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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税收服务开始成为税收征管的一项具体行政行为。近年来,我们基层税务部门在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的过程中,积极探索纳税服务的有效形式,出台了“一站式服务”、“首问负责制”、“马上就办制”等一系列税收服务措施,开展了“做合格公务员、让人民满意”、“优质服务竞赛”、“服务标兵(明星)评选”等一系列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受历史上多年形成的税务特权思想影响,部分基层税务干部税收服务意识还比较淡薄,服务工作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地税机关整体形象。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优化税收服务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税收服务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税收服务理念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税收征管工作一直都是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完成收入任务为主要目标,过于强调税收征纳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导致各项税收工作从税务部门角度考虑的多,而为纳税人服务考虑的少,税收服务整体水平不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办税工作效率不高。随着征管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别是实行微机开票以来,办税服务厅税干计算机操作技能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在每月初的纳税征期和月底的发票认证时期,经常出现一些办税窗口排长队,办税拥挤的现象。特别是在计算机操作使用上遇到技术难题,不能快速地给予解决,而让纳税人久等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涉税事宜办理程序复杂,税收服务效率不高。目前实行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过于强调税务执法部门内部的监督制约和权力的分解与程序的规范化,而牺牲了税收服务效率,导致了诸如发票领购、注销税务登记等涉税事项的审批手续过于繁琐,纳税人需要往返于多个部门或多个办税窗口,办理涉税事项极为不便。
(三)税企缺乏有效沟通,税收宣传工作不到位。随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税收政策、征管方式、办理涉税事项等与纳税人相关的具体要求都在发生着变化,需要税务部门及时向纳税人宣传有关税收政策和相关信息。但目前缺乏一条横向的税企联系通道,虽然设立了片管员制度,但一人要负责几十甚至上百户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很难做到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传达到每一户纳税人。因此,税务机关的这项宣传工作不到位,经常发生纳税人凭借以往经验办理涉税事项而造成携带资料不全、税务机关拒绝办理的情况,给纳税人带来不便。
(四)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不便于纳税人申报纳税。现行以纳税人自行申报、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为核心的征管模式,对于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税收成本,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税务机构的撤并精简,给纳税人申报纳税带来不便,有的甚至往返几十公里山路,白白浪费了不少时间。
二、当前税收服务整体水平不高的成因
(一)依法治税与税收服务关系的认识存在误解。目前,在一些税务人员的思想观念中,往往把依法治税与税收服务对立起来,把依法治税片面地理解为“治理”、“整顿”、“处罚”,一提起依法治税,就是“拉网检查”、“严罚”;把税收服务简单地看作“笑脸相迎”、“热情接待”,一提起优质服务,就暂停工作检查,不敢进行税负调整。
(二)税务干部服务意识不到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思想认识上,少数税务干部没有摆正自己是一名公务员的位置,而是凭借手中的权力以管理者的姿态凌驾于纳税人之上,缺乏服务意识;在政治素质上,少数税务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责任心不强,工作标准不高,缺乏进取心;在业务素质上,少数税务干部税收业务水平低,对纳税人咨询的比较复杂的税收具体业务,不能及时准确答复,影响了税务服务工作的开展。
(三)税收管理日常考核工作存在不足。目前,日常目标考核侧重于税收执法而忽视税收服务。在考核指标制定上,税收执法考核指标和考核程序比较规范,而税收服务考核指标则相对弱化;在具体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有畏难情绪,被考核人员有抵触情绪,工作难以开展。
(四)办税外部环境不优,影响税收服务质量。目前,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还比较淡薄,在实际办税过程中,个别素质不高的纳税人为达到少纳税款的目的,经常故意刁难税务干部或者故意起哄,影响税务干部心理,甚至导致情绪失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税务服务质量。
三、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的几点建议
税务机关作为税收行政执法机关,优化税收服务主要应是严格依法治税,严格税收征管,简化办税规程,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并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税收征管手段,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明确依法治税与税收服务的关系。依法治税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规来管理税收,达到依法征税、依法纳税和依法管税的目的。税收服务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规,主动为纳税人提供各种优质服务,实现征纳双方责、权、利对称与平等的税收管理形式。因此,依法治税和税收服务是税收管理中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在税收管理中不能偏废任何一方。只有牢固树立税收服从服务于经济的观念,按照新《征收征管法》的要求,把税收服务作为税收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落实好,才能实现税收管理理念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转变,构筑一个统一、规范的税收服务体系,创造税收服务品牌,大幅度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需要。
(二)将税收服务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获得态度良好、及时满意的服务是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只有得到了良好的服务,才能更加理解税收工作、支持税收工作,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因此,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过程中,需要强调税务干部的税收服务理念,将税收服务意识贯穿于税收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在纳税申报方式的选择上,从便利纳税人的角度,推行税银、税邮一体化或多设纳税申报点等方式,便利纳税人采取上门申报、邮寄、数据电文等多种方式申报纳税,并以此为切入点,不断改善税收服务,使税收服务成为一种公共性的社会服务。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高素质的税务干部是高质量税收征管和优质服务的保障。加强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使广大税务干部尽快熟悉税收法规和相关财会制度,不断提高文字写作、计算机应用和数字分析等方面的能力,提高整体素质,适应信息化时代税收工作的新需要。
(四)建立“用制度管人,靠程序管事”的纳税服务责任制。在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税务行政管理责任制之外建立税收服务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建立定期公告制度、咨询服务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局长接待日制度等,对税收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规范,开展绩效评估,加强服务考核,完善服务监督,以监督促服务,积极探索纳税服务责任制考核新思路,有计划、有重点地确定年度考核内容,确保税收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服务现代化的水平。税收信息化建设,是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的支撑,也是优化税收服务、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只有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将税收管理和服务通过信息技术与计算机网络进行集成,在互联网上实现税务部门组织结构的优化重组和工作流程的再造,才能全方位地为纳税人提供规范、透明、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只有进一步普及计算机知识,提高应用技能,使全体干部都能够熟练操作税收征管各类相关软件,增强提供税收服务的现代化服务技能,才能真正提高税收服务的水平。
(六)在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过程中,要完善以纳税人为中心,以优质办税服务为重点,多元申报、集中征收、集约管理、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代征代扣机构,通过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升税收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