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浅议意见对政协履行职能的推进作用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浅议意见对政协履行职能的推进作用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浅议意见对政协履行职能的推进作用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不仅重申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阐明了人民政协三项职能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深化了人民政协三项职能的性质和内涵,规范了人民政协履行三项职能的主要程序和工作机制,并且对党和政府支持人民政协履行三项职能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履行三项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推进作用

一、《意见》为搞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提供了保证

首先,《意见》精辟论述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重要性,强调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具体来讲,就是认真搞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有利于促进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巩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有利于增进理解、扩大共识,形成融洽和谐、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有利于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这就从多角度、多层面提升了对人民政协政治协商重要性的认识,必将会使各级党政部门更加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也必将会极大地增强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认真协商议政的责任感。

其次,《意见》规定: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协商于决策之前,政治协商才能避免流于形式,从而发挥应有的作用;只有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加强协商,才能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正和完善决策。坚持并切实贯彻这一重要原则,对于搞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意见》强调,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统一部署和协调,并认真组织实施。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文件中明确由党委统一部署、协调并组织实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在政治协商中,决策都是协商对象,也是协商主体。决策者主动并善于运用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人民政协的意见、建议才能被充分纳入决策程序,真正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第三,《意见》从健全决策机制出发,科学规范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程序,明确规定了每个程序中党委、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的职责。一是明确了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程序,二是明确了安排协商活动的程序,三是明确了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参与协商的程序,四是明确了及时整理并报送协商成果的程序,五是规定了意见和建议处理及反馈程序。认真执行上述程序,可从根本上避免政治协商的随意性,使政治协商真正成为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的有效环节。

二、《意见》为推进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奠定了基础

《意见》充分肯定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地位,强调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强调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丰富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内涵,指出它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派、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这些规定表明,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有别于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不具有国家权力性质和法律约束力。但这种区并不否定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对权力运行发挥制约和监督的作用。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有助于人民政协更好地履行民主监督职能。

《意见》对党委和政府积极推进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它不仅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听取政协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而且要求要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畅通民主监督渠道;要认真办理政协的提案和建议案,切实发挥其在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意见》还就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提出了具体措施,要求党委和政府的监督机构以及新闻媒体密切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加强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充分落实这些要求和措施,必将有效地加大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力度,加强和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作用。

三、《意见》为人民政协更好地参政议政创造了条件

《意见》强调,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政协的各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这是对人民政协参政议政作用的充分肯定。《意见》明确提出,人民政协要充分运用好专题调研和反映社情民意这两种参政议政的基本形式,要建立健全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合理有效的工作机制;要注重调动政协专门委员会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加强内部的工作协调配合,以利政协人才智力资源的整合。《意见》特别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和沟通,为人民政协参政议政创造良好条件;对政协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党政有关部门要密切同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协作和配合,对他们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这些要求和规定,无疑将使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更加活跃,更加富有成效。我们相信,只要我们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到人民政协履行三项职能的具体实践中,人民政协履行三项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建设,就一定能够跃上一个新的台阶,使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和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