,农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又欠帐太多,而农民则在更多地要求公共产品、公共福利的共享权。因此,较长一段时间内,虽然党和国家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但城乡之间文化教育、医疗保障和社会福利事业的失衡状况仍然会存在,农民的不满情绪也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农民历来都是缺乏竞争力的弱势群体,在知识经济化、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又面对如此严重的城乡差别和社会不公,发展环境不断恶化。当前生存和发展环境最令人堪忧的,一是失地农民,二是进城农民工,需要我们党给予特别关注。一些无助的农民、无奈的农民、无辜的农民、无望的农民,为了生存和发展,越来越多地走上上访求助、打官司讨公道的道路。如果我们关注不够,处理失当,就会发生群体性的激烈的矛盾和冲突,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党的形象。特别是农民工。*年底,全国流动人口数量已达到1.4亿,超过了全国人口总数的10%,约占农村劳动力的30%。他们进城务工困难重重,生产生活环境较差,生老病死缺乏保障;工资水平低,经常被拖欠,迫切要求建立利益诉求的渠道,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享有公平的服务和社会权益。
四、党在新时期处理农民关系问题的基本思路
面对新时期党和农民关系发生的变化,要解决影响党和农民关系中的问题,和农民建立起新型的牢固而又密切的关系,必须理清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围绕实现、维护、发展农民利益这个核心,完善党的重农政策,增强党服务农民的功能,畅通党和农民的联系渠道,赢得农民的心,凝聚农民的力。
(一)牢固树立新重农思想的观念
无论站在巩固党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还是站在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大局来认识现阶段农民问题,都不难发现解决农民问题乃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难点在三农、重点在三农的角度看,农民是农村的主体,是农业的主人,解决三农问题实质就是解决农民问题。我们党重农本质上说就是重视农民,就是要把农民利益作为第一选择,把农民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从农民的需要出发决策和行动。
重视农民问题,核心是实现、维护和发展农民利益。这是党的宗旨的集中体现,也是解决农民问题,发挥农民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前提。革命时期我们领导农民打土豪,分田地;改革年代我们实行家庭承包,推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都是为了实现农民的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要密切和农民的关系,更要重视农民利益。具体地说,就是带领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和可持续发展道路,长富于民、藏富于民,实现农民“有其利”;就是尊重农民的主人地位,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经济、社会制度,赋予农民平等的人权、经营自主权、财富分配权和公共产品、公共福利的共享权,给农民国民待遇,让农民当家做主,实现农民“有其权”;就是加强农民知识技能培训和民主法制教育、文明道德教育,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思想修养,实现农民“有其教”;进而既富农民“口袋”,也富农民“脑袋”,使农民成为知识化的现代公民。
(二)完善惠农补农的政策
重农政策是我们党重视农民利益的具体体现。历史经验证明:党什么时候重视农民利益,党群关系就密切;什么时候忽视农民利益,党群关系就产生距离。新一届中央领导决定实行“两减免、三补贴”的惠农政策,废除了历史延续下来的按人头、按田亩摊派“皇粮国税”的封建税制,废除了体现城乡之间不平等的区别税制,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然而,农业税废除了,并不等于惠农政策就完善了。农民不交农业税,不等于“零赋税”,而应和每个公民一样,按统一的平等税制纳税。所以,我们党还要依照按收入纳税、平等纳税、依法纳税的原则构建新的科学的城乡统一税制,切实防止分配差距拉大和社会不公。党重视与农民的关系,考虑农民主体的利益,实行向农民倾斜的政策,与此同时,还要兼顾不同群体的多元化利益需求。党的政策必须健全配套,把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有效地整合起来。比如农业税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牵动着多个制度和体制,相关的配套改革,如财政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体制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等必须整体推进,才能实现各种群体利益的平衡,确保农民的利益落到实处。这样,让农民既感到党对农民的关心,又感到党在坚持社会公平,进而自觉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三)增强服务农民的功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农民,面临着许多一家一户解决不了的问题,缺乏市场化经营需要的投资能力、管理能力、技术能力和各方面的竞争力,党代表农民利益有责任加强对农民的服务,为农民排忧解难。我们不仅要在思想认识上增强服务农民的观念,而且要在行动上增强服务农民的本领。中国农民最重实际,要使农民真正受益,党必须具备服务农民的功能,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首先,努力解决经济发展中农民遇到的难题,如兴建农村水利、道路、电力、通讯等基础实施,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供融资服务和信息咨询服务等等。
其次,努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比如农村义务教育、医疗救助、养老保险、再比如失地农民权益保障和长远生计问题,农民工的就业指导、技术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和权益保护问题。此外,努力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如改善五保户、残疾人以及各种原因导致的特困户。
(四)畅通党和农民的联系渠道
我们一直为革命战争时期党和农民之间的鱼水关系而欣慰和自豪,但在和平建设时期党通过什么样的途径与农民对话和沟通却一直在探索。实现村民自治,选举成立了村民委员会,使农民在村里有条件与党组织进行对话沟通。但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难以理顺,两委矛盾突出,始终找不到好的解决方式。乡镇人大制度是农民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政治权利的载体,也是党通过人民代表与农民保持联系的一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反映农民呼声,与农民进行沟通的作用,但在农民群众中的反响并不大,农民的民主政治权利并没有得到充分实现。成立农民协会等组织,更是困难重重。有人认为党就是领导农民的,不需要农民组织;有人认为成立农民组织,增加了机构,加重了国家财政负担。不能不说这是一个令人遗憾和担忧的问题。中国各个社会阶层都有自己的组织,惟独农民没有全国性的组织体系。这是不可思议的。党组织和农民组织毕竟是两个不同性质的组织,是不能相互替代的。那么多群众组织都在吃国家财政,并没有撤消它,为什么单单怕农民组织吃国家财政呢?
从目前情况看,农民群体处于剧烈的分化、融合和重组之中,是一个十分巨大的社会弱势群体。如果有效地组织起来,就是巨大的人力资源;相反,农民遇到问题既没有与党和政府对话的管道,无力保护自己的利益,还可能逐渐边缘化,成为一个巨大的压力集团,最终成为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隐患。因此,党和农民之间必须建立紧密的联系渠道,切实保证“心灵通、言路通”。当务之急是把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既让农民有利益表达的渠道,有与党对话沟通的桥梁,又给农民知情权和发言权;不仅给农民民主管理政务、财务、社会事务的权力,还要给农民监督的权力;不仅使农民有机会参与村务、镇务管理,而且有机会参与县务、省务乃至国家事务。最好的办法:一是根据新时期的条件和农民的要求把农民纳入相关的组织中去,同时与农民团体建立正常化的沟通联系制度。通过探索“支部加协会”等做法,一方面把农民意愿集中起来,使党的决策更加符合农民的利益,一方面把农民组织中的精英吸收到党内来,特别是把群众公认的领袖人物推荐到党的领导层来。这既增强党的群众基础,又体现党的先进性。二是重构乡村治理结构,理顺党对农村的领导体制。党组织应当通过推荐候选人参加乡镇村行政负责人竞选,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实现党对农民的领导,把党的领导和农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统一起来,
五、密切党和农民关系,关键是加强党的建设
进入新时期,农民成了国家的主人。农民不是奴隶主皮鞭下的家奴,也不是封建帝王眼中的子民。执政党接受农民授权,成了管理农村的公仆。对于执政党来说,党和农民是主仆关系。因此,党要提高对农民的影响力、凝聚力,必须根据新的形势,按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要求,以改革精神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创新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加强自身建设。
(一)创新党的领导方式
新的时期农村党组织面临新的环境、新的变化,要求我们必须创新领导方式。过去农村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文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是上级指示的执行者;现在则要求按照中央的精神,创造性地解决党在农村面临的具体的实际问题,解决影响党和农民关系的问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实现、维护、发展群众的利益。过去我们搞工业化建设要农民支持,基层党组织是“指挥员”,向农民伸手多;现在党对农民实行补农政策,要求基层党组织向“服务员”转变,帮助农民致富发展。过去党组织的领导包揽一切,管理一切,从生产、经营到分配,从经济到政治、文化、行政社会事务样样都管;现在则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倾听群众意见,整合各种利益,吸纳优秀人才,推荐领导干部上,动员组织群众发展经济,领导支持群众当家作主,团结凝聚群众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二)改进党的工作方法
新形势下,党要做好农民工作,必须把握新的特点和规律,探索新的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组织农民、宣传农民、教育农民、服务农民的本领。首先,要务实。农民重实际不重口惠,要多为农民做好事、办实事,为农民提供有效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解决好农民要求最迫切的和带有根本性的利益问题。其次,要带头。最重要的是带头富,带动大家一起富。党员领导干部要做给农民看,带领农民干,引导农民赚。让农民看得见,学得会,干得好,愿意跟着党员走。再其次,要深入。最关键的是深入农户解决问题,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了解农民群众在想些什么,在干些什么,有什么困难,有什么愿望,把农民问题解决在家门口。
我们党历来重视对农民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时期建设和谐社会,思想政治工作大有可为。关键在于思维要创新,方法要创新。过去我们引导农民走向解放,在唤起农民反抗剥削和压迫的革命性教育方面取得明显的成功。“三个代表”教育活动,让干部受教育,农民得实惠,一改往年干部只会教训人,农民就得做贡献的思路,讲的道理顺了农民的心愿,平了农民的情绪。但更多的时候,我们搞的是实用主义。农产品少了,就讲政治,动员农民种爱国粮、爱国棉;农产品多了,就讲市场,让农民自找销路。农民说这是骗人的“政治经济学”。农村改革28年,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精神面貌都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但落后的腐朽的僵化的东西对农民的影响仍然不可低估。鉴于农村“文化的贫困”,鉴于农民小农意识浓厚,贪图享受,见利忘义,讲求迷信,缺乏公德等缺陷较多,针对农民在市场经济中面临的难题和困惑,以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的蔓延,基层党组织应以全新的现念,把勤劳、善良、讲修养等中华传统美德和民主、科学、讲公德等现代文明意识统一起来教育农民。党要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增强农民对党的政策和组织的认同感:一要以理服人。要农民做什么,不允许做什么,都要摆事实讲道理,循循善诱。二要平等待人。有在思想感情上同农民融为一体,才能使所做的工作、所讲的道理得到农民的理解和认同。三要对症下药。认真体察农民的思想情绪,不要讲些空话、大话、套话、虚话和假话,否则什么样的思想政治工作农民也不会买账。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进入新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普遍存在无所适从、无所作为的状态,使得部分农民对党逐渐失去认同,失去信心,甚至出现信任危机,致使党在群众中的向心力明显下降,党在农村的基础严重削弱。福建省委组织部的调查显示,“愿意跟着党中央走,不愿跟着基层党组织走”的大有人在,对地方(基层)党组织不信任的占53.28%。
针对农村基层党员年龄老化,发展党员中存在着一些错误的做法,必须建立优进劣出的机制。有的地方长时间不发展党员,有的地方只发展本家族的人入党,使得一部分优秀的农民拒之于党组织大门之外,使得年富力强的党员干部和青年党员偏少,严重缺少活力。要大力吸收年纪轻、文化高、能力强、富有开拓精神的农村“能人”,以实现农村党员队伍的新陈代谢。
有的地方党员外出流动越来越多,不少党员宗旨观念淡化,甚至感到入党吃亏,受约束,严重缺乏战斗力,必须建立农村党员长期受教育,永保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健全民主制度,保障党员权利;一方面积极利用信息化等手段,有效地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素质、能力和竞争力。党组织既要强调党员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起带头作用,更要强调在平常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
农村一些党员干部利用手中特权搞不正之风,假公济私,损公肥私,横行霸道,鱼肉乡里;一些地方家族、宗教组织活动猖獗,干扰地方基层组织的正常工作,而基层党组织又不能有效地改变局面,以致部分农民群众对基层党组织越感失望,凝聚力更是日益下降,必须建立整治惩处机制。一方面按照党纪国法认真查处腐败党员,改变党员干部队伍形象,清除在群众当中造成的恶劣影响。一方面整顿瘫痪半瘫痪的党组织,强化基层组织班子建设,选好贤人、能人,同时壮大实力,走出人气、心气、财气不旺,公益事业无钱兴办,公共工程不能兴建的尴尬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