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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为有效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增长,*市坚持实行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确立了总额控制与结构管理并重的调控模式,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全部审核到岗、到位、到人,既控制了人员编制总量,促进了规范化管理,又有效堵住了虚列编制、“吃空饷”等漏洞,成功探索出了一条加强人员编制日常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我们的认识
改革开放初期,百废待兴,在计划经济体制尚未打破的情况下,经济和社会事务由政府大包大揽,行政事业单位的设立如雨后春笋飞速增长,机构编制面临空前压力。*年,*地市合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膨胀,消肿减负出口不畅,财政负担沉重,行政效率低下。为了变被动为主动,变压力为动力,我市机构编制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研究和实践管总量与管结构有机结合的过程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统一了思想认识,并做到二十几年一以贯之。
(一)编制减压需要实行实名制。*年的机构改革恰好与*的地市合并同步,人员分流的压力很大。要筑起人员编制调控的铜墙铁壁,就必须严控细管,堵漏防渗。在日常编制管理中,我们发现了许多的审批漏洞,例如:有的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更改出生日期,提前“顶职”就业进行政事业单位;有的在开列的控编数内,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安排上岗;有的借补充专业技术人员之名,照顾安排家属子弟就业;有的甚至擅自在单位内部补编补员。这些现象虽然是个别的,但对控编控员是一个极大的冲击。面对压力,我们迎难而上,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刻认识到,必须建立人员编制“实名制”,才能从根本上增强监管力度,消除形形色色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现象,推进人员编制规范化管理。
(二)控制人员编制总量需要配套实行编制“实名制”。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前,编制部门负责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在多年的机构编制管理中,工资基金管理与人员编制管理殊途同归、相得益彰,发挥了控制人员及工资总额的重要作用。在工资基金管理日常审批工作中,单位工资总额的审批必须建立在个人工资额的基础上,因此,我们全面建立了单位人员工资台帐、人员工资手册、人员工资卡片,实行了实名登记审核,为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奠定了基础。工资基金管理移交人事部门后,我们以工资帐、册、卡为基础,建立了人员编制帐、册、卡,并不断总结完善管理办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成为制度化、规范化的机制。
(三)提高人员编制管理效率需要实行“实名制”。随着形势的发展,机构改革及人员编制调整变动频繁,机构编制管理处于动态过程。在几次大的改革调整中,各项调查统计、分析论证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工作对象必须细化到每个人员编制,才能确保全民真实掌握情况,提供科学决策资料,提高决策效率。因此,实行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提高人员编制管理效率,必须以实行“实名制”管理为基础。特别是优化人员结构的工作,必须依靠“实名制”,才能作出及时、准确、高效的统计分析,服务改革和管理大局。
(四)配合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需要实行“实名制”。长期以来,编制部门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职数职位管理、人才引进、公务员招考、军转安置、工资套改、人员分流等一系列工作,相互支持相互监督,配合默契。协作过程中我们深刻认识到,由于实行“实名制”,对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况数据,编制部门掌握得最全面、最系统,为共同推进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极大方便,同时有效地杜绝了“吃空饷”现象。随着《公务员法》的正式颁布实施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推行,实行人员编制“实名制”更有必要。要认定一个工作人员是不是公务员,要确认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数额、对象,必须先行界定其岗位、编制和经费性质,没有“实名制”,必然导致混淆不清,增加认定、过渡难度。“实名制”管理将为实施《公务员法》、和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创造良好条件。
二、具体做法
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机构编制日常监督管理的核心工作,需要我们打牢业务基础,争取编委成员单位配合,贯穿到每个办事流程,落实到各个管理环节,才能确保实效。多年来,我们坚持不懈做好了以下具体工作:
(一)建立帐卡册,夯实管理基础。在人员编制日常管理中,我市统一建立了人员编制台帐、手册、卡片三位一体的“实名制”管理模式,编制部门的台帐和各单位的手册对应一致,凡人员编制异动,随时进行审核登记,动态反映增减情况,新进编人员在开出编制通知单的同时入帐、入册、建卡。对死亡、调出和退休人员,一个月内核销编制。目前,我市市直建帐册卡单位共525个,其中党政群机关(含政法机关、行管办)122个,事业单位403个,人员卡片39620张。全面、准确、动态的实名登记,极大地方便了监管、查询和统计,无论人员编制专项统计还是综合统计,我们一般不需要各单位填报基础表,对相关单位的咨询我们做到了随时准确无误地提供服务。
(二)动态掌握底子,定期清理清查。工资基金管理移交人事部门后,我们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清查。此后,凡人员编制异动要求一个月内进行变更审核,每年年底结合编制统计与各单位核对,人员编制情况始终处于动态更新过程之中,保证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年、*年两次机构改革后,我们都开展了人员编制专项清理。*年我们开展集中清理“吃空饷”专项工作,共清理机关和附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233个共涉及编制9741名,涉及实有人员9424人。通过清理共查出在编不在岗人员41人,其中机关37人,事业单位4人;混编混岗740人,其中机关599人,事业单位141人;临时聘请人员689人,其中机关593人,事业单位96人。清理后,区别不同情况予以整改,充分发挥“实名制”管理的有效监督作用,维护了动态管理情况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同时,县市区也开展了清查工作,我们分别对各县市区人员编制清理情况进行了督查,提出了整改要求,指导规范了“实名制”管理。
(三)实行实名申报,严把审批关口。长期以来,我市人员编制的申报、审批实行“实名制”。单位申报时,必须逐个填报人员编制申报表中设置的单位及个人信息,签署呈报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印章。在有编制且符合人员结构的前提下,由市编办相关业务科室审查人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职称是否符合优化人员结构要求,再提交办公会议研究审核。经研究同意进编的,原则上要求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凭手册办理进编手续,当场入册建卡,再凭我们开具的编制通知单到相关部门办理调配、工资手续。实名申报实现了管数量与管结构的有机统一,突出了编制部门在控制人员增长工作中的牵头把关作用。
(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部门协作。为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我们及时针对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每隔三到五年下发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文件,明确人员编制审批程序和权限,加强监管力度。同时,我们建立了人员编制管理联动机制,组织人事部门凭编制通知单开列的具体人员名单办理调配手续,同时严格审查列编人员档案资料,进一步把关;财政部门凭编制通知单开列的具体人员的编制性质、经费渠道和人事部门核批的工资额拨付经费;政策性安置等批量性人员进编,在衔接计划时编制部门协同介入档案审查,原则上逐个开具编制通知单,防止浑水摸鱼。
总之,我市的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贯穿到了人员编制审批、人员调配、工资审批、经费拨付的各个环节,发挥了归口把关的功效。
三、主要成效
实行“实名制”增强了编制管理权威和力度,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控制、精简起到了关键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管住了人员编制总量,改善了人员结构。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把员额和结构审核关口,有效堵塞了各种管理漏洞,我市机关人员编制在十多年以来连续呈负增长趋势,*年至*年,市直行政编制分别余编218名、131名、91名、212名、50名。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增长比例严格控制在低于财政增长比例的幅度内,除改革中成建制接收的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外,每年一般为2-3%,这一经验曾被中编办《中国机构》杂志推介。尽管历经两次改革,行政编制大幅核减,我市市直机关人员目前仍有余编(不包括预留机动编)。截止*年底,我市市直党政群机关共有行政编制1665名,实有1615人,余编50名;政法机关共有专项编制2917名,实有2776人,余编141名;市直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5585名,实有人员24625人,余编960名,事业人员年增长率仅为1.2%。“实名制”管理大大优化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年机构改革后,市直机关人员平均年龄下降4.46岁,大专以上文化的提高了11个百分点。据统计,*年我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占66.99%,*年达到71.31%,提高了4.32个百分点;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由24.1%提高到了53.5%,提高了29.4个百分点。
(二)管活了人员编制,建立了有出有进的良性循环机制。近些年,机构编制基本冻结,但我市的人员编制管理并没有变成死水一潭,而是在“实名制”管理过程中管好、管活,较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起到了体制、机制保障作用。在机构改革中,我们根据“实名制”管理中掌握的情况,合理研究了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比例,提出调剂余缺的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采纳,节约了行政成本。特别是*年至*年开展以规范为主要目的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对每个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专业技术、后勤服务人员比例进行了硬性规定,确保了优化人员结构审核有理有据。在第一轮公务员过渡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基本上以我们的基本数据为准,开展职位分类。机构调整、人员划转以及补充工作人员,我们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科学确定划转比例、结构和招考数额、职位,确保在编制范围内进行,避免盲目划转和招考。由于严格把关从紧控编,我市公务员招考已形成隔年招考的惯例,领导机关特需文秘等人员一般在现有机关人员中选调。新组建单位编制一般在总编内调剂,也不擅自核定地方事业编,近十几年节减行政编制近百名,杜绝了编制只增不减、人员只出不进。在改革和冻编的条件下,我市人员编制管理在“实名制”模式下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实现了有出有进的良性行。
(三)建立了多部门联动机制,树立了编制管理权威。“实名制”在一定程度上使人员编制管理摆脱了“人头会计”的局限,促使用编自觉树立了既要有编又要符合人员结构两个意识,增强了主动把关的积极性。实行“实名制”增强了部门协同配合力度,机构编制委员会与成员单位在审批把关工作流程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介入,相互监督,有力地树立了编制管理权威,有效的协作联动机制又使编制意识更加深入人心,遵守编制政策法规变成了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机构编制部门牢牢掌握了人员编制管理的主动权。
(四)为实施《公务员法》和事业人员聘用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根据《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定义的三个要件的规定,确定公务员适用范围和对象,是一项严肃、复杂的工作。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为我市市直机关界定公务员身份提供了最有效、最可靠的依据。从前段开展的公务员摸底登记、统计工作来看,市直机关人员编制到岗、到位、到人,情况非常清楚,将为正式实施过渡登记创造良好条件。同样,我市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也将为即将全面实施的事业单位人员全员聘用制提供人员分类、岗位结构等必要依据,促进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