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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党的十七大对全党、全社会提出的总体要求,更是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要求。因此,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各项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大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实现健康、快速、持续的发展。下面就如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几点看法。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较好效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
1、思想认识难以完全到位。主要存在四多四少的现象,一是注重形式的多,解决实际问题的少;二是注重经济发展的多,加强廉政建设工作的少;三是要求别人廉洁自律的多,对自己严格要求的少;四是片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多,追求统筹兼顾大局观念,全面发展的少。从而束缚了基层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手脚,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突出问题难以得到根本性解决。主要存在缺乏“四观”:一是缺乏正确的政绩观。一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正,形成了欺上瞒下出“假政绩”的风气,致使抓项目办事情不顾群众所愿、不求群众满意、不惜损害群众利益,结果面子工程上马了,群众利益受损了,干群矛盾上升了,发展的阻力增大了。二是缺乏民主决策观。有的村委会决策不民主、办事不透明,民主决策流于形式,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三是缺乏接受群众监督观。村务公开,仅停留在“公示”层面,只公开结果不公开过程。公开财务只列出几个大项目,没有具体明细。特别是“其他支出”或“管理费”一项,数额较大,大都一笔带过。“村帐乡管”成为“村帐乡做”,支配权过于集中在少数村干部手中。三是不愿接受社会的监督。一些村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举报的事项不能正确对待,该解决的不解决,该整改的不整改,造成矛盾激化,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甚至越级上访。四是缺乏严格的自律观。一些村干部对集体资产的土地流转、山塘水库、山地林地、老厂房、砖窑厂的对外承包,许多小型工程建设等不公开,不经过招投标;有些村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进行高档消费;个别干部私心严重,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甚至贪污受贿。
3、制度建设难以配套。主要存在“四不”现象:一是制度不健全。在制度建设上总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达到全面科学和配套。二是制度不落实制订的制度很多只停留在会议上,写在纸上,不能很好地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制度成为了虚设和摆设。三是执行不督查。有的乡镇村级组织制度落实的好坏,执行是否有力,从不进行督促、检查,缺乏科学的操作机制和必要的监督制约手段。四是监督不到位。有的基层单位制度的落实执行,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认真对待,敷衍塞责,甚至打击报复,造成群众怕惹人、怕惹事,对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不敢监督,不敢揭露,严重地挫伤了广大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
4、工作力度难以加大。主要存在“三难”问题。一是工作精力难集中。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较多,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二是工作能力难提高。纪委委员全是兼职,对纪检监察工作不熟悉,也难以发挥作用,工作力度大打折扣。三是用人导向难适应。在干部任用提拔上存在重中心工作,轻纪检工作,造成有的乡镇纪委书记不敢、不愿大胆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对农村基层干部科学发展观教育力度不够。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在抓干部教育中,有时忽略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的教育模式,广大党员干部如何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融汇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不甚了解,致使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一些意识薄弱的基层农村党员干部容易受到消极腐朽思想的侵蚀,甚至动摇他们的理想信念,从而诱发和产生腐败行为,客观上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2、村级组织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村“两委”班子整体素质不高,部分村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理解不深入、不透彻,贯彻执行能力不强。因村委会班子在选举过程中,有的渗入了宗族和家族势力,使有的村委会班子与村党支部班子关系不够协调,相互之间不能积极配合工作,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不能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影响了干群关系。有的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还不到位,没能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甚至有少数村在发展党员时,出现了“家庭化”、“世袭化”倾向,使一些作风不实、素质偏低、能力不强的人进入了基层党员队伍,削弱了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有的村委会班子成员由于素质低,法纪淡薄,本位主义严重,全局意识不足,在制订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计划,难以做到全面考虑,片面地追求经济利益,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在工作中难以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有时做出损害群众利益而个人捞取好处的事情,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3、对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监管不到位。有的村级组织集体经济产权不清,主体错位,使得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权力控制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客观上激化了各种矛盾和问题。有的村的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约束机制,在管财、管人、管事的重点领域里,监督意识淡薄,监督的体制还不健全,监督的管理还不到位,制度得不到真正落实,造成权力过分集中,少数人说了算,甚至出现“一言堂”。少数村组干部甚至借助家族宗族势力,贪污和侵占集体资产,使得集体资产流失成为难以克服的顽症。实践证明,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没有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农村集体资产流失和权益纠纷等问题将一直得不到解决,必将是引发农村基层干群矛盾的一条重要导火索,是引起基层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制度缺陷之一。
4、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检查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还不够。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没有从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不是主动地参与当地人、财、物的监管工作,怕得罪人、怕影响自己的前途,对违纪违法问题听之任之,致使科学发展观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得不到真正的贯彻落实。
三、解决的对策思考
1、深化教育,从思想上保障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之一,因此,对干部的教育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一是找准教育对象。以乡镇、村组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要适应农村干部台上是干部,台下是群众的特点,使教育内容更加贴近教育对象,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丰富教育内容。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对照“六要六不要”的标准,使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明确行为规范,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教育的内容要结合本地一段时期内存在的问题,突出教育的针对性。三是创新教育形式。赋予反腐倡廉教育更加鲜明的时代特色,利用现代传媒,如开辟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电视专栏,开通廉政短信平台,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结合新农村的建设,渗入廉政文化的内容,开展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活动。同时,要以查处的典型案例事件为教材,解剖典型,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育,得到警示。
2、夯实基础,从基础上保障落实科学发展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只有让群众得到实惠,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也才具有生命力。为此,一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努力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要真正使群众参与管理集体事务。在具体措施上,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在支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上坚持从严从紧,如对村级公路建设、改水治污等公用性支农资金,采取乡镇统管,村书记、主任负责,群众代表参与,工程承包人签字画押,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三次公开的形式加强监督管理;对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直接发放给农民的支农资金,采用“一卡通”的形式,按标准及时发给农民,并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突出抓好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治理。狠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纠正违规收取农民建房费、强行征订报刊问题;加强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确保合作医疗资金正常合理使用;加大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的力度,查处销售假农药、劣质化肥案,维护农民的利益。三是突出抓好乡村财务管理。启动乡财县管,完善村财乡管制度,实行帐、款分离。真正做到乡镇大额度开支集体研究决定,村大项公用事业性开支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并将经费使用情况适时在政务、村务公开栏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预算备案、决算报告制度,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有效防止违规乱开支的问题。四是突出抓好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建立县纪委监察局机关与乡镇纪委捆绑制办案模式,确保办案力度和办案质量。认真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并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五是进一步加强村级“两委”班子建设。要把好选人用人关。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和查处贿选、逼选等违法行为,逐步消除家族宗族势力对村委选举的影响,保证选民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选举权。要从法律法规上,尽快完善村委会干部的罢免机制,并对村官的任期作出一定的限制,避免长时间在位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尽快研究制定非党员村委会干部的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对他们的纪律约束。
3、构建机制,从机制上保障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是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深入推进的有效保障。为此,一是着力构建领导机制。建立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县、乡、村三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狠抓“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充分发挥纪委和村纪检委员组织协调作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的领导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二是着力构建预警机制。通过广泛设立基层信访工作站(室)和信访联络员,以及开展下访等,认真查民情、听民声、集民意,并形成预警信息资料库,及时分析、排查、处理,采取打招呼或诫勉谈话等形式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出现,对确实涉兼违纪违法的进行立案调查。三是着力构建预防机制。在乡村组建立适合当地实际工作制度上,要着力加大预防机制,对各项工程建设,国有、集体资产出让、出租等重大事项要集体研究,进行公开招投标,防止暗箱操作,预防违纪违法现象的出现。四是着力构建监督机制。采取派员督导和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等方式,加强对乡、村民主生活会及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三公开”制度,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定期督查乡镇集体决策和村民主决策制度的落实,坚持述廉制度,乡、村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每年分别向县、乡纪委进行述廉;每年县纪委对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一次巡查。
4、抓好队伍建设,从纪检干部作风上保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干事业是实现科学发展的作风要求,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从事监督检查工作的纪检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在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念。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的同时,必须以提高监督能力为目标,切实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根据履行监督职责的不同要求,学习相关领域的知识,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努力成为行家里手。二是还要开展学习活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正确处理和把握反腐倡廉工作与科学发展观的关系,始终把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首要任务。此外,应进一步加强对现代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三是改进用人机制。要充分使用和提拔在纪检监察战线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纪检监察干部,不能以中心工作冲淡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重心,使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绩观真正转移到纪检监察工作上,从而调动全体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为维护党纪政纪而献身的积极性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