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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附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团委、团总支:
为贯彻天津市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共青团的领导,在学院党的建设中带领和推动团的建设,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为学院改革开放和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现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等院校青年学生集中,共青团在团结、教育青年学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特别注重加强高校团的建设,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学生努力学习,使青年学生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学院党委把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整体格局,加强党的建设,以党的建设带领和推动团的建设,党、团建设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党建带团建"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对共青团领导的具体方式,是我们党重视、关心团的建设的又一具体体现。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建带团建"工作,是新时期高等院校党建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的重要方法,是为党赢得青年、赢得未来的必然要求。
学院各级党、团组织要认真学习全国和天津市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这项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
二、"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新时期学院"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共青团的领导,以学院党建工作,带动团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高党、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把青年一代紧密地团结在党、团组织周围,增强党、团组织的生机与活力,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
学院"党建带团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是:要通过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使学院各级团委实现"四好",即: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阵地建设好。要使基层团支部实现"五有",即:有一个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工作能力强,深受团员青年信赖的团支部书记;有一支充满活力,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适合团员青年特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特色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健全规范的工作制度;有能够保证正常开展工作的必要经费和阵地。要通过三年努力,使学院团的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其中,以"四好"为标准的"五四红旗团委"达到80%以上;"五有"团支部在全院团支部中所占比例达到95%以上。
学院"党建带团建"工作所遵循的原则是:
--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在新时期执政的群众基础,保证团的工作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前进。
--要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为广大团员青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要实现学院党、团建设同步提高。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学院党建、团建整体工作上水平。
--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充分发挥基层的主观能动性,尊重和鼓励基层的首创精神,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团建设的有效途径。
三、学院"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基本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学院"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把团的建设作为学院党建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在加强学院党建的过程中直接带领和推动团的建设,做到"六带一优化",即:带思想建设,加强党对共青团的思想政治领导;带组织建设,巩固和健全团的基层组织;带班子建设,强化团干部的教育培养和配备管理;带队伍建设,为党组织源源不断地输送新鲜血液;带作风建设,引导团员青年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工作发展,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优化工作条件,为学院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证。
四、"党建带团建"工作的主要措施和具体要求
(一)加强思想建设和党对共青团的思想政治领导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把握各级团组织的政治方向。要始终带领各级团组织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和帮助各级团组织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充分利用蓟县"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基地"和南开区怡寿园老年公寓"敬老奉献服务基地"的作用,广泛开展教育活动。通过开办党校、团校加强教育培训,举办报告会、研讨会、专题讲座等,特别要注重发挥邓小平理论研究会的作用,组织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做好邓小平理论"三进"工作,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使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力量。党组织负责人每年应定期给团员青年上党课。要鼓励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各级党、团组织要共同利用思想教育阵地开展活动。
(二)加强党、团组织建设,巩固和健全团的各级组织
大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第三次处级干部聘任后,及时完成好各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换届改选工作,选配好基层支部书记。定期举办支部书记培训班,提高基层支部书记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党员教育与管理,严肃党的纪律。切实抓好教职工和学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落实""制度、党员责任区制度。特别是抓好基层支部的组织生活,严格组织纪律,坚持党日活动,注重实际效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优势,紧紧围绕学院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带领师生员工积极投身学院的建设与改革,为学院的发展贡献力量。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在"党建带团建"工作中的作用。
各级党组织对同级团的组织建设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上级团组织负有领导责任。凡是已建立党组织、团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地方和单位,党组织负责建立团的组织;未建立党组织,但具备建立团组织条件的,上级党组织要负责建立团的组织。各级团组织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行政和党组织建制对应。
要突出工作重点,带动各级团组织建设和团的工作的全面活跃。积极探索与教育体制改革相适应的高校基层团支部(总支)的设置方式和活动方式,促进学院各级团组织建设的发展。
(三)加强团的班子建设,强化团干部的教育培养和配备管理
切实做好团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团委一般应配备专职团干部。选拔配备的专职团干部一般应是党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科级以下的专职团干部任职最高年龄一般应不超过30周岁,任期不超过两届,离岗最高年龄不超过33周岁;处级的专职团干部任职最高年龄一般应不超过35周岁,任期不超过两届,离岗最高年龄不超过38周岁。各级团组织的专职正、副书记,应按同级党组织(行政)职能部门和下一级党组织正、副职的条件配备,并享受相应职级的政治生活待遇。学院团委为正处级单位,设专职书记(或副书记)1人。要保证兼职团干部有三分之一时间从事团的工作,并落实好相关政治、生活待遇。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团组织按期换届,并事先征求上一级团组织的意见。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团干部的培养工作。要把团干部的培训纳入干部培训规划,专职团干部每年参加培训的比例应不少于本地区、本单位专职团干部总数的40%,兼职团干部应不少于30%。
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专职团干部的转岗输送工作。对于接近或达到最高任职年龄的专职团干部,要及时予以安排,对于特别优秀的,应提拔使用。团组织要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干部。
加强团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准备充足的后备力量。
(四)加强队伍建设,为党组织源源不断地输送新鲜血液
各级党组织要把团组织的"推优"工作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纳入发展青年党员工作规划,指导基层团组织完善"推优"制度,规范"推优"程序,努力落实28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和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推优"的规定,真正使"推优"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帮助基层团组织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发展团员工作力度。
(五)加强作风建设,引导团员青年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团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对团员青年进行正面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个好成员,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坚决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
(六)促进工作发展,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团组织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要把团的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规划和目标管理,给团组织交任务、压担子、提要求,加强工作检查、督促,及时帮助团组织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要明确一位党组织负责人分管、一位行政负责人联系团的工作,各级党组织每年研究团的工作应不少于两次。要认真执行党章关于"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事业单位的团的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的规定,不是党员的,也应当列席与团的工作相关的会议。
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团组织依据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和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党员在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团员模范作用的发挥。各级党、团组织可以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联合开展活动。各级党组织开展的活动可以吸收团员青年参加,同时也要鼓励青年党员参加团的活动。
(七)优化工作条件,为团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证
各级党组织要协调、推动各方面的力量支持、关心团的工作,为团组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关于团的活动经费的开支标准,确保团组织的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对于团的专项活动,要给予必要的专项拨款。
(八)加强制度建设,为"党建带团建"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当前,"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制度,保证"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健康发展,促进党建和团建工作的全面活跃和提高。
一是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层层建立"党建带团建"目标责任制,党委书记是"党建带团建"第一责任人,应发挥主导作用,党委组织部门、团委是"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职能部门,要统一规划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要做到"四个统一,五个衔接",即:统一部署规划、统一配置力量、统一检查指导、统一考核验收,实现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同党的思想教育工作相衔接,团员队伍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相衔接,团干部队伍建设与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相衔接,团的阵地建设与党组织的阵地建设相衔接,团建与党的目标管理体系相衔接,把目标责任制真正落实到各级党组织。
二是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例会制度。要定期召开由党委分管领导亲自主持,党委组织部门和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党建带团建"工作例会,党委主管书记亲自主持研究团组织建设的专题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各级团委书记要经常主持召开团建工作会议。团委书记要担负起团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每年团内主持研究团建工作不少于4次。
三是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团组织要确定本级团建工作联系点,主要领导要带头抓好团建工作联系点,每年有一定时间驻点并解决具体问题。要注意解剖典型指导工作。各级党、团组织要精心选树和培养一批有时代意义和行业特点的团建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四是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制度。要严格进行工作考核。要把创建党建先进单位与创建团建先进单位有机结合,团建先进单位原则上从党建先进单位中产生,团建工作不达标的,不能评为党建先进单位。要把各级党、团组织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各单位党委、团委及主要领导工作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九)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机制
要切实重视和加强组织领导,把"党建带团建"工作的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要把"党建带团建"纳入党的组织建设整体格局,及时帮助解决团组织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为团的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各级团组织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党组织的支持。
加强和改进"党建带团建"工作,对于全面推进学院党的建设,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党的青年工作和大学生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要以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大力度,扎实工作,把"党建带团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提高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带领全院团员青年,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全面上水平,为实现学院"十五"发展规划和第二次腾飞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