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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构建和谐企业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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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构建和谐企业的对策建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区委关于构建“和谐*”的实施意见》精神,*区政协把“构建和谐企业”纳入今年的调研课题。7月5日,政协经科委组织召开了“构建和谐企业论坛会”,之后成立了构建和谐企业调研组,先后到*区内的国贸、宏奇药业、云商印务、合众家具、雅园、天宇办公设备、可吉立等企业和区总工会、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了调研,对区里部分企业构建和谐的情况、做法及经验有了基本的了解,现针对构建和谐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一些企业能够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主动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接受区直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踊跃参加救灾、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同时,认真学习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积极探索企业管理新路子,学习外地先进经验,不断改进管理模式和方式,在努力抓好经济发展的同时努力构建和谐企业。

(二)依照国家《劳动法》、《工会法》和有关政策招聘录用工人。一是与员工个人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工资标准、福利待遇和休假时间等,36家上规模工业企业基本上都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二是依照《工会法》成立工会并与工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支持工会工作,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促进生产中的作用,在36家上规模工业企业中有18家成立了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其中化工机械、宝莲印务、香精厂、益佰制药、钟裕汽车等企业的工会工作开展得比较好;三是积极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截止今年7月,36家上规模工业企业中,有31家企业参保,参保率达86.1%。还有一些上规模的商业、饮食服务业,如国贸、国美、雅园等企业在这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三)把关爱员工作为构建和谐企业、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建立和落实与员工密切联系的沟通机制,普遍的做法是设立"员工意见箱",定期召开"员工例会"。国贸广场规定每月12日为"员工投诉日",听取员工的意见和批评。雅园饮食每年要组织一次员工对部门经理、总经理的工作(含关爱员工)情况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公司考核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二是努力帮助员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如帮助租赁住房、迁移户口、子女入学、补助医疗费等。益佰制药、宏奇药业除按国家规定给员工办理医疗等保险外,还在内部建立了医疗基金,员工可报销10万元以内的住院治疗费。

(四)以“质量求生存、信誉求发展”,不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随意拖欠应付款项,使企业长期稳定、健康、快速发展,成为我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中坚力量。

(五)以邻为伴,以邻为善,与周边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建立和保持友好关系,积极参加所在社区的三个文明建设,主动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与周边自然生态和睦相处,因地制宜地绿化、美化环境,努力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

(六)创建、丰富和谐企业文化。不少企业已在过去提出的较为单纯的经济发展方面的企业宗旨、理念、口号中增添了政治的、精神的和民主和谐的新内容,如提出"员工是朋友"、"员工是财富"、"关爱员工,构建和谐"、"共建和谐企业,共享幸福家园"、"让员工与企业一起成功"等新的企业文化理念。不少企业已由过去的家族式管理过渡到现代企业管理;由过去的家长式管理转变为民主管理,不仅扩大股东的参与面,而且让员工也参加企业的管理与决策;由过去单一抓经济建设转变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适时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和旅游等活动,着力增进员工友谊,增强企业凝聚力;由过去单纯学技术、学管理转变为学技术、管理与学国家法规、政策并重,使企业和员工都知法、懂法、守法和按政策办事。益佰制药还组织职工学习哲学基本知识,提高职工正确认识、对待和处理客观事物的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用工不规范。有的企业不及时依照《劳动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不到劳动行政部门鉴证;鉴证后却不给员工本人留存,使员工投诉时无劳动关系证明,给劳动争议的处理带来一定的困难。有的员工想往自由“跳槽”而不愿签订合同。一些企业不愿依照《工会法》成立工会,不签订集体合同。区域内企业有6147家,其中在区工商分局注册登记的有3670家,成立工会的仅有1052家。有的只是形式上成立了工会,没有正常开展工作。

(二)社会保险覆盖面小。截至今年7月,在区社保局给职工办理养老保险的企业有1233家,办理失业保险的企业为1216家,加上在贵阳市社保中心缴费参保的企业,给职工办理养老、失业保险的企业约占区域内企业的五分之一,占区工商分局注册企业的三分之一。

(三)劳动举报、纠纷案件时有发生。有的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对企业有利的法规政策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如延长工作时间不加工资、随意克扣工资等。有的企业只注重内部和谐忽视外部和谐,如排放污染物、有意拖欠债务等。有的员工随意辞工、“跳槽”,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对其无合法的约束手段。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领导。首先应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主任的构建和谐企业协调委员会,明确一个部门具体抓开展构建和谐企业活动的各项工作;第二是根据区委《关于构建“和谐*”的实施意见》,制定开展构建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办法,明确构建和谐企业的指导思想、活动原则、目标任务、措施办法和奖励政策等。

(二)加强社会保障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加强社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迅速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要适当增加社保工作人员编制,加快计算机软件系统研发即“金保工程”建设,尽快实现社会保险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和便捷化;三是创新“低准入、广覆盖”的社会保障制度。现在实行的是养老、失业、工伤三个险种同时办理后方能办理医疗、生育两个保险的做法,使一些效益欠佳想先给职工办理养老、医疗险种的企业被拒之门外,应当改进和创新,哪怕是只给职工办理一个险种都应持欢迎和给予办理的态度。

(三)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近年来,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劳动举报、劳动争议和纠纷案件不断上升,区劳动监察大队仅有4人,基本上抽不出力量开展《劳动法》宣传和日常巡查等工作,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于明年1月实施后,工作量还会加大。因此,建议适当增加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

(四)大力开展构建和谐企业活动。要制定出构建和谐企业的标准,以便企业按照标准开展构建活动。要大力宣传、表彰构建和谐先进企业的事迹和经验,推动全区企业向和谐标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