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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周年,中国经济体制和经济实力发生了革命性变化,在全球经济中的影响与日俱增。企业所有制结构更加合理,极大地提升了国民经济的活力。在“抓大放小、国退民进”的改革思想指导下,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民营企业的政治与法律地位有了显著改善,实现了快速发展;在改革开放基本国策和WTO的框架下,外商投资环境大大改善,外资流入持续增加,外资企业已经成为中国参与全球竞争最积极的企业群体。国有、民营、外资经济已经在我国经济中形成三足鼎立之势。
国有企业改革作为贯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在缺乏前人经验可鉴的条件下,30年来以沿着“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不断试错,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经过试点,全面推开”的大原则下实现了渐进式的制度变革,取得巨大的成就。今天,与世界上任何一个名义GDP超过万亿美元的国家相比,中国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都是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一批通过改革改组改造,适应市场化要求的新国企应运而生,它们顺应改革和发展潮流,不断突破传统计划体制的束缚,坚持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在体制和机制转型中不断成长壮大,玉柴集团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一、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国有企业实行国营企业制度。在国营企业制度下,国家以所有者的身份对企业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并统一支配其劳动成果。厂长或经理的任务就是按照政府的计划指令和相关政策负责生产;企业为完成生产计划所需的资金由政府财政部门按计划直接无偿下拨或部分通过银行信贷解决;所需物资由政府物资部门按计划和统一价格供给;所需劳动力由政府劳动部门统一分配;企业的产品由政府物资部门或商业部门按计划统包统配、统购统销;员工工资由政府按照统一标准发放;企业盈亏由政府负责,技术投入和设备改造由政府统一安排。企业惟一能做的和必须做的就是按照一定的技术要求,把政府配给的资源组织起来,生产出政府计划的产品。这种企业制度导致企业只有社会的统一目的,完全否定了企业和员工对产品的所有权和支配权,使企业员工失去了为追求自身利益而发展的动力。在建国初期物质极度匮乏的条件下这种企业制度曾经表现出很高的效率,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面临环境的复杂程度提高,这种由政府统一决策的企业制度必然难以适应外界变化的要求,最终退化为政府行政体制附属物。20世纪80年代初,日本经济学家小宫隆太郎到中国考察后,宣布了一个举世震惊的观点:“中国没有企业”,实质上就是对当时实行的国营企业制度的大胆批评。
1、国企改革早期经历曲折探索
1978年四川省宁江机床厂等6家企业的扩权试点揭开国有企业改革的序幕,1979年7月,国务院了《关于扩大国营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5个文件,标志着以放权让利为重点的企业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始。“扩权让利”早期,企业的积极性在利益的刺激下得到了释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关资料表明,1980年试点企业的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1.8%,上缴利润增长7.4%。但是,由于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从基数利润和留成比例的核定都是政府按照企业的不同情况一一核定的,这种不规范性再加上企业缺乏明确的责任约束,这导致了“扩权让利”后期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下降,企业将更多的精力用于与政府的利益博弈,通过加大实物补贴夸大成本等手段回避上缴利润等责任,明里暗里与国家争利。有关资料表明,到1981年,全国工业企业上缴利润下降8.5%,1982年、1983年造成连年的国家财政赤字。
为了扭转企业与国家争利的现象,就必须用一种规范的方法来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于是就有了两步“利改税”政策的出台。由于利改税忽略了国有资产所有权对企业经营权的约束,导致了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盲目膨胀,实施效果和初衷背道而驰。第二步利改税刚推出,全国就出现了信贷、投资和消费基金的严重膨胀,引起投资和消费需求的过度增长,物价上涨率从1984年的2.8%猛增至1985年的8.8%,国有企业归还银行贷款本息的资金来源有一部分被转化为国家财政负担,国家财政收入从1985年下半年开始连续两年的滑坡,1986年底利改税就以失败而告终。
为了解决企业增产、财政不增收的问题,1986年12月5日,国务院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全面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和厂长负责制。承包制办法是在总结前两轮改革的基础上提出的,在企业的责权利等方面的界定比以前更加完善,在实行初期效果显著。1987年企业经济效益有了明显提高,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利润总额比上年增长了14.5%,利税总额增长12.9%,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了7.8%。但是好景不长,由于承包者与发包者漠视国家利益的串谋而导致的利益激励弱化和责任约束软化,1988年国有企业效益开始下降,1989年的利润总额比上年下降了16.6%,1990年的利润总额更比上年下降了47.7%。到了1991年,国有企业已有1/3明亏估计暗亏即虚盈实亏者也在1/3左右,大多数企业已是负债累累,许多企业资不抵债,陷入了深深的困境。
2、明确现代企业制度的国企改革方向
经过十多年的行政性放权,国有企业有了自己的经济利益,内在动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但缺乏有效的约束、制衡和监督。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以明显或隐蔽的方式只顾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害。国有企业已经从缺乏激励的极端状态走出来,到了缺乏监管的另一个极端状态。1992年党的十四大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定为改革的总体目标决定了国有企业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3、玉柴率先实践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按照一位从事我国企业改革多年的资深人士的说法,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在早期完全是进两步退一步,在黑暗中摸索前进,许多不能适应的企业只能被大潮吞没。玉柴集团作为一家地方的国有企业,一直坚持顺应改革发展的潮流,为自己的命运奋力拼搏,30年来产销量增长100多倍;销售收入增长400多倍,被中国企业界誉为“玉柴奇迹”。玉柴集团地处广西边陲,没有工业发展的基础和氛围,没有吸引人才的有利条件和区域优势;作为一家独立发动机生产企业,没有“背靠”任何汽车大集团,没有享受国家任何优惠政策,却能够在改革大潮中顺势而上,我们认为,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玉柴抓住了国企改革的重要契机,成功地推进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成为当初最早实践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之一。1992年玉柴进行了股份制改造,1993年玉柴股份实现了中外合资,1994年玉柴股份实现了美国上市,短短三年内玉柴集团实现的“三级跳”,为股份公司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扫除了产权障碍,也为整个集团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打下了优良的基础。
二、“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总要求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决议结合我国国情明确提出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总要求。玉柴集团在实践中坚持遵照16字方针,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1、产权清晰
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任何有效率的企业制度都应是产权清晰的,否则必然影响产权功能的发挥,导致企业效率低下。产权清晰不仅是一个法律概念,更重要的是经济体制的范畴,即表现为产权清晰不仅是静态的清晰,还是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的清晰。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一是指主体清晰,即谁是投资主体要清晰;二是结构要清晰,即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依其投资的比例享有相应的责权利要清晰;三是关系要清晰,即资产的归属、权益的享用等要清晰;四是作用要清晰,即投资者按其投资的比例,建立并规范以充分发挥其作用的监督与激励等机制。为了实现产权清晰,玉柴集团创造性地采用了“老树发新芽”的办法,将玉柴的资产一分为二,成立玉柴集团公司和玉柴股份有限公司。由集团公司以法人身份在原玉柴总厂基础上以募股设立方式成立玉柴股份有限公司,并持有存量资产折成国家股,同时代管从股份公司剥离出来的一些辅业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这样一来,既符合上市的股份公司产权清晰的规范,又解决了原有国有企业的股份由谁代表和管理的问题。最终使玉柴股份不仅在国内法人股市场成功上市,而且在纽约上市时也得到了国际专家的一致认可。
2、权责明确
现代产权制度下往往出现权责不明确的问题。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经营者往往越权乃至滥用权利,却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如美国的安然、世通公司管理层通过做假账给自己谋取巨大利益,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权责关系本是产权关系应该包含的内容,权责明确本是产权清晰的应有之义,将权责明确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主要是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特定背景下,针对前期国有企业改革中忽视责任的弊端而加以强调的。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玉柴股份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界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使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内在机制,既能充分调动和有效发挥经营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又能使所有者的利益不受侵蚀,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玉柴集团作为股份公司的国有资产出资人,以所占股份的份额对股份公司履行职责,在董事份框架下参与股份公司决策,与其他股东一起承担经营风险并分享投资收益。
3、政企分开
我国国有企业原有体制的一个基本特点和弊端就是政企不分,窒息了企业发展的活力,导致了效率低下。政企不分导致企业没有自主经营权,不能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因而不能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就必须做到政企分开。玉柴股份在成立时就借助新的产权安排实行了政企分开,国家只是股东之一,只能在董事会上代表国有资产出资额参与决策,而不再有权插手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事务。在今天的玉柴管理者看来,当初进军资本市场最重要的意义不是资本的获得,而在于资本市场带来的国际化经营管理体制,这种优良的制度基础给玉柴股份带来了更长远的优势。与一般的国企相比,玉柴股份几乎可以算是没有“上级”的企业,企业的用人制度、薪酬、激励制度都不必按照国资委的规定,而实行在董事会授权下的自主决策,企业拥有完全自主的权力。当其他国有企业还在人才引进、薪酬激励等方面受到国资委相关规定的约束而不能施展时,玉柴却早已将这种“政企分开”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整个集团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和产品服务优势。
4、管理科学
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是对一切大规模企业的共同要求,也是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由于我国相当一些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技术轻管理、重改革轻管理等不良倾向,给企业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针对这方面的经验教训,为了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央提出必须坚持“三改一加强”,把改革同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挥科学管理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关键作用,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巩固发展体制创新的成果,形成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技术进步的组织管理模式和方法。玉柴集团多年来紧紧围绕“科学管理”苦练内功,坚持“人为本、争第一、零起点”的核心价值观,采取薪酬、事业、感情等政策措施,凝聚和培养了一支植根玉柴、敏锐果敢、大胆创新、年富力强的管理和技术人才队伍。产品开发涵盖轻、中、重11大系列1500品种,创造了“你无我有,你少我多,你多我优”的产品差异化优势;构筑了网络规模最大,服务半径最小,保修里程最长,故障修复时间最短的服务优势,满足了顾客主动、快速、便捷的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