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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和谐社会与科学发展观的辩证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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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和谐社会与科学发展观的辩证思考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第一个加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在学习《决定》的过程中,搞清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系,是十分重要的;对两者的关系认识越深刻、把握越准确,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行动就能越自觉、越坚定。我们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体两面,相得益彰,是辩证统一的,其内在统一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统一的前提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同志指出:“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不能离开发展这个主题,离开了发展这个主题就没有意义了。发展首先要抓好经济发展。”因此,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决不意味着经济发展已退居次要位置,更不是通过抑制经济发展来平衡别的发展。无论现在还是将来,经济发展始终是发展的中心内容,是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基础。所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党的基本路线,要坚持一百年,这是不能动摇的,是坚定不移的。如果在提出科学发展观之后,我们反而模糊了这个认识,偏离了这个方向,那就恰恰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第一位要求,也从根本上违背了我们党的政治路线。同时,又必须十分清醒地看到,经济发展代替不了社会发展,物质文明水平的提高不等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水平的自然提高。如果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偏离科学发展,不重视政治和文化的发展,忽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忽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那么在“发展”中一些社会矛盾不仅得不到解决,反而会愈演愈烈,最终将会付出沉重代价。因此,在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必须更加注重社会全面进步,更加关注财富怎样分配、利益怎样协调、矛盾怎样化解等等社会问题,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并进。

二、统一的价值取向

人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取向,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以人为本”,就是把人作为社会主体和中心,一切以人为目的,摒弃传统的把人作为工具和手段的物本主义倾向,在社会发展中以满足人的需要、提升人的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在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逻辑关系中,经济社会发展是手段,而人的发展是目的。否则,所谓的发展就失去了任何意义。因此,从目的范畴来看,落实科学发展观,其基本价值取向,是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和核心,它解决了发展依靠谁、发展为了谁的问题。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人民群众在历史进程和社会发展中的伟大作用,发展必须依靠人民,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能动性、创造性。这就明确了发展的主体和动力源泉问题,坚持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立场。一切发展依靠人民,就是要始终坚持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一切发展都是为了人民,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统一的方法论

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论,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法论。解决发展中出现的不平衡的问题,关键是要做到统筹全局、兼顾各方,正确处理各种复杂的矛盾,这就需要掌握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兼顾,充分体现了这一思想方法,这是它的突出特点。“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是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要战略方针,是党和国家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基本政策取向和行为导向。同时,在每一个“统筹”中,都还有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措施。“五个统筹”,是全面性和重点性的统一,目标和手段的统一,现实性和长远性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科学性和价值性的统一。因此,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地看问题的方法。

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要使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转变,实现城乡和谐发展。统筹区域发展,就是要把握大局,兼顾各方,促进东部、中部、西部的共同发展与和谐发展。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进步,改变经济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实现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是要更加重视人口、资源、环境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四、统一的基本要求

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科学发展观突破了过去把发展简单地理解为经济增长的局限,强调发展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所谓“全面发展”,就是要着眼于对自然、经济、社会复杂系统的全面思考,着眼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的全面建设,着眼于经济增长、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全面发展,着眼于政府、企业和公众之社会结构的全方位管理,不能只计一点不及其余。所谓“协调发展”,就是指社会系统和自然系统以及社会系统内部之间,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状态;是经济、政治、文化相互协作、相互推动,国际间、区域间人口资源环境相互配合、相互影响,从而形成的结构合理、功能完备、速度相宜和效益兼顾的社会发展形态。所谓“可持续发展”,其主要内涵是人类对自然的索取必须与人类向自然的回馈相平衡,当代人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后代人的发展机会为代价,本地区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其他区域或全球发展为代价。简言之,就是要以让下一代人也能发展的方式来发展,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粮。

只有坚持发展的全面性,才能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物质基础、政治保障和精神支撑;只有坚持发展的协调性,才能有效地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良好环境;只有坚持发展的可持续性,才能使和谐社会建设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