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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的要求,去年以来,在市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纪检监察组织致力于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下大力惩治基层违纪违法行为。去年共查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21起,查处基层党员干部21人。同时,高度重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把查案中发现的根源性、普遍性、规律性、典型性问题作为教育治理、建章立制和加强监督工作的重点,做到“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教育、一案一整改”,起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坚持以案说纪,筑牢思想防线
一个案例,就是一次深刻的教训,同时也是一份很好的基层党风廉政教材。工作中,高度重视发挥案件的警示作用,积极围绕案件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一是把思想教育贯穿于查办案件全过程,注重把涉案对象的思想触动。对受到查处的党员干部,将其所犯的错误指穿说透,所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道清点明,使其真正认识错误,自觉加以改正,不再重蹈覆辙。如在查处万埠镇胡某、长埠镇吴某、东阳镇杨某等参与赌博案件中,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他们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仅立即戒掉了这一陋习,并积极劝说亲朋好友远离赌博。我县近三年查办的40余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案件中,无一人对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申诉,无一人重复涉案。二是大力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注重把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搅动。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省市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去年以来先后组织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学习违纪案例16个,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警醒自己,警钟长鸣;通过《安义纪检》刊发通报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有选择性地通报一些自办典型案例。如去年以来先后对长埠镇刘某违反计划生育法规、东阳镇李某在录用考试中作假等8个案例进行了通报。三是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注重把全社会倡廉守纪之风带动。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农村基层廉政氛围不浓、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不强等状况,我们大力推进了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组织了优秀村支书--凌美龙事迹巡回报告会21场、建立了凌美龙事迹展览馆,开辟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电视专栏《潦河清风》,开通了安义廉政网站和廉政短信平台,县城打造了廉政文化一条街,乡、村和学校打造了以名言警句、廉政漫画为主要内容的“正气墙”、“清风亭”、“自省路”、“进取路”、廉政文化长廊,动员了乡村“五老”人员自编自演廉政文艺节目,形成了“党委领导、纪检协调、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大宣教工作格局,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政熏陶,法纪政纪观念明显增强,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更加牢固。
二、坚持违纪必究,亮出行为红线
认真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各种违纪违法行为,是全面深入地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工作中,我们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正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强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倍关注,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尤其是对带有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的案件“冒头就打”,从严从速处理,确保正气在基层得以弘扬,法纪得以维护。如针对去年春节期间全县农村几次出现宗族械斗苗头情况,会同县综治办、公安局对农村宗族势力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介入其中的党员干部严厉批评教育。特别是对鼎湖镇某村支部书记熊某组织参与宗族械斗事件严肃处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杜绝了恶性事件在农村的漫延。如针对发生在个别医务人员身上的计划生育“两非”案件,从重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了开除党籍、取消执业资格、开除公职留用和经济处罚等处理,并对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医院分管领导实行了责任追究,有力地维护了人口与计生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如接到客商就部分公职人员进行侵害性钓鱼的投诉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县纪委廉政室、公安局、电视台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深入现场检查,并对查获的县城管局干部王某等4人给予效能告诫一次、罚款800元、全县通报批评的处理,及时刹住了这股歪风,有力地维护了投资环境。通过从严从速查办案件,严厉打击各种不正之风,杀一儆百,对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产生了巨大的震慑作用,党员干部涉案比例明显降低。同时,也对党纪条规和各项政策规章制度作出了明确地解读,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弄清了哪些是“禁区”不能闯、哪些是“雷区”不能踩、哪些是“高压线”不能碰、哪些是“底线”不能跨,从而切实规范行为,真正做到谨慎用权、合理用权、科学用权,勤政廉政、求真务实。
三、坚持标本兼治,完善管理网线
管理上的漏洞、制度上的缺陷是导致腐败的主要根源,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则是进一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为此,在严肃查办案件治标的同时,坚持“一案一回访”,着力从体制、机制与制度上研究制定治本之策,突出做好了“管好钱、管好人”两篇文章。所谓管好钱,就是规范财务管理。我县在查处长均乡某村党支部书记熊某受贿、新民乡某村村委会主任刘某贪污、东阳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刘某非法占有等案件时,经过深入调查发现有一个共同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于是在对乡镇开展一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与乡镇一道探索加强财务管理,并形成四项制度在全县推行。一是村财乡管制度。各村上级转移支付及集体收入统一进入指定账户,由乡镇进行全面监管。二是开支会签制度。明确规定,村级500元以上开支必须经村支书、村委会主任、经办人、村民理财小组“四方会签”,加盖村民理财小组专用印章后方可入账,并每季度公开一次村级财务运行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预决算制度。各村根据可用财力状况年初制定经费预算报告报乡镇政府备案,年终进行决算,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四是收支两条线制度。各村收取的水费、“一事一议”费等各项资金,必须先入帐后使用,从而有效杜绝了“坐支”现象发生和产生新的债务。所谓管好人,就是强化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我县在查处鼎湖镇某村民兵营长余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万埠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毛某、石鼻镇中心卫生院谌某失职渎职等案件时,针对乡村站所干部管理中的较大漏洞,积极研究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对策,并将对科级干部较为完善的整套管理模式向下延伸,对乡村站所干部全面实行勤廉双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档案、单位和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民主生活会、收受礼品登记、目标责任考核等八项管理制度。通过查办案件,对发现的问题从制度建设上“拾遗补漏”、“亡羊补牢”,形成了覆盖全方位、全领域、全阶层、全时段的管理网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对“人、财、物”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