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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政府融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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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政府融资研究

融资是投资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人们对公共物品需求的增加和地方政府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迫切愿望,促使投资需求相当庞大,但地方财政实力又往往有限,政府财政资金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地方政府采取了多种融资方式和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近年来,*省各级地方政府都运用多种方式、多途径筹集建设资金,地方政府融资成为全省投资的一项重要来源。目前,*还处于“投资拉动型”发展阶段,保持适度的投资规模,是促进全省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在当前国家严格控制信贷和土地两个闸门的情况下,研究如何更加有效、规范地利用现有融资手段,减少地方政府融资的风险,以及如何利用现有资源,打通新的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对于缓解经济快速发展面临的资金紧缺矛盾,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投资目标和任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在中部地区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一五”期间投资需求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投资规模扩大,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资金来源渠道不断拓展,投资在拉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与经济发展要求和周边省份相比,*的投资率仍然偏低,人均投资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较大。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提高投资率、扩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才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实现中部崛起、富民兴赣的目标。

(一)保持*经济快速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投资率

固定资产投资率是反映经济的发展变化与投资规模大小关联程度的指标,是衡量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是否适当的重要指标。从我国一些省市发展的经验看,高投入、高积累、高增长是经济起飞阶段的一个重要特征。浙江“十五”期间投资率达49.2%。而*省“八五”时期投资率为23.7%,在全国位居29位;“九五”时期投资率为26.0%,在全国位居28位;“十五”期间投资率为43.7%,与全国45.2%的平均水平还有差距。

*的投资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投资不足严重制约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省投资率虽有显著的提高,但仍处于“补课”阶段。*仍处于“投资拉动型”发展阶段,在该阶段进一步提高投资率、扩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是促进*省经济加快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需要扩大投资规模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一直明显偏小。1981年以来,*投资规模占全国的比重一直很低,都在2.0%左右,1984-*连续18年投资比重在2.0%以下,且在一段时期呈不断下降的趋势,1989年为1.7%,1990-1992年为1.6%,1993-1995年降至1.4%,这一时期为历史最低点。虽然近几年发展速度加快,但*年*投资规模仍只占全国的2.44%。与此同时,*人均固定资产投资水平较低。*年,全省人均固定资产投资6239元,比全国人均固定资产投资少2119元,低25.3%,与同期发达省市比,差距更大。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需要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

(三)实现省“十一五”规划确定目标需要保持投资快速增长

《*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率为16%。*年*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2293亿元,按照规划确定的年均增长16%,到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达到4816亿元,五年累计投入将达到1.83万亿元,投资需求非常大。须多途径扩大投资规模,才能实现省“十一五”确定的目标。

地方政府融资是投资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研究如何更加有效、规范地利用现有融资手段,以及如何利用现有资源,建立政府融资的有效平台,打通新的地方政府融资渠道,进一步扩大地方政府的融资规模,对满足全省经济快速发展、扩大投资规模,实现省“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二、地方政府融资的内涵及种类

(一)地方政府融资的内涵

融资,从字面上理解,融就是融通,资即货币资金,融资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指通过金融机构和资金市场,采取适当的融资方式获取所需资金的一种行为。在财务管理中,融资就是筹资。货币资金的融通是商品关系发展的必然产物,资金的流动和融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一般地讲,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融资应该是一种企业行为,指企业融资,项目融资,政府的定位在政策引导、提供服务、营造环境等。但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就是投资和融资,实际工作中,各级地方政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融资活动,除了常见的转贷等形式外,更多的融资方式是政府通过由各部门直属或控股的企业,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自来水公司等进行融资。这种融资从形式上来看,融资的主体是企业,但它是按照政府的意图进行的,筹集的资金用于公共物品,决定权在政府,偿还通常也由政府的信用作担保,因此,本质上是政府融资行为,属于政府的间接融资。从实际情况来看,地方政府常见的融资主体包括:地方政府所属的投资公司、信托公司、开发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公共管理部门及其成立的各类公司以及部分其他类型的国有企业等。

因此,对地方政府融资我们可以定义为:地方政府融资是指地方政府为政府投资项目融通资金的行为,包括政府直接融资以及政府通过国有投资机构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融资行为。

(二)地方政府融资的种类

根据融资渠道和采用的融资方式不同,可以将融资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常见的有以下三种不同的分类。

1、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根据融资渠道的不同,可将政府融资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1)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指融资主体不经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面对资金供应者借贷或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所进行的融资活动。在直接融资过程中,资金的供求双方借助于融资手段直接实现资金的转移,无须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例如,政府投资项目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就属于典型的直接融资。从融资的实际运作情况看,政府直接融资的融资费用较高、耗用的时间也比较长。

(2)间接融资。政府间接融资是指融资主体借助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的融资。其主要形式为银行借入、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融资租赁等。间接融资方式是目前全国各级地方政府最为主要的融资方式。从交易成本角度看,政府间接融资是相对节约的融资方式,与直接融资方式相比,时间短,融资费用相对也比较低。

2、权益资本融资和负债融资

根据融资的性质不同,可将政府融资分为权益资本融资和负债融资。

(1)权益资本融资。从出资者的角度看,项目的权益资本是出资者投入项目的资产及其权益准备。作为出资者总是期望其投资能够保值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值,由于出资者作为企业法人财产责任的最后承担者,其出资风险更大,因而站在出资者立场,权益资本是一种高风险的资产,但反过来看,站在接受出资项目业主的立场,权益资本是低风险的资本,权益资本无须还本付息,从而融资主体没有偿还债务的压力。通过发行股票上市融资是一种典型的权益融资行为,地方政府虽然不能直接发行股票,但拥有巨大的国有资产,因此,政府可以授权企业通过国有资产上市融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为最大股东,可以调控募集资金用于政府项目。

(2)负债融资。负债融资以还本付息为条件。发行债券和向银行借贷是负债融资的两种典型方式。作为资金的出借方,由于有到期还本付息作保障,其出借资金的风险较低,因此相应的回报也较低,作为融资的项目业主则相反,利用负债融资的成本较低,但还本付息压力大。

3、境内融资和境外融资

根据融资来源地区的不同,可将政府融资分为境内融资和境外融资。

(1)境内融资。如果政府融资发生在本国资金持有者之间,不涉及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的资金持有者,就是境内融资。相对于境外融资而言,境内融资程序比较简单,风险较小。

(2)境外融资。如果政府筹资发生在国外资金持有者之间,就是境外融资。由于国际形式变化的复杂性,境外融资较境内融资的风险更大,如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等。由于境外融资准入门槛较高,手续较复杂,交易成本较高,因此,目前地方政府的境外融资还不多见。

三、*省地方政府融资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省各级地方政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探索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融资方式,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年省党代会召开以来,“解放思想、敢于创新”成为指导全省发展的关键理念,全省各级地方政府积极采用与国际接轨的融资方式,不断创新融资渠道,用好“三代人”的钱的观念深入人心(用好“三代人”的钱是指,通过土地经营用好上代人的钱,通过BOT等项目融资方式用好下代人的钱,通过资本市场用好当代人的钱),加大了融资的力度,为*经济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融资的规模不断扩大,但横向比较,融资的总量仍然偏小

我省投资总额从*年的472亿元增加到*年的2024亿元,增长了329%。从资金来源看,扣除国家预算内投资,国内贷款、债券、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年度的总额是432亿元,占当年投资总额的91.5%,其中,这部分资金很大一部分是来源于各级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通过多种方式融资得来的。到*年度,国内贷款、债券、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总额增加到了1912亿元,比*年增长了342%,大于同期投资总额的增长幅度。在“十五”期间,各级地方政府融资成为全省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融资规模的快速增长成为全省投资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

*年度,扣除国家预算内投资,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总额,山西省为1815.9亿元,安徽为2504.5亿元,*为2089亿元,河南为4304.6亿元,湖北为2507.3亿元,湖南为2574.8亿元。*的该项数据排在中部六省的第五位,比山西省多273亿元,比排在第一位的河南省少2215.6亿元,只有河南省的48.5%,不到一半。与中部地区其他省相比,*省地方政府融资的规模和总量偏小。

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华东地区,*省各级政府融资总量数据就显得更加偏小。*年度,扣除国家预算内投资,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总额,上海市为4149.7亿元,江苏为8498.8亿元,浙江为6849.8亿元,安徽为2504.5亿元,福建为2445.1亿元,*为2089亿元,山东为9314.7亿元,*这一数据只有江苏的24.6%,浙江的30.5%,山东的22.4%。

并且,从该表数据可以发现,经济越发达的地方,国家预算内的投资数就越小,而各类融资的总额非常大。江苏省*年度国家预算内投资只有80.1亿元,相对于全省8578.9亿元来说,不到1%,该省的投资几乎全部来源于各种形式的融资。因此,地方政府融资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经济越发达越有利于扩大地方政府融资规模。

(二)中心城市政府融资能力强,各设区市融资发展不均衡

*年度,扣除国家预算内投资,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总额,南昌市为552亿元,景德镇为90亿元,萍乡市为117亿元,九江为207亿元,新余为69亿元,鹰潭为53亿元,赣州为153亿元,吉安为119亿元,宜春为148亿元,抚州为111亿元,上饶为200亿元。排在前四位的分别是南昌市、九江市、上饶市和赣州市,这一排位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四个中心城市是非常吻合的。中心城市融资的能力较强,各设区市融资发展不均衡,并且可以预见,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心城市的基础设施、融资环境将得到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市的聚集效应将会进一步显现,融资总量将会进一步增大,融资不均衡局面短期内难以消除。

(三)地方政府融资方式丰富多样

1、银行借贷

政府组建的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国有投资公司,是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平台之一,这类投资公司通过向银行贷款、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等多种方式进行融资,财政实施补助或者进行贴息,用于当地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商业银行信贷和政策性银行借贷是最主要和最常见的方式。*年度,全省信贷金额达到298.6亿元,仅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一家金融机构“十五”期间共向*全省放贷357亿元,用于支持丰城电厂、新余电厂、黄金埠电厂以及景德镇市电网建设等能源项目和京福、乐温、景婺黄(常)、九景等公路项目的建设。

2、盘活政府资产

(1)土地资源开发。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对国有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作为特殊商品迅速进入市场,使土地的资产价值逐步得以显现,成为各级政府融资的重要来源,在城市建设、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从*年*省委作出解放思想加快发展的战略决策以来,全省掀起了一个以经营城市土地促进经济发展的热潮,土地交易非常活跃,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达到了快速发展。*年,全省土地交易额达到了113亿元,土地收益成为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

从全省情况来看,土地资源开发的主要做法是推行城市土地使用权市场化,盘活土地存量资产。先实行土地储备,由政府下属的土地储备中心依照法律规定,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和征收等方式取得土地,直接或进行前期开发后储备。土地储备以后,结合出让地自身的特点,引入市场中商品包装的方法,运用政策规划和商业运作两种手段对出让的土地进行包装,通过拍卖、招标、挂牌、抵押贷款和土地入股实行资本化融资等五种方式转让土地,使其在出让中实现最大的价值。

南昌市在*年制定出台了《南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和拍卖办法》,该《办法》规定:凡在南昌市从事房地产开发、商业、旅游、金融等经营性项目需使用国有土地的,均应通过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涉及城市经营房地产项目用地的,一律采用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年南昌市上交财政土地出让纯收益达6.5亿元。新余市在“财政不出钱、政府不举债、企业不摊派、群众不集资”的情况下,通过以房带路、土地置换和经营权转让等方式,筹集资金10多亿元用于城市开发建设,*年度通过拍卖城区土地,筹集资金1.9亿元,到*年度,土地资产成交额达到了8.97亿元,年均增幅达到了47.4%。景德镇市先后对东风瓷厂等10余家企业的国有存量土地进行了收购,将位于市区繁华地段的东风瓷厂180亩土地实行现金收购,又通过公开招标出让给房地产公司,一收一放实现效益8000多万元。宜春市政府采取“控制土地、饥饿疗法、包装环境、抬升地价”的做法,实行城市土地“一级垄断、二级归口、三级搞活”,城市土地大幅度升值,最高成交价达到了每平方米4031元。

(2)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是政府的重要资产之一,对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履行公共职能有着深刻的影响。随着国企改革步伐的加快,各级政府在利用国有企业改革为政府融资方面也做了许多尝试。政府融资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对国有企业现有资产进行运筹和经营,通过并购、联合、重组、参股、股份制改造、租赁、破产等产权转让方式,促进存量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常见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组建强势企业。通过企业重组、挂靠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组建骨干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其优良的资产、有利的地位达到融资的目的。比如,上饶客车厂和上饶线材厂通过企业间的联合重组组建了鑫新股份公司,鑫新股份公司通过上市共募集到资金1.2亿元;原*省投资公司和*华赣企业有限公司联合组建了省投资集团公司,重组后的投资集团公司凭借其稳定的产业基础、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较强的偿债能力,经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发行企业债券8亿元,成为新世纪以来我省发行的第一只企业债券。通过对国有企业的重组拓宽了政府融资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

二是产权制度改革。对于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企业的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国有股份逐步变现。萍乡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产权转让是典型的国有资产变现,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萍乡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为省属国有钢铁联合企业,1954年建厂,1999年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为从机制和体制上寻求今后发展的动力源泉,实现萍钢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年省政府按照“政府指导,市场运作”的工作思路,以招标方式公开转让萍钢公司整体产权,转让价为6.5亿元,融资数额巨大,充分发挥了现有国有资产的效益。

三是经营权分离。对于产权制度改革不能一步到位的企业,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转让企业的经营权,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比如,南昌三键电气公司,将电视机生产线整体租赁给TCL公司,盘活了存量资产。

(3)经营冠名权、广告权等城市无形资源。政府作为一个地区管理者,拥有城市建设和开发的多项权利,而这些权利本身就是一种资源。政府通过拍卖道路、桥梁、广场、绿地等大多数城市基础设施的冠名权、特许权以及出售道路两侧以及重点地段的广告设置权等市场手段,积极创造性的发挥出了城市无形资源的效益。

抚州市一次性拍卖38个公交候车亭广告经营权,收益200万元;吉安市通过拍卖中心城区广告经营权,吸纳资金100多万元,用于中心城区亮化工程;九江市将白水湖公园经营管理承包给上海园林公司,每年节约管理和维护经费50余万元;景德镇市将原朝阳路冠名权出让给昌河公司,收益500万元;萍乡市通过拍卖580辆出租车经营权,收益1933万元。

3、通过BOT、TOT等方式的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由发起方、项目公司、借款方等各方参与,发起方以股东身份组建项目公司,以项目本身的资产和未来现金流量为贷款偿还保证的一种融资方式。项目融资的基本结构主要有两种:一是贷款方为借款方提供无追索权的贷款,并以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偿还本息;二是通过“远期购买协议”或“产品支付协议”,由贷款方先支付一定数额或比例的资金来“购买”项目未来产品。常见的项目融资方式主要有:产品支付、融资租赁、BOT融资、TOT融资和ABS融资等。

对地方政府来说,使用项目融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越性:一是能够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项目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承担任何偿还债务的责任。二是能够把私营企业中的管理方式、办事效率等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地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政府可以转移项目的风险。三是对于落后地区来说,通过项目融资可以直接引进外国投资以及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对该地区长远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从*省的情况来看,全省的大部分地区在现金流量比较稳定的公路、铁路、桥梁、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度开展了项目融资。目前,主要以BOT、TOT这两种比较成熟的项目融资方式为主。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andTransfer的缩写,意思是“建设-经营-移交”。这是利用私人资本投资于公益性设施(或工业性项目)的一种融资方式。传统的BOT概念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公司或项目公司签订特许协议,授权其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维护和一定期限后的移交。在特许期间,项目业主向项目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如过桥费、过路费等,以此回收项目的投融资、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的利润回报;政府部门对该项目具有监督权和调控权;特许期届满,项目业主将该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该方式是目前全省基础设施领域融资的主要方法之一。赣州白塔上污水处理采用BOT方式融资5382万元,特许经营权的期限为25年(含建设期),采用厂网分离的模式,特许经营权获得者负责厂区部分的建设和运营。九江市八里湖污水处理厂采用BOT方式融资13869万元。*年,*省在全国首次推出隘岭至瑞金、萍乡至洪口界、九江至瑞昌三条高速公路面向国外、境外实行项目业主招商,最后确定香港诚坤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香港大益置业建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融资金额达42.69亿元,投资主体通过收取过路费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的回报。

TOT是英文Transfer,OperateandTransfer的缩写,意思是“移交-经营-移交”。这种融资方式是用私人资本购买某项资产(一般是公益性资产)的产权或经营权,购买者在一个约定的时间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和得到合理的回报,再把产权或经营权无偿交还给原产权所有人。TOT对境外资本具有比较大的吸引力,投资者可以从地方经济发展中获取利益。政府通过TOT方式将沉淀资产变现,获得资金用于建设更多的基础设施项目,减轻财政压力。例如:*年南昌市人民政府以4008万美元将南昌大桥经营权转让给香港中国海外集团旗下的中海基建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通过收取过桥费来收回投资,经营权转让期限为25年,25年期满之后经营权无偿交还给南昌市人民政府。*年南昌市政府又推出了八一大桥的经营权项目,南昌中海新八一大桥有限公司以5000万美元获得八一大桥及其附属设施19年的经营权。通过TOT项目融资方式,南昌市政府仅南昌大桥和八一大桥经营权两个项目就获得了9008万美元的融资金额,通过融资资金的滚动投资,大大加快了城市其他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的建设步伐。

4、利用主权外债资金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年1月的《外债管理暂行规定》,政府主权外债是指由国务院授权机构代表国家举借的、以国家信用保证的外债。它要求由国家统一对外举借和偿还。具体是指承借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和外国政府的贷款,由国家财政部、计划部门转贷给地方政府和项目单位。利用主权外债包含有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外各种援助三种方式。

1983年*广播电视大学与世界银行签署协议,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约56万美元兴建教学楼用于职业教育培训,揭开了*省借用国外贷款的序幕。从此,借用国外贷款工作在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截止到*年底,全省共实施国外贷款项目90多项,累计使用国外贷款近20亿美元,这些国外贷款主要用于农业、交通、通讯、能源、原材料、教育、卫生等领域,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了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

*省利用主权外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外国政府贷款,其项目数占全省实施国外贷款总项目的66.7%,贷款金额达到总金额的52.4%。

(四)融资环境不断改善

近年来,*在融资的硬环境和软环境两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随着近几年来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竣工和投入使用,*路网密度和等级明显提高,全省逐步形成了快速便捷的综合运输网络。面向珠江三角洲,已有赣粤高速公路、105国道和京九铁路相通。面向长江三角洲,有横贯*的沪瑞高速公路、320国道和浙赣铁路相连。面向闽东南三角区,有京福高速公路、昌厦入闽公路、鹰厦铁路、横南铁路、赣龙铁路等连接。截止到*年末,*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731公里。南昌昌北国际机场航线可直达全国主要城市及香港、新加坡、吉隆坡等地。水运有赣江经鄱阳湖进入长江,可直达上海、宁波、厦门、香港等港口城市。便捷的交通增加了融资机会,节约了融资成本,为地方政府融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从软环境来看,经过近几年的发展,一是全省上下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得到了进一步的解放,观念是最大的财富,“你发财,我发展”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增强了地方政府融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通过大力改革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全省融资的政务环境达到了很大的改善,已经颁布出台《*省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若干意见》、《*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省委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省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及经营环境的意见》和《*省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优化政务环境、加快*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全省融资的政务环境有了很大改善。

四、*省地方政府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融资渠道单一,直接融资水平低

在现有投融资体系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主体还不够广泛,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性资金、政府出面获得的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费,以及依靠政府信用举借的内债和外债等。由于地方财力的有限性,政府只能更多地依靠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缺乏直接融资手段,换句话说,地方政府的大部分融资来源于负债融资,这也使得政府投资项目的资产负债率相当高,政府投资项目每年负担的财务费用相当庞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风险。

直接融资的主要来源是证券市场,通过企业上市直接募集资金。目前,*证券市场的发展质量不高,经济的证券化率比较低。全省上市公司只有24家(不含香港创业版),占全国的1.7%,只相当于江苏的27%,浙江的28%;总股本93.54亿元,占全国的1.4%,融资总额130亿元左右,仅相当于江苏的23.6%、浙江的28.9%。*年末的市值占GDP比重的14.3%,远低于全国同期27.1%。

(二)信贷投资规模小,金融支持投资增长的力度弱

从表二可以看出,*年度我省信贷资金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298.6亿元,仅占全国同期的1.83%,排在中部六省最后一位,只有排在中部第一的河南省信贷投资额的43.8%。信贷投资规模偏小,金融支持投资的力度不强。

国家政策性银行给予的低息专项贷款也较少。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主要从事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投资方向和投资性质与当前的国债投资存在某些相同之处,*年国家开发银行在全国的贷款余额为5467亿元,*省分行只有100亿元,仅占全部总量的1.8%。国家开发银行*年度向中部六省共发放贷款1202亿元,占全国发放贷款的22%,但*只占向中部六省发放贷款总额的8.3%,位列中部六省最后一位,差距巨大。

(三)融资责任主体不规范

融资责任主体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往往是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组成项目指挥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运作,这样做合乎一般惯例,但实际上由于国有资产运作的特殊性,导致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出现责任主体不规范、投资效益低下的问题。在风险约束机制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同时也是受益单位,投资、建设、运行合三为一,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形成建设单位为争取利益而积极扩大投资和融资的总额,为政府投资失控埋下祸根,增加了政府融资的负担和风险。

(四)融资管理体制分散,存在融资风险和地方债务危机隐患

我国《预算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因此,地方政府只能在国家法律“禁区”外寻找融资出路,存在明显的短期行为。首先,地方政府缺乏举债的整体规划、有效的债务资金监管系统及科学详实的项目论证,致使无效工程、“胡子”工程、“首长”项目时有出现,资金严重浪费,政府融资使用无效益。其次,地方政府融资多处开口,分散管理,融资的决策主体、偿还主体及投资失误的责任主体都不明晰。目前,我省各级地方政府共有多少债务,没有一个部门能够说清楚。由于债务融资的总额无法量化,控制债务风险的各种量化指标,如负债率、偿债率等也无法操作,没办法对偿债作统一的安排,一旦出现明显的偿债高峰期,并且偿债额巨大,那么就可能爆发政府债务危机。

另一方面,政府投资项目从国家政策性银行获取的贷款,往往都以地方政府财力作担保,这种承诺形成了大量的隐性债务,加大了政府财政风险的不利因素。

(五)融资总量难以把握,宏观调控力度不强

地方政府融资运作缺乏一个相对独立的政策性融资机构为依托,融资总量难以规划和把握,宏观调控力度不强。目前,政府举债或融资项目的投资分散在各个具体的项目或职能部门所属的投资公司,融资总量难以把握,政府投资项目主体在兼顾政府的政策性投资需求时,还要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由于地方政府融资的决策主体与这些投资主体间责权利模糊,导致投资主体偏向于追求自身经济利益,一旦决策失误,发生信用危机,责任将全部推到政府身上。

五、部分国内发达城市政府融资情况和部分国外地方政府融资借鉴

(一)部分国内发达城市地方政府融资模式

1、北京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融资模式

北京市政府*年制定了《关于本市深化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北京市基础设施融资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针和“增量改革、存量试点”的总体原则。具体融资思路有以下两点:

一是循序渐进开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市场。对经营性项目全部向社会开放;对有经营收入但不足以收回成本的项目,在政府资金引导和必要的补偿政策支持下,采取PPP模式吸引社会投资者合作建设。

二是整合基础设施资源,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通过整合行业资源,构建北京市基础设施融资平台,为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募集资金。对轨道交通的运营部分按照政府与社会投资7:3的比例向社会投资者招商;对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中由政府投资形成的经营权和股权,进行出让和转让,盘活存量资产,将收回的资金用于非经营性和准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基础设施领域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2、上海的“集中管理、方式多样”的融资模式

一是上海市确定由上海国资委对全市融资活动进行管理。国资委组织对重大融资项目进行论证和选择,制定融资的政策与法规,营造融资市场运作的良好环境,依法对城市融资活动进行必要的调控和管理。

二是成立城建投资开发公司,实行城建财权与事权的集中管理。上海市成立城建投资开发公司,运用商业化的操作方式,对城市国有资产进行有效运营。改革之前,城建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而城市建设由建设部门管理,基本上是事权与财权分离,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建设。成立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后,政府授权其对城市建设和维护资金进行筹措、使用和管理,从政府出面举债为主转变为城投公司作为企业向社会融资为主,从而有利于把城市建设引入产业化、市场化运营模式。

三是积极开展融资方式创新,融资方式多样化。发行城市债券,如浦东建设债券、市政建设债券、煤气建设债券等,加快路桥建设,提高煤气普及率;采用BOT方式建设桥梁和隧道,采用TOT方式转让南浦大桥和杨浦大桥49%的专营权,筹资25亿元用于徐浦大桥的建设;组建上市股份公司,如组建凌桥、原水股份公司,筹措自来水和原水建设资金等等融资方式。

3、大连做足土地文章的融资模式

一是在全国率先提出了“经营城市”的理念。运用市场手段对构成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载体的自然生成资本(如土地)、人力作用资本(如市政公用设施)及相关的延伸资本(如广告权、冠名权)进行整合、重组和资本运营,产生较多的收益,并将这部分收益注入到新的城市建设项目中去,形成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是搞好土地经营,最大限度地以地生财、聚财建城。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规范土地二级市场,实行土地批租和招标拍卖,尽可能把土地收益集中到政府手中。此外,对有待于商业化开发的国有土地存量进行环境改造,将生地养成熟地,提升其附加值,形成级差效应。

(二)部分国外地方政府融资简要情况

1、国外地方政府融资的基本经验

在工业化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进程中,政府融资一直是其国民经济活动中必不可少的调控手段,成为市场经济成熟化发展的助推器。日本、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地方政府融资体系都很发达,地方债成为国家经济部门借入债务的重要支柱。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加速发展,一些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和其他发展较快的发展中国家的政府融资也异军突起,地方政府自我筹资能力越来越强,在贯彻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促进资源合理配置,调节经济周期性波动,维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总的来看,具有以下几点基本的经验。

第一,财政在地方政府融资管理中居于主体地位,建立起政府公债相应的预、决算编报制度和有效的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分级管理,中央对地方债务发行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进行总量控制。

第二,实行法制化管理,国家财政法规和地方自治法都赋予地方政府融资相应的位置,其融资来源、资金管理、投放范围及偿还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各国法律规定地方债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市政设施建设,如美国的地方债券称之为“市政债券”,规定由地方政府用于修桥筑路、、环保设施、水电煤气、公共住宅、体育场所以及学校建设等。

第三,在保证中央政府国债优先的情况下,为促进地方债的发行和推销,各国分别从债券利率、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如规定地方债税收率可高于国债,或对地方债的收益免征、减征所得税等。

2、私人融资动议(PFI)模式的英国政府融资模式

为了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础设施的迫切需要,有效控制公共支出以及基于意识形态上的考虑,英国保守党政府于1992年启动了私人融资动议(PrivateFinanceInitiativePFI)。私人融资动议就是允许私营部门涉足公共领域,提供以资产为基础的长期服务,私人部门每年从政府获得一定的费用以换回投资。

PFI是公私合伙(PublicPrivatePartnershipPPP)一种实现形式。在英国政府2000年公布的“公私合伙——政府视角”的报告中,将PPP分为三类:一是通过出售国有企业的大部分或一小部分股份让私营部门参与持有国有企业的股份;二是私人融资动议及其他安排,政府以合同的方式向私营部门长期购买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三是向市场出售政府服务。利用私营部门的专业技能和资金充分发掘政府资产的潜力。其中,PFI是PPP最为重要的一种形式。

3、市政债券和信用借贷相结合的波兰地方政府融资经验

波兰作为中东欧地区经济转型成功的典范,从计划经济中央集权制向分权制转变过程中,其地方政府的融资举债并未带来很多经济转型国家存在的地方巨额债务无法偿还的问题。波兰从1991年以立法的方式允许地方政府举债开始,二十几年的时间里,地方政府融资发展良好,其特点为初期以市政债券融资为辅,以金融中介机构提供优惠信用为主要资金来源。到*年,波兰地方政府举债的资金来源,20%来源于市政债券,80%来源于信用借贷,并未出现那种普遍存在于转型经济国家的地方政府无力偿还巨额债务的现象。

波兰的经验表明,地方政府融资发展的好坏,主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1)是否具有稳健的地方财政税收和可预期的中央政府转移拨款;(2)地方政府融资规范体制和监督机制是否健全;(3)是否具备多种形式的融资渠道,且相关金融机构是否受到政府的过分干预。

4、主体明确、程序规范的日本地方政府融资经验

一是有一套较为完整的组织运作机构。大藏省统一负责领导政府投融资的政策、计划、年度预决算、资金调度和运用。政府按国会批准的计划,将集中的资金投向政府兴办的金融机构,再由金融机构提供给民间各部门,以实现政府一定经济目的。

二是执行严格的投资政策、预决算制度和工作程序。根据政府制定的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各公有投融资机构每年8月底要提出下一年度预算要求报送大藏省,大藏省与有关部门谈判征求意见,加以修改审定,提出投融资方案,年末或下年初由大藏大臣提交议会审议决定后,从新财年起执行。

三是实行法制化管理。国家财政法规和地方自治法规都赋予地方政府融资相应的位置,对其融资来源、资金管理、投放范围及偿还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六、加快*省地方政府融资的对策建议

扩大全省各级政府融资规模的关键在于构建多样化、规范化的融资平台,通过这些融资平台进一步拓宽融资方式,同时政府要加强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以促进地方政府融资快速、有序发展。

(一)构筑多样、规范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1、构筑多样化的融资主体

构筑多样化的融资主体关键在于组建或改组相应的综合性或专业性的国有投资公司,使之成为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平台。具体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思路:

第一,构建面向单个项目的投资公司。经验表明,组建面向单个项目的投资公司是非常好的融资平台。如赣粤高速股份公司,通过配股、资产收购、发行短期融资债券、银行贷款等途径,累计为*高速公路建设提供建设资金68亿元,成为*交通建设一个重要的融资平台;刚组建的省地方铁路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成功融资40亿元,用于地方铁路建设等等。结合实际情况,我们还可以考虑组建工业园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大型水利项目建设公司等。对政府投资或部分参与投资的特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地方出资的铁路、公路、电厂、各类开发区基础设施、水利枢纽工程等,按项目法人责任制要求,成立政府控股的单个项目投资公司,负责项目设计、资金筹措、建设施工及运营管理的全过程,政府的土地、资金按照资本金方式投入,可以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放大效应。在不影响政府对特殊行业垄断地位的前提下,这类公司可采用上市或公开发行债券方式筹集资金,鼓励民间资本和国外财团资本参与投资。

第二,构建综合性投资公司。对现有存量的公用事业资产,可以合理整合资源,成立若干个综合性投资公司。地方政府能否利用有效融资手段充分利用国内外大量的剩余资本,关键就在于建立具有多样融资功能的综合性投资机构。这类投资公司可以以现有建成的设施作为政府资本金注入,它既有控股公司职能,使资本保值增值,同时又承担国家政策性投资职能。综合性投资公司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测算所需投入资金,研究哪些项目可以通过收费及经营回收投资,策划BOT等组合投资和组合融资方案,重点为重大产业、公益性、政策性项目进行融资。

第三,构建产业发展公司。对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可以视具体情况,对该类项目进行细分,项目中的部分可能是经营性的,如电视台、艺术中心、体育场馆等设施建设,对其中经营性的部分,应逐步减少政府投资的份额,成立相应的产业发展公司,多元化经营,以收养支,部分推向市场,对于非经营性部分由政府予以投入。

第四,构建风险投资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由于存在着技术、产品、市场等多种不确定性,很难得到银行贷款,在成熟期之前也很难从资本市场取得资金。应当通过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扩大地方政府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融资规模。可以考虑将目前科技三项经费中用于竞争性的投资,转化为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和创业基金的启动资金和风险补偿金,创办区域性风险投资公司,变政府直接投资为通过风险投资公司的间接投资,在严格项目筛选论证的基础上,率先启动风险投资,从而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

2、明确各级政府投资公司的定位及主要职责

投资公司的定位,是规范政府融资主体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根据政府的投资职能、建设职能和管理职能相分离和政企分开、管用分开的原则,投资公司经政府批准设立,作为政府投融资的责任主体,执行政府相关事业发展政策,履行支持政府投资项目的职能,负责政府项目运作,确保政府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益。政府与政府投资公司应当是股东与公司关系。但政府投资公司不同于经营性的国有企业,虽然属于企业,但其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实现政府的调控目标而非追求利益最大化,其经营目标应确定为社会效益目标,主要是公益性、政策性和福利性项目的投资和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

根据投资公司产生的背景及其经营目标来看,为充分发挥国有投资公司在地方政府融资中的平台作用,对投资公司可以界定为以下四项职责,第一是按照政府意愿,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融资;二是根据政府安排,运用法定的可支配资产进行参股、控股投资;第三是为完成政策性目标,面向国内外市场多渠道、多形式融资;第四是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或收回。

3、规范投资公司运作

在资产关系上,投资公司应以资产为纽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组建董事会和监事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政府投融资的安全和效益。政府应派任财务总监,对投资公司的投融资、收益和分配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建立科学的考评指标体系和办法,实行经营业绩与报酬挂钩,严格考核奖惩,逐步建立对公司经营者的约束机制。

在投资方向上,投资公司应利用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并根据政府计划进行项目投资,其投资方向主要是政府投资项目,主要领域在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

在融资方式上,应根据项目性质确定融资方案,广开融资渠道,并建立还贷机制。投资公司在进行间接融资的同时,可以采取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和项目融资等方式直接融资,并应随着发展,结合项目实际不断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

(二)进一步拓宽地方政府融资方式

1、继续利用信贷资金

从全省各级政府融资资金来源来看,银行资金是融资的主要来源,是解决地方政府建设资金短缺的主要途径。*作为欠发达地区,必须继续充分运用银行资源,加大负债经营的力度,促进资金的大量集聚。

一是要进一步整合政府资源,扩大商业银行贷款总额。商业银行经营的基本原则是“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保证资金安全是商业银行经营的首要目的,据此银行需要对贷款单位的资信状况、贷款用途、项目前景等作比较深入的了解,要求贷款单位提供担保。为了满足商业银行对贷款主体的上述要求,地方政府应改革现有政府资源的分布格局,将分散的部门资源转化为政府资源,整合存量资源归并到国有独资投资公司,做大做强投资公司作为政府融资的责任主体,对资金进行统一筹措、使用和管理。同时,对构成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载体的自然生成资本(如土地)和人力生成资本(如城市路、桥)以及相关的延伸资本(如城市路、桥的冠名权)等进行合理配置到投资公司,使投资公司具有向金融机构大量融资的资源优势,从而提高政府的融资能力。

二是要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的支持。商业银行是以营利为目标,一般信贷资金期限短、利率高,还款的压力较大,但政策性银行是专门从事政策性信贷业务、不以营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贷款的期限长、利率低。向其贷款的进入门槛虽然较高,但一旦成功,具有商业银行无法比拟的优势。*年国家开发银行和*省政府共同签订了《金融合作协议》,在“十五”期间向*贷款373亿元用于*的固定资产投资。“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与开发行的联系和沟通,积极贯彻落实*年度*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信贷工作联系制度,更好地发挥国家开发银行的融资渠道作用和政策性金融服务功能,争取增加对*的贷款额度,促进*省的基础产业、基础设施、支柱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

三是进一步提升政银企合作平台。目前,我省政银企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政府促进了银企互信和对接。今后,建议进一步提升合作的层次和水平,由政府牵头协调和提供服务工作,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及时向各金融机构通报经济运行情况和今后一段时间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定期向金融机构介绍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帮助金融机构作好项目储备、开发和筛选,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形成政银企互动、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的良好局面。

四是运用集中开户、政府贴息等手段,发挥融资的杠杆效应。信贷资金的特点是通过存贷款的差额获取利润,在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原则下,银行信贷资金的规模受制于吸取的存款量,存款量越大,发放贷款的量也就越大,贷款的利率也就可能越优惠。因此,地方政府在开户银行的选择上应当作出权衡,可以采用集中开户等形式来获取优惠。同时,银行为了确认收入,需要贷放出去的资金能够按期收回利息,因此,地方政府可以将部分财政资金作为给投资公司信贷资金的利息补贴,使银行资金的利息有保证,则能使投资公司向银行举借更多债务,发挥“四两拨千斤”的融资杠杆效应,极大缓解资金短缺的压力。

五是地方政府加强对担保体系的支持。我省已经建立起了多种政策性担保机构,建议地方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对政策性担保机构因赔付造成的担保资金损失,按担保额一定比例实行补偿,以提高融资担保机构资信,增强其抗风险能力。考虑担保行业高风险、低收益的特殊性质,可考虑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六是结合实际情况,创造新的信贷领域和方式。工业园区已经成为我省经济重要的增长极,结合这一实际情况,各级地方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园区企业的扶持力度,帮助其获得更多的资金投入,多角度、全方位地帮助工业园区及其中的企业开辟更多的融资渠道。结合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的特点,可以园区内的大企业为龙头,为其关联度较高的其他企业作担保或者以园区内的优势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向银行申请贷款,还可以考虑以园区内某优势产业集群向银行申请集群贷款等等新的信贷方式。

2、利用证券和债券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一是要坚持“三个围绕”快速推进我省股份公司的组建,为证券市场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第一,围绕地区、行业优势发展具有地域、行业经济特色的股份公司,对于有色金属、稀有稀土矿产、旅游资源、林业、水产资源等*就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各地应从实际出发,选择一批具有自身特点和优势的企业进行重组,走联合的路子,组建股份公司;第二,围绕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股份公司,我省的汽车、冶金、医药、电子、食品、化工建材产业等六大支柱产业集中了全省最多最好的企业资源,股份制改革的重点放在六大支柱产业上,发掘一大批有潜质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第三,围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重组联合组建股份公司,摒弃地方保护主义,有目的地吸收国内外有影响、实力强的企业参与股份制改革。

二是推动企业多渠道上市融资。要扩大视野,开阔思路,充分利用境内与境外、主板与中小企业板证券市场,继续扩大主板市场融资规模,积极推动企业到中小板市场融资,鼓励企业“借道”、“买壳”上市,支持有实力、有潜质的企业到境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

三是加大上市公司重组力度,做大做强上市公司,提高再融资能力。现有的上市公司是非常宝贵的资源,要结合“十一五”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把积极推动和支持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作为发展证券市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支持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发展,吸收并购优势资产、优势企业,投资运作优势重点项目,对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较高、行业发展潜力较大、在同行业中占有优势地位的上市公司,要最大程度地支持其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资产重组,做强做大。

四是大力推动企业债券融资,做到股票融资、债券融资“两条腿”走路。国家发展改革委最近又批准*省煤炭集团公司发行企业债券15亿元、*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发行债券5亿元,这是继省投资集团公司之后,我省企业又一次较大规模的利用债券市场直接融资。随着我国企业债券市场逐渐“回暖”,我们要适应债券市场的新变化和新要求,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培育一批符合条件的发行债券的主体,储备一批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项目,大力推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3、在城市公用设施领域大力推广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按双方的事先合同约定,向承租人制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资本货物,再将该资本货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支付约定时期的租金后,可以取得该资本货物额所有权。融资租赁将融资和融物相结合,实行项目管理,与直接向银行贷款相比,对项目企业信用度要求较低,担保形式比较简单,操作方便灵活,业务对象也比较宽泛。银行对于一些不敢直接放贷的企业可以通过租赁形式向其融资。融资租赁起到了银企“供给”与“需求”之间的“桥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银行直接向企业贷款的风险。

融资租赁非常适合于公共设施项目,如公路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更新、医疗设备购置等,这些项目一次性投入比较大、回收期长,一般没有足够信用的承载主体,银行在资金供给量、还款时限、信用担保等方面很难适应这些项目,但通过金融租赁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融资租赁业务开展较好的浙江省租赁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出租了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的标准厂房和杭州市70%的公交客车。

全省各级地方政府要树立融资效率概念,理解融资租赁效果的经济性。同时学习浙江省的经验,在税收、信贷、保险和财政补贴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融资租赁公司积极参与基础设施投资

4、大力开拓信托融资渠道,获得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我国信托融资的主要形式是信托公司以发行债权型收益权证的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委托,汇集各类受托资金,集合运用,以项目融资贷款的方式对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支持。信托作为我国近年来新兴的金融工具,已与银行、证券、保险并列为我国的四大金融支柱,它具有聚资快、风险低、回报高的特点,能够帮助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有效融资,并能使投资者获得超值收益。

*年末,*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5214亿元,人均各项存款为12065元,这些资金总额较大,但同时较分散,这为开拓信托融资创造了条件。信托融资是当前我省把社会闲散资金引入建设领域最为直接和便捷的通道。通过信托进行投资的门槛较低,不成规模的社会闲散资金集中起来进行投资成为可能。从实际情况来看,上海已经运用了信托产品,吸引社会闲散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爱建信托公司、上海国投推出的“外环隧道信托投资计划”、“磁悬浮交通项目股权信托收益投资计划”、“新上海国际大厦信托投资计划”等信托产品都取得了成功,并且这些信托产品的购买者三分之二是个人,北京国投推出的“北京CBD土地开发资金信托计划”为北京基础设施建设筹集了10多亿元的资金。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江信联合成功融资2亿多元,宜春市成功发行了1.3亿元的信托计划,丰城市通过信托募集了1个亿的建设资金。

我省地方政府要充分运用好我省江信公司和江南信托公司这两家信托融资平台,充分发挥我省信托融资功能。目前,信托融资在我省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普通投资者眼里信用还不是太高,地方政府可以将一些安全性较高、风险较小和收益相对比较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交给信托公司采用信托的方式向民间融资,地方政府通过与信托公司的合同约束,提高公司理财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同时为了规范信托融资,保证信托融资的持续发展,有关部门应加快制定规范地方信托投资的地方性法规或省政府规章,就信托投资公司为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标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在信托产品发行上,政府要给予充分的支持,如政府对一些项目信托融资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在税收上予以优惠,对机构投资者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从而增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以保证发行成功。

5、选择优质基础设施项目推行资产证券化(ABS融资方式)

ABS(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方式是一种新的引资方式,原意为以资产支持的证券化,是指以目标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国际市场上发行高档债券来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证券融资方式。它依据某一特定项目的资产可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发行债券的形式筹措资金,并取得项目运营的未来现金收益权,原始权益人则得以实现其资本存量的变现和流动,从事其他的投资。这种投融资方式的优点就是能使原本信用等级较低的项目的信用等级提高,使其照样可以进入国际高档证券市场,利用该市场信用等级高、债券利率低的特点,大幅度降低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成本。并且ABS涉及环节少、风险分散、融资证券化的特点,可以大规模低成本的筹集资金,项目的经营决策权仍归属原始受益人。

作为一种证券化融资方式,ABS代表着项目融资的未来发展方向。从我国发展情况来看,目前已经有中远、珠海高速、中集集团和重庆建行项目向海外实现了资产证券化的成功案例。中远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是其北美线路的航运收入;珠海高速的基础资产是高速公路的收费;中集集团的基础资产则是其集装箱海外应收账款;建设银行重庆分行已选择并获准与香港豪升ABS(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ABS在重庆首次运作将投入2亿美元,流动资金可达10亿-20亿美元,此次运作项目,为航空票款、汽车按揭、商业零售等

我省有许多建设与开发项目前景良好,未来也有比较稳定的收益,但在建设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采用ABS融资方式可以较好解决这一问题。因此,今后对于我省一些有稳定收益的项目,如水电设施、公路、桥梁等项目可以尝试积极策划推进ABS融资。同时,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合作,将有抵押的信用资产重组,以抵押资产的预期现金收益为担保,在国际国内资本市场上尝试发行资产证券,并可以积极探索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应收账款证券化的有效途径。

6、结合*优势,开展产业投资基金试点

产业投资基金是通过商业的方式募集民间资本从事特定投资的有效方法。它是由一定机构如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其他投资公司发起向特定对象募集资本形成基金用于预期的项目建设或投资活动,以此形成的投资收益回报给投资者,就概念来说属于创业基金的一部分。一般讲,创业基金包括风险基金、产业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借鉴经济发达国家“创业投资基金”运作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实践通过发行基金收益凭证,将投资者资金集中起来,具有“几何投资、专家理财、分散经营、收益稳定”等特点,主要对未上市公司进行组合投资,投资收益按照资金分成,投资风险由投资者共同承担。*年3月,总额200亿元首期规模50亿元的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已经得到国务院批准同意。

结合我省在有色金属、稀有稀土矿产、旅游开发等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产业领域,向国家申请组建相应的产业投资基金公司,为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搭建新的融资平台,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7、争取国家率先批准*试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在*年9月11日,财政部长金人庆在向亚太经合组织财长会议提交的报告中表示,中央政府正在考虑在有限的条件下,授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我们要积极抓住这一信息,充分利用中央加快中部崛起的有利时机,争取国家率先批准*试点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三)加大对*地方政府融资的体制和政策等方面的保障

1、成立省地方融资管理委员会,加强对融资的风险性、收益、质量等进行管理

目前,地方政府融资方式多样,主体多样,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都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融资,因融资形成的债务管理较为分散,从而可能导致融资的风险加大,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较重。鉴于这种情况,建议可以成立由发展改革委、财政等部门共同参加的省地方融资管理委员会,领导全省的政府融资活动并负责对因此而形成的地方债务活动进行管理监督。该管委会首先要摸清全省各级地方政府融资现状、渠道及政府目前债务情况,摸清家底;其次,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全省统一的政府融资规划,试行规范化管理。地方政府融资要同本地区的产业发展政策紧密结合,通过调整融资来源、规模、运作程序及投资重点,一方面来贯彻区域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等,另一方面确保政府融资在可控制范围之内,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的宏观调控能力;第三,要制定适合本省地方政府融资的政策,拓宽融资渠道,规范有效引导地方政府做大做强融资总量;最后,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形成的债务的管理及债务偿还的监督,对以前形成的债务,要严格划分责任,该由政府负责的债务,应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还债计划,对纯商业性的、地方政府没有介入的融资项目所形成的债务,由企业负责,防止把一切债务风险全部推给政府的现象。对新形成的融资债务,可以考虑由各级财政部门建立政府融资的“偿债基金账户”,将每一年度财政收支结余、政府融资项目投资额及部分投资收益划转“偿债基金账户”,建立偿债准备金,由管委会统一管理。

2、加快制定与新的融资渠道相对应的政策、法规与监督引导机制

对地方政府融投资实行法律化、规范化的管理,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尽快制定《*省地方政府融资管理条例》等地方政府融资法规,对地方政府融资的来源、资金使用和管理,特别是投资决策失误责任和偿还责任以法律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地方政府融资资金的投向只能专项用于基础产业、地方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项目。从法治的高度杜绝行政领导随意拍板决定项目取舍的非科学做法,规范融资主体的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使地方政府融资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迈进。用明确的法律预期规范、监督和引导地方政府的融资。

3、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

“好的名声是永远找不完的钞票,坏的名声是永远挣不脱的枷锁”。对一个投资者来说,一个政府声誉的好坏,其政策的透明度与效率如何,直接关系到他们的成败。一个开明、守信、高效的政府和良好的社会诚信制度是一个地区招商引资最好的招牌。

各级地方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信用环境建设,规范企业改制行为,督促企业维护合法债权。一是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信用评价机构,探索建立全省统一标准、统一评审、统一授信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机构,推动企业提升信用等级。整合金融、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部门的企业信用数据,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库,实现信用信息的实时查询。二是建立守信用企业正向激励和失信行为惩戒机制,由发改委、中小企业局、金融机构等部门,定期组织守信用企业评选,列出“红名单”,金融、财税、工商等相关部门给予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同时,依法加大对不讲信用、破还信用行为的惩戒力度,对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采取金融机构联合制裁的措施予以惩戒。三是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内率先进行创建“金融安全区”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4、培养高级外向型的经营管理和投融资人才,提高投融资运营与管理的水平

培养高级外向型的经营管理和投融资人才,是提高投融资运营与管理的水平的关键因素。融资,特别是新型融资方式,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专业性很强的事物,只有专门的高级人才,才能更好的把握和操作。目前我省的融资总额较低,融资水平不高,与专门的高级投融资人才的缺乏不无关系。今后,要加快培养和起用投融资方面的高级人才,把他们推向投融资的第一线,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管理才能,以做大做强全省融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