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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监督是派的重要职责,不能实施民主监督,派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和理由。本文阐述了建立健全派监督制约体制的必要性;派的民主监督具有不同于于西方政党制度的中国政党制度的鲜明特点。最后,本文就民主监督如何创新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阐述了参政党监督制约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同志在*年《论十大关系》中指出:“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同年9月中共八大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确定为中共处理与派关系的指导方针。它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派长期合作共存的目的是为了互相监督;互相监督——“主要是派监督共产党”是派与共产党长期共存的条件和基础。换言之,民主监督是派的重要职责,不能实施民主监督,派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和理由。
一、建立健全派监督制约体制的必要性
权力需要监督和制约,这是现代民主社会的重要特征,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我国不实行多党制,也不搞三权分立,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体现在党内和党外的民主程序中。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作为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文件,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机结合,是一种具有创造性的、积极的参政党监督制约体制。
第一,从历史来看,派监督有利于经济的稳步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团结。我国派的监督体制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从各派响应“五一”号召起,共产党与各派通力合作,建立了新民主主义的政权,实现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良好开局。反右扩大化后,各派逐渐失去监督的职能,导致社会生活和民主政治秩序混乱、颠倒,给国家和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极大损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派重新在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中发挥作用。同时,经济体制改革取得巨大成功,并着手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标志着我国多党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这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之一,也是“统一战线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经验表明,什么时候多党合作搞得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就好;反之,发展就会遭受挫折。各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亲密战友,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维护我国安定团结、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的一支重要力量。派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忠诚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上,派提意见,展开批评更有利于集思广益,多谋善断,相互帮助,相互督促。中国共产党和各派有着共同的任务,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
第二,从现实来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集中中华民族的集体智慧,发挥派监督作用。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国内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许多新问题、新矛盾,产生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许多由于缺乏监督而导致的腐败或失误,成为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隐患,甚至可能危及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执政党的地位,领导着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国家政权,非常需要听到各种意见和批评,接受各派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在21世纪,机遇与挑战同时并存,只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才能够确保社会主义建设沿着正确的道路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和平崛起”。实现这一目标,不能没有参政党的监督。派的成员由各界知识分子和有一定影响的人士组成,不少同志有较高的文化科学水平,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是学有专长的专家,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广泛的代表性,他们在行使监督职能时,能从自身特色的视角反映广大群众的意见,党和政府把他们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吸收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中去,可以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更加符合实际,使决策更加正确。
第三,从国际来看,苏联、东欧等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纷纷垮台,缺乏必要的监督是一个重要原因。如前苏联时苏共长期压制党内民主,在革命胜利后取消其他党派,各种监督制约机制形同虚设,始终没能解决对执政党的监督问题,权力失去制约,腐败现象蔓延,导致逐渐失去民心,动摇了自己的执政根基,并最终倒台。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无产阶级政党取得政权以后也不例外。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全球化发展趋势更加明显,国与国之间、政党与政党之间的交流日益频繁,各种思想、思潮必然会发生碰撞、交流,派监督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同时,在经济和文化生活基本有保障之后,人们在政治上的需求正日益显示出来,为参政党监督的实现提供了思想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作为一个大国,一个长期执政的政党,需要监督制约机制。这种机制有利于集思广益,兼听则明,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中国共产党以外的民主监督是执政党体制内自我监督的推动力量。来自党外的监督不是对抗,是防止和纠正公共权力的滥用,保障权力行使过程中的科学和规范。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是社会政治正常运行的必要因素。
二、派的民主监督具有鲜明的中国政党制度的特点
民主监督是在我国特色政党制度下形成的一种监督机制。这一特色政党制度体现在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中,就是“共产党领导,派合作,共产党执政,派参政”。它决定了民主监督是在合作的基础上,是在参政的这一时间和空间内对执政党、对领导集团实行的一种政治监督。就派而言,民主监督是指在我国社会主义政党体制内,在团结合作的政党关系基础上,通过民主的方式对执政党所实行的一种政治监督。它有如下特点:
1、党派的民主监督是在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建立在共同的奋斗目标、共同的政治基础之上,本着“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精神,为改进工作、纠正错误所实行的监督,是以“帮忙不添乱”为出发点的。这与西方制度中反对党与执政党彼此对立的权力制衡、利益冲突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对于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事,参政党可以在参政议政过程中提出不同意见,但其目的是为了使决策更为科学,更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各派是“立会(盟、党、社)为公,参政为民”,共同为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献计出力。
2、党派的民主监督是采取民主的方式,是团结合作的政党关系的体现。派的监督不同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和行政、司法监督,不具备国家权力性质和法律的强制性。是友党之间通过提意见、提建议、作批评的方式来实行监督。派的监督虽然是非国家权力性质的监督,但有着特殊的监督效用。它既是国家政治体系内的一种修错机制,也是一种社会反馈机制。派在中共和国家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履行监督职责,就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批评,对决策和权力运行过程施加影响,体现了这一监督的价值和重要作用。包括派监督在内的民主监督的存在,能够使社会保持一种弹性,使执政党能够广泛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社会舆情能够广泛、及时、充分地得以表达,有利于执政党及时了解情况、完善决策和处理问题,避免问题过于淤积,在得不到正常宣泄和释放的情况下引起社会震荡。民主监督的存在,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优势,是其他性质的监督所不能取代的。
3、党派的民主监督,是在政党层次上开展的监督。作为参政党,所处的位置比较超脱,提出的意见和批评一般具有较大的客观性;派作为政治联盟,有自己独特的视角,能提供单靠中共党员不容易提供的监督;参政党的角色,能够通过参政的过程将意见和批评直达中共和政府领导部门。党派的民主监督虽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但具有层次高、范围广、形式活的特点,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4、党派的民主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咨询、反馈和警示三个方面。一是咨询功能。在重大决策的协商过程中履行监督,对决策方案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对不符合实际的方面提出修改意见,或提供决策选择方案,使决策更具科学性,更能够反映各方面的利益、愿望和要求。二是反馈功能。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方针政策的贯彻情况,以及各级中共、政府机关和中共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情况实行反馈,为国家监督体系提供信息,督促问题的解决。三是警示功能。对决策和决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对各项方针政策贯彻中出现的问题,对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行为,对一个时期突出的社会问题提出意见和批评,起到警示作用,以引起执政党和政府的重视并予以解决。
三、派监督制约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曾说过,我们保留派,“让他们有发表意见的机会……这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比较有利”。近年来,中国共产党正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建设成一个合格的执政党,肯定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但是也应该看到,作为参政党的派监督制约作用,在某些方面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改善共产党的领导方式,进一步发挥参政党“民主监督”这种积极的监督制约力量,使参政党监督与党内民主、人民民主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民主的组成部分。
第一,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水平的高度来认识参政党监督的重要性。《意见》1989年发表以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许多深刻的变化,党中央适应形势的变化,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总结成功经验,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订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所创造、有所前进,是统一战线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与时俱进的体现。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要“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真诚接受派监督”。中国共产党有五十多年的执政历史,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变化的要求,不断完善执政方式和体制很有必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为目的,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从而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第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以党内民主、人民民主和参政党监督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民主体制。邓小平同志最早提出这个构想,他说:“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所谓监督来自三个方面。第一,是党的监督……第二,是群众的监督……第三,是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如果说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是对如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积极的探索的话,那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是确立参政党对执政党进行民主监督的一个制度化成果。发展党内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体制的主要方面,参政党对执政党的监督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体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不实行三权分立,参政党的民主监督不是消极的“分权”,而是参政党对执政党在合作和协商过程中通过民主的方式实行的监督,是一种高层次、有组织、有着广泛群众代表性和党派性的政治监督。
第三,把参政党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参政党的“民主监督”既有形式,又有内容。没有制度化的制度是靠不住的。实践反复证明,制度的可行性、规范性和约束力,决定着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民主是靠不住的民主,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而制度建设里面包含很多内容,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如何更好地发挥派的监督作用,最重要地还是要考虑体制、制度的设置,这是民主的形势,目前虽然有一些做法,但还没有上升到制度化的地步。派参政议政,进行监督要建立制度,要规范化,在制度设置方面保证派能够发挥作用。民主监督是以民主为前提的,这个民主主要表现为给监督方以知情权、监督权和反馈权。不知情难以监督,不反馈无从进一步监督。要通过一定的制度扩大参政党的知情权,拓宽参政党民主监督的渠道,对参政党监督的范围、对象、内容、程序在制度上加以保证。要加强执政党与参政党的联系,各级党委在做出重大决策之前要听取参政党的意见,通过一定的程序来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民主监督在形式上应有所规范化。诸如议政、提案、信息、视察、社情、特约监督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应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利于参政党真正实现具有一定约束力的监督,同时也使执政党真正做到“三个代表”。
第四,要做好民主监督工作,派必须充分利用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完善民主监督,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制化、和谐化。
1、加强思想建设,树立正确的政党观念。派及其成员要自觉地坚持加强自我教育和思想修养,强化参政议政意识,学习新知识,发现新问题。正确认识中国政党制度的特殊性,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与共产党肝胆相照,长期共存,充分发挥参政党的人才资源优势和主观能动性。有效的民主监督,必须是深入社会、深入群众,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重大问题,提出真知灼见的、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要敢于讲真话实话,做共产党的诤友。
2、完善民主监督的方式,把握监督力度。民主监督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组织向党和政府提出建议案、建议或有关报告;二是政协委员通过视察、提案、举报等方式提出批评或建议;三是组织或政协委员参加党和政府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目前,在实践中创造了一些新的民主监督形式,如参加民主评议、行风评议、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提案跟踪,举办政协论坛,组织和参加知情问政的协商会、座谈会,受聘担任特约监察员、特约检察员、特约审计员、教育督导员、土地监察专员、税务监察专员、检风督查专员、政府立法顾问等等,从而使民主监督的内容得到进一步充实,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当然,重要的还是制定一定的相关监督规章制度,这有利于监督的实施。
3、围绕中心任务,扩大监督途径。民主监督是参政党的重要职能,参政议政本身也是一种民主监督。派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时,一是要围绕国家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二是要围绕维护祖国统一和实现祖国现代化的大局;三是要围绕党和国家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的大局。要围绕大局和人民群众所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社情民意的调查,向有关方面反映政府工作中的不足甚至不公之处,维护公平和公正;提出的建议一定要有可行性,技术上是可能的,经济上是合理的,法律上是允许的,操作上是可以执行的,政治上为有关各方所接受,才能减少执行中的阻力;要有时效性,能够及时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祖国统一等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民主监督任重道远。民主监督工作尚有不断改进和加强的空间,它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必将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宏伟目标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