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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金融系统组织建设夯实工会履行维权基本职责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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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金融系统组织建设夯实工会履行维权基本职责基础

总书记在十七大上所做的报告,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对我国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作了新的战略部署,是全党行动的新指南。如何结合金融系统工会工作的实际,特别是工会组织建设的实际,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总书记十七大报告的精神实质,不断夯实工会履行维权基本职责基础,是摆在我们广大工会干部,特别是工会组织工作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学习和理解总书记十七大报告的精神实质

总书记所做的报告,深刻阐述了事关国家工作全局的若干重大问题,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论述精辟。因此,学习和理解十七大报告,不能停留表面,不能搞形式主义,不能满足于对讲话的字面理解,一定要认认真真地潜心学习和研究。

(一)要把握精髓,扎扎实实抓好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的十七大报告的学习和研究

十七大报告强调:“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这实际上是在党的政治报告中明确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地位。

科学发展观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十六大以后,党中央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根据我国发展实践所呈现出的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十七大报告则从中国社会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从而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宏观历史视角,把科学发展观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加以阐述,体现了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的不断深入,党对中国社会全面发展认识的不断深化。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科学发展观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之间具有内在的继承、丰富和发展的关系,它们都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和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的实践,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系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实质上也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进一步升华,这充分表明我们党对共产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进一步的深化,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实践也已经证明,科学发展观确实是我们认清形势、把握机遇、治国理政、科学决策的统领,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包括工会工作的根本指针。

(二)要贯通学习,将十七大报告与6月25日、3月7日重要讲话有机结合起来

作为从事工会工作的同志,学书记十七大报告还要紧密结合工会工作的实际,加强针对性,将报告与此前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3月7日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界委员联组讨论时发表的重要讲话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把握它们之间的联系,抓住其中所蕴含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本质。

总书记在3月7日的讲话中强调指出,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在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尤为重要。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下,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是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力量。因此,第一,要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组织群众的作用,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群众踊跃投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树立和谐理念,弘扬和谐精神,共建和谐文化;第二,要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引导群众的作用,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群众,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群众,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励群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群众,努力在广大群众中形成牢固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用真理引导群众思想,用真情温暖群众心灵,用真心维护群众利益;第三,要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多为广大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第四,要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要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

通过对照学习和研究总书记十七大报告与6月25日和3月7日的重要讲话,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党的十六大以来,以为总书记的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承和发展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创造性地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并且明确指出了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核心、基本要求、根本方法,尤其是强调“以人为本”这个科学发展观核心的基本脉络。特别是总书记强调要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充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这样一个表述。这绝不是一个简单的语言表述的变化,而是确确实实地反映了中央第四代领导集体对执政“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有了一个更加清醒的认识。中央第四代领导集体的这种认识,也为我们从事职工群众工作的工会干部鼓了劲,增加了我们做好工会工作的动力和信心,增强了我们做好工会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光荣感、使命感。

二、要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夯实工会履行维权基本职责的基础

几年来,中国金融工会依照全国总工会的要求,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结合金融系统工会工作的实际,努力推进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建设,紧紧抓住职代会制度建设和劳动合同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几个重点,切实把维权制度和机制建设落到实处,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切身感受到,工会的组织建设是工会一切工作的基础。随着金融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入,金融系统的工会组织建设不断出现新的问题,对工会组织履行好维权的基本职责带来很大的影响。要真正贯彻好总书记十七大报告和6月25日、3月7日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成好党中央和金融系统广大职工赋予我们的历史重任,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下大力气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好金融系统工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要找准定位,全面准确理解金融系统工会组织建设的基本内涵

在从事工会组织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一直感到,年重新修订的《工会法》对“工会组织”的概念界定不十分清晰。在正式颁布前,我们在参加全国总工会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召集会议时,都主动提出过中国金融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年12月1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正式通过《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前的《条例》试行过程中,我们也向全国总工会有关部门提出过应该明确“工会组织”这一概念的内涵的意见。虽然鉴于全国工会组织建设的情况比较复杂,修改时并没有完全采纳我们的意见和建议,但都得到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我们认为,“工会组织”的概念要全面准确地加以理解。它不是简单的一个“工会委员会”或“工会工作委员会”的名称,需要有实际的内涵,应该包括一定比例(按全总有关要求是不应该低于工会会员总数的千分之三)的工会专职干部,有专门的、而不是归属或合并于党政其他部门的办事机构。坚持这一条,是我们金融系统工会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尽管《工会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但如果把“工会组织”简单等同于“工会委员会”或“工会工作委员会”,就会为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和发展过程中,个别金融机构党政领导违反《工会法》和全国总工会、中国金融工会有关规定的要求,将工会组织及办事机构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党政其它部门留下借口。事实情况也是如此。这几年,金融系统工会组织建设中出现的最主要的问题也就在于此。试想,如果工会的办事机构都没有了,工会的专职干部也都没有,工会组织如何去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二)要抓住关键,扎扎实实解决金融系统工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

为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我们结合国有金融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革的实际,在*年6月和*年3月连续下发了《关于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中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通知》和《关于在金融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通知》两个文件。*年11月,又针对国有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中工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系统工会组织建设,完善工会组织办事机构设置和工会专兼职干部配备的规定》(金工发[*年]23号),要求各总行(会、司)工会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采取积极主动措施,推动党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共同抓好文件的落实。我们所进行的这些工作,得到了各金融机构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年8月,我们适时下发了《关于对落实“金工发[*年]23号文件”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金工发[*年]18号)。要求各金融机构总行(会、司)工会配合党委组织部门认真对照23号文件的要求开展自查。同时,我们在*年11月份组织对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四家金融机构的工会组织建设、工会组织办事机构设置和工会专职干部配备的情况进行了检查,2008年1月起又组织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金融机构进行了检查。2008年1月10日我们及时下发了《关于评选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状和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补充规定》(金工办发[2008]2号),进一步重申“金工发[*]23号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明确在工会组织建设、工会办事机构设置和工会专职干部配备方面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负责人不能参加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评选,不能被推荐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单位不能参加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状评选,不能被推荐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候选单位。并要请各总行(会、司)工会在上报评选和推荐材料时,严格把关,认真提供证明材料。凡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加评选和被推荐的资格。我们感到,文件固然重要,但如何下决心、下大力气去推动贯彻落实更为重要。只有集中中国金融工会全会的力量,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工会的组织建设才能真正抓好抓实,也只有把工会办事机构依法设置和专职干部按要求配备的问题解决好了,工会的维权工作才能有人去思考、去实践,工会的维权工作才可能有现实的基础。

为解决金融系统除正式职工以外的一部分人员,包括银行系统的柜员合同、劳务派遣工,保险系统的营销员、人,证券系统的经济人、经济人等加入工会组织的问题,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之上,在*年的8月,起草了相关的要求,准备下发金融机构各总行(会、司)工会。由于考虑到*年即将出台的新的《劳动合同法》在劳动用工问题上会有新的规定,就暂时放了下来。但我们对各金融机构这方面的情况一直非常关注,包括参加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系统对营销员、人入会问题的研究的和探讨。我们感到,从流动性上讲,农民工的流动性远远高于我们金融系统这类人员的流动性,农民工的入会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都这么重视,全总抓得都这么紧、这么扎实,我们金融系统还有什么理由将这部分人员拒之工会组织的大门之外呢?而且,金融系统工会组织的维权工会相当一部分应该是针对他们的。只有首先把他们有组织地吸收和发展到各级工会组织中来,团结教育他们,把党的声音、工会组织的关心和帮助也送到他们中间来,才能更好地履行维权的基本职责,尊重好、发展好、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我们金融系统工会的维权工作才是一个完整、统一的有机的整体,也才是真正贯彻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方针。因此,我们正在努力,结合《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出台,尽快出台相关文件。

为协助各金融机构总行(会、司)党委选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中国金融工会按照中组部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协管干部的要求,规范金融系统工会协管干部的模式和具体操作程序,强化工会干部的协管工作,我们在*年3月制定并下发了《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协管工会干部的暂行规定》(金工发[*年]5号),并依据《规定》对新建金融机构工会和相关金融机构工会新任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考核程序,几乎覆盖到现有31家金融机构总行(会、司)工会。目前,我们31家金融机构总行(会、司)工会都配备了党政同级副职兼任的工会主席(主任)。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规定,维护规定的严肃性,并努力把协管、考核、工会领导干部的工作与工会组织建设、整个的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中国金融工会“金工发[*]2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我们也考虑进一步完善这项工作,通过中国金融工会全会的共同努力,把它与中国金融工会对各金融机构总行(会、司)工会工作的全面考量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力争起到抓好笼头,带动全局的作用。

为引导和帮助金融系统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代表职工一方参与签订集体合同和参与企业劳动争议调处等工作,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年11月适时地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所属金融机构基层工会委员会法人资格登记程序及相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金工办发[*年]29号)。但是在文件的执行过程中,我们也越来越发现,金融系统工会组织建设中长期存在“工会工作委员会”层层派出“工会工作委员会”的弊端日益突现出来了。在不少地方,由于我们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工会不是选举出来的“工会委员会”,而是任命制的“工会工作委员会”,在进行法人登记时受阻,不能顺利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如果不能真正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这一级工会组织将来在参与签订集体合同和参与企业劳动争议调处等问题时,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就可能落空。因此,我们也努力抓住时机,争取尽快出台相关文件,提出明确的时间表,有计划、分步骤地完成金融系统各级工会组织从“工会工作委员会”向“工会委员会”的发展,以便更加有效地发挥金融系统各级工会组织在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上的作用。

总之,通过学习我们切身感受到,总书记十七大报告和6月25日、3月7日重要讲话精神,对我们从事工会工作的同志既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又有直接的指导作用。我们要紧密结合金融系统工会工作的实际,认真学习和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结合起来,与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工会维权观、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在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和创新的进程中,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