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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发展时期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破解“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把“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任务,进一步明确了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作为一个集“边、山、少、贫”为一体的边疆民族贫困县,应如何因地制宜建设新农村,应如何保障新农村建设人才需要,应如何净化新农村建设的环境,应如何通过新农村的建设,进一步巩固安宁稳定的边境形势,使全县的经济社会得以不断的持续健康发展。带着这些问题,本人在参加“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新发展”大讨论活动中,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形成一些不成熟的想法,提出来仅供领导参考。
我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用科学的发展观重新审视我们的“三农”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研究当前农村存在的问题,分析和预测发展的趋势,摒弃那些不与时俱进、不利于农村发展的观念,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在抓好项目建设、资金筹集的同时,应进一步完善规划,进一步强化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进一步净化新农村建设环境,带领群众踏踏实实地走出一条有利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群众增收,有利于增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新农村建设路子。
一、科学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建设新农村
从科学发展观点来看,新农村不是一年两年就能建成,也并不等同于有一定产业基础,群众收入较高的小康示范村。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标准已经明确了建设的方向和应达到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应高度重视规划的先导地位,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制定出符合村情、符合民意的建设规划,引导并带领群众坚持“量力而行”原则,按规划分年度组织实施,使规划逐步转变为现实,使群众的意愿在发展中逐步转化为现实。
从*新农村建设现状和取得的成效来看,在规划建设中有三个方面的问题应引起重视。其一是产业规划发展问题。新农村的建设不是简单的村寨道路修筑和房屋修缮,最为重要的是产业的扶持培育,只有拥有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支撑群众增收,群众才可能踏上新农村建设里程。不稳定的产业,无法支撑群众持续增收;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产业,只能让群众“饮鸩止渴”。因此,我们应把产业的规划及其扶持发展放在新农村建设的首位,在引导群众投资投劳对村寨道路进行修复改造、对住房进行刷新改造的同时,应对村寨的生产环境、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的调研,帮助群众理清发展思路,引导群众按市场要求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建立经济增长的支撑点,依靠增收来加大对公益性设施的投入。其二是举债建设问题。就目前在建和已建的小康村、温饱村来看,在一些村寨存在着举债建设问题,比如金厂镇老寨村委会的水头村,在小康示范村建设过程中对15户农户实施了搬迁。其中的13户农户由于资金筹集困难,不得不借贷建设,最高的达3万元,最少的也达0.6万元。如此负债建设,群众在一定时间内无力投资发展产业,制约了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此类小康村的建设是否能真正起到示范效果,是否能为新农村建设打牢基础,我们很难预测。鉴于类似情况,我认为在规划新农村建设时,应区别对待,针对村寨之间的发展差距,合理定位规划实施的内容和时间,防止因举债建设延缓群众的脱贫进程。其三是乡村小集市的扶持建设问题。目前在很多的村委会所在地均建有乡村小集市,这些小集市是联结城镇的桥梁,是集中农副产品流向城镇市场的集散地,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应把乡村小集市规划作为一个重点,在做好小集市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规划的同时,应将教育、卫生等公益性服务设施纳入规划。同时,在实施地质灾害搬迁、易地扶贫搬迁等类似项目时,引导群众搬迁到乡村小集市居住,并采取群众投资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方式,帮助群众修建乡村便道,方便群众耕田种地,发展生产,逐步发挥乡村小集市的牵动功能,提高农民生活质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堵住“人才”漏洞,保障新农村建设人才需要
人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是新农村建设的保障措施之一。没有“人才”作为支撑,各种新观念、新技术就无法进入农村,更不可能在农村产生效益。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和发展的需要。就*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人力资源现状来看,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漏洞”,急需采取措施堵住,以便加快*新发展。一方面是农村乡土人才流往城镇,农村乡土人才缺乏。随着市场的放开和经济条件的改善,以前生活在农村的很多匠人,以及掌握一些谋生技能的人均举家流向城镇,导致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以前群众自己能做的事,由于现在没有“乡土人才”而不得不花钱请人做,甚至一些较简单的挡土墙石方支砌工程也由于无“乡土人才”而实行“市场化运作”,无形中增加了投入,导致很多小康示范村、温饱试点村建设资金超计划,一些该兑现给群众的物资因资金短缺而无法兑现,既增加了群众的负担,又使政府信用受损。另一方面是基层公共部门人才资源短缺。在现行的人才使用政策中,人才需求与进人渠道之间的矛盾已日渐显露,国家一方面要求乡镇精简人员,一方面要求从严把关进人渠道,其目的虽然都是为了减轻财政压力,但由于乡镇公共部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服务能力和水平受限,中介服务机构发育迟缓,乡镇党委和政府为群众服务的“天职”因人才问题而发挥不畅,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建设新农村的进程。另外,随着一些竞争机制的引入,能干事、会干事的人才均流向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或县城,很多村寨本身就是因贫困而需要更多的扶持和帮助,但由于竞争后留下的部份“人才”已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贫困村寨对“人才”的需求由“渴求”逐步走向“麻木”。
因此,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我们还应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人才资源的保障上。对农村乡土人才采取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供让其施展技能的平台,引导他们在村寨之间流动有偿服务,或在相对集中的村寨经营自身拥有的技能,带领群众建设新农村,并依靠新农村的建设,使那些离村进城的乡土人才回流到农村。对基层公共部门人才资源的配置,在行政调整的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基层的意见,对群众拥护,并有能力为新农村建设出谋献计抓落实的人才,在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上给予倾斜,并为其解除一些政策范围内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全力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同时,在一些公共部门人才资源的优化调整上,既要引入竞争机制,更要通过党性锻炼提高觉悟,使那些业务精、技术硬、群众需要的服务型人才很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三、“输”“留”结合,解决农村“留守”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加大和城市的蓬勃发展,“打工经济”在各地掀起了热潮,很多村寨的青壮年农民为摆脱农村困境,怀着对城市的向往和改变命运的强烈愿望,纷纷走向城市,导致一些农村只剩下守候儿女的老人和期盼父爱、母爱的孩子,农村因为缺乏青壮年劳力而成为“空心村”,土地因缺乏耕种而被丢荒。类似的问题虽然在*还不是很突出,但在生产生活环境较差的一些村寨已经开始显现,关于农村的“留守”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重视,以避免象其他地方一样出现“空心村”,土地被丢荒,老人、子女无人看管。特别是*处于边境线上,边境一线村寨的“留守”问题更应引起高度重视。加之,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生产发展需要更多的青壮年劳动力,如果青壮年劳动力均在城市打工,新农村建设就成了无兵的战场,这既不是我们心目中的新农村景象,更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因此,我们应从现在做起,采取“输”“留”结合的方式,解决农村“留守”与“建设”需要问题。首先是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文化层次、劳动技能、家庭负担进行抽样性的调查,掌握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现状,并对进城打工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务工情况、收入情况进行抽样跟踪问效,掌握他们的生活情况和自我发展心态,为合理开发利用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资源提供决策依据。其次是根据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知识技能,引导其从事不同的产业。对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的青壮年,引导他们离土不离乡,从事适应自身掌握技能的第三产业,带领群众谋发展;对具备一定文化知识而无劳动技能的青年,通过对其进行技能培训后,有秩输出,增长见识和才干;对既无文化又无劳动技能的青壮年劳动力,引导他们以土地为依托,在技术上给予扶持,大力发展种养业,使农村“留守”问题得到解决,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也得到充分合理利用。其三是引导已进城并拥有资本,掌握一定技术的非城市人员流回农村创业,使他们拥有的资本和技能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从而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四、移风易俗,净化新农村建设环境
“乡风文明”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标和要求之一,只有乡风文明,村寨才能整洁,管理才会民主,和谐农村才能建设。对文明乡风的建设,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建科技文化活动室,规范村寨道路及环境卫生,组建文艺队义务演出,这些仅仅是一些基础性的建设工作,更为主要的是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标准和要求,革除陈规陋习,倡导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时下,在*的小康示范村、温饱示点村建设过程中,对一些沿袭多年不利于发展的农村传统风俗没有纳入乡村文明建设范围,没有引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导致乡村文明程度难以提高,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比如:关于大操大办的问题,通过出台相应的管理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大操大办这一不良风气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由于对机关单位大操大办这一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大操大办现象在机关单位有所抬头,并且呈现出上行下效的趋势,一些村委会、村小组只要有一个公益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就发送请柬,邀请机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竣工典礼;村民与村民之间在办理婚嫁丧事时,也互相攀比,请客送礼。类似的现象已成为加重基层负担、农民负担的一个因素,虽然在一些村小组已建立了相应制度,但由于没有得到及时的总结推广,其示范作用始终难以得到发挥。再如:关于土葬传统习俗的改革问题,虽然国家倡导火葬多年,但由于土葬是沿袭了几千年的传统,大多数群众,甚至一些机关干部仍还难以接受,导致“活人墓”越来越多,土葬用品市场日趋活跃。这一问题已经影响到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如得不到有效的治理,必将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制约因素。
针对农村现行的各种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的风俗习惯,我们不能小而视之,更不能视而不见。应在实施温饱示范村、小康示范村和建设新农村时,区别对待农村传统风俗,对有利于发展的民风民俗进行规范、发扬;对那些违反国家法律的乡风习俗,应做好宣传工作,在取得大多数群众拥护的基础上,依法强制革除;对不违法,但不利于发展的风俗应引导群众在村规民约中倡导或改革,提倡移风易俗,文明从简,不断净化新农村建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