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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时期是人生发展和道德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了解并掌握青少年思想道德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形成高尚、积极的道德品质,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区政协课题组深入学校、家庭和有关部门,采用问卷调查、座谈会、走访、数据统计、查阅有关档案等多种方式,对我区14周岁至25周岁年龄段青少年思想道德状况进行了调查。据统计,截止2001年底,我区总人口数(包括外来人口)为582,036人,其中14-25周岁青少年人口数为115,199人,占总人口数19.8%。通过调查和分析,我们认为,我区青少年思想道德状况总体上是健康的,各级各类学校为确保德育核心地位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改革探索,社会各界也越来越关心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但是,我们也发现近年来我区青少年违法犯罪数呈上升趋势。2000年,青少年受治安处罚271人,劳教81人,判刑19人,违法犯罪总人数371人;2001年,青少年受治安处罚276人,比上年增1.85%,劳教110人,同比增35.8%,判刑36人,同比增89.47%,违法犯罪总人数422人,同比增13.75%。究其原因,关键是青少年不良行为较难得到有效遏制,而且人数增长较快。单从我区各所学校上报的数据看,2002学年度在校不良行为青少年人数就达270多人。不良行为已经成为滋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本文着重就预防和控制青少年不良行为进行分析研究,供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参考。
一、青少年不良行为的主要表现
青少年不良行为是青少年违反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和有关行为规范,或者不能良好地适应社会生活,从而给社会、他人或本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危害的行为,是违法犯罪的信号或开始。
1、厌倦学习,不求上进。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一般在学校里被称为“双差生”——思想品德差、学习成绩差。他们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惧学、厌学情绪普遍;上课打瞌睡、开小差,扰乱课堂秩序;作业抄袭,考试作弊,有的从来不交作业,甚至连考试也不参加。有不良行为的社会青年学习上进的意识就更淡薄了,即使政府劳动部门免费向他们提供学习技能的机会,他们也毫不珍惜,认为只要日子混得过去就可以了。
2、好逸恶劳,贪图享乐。在对青少年学生问卷调查中,认为“最值得欣赏的品质”,选“勤劳”的学生只占0.2%,承认在家中“偶尔做家务”和“从不做”的学生高达73%。不良行为青少年更是鄙视劳动,有的在学校里竟花钱雇同学完成自己的值日劳动,有的索性一走了之。为能满足不断膨胀的物质欲望和享乐欲望,他们就不断向父母伸手索要。父母不能满足他们,他们就动坏脑筋,小偷小摸,甚至敲诈勒索低年级学生。
3、是非不清,利义不明。调查中了解到,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对是非标准很混乱,往往不讲原则、法律,只凭自己的好恶习惯行事。在他们眼里,自私、撒谎、打架、报复、赌博、逃课、逃夜、早恋等都算不上坏事。有的崇尚江湖义气,拉帮结伙,以强欺弱;有的受拜金思潮影响,唯利是图。只要能搞到钱,从贪小便宜发展到结伙偷盗,完全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于不顾。
4、放纵自我,为所欲为。不良行为青少年盲目追求所谓的时尚,强调所谓的个性,常常做出不合身份、不合时宜、不合规范的行为。某校一学生居然在课堂上随地小便;有的学生不仅早恋,而且还有同居现象;有的学生痴迷网络,在网上消息胡言乱语。
二、青少年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
人的道德素质的形成和发展受客观外界条件的制约和影响,也是主观因素支配和选择的结果,青少年行为不良也是由于不良的外界条件通过他们内部的心理活动产生的。
(一)从客观原因看
1、家庭教育不当
(1)只养不教,重养轻教。一些家长只重视满足子女物质需要,忽视思想品德的教育。有的家庭,或者家长工作长年在外,或者父母离异,致使孩子少人管教。在2001年区司法局与区青保办联办的不良行为青少年素质教育培训班中,有一半班员的家庭是离异家庭。有的家长白天只顾工作、业余热衷麻将、扑克,与孩子缺少沟通,不关心子女的思想和学习。在学生问卷中了解到,有10%的家长热衷“打麻将”,有17.4%的家长“经常不在家”。还有的家长认为教育是学校教师的事,不愿意参加家长会,与学校沟通不够,使学校与家庭教育之间存有缺口。
(2)宽严失度,两种极端。一些家长对子女无原则地溺爱袒护,一旦孩子出了问题,把责任推给学校和社会。调查中发现,某校一学生结交不良,经常上饭店喝酒,所欠钱款自有家长主动上门付帐,却不从严约束孩子。还有不少家长由于自身是“”经历者,失去了上大学机会,于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当子女考试成绩不理想,或出现些小错误,家长就横加指责,甚至打骂体罚。某学生小学时成绩较好,进初中后首次考试成绩不理想,竟遭到父亲一顿暴打,自此就产生怨恨和惧学的心理,不愿与父亲交流,常常撒谎蒙骗家长,结果惭惭养成了不良行为习惯。
(3)品行不正,身教欠佳。家长是青少年产生不良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有的家长自身道德不良,品行不端,满口脏话,行为粗鲁;有的家长教给孩子一些市侩哲学、封建迷信思想;有的家长本人道德败坏,作风不正。孩子从小耳闻目睹,潜移默化,受到影响。
2、学校德育工作的不足
(1)思想认识没有完全到位。部分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对改革开放条件下,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既缺乏清醒深刻的认识,又没有危机感和紧迫感,对德育工作在学校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有的虽有较清醒的认识,但由于受学生家长期望值、社会公众观念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试教育”评估标准等因素的影响,往往偏重智育,轻视德育,单纯或较多地用分数来衡量教育质量。在教育实践中,有的甚至对德育的意义和作用有误解,认为思想品德又虚又空,没有实际意义。面对现实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产生的负面影响,认为德育作用有限或无能为力。由于对德育的认识不到位,导致一些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求不能落到实处,在考核、激励和奖惩机制、内容方法、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长期以来未能得到根本解决。
(2)德育工作的内容方法不适应。目前德育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形势发展和青少年生理、心理不断变化的地方。教育内容脱离实际,目标理想化,空谈主义、喊口号、走过场,使得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切实的落脚点。教育方法比较单一,德育向行政管理、各科教学及课外活动等方面渗透结合不够,生动活泼、寓教于乐不够。往往单纯依照德育目标内容对学生进行灌输,强行干预学生个体的道德选择,只是要学生改变,限制个体需要,这种压抑的灌输方式容易使学生产生逆反和对抗情绪。在我们的问卷调查中,认为“老师照本宣读,教学方法陈旧”和“课程内容乏味,脱离实际”的学生均占到三成以上。
(3)育人队伍建设滞后。不少学校德育队伍存在思想不稳、数额不足、素质不高的问题。德育工作者教育观念滞后,思想方法片面,教育方式简单化,以及教育者本人品质上存在问题等,都对学生品德和行为产生影响。例如,有的教师缺乏对学生的热情、爱护,对学生不一视同仁,时常训斥、挖苦、嘲讽后进学生;有的教师对犯错误学生采取骗、哄的态度,或者直接赶出教室等消极、错误做法;还有个别教师的言行举止、道德品质不检点,给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3、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
(1)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攻坚阶段,各项改革造成的某些领域的暂时性无序与失控虽然具有必然性,但由于社会缺乏主题价值观的有效引导,造成社会的道德标准出现混乱,如见义无需求勇为,英雄流血又流泪等,这使得这一时期的青少年的人生观形成处于较为严重的“后天失调”的环境中。在一个社会中,如果做有道德的人就意味着“吃亏”、讲奉献就是“傻”成为一种相当有影响力的观念时,青少年对道德的感情能有多深就可想而知了。社会道德失衡、社会风气不正对青少年产生不良行为提供了心理环境,甚至成为了正当理由。在我们的问卷调查中发现,有20%的学生承认“在公共汽车上,从不给老弱病残孕者让座”;“看到高年级学生欺侮低年级学生”,有25%的学生表示“根本不管”;对“社区在暑假里组织志愿者活动”,有31.4%的学生表示“不想参加”;将近40%的学生表示“不会甘愿牺牲去见义勇为”,甚至5.1%的学生认为这种做法是“很傻”的;有一半的学生不愿“服兵役”。
(2)有害文化信息的侵蚀。电脑网络使大批青少年走进了计算机网络构建的虚拟世界。我区现有大小网吧23家,2,070台上网电脑生意常常爆满。调查中显示,有22.6%的学生经常到网吧上网,其中“聊天、打游戏、看录像”的学生占到一半。如果监管不力,网络空间所具有的自由性、开放性、虚拟性特点,也给正处于思想、性格成长期的青少年带来负面影响。对于那些没有进取性的青少年来说,网络世界无疑是一个精神流亡的“圣地”,一个情感渲泄的寓所。许多青少年喜欢看武侠小说,但武侠小说中虚构的争霸武林、江湖义气、英雄救美等故事,对青少年灌输了王权至上、暴力崇拜、男尊女卑、江湖义气、拉帮结派等错误观念,有害文化信息对青少年思想的侵蚀不容小觑。
另外,青少年教育管理作为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党政部门、学校、家庭、社会都具有共同责任,但目前各方之间缺乏协调配合。有的团干部在座谈会上反映,现在的共青团工作难度也较大,事实上不同程度存在着“有团员无组织、有组织无活动、有活动无效果”的状况。相当一部分行政村、居民小区、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的青少年教育管理几乎是空白点。青少年业余活动枯燥,现有文化、体育设施、场所远远不能满足青少年的实际需求。加上对青少年学生生活缺乏组织引导,家庭教育缺乏具体有力的指导,法制建设方面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去做,比如,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处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所以,在实际工作运转中缺乏各方配合协调的长效机制,青少年教育管理工作尚处于一种表面上都在管,实际上都无能为力管的状态,青少年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得不到有效控制。
(二)从主观原因来看
1、道德认识上的肤浅、片面、无知,甚至一定程度上的歪曲是一个重要的心理因素。由于青少年的知识经验还比较缺乏,对于道德行为的认识比较肤浅、片面,常常在社会上不正确思潮的影响下而对道德标准产生曲解。例如他们会把敢于与老师顶撞、蛮干视为勇敢的行为,把执拗、固执当作是坚强意志的表现。在我们的问卷调查中发现,对“受欺侮要报复”的学生占了15.6%,认为“早恋是正常身心需要”的学生竟占到14.4%,认为“挣钱越多,人生价值越大”的学生占了23%。诸如此类的认识偏差,加上他们具有好奇、爱模仿的特点,一旦有了外因的诱发,就有可能产生不良行为,并很快在学校传播,甚至蔓延开去。抽烟喝酒、奇装异服、漫骂父母的事例在调查中时有所闻,而且抽烟现象在学校男生中日渐普遍。
2、意志薄弱,自制力不强,缺乏抗诱惑的能力。有些青少年尽管懂得道德规范,但当正确的道德观念与个人欲望之间发生矛盾时,由于意志薄弱,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容易出现不良行为。例如,路上拾到金钱,明知不能占为已有,但因为抵制不了诱惑,而出现了过错。问卷中有一题“如果你捡到一百元钱,你会怎么办?”结果,有10.5%的学生答“交给父母”,有24%的学生“索性自己留着用掉”。再如明知多去网吧、游戏房要影响学习,却经不住这种诱惑,乐此不疲,甚至发展到经常逃学、逃夜。
3、交往不良,陷入魔圈。据统计,截止2002年9月底,我区农村和城镇16-25周岁富余劳动力及失业人数达到6,000人之多,他们往往受到家庭、邻居、亲朋和社会其他人有意无意的歧视。有些在校青少年没有达到理想的学习成绩,也会受到家庭、学校、社会的压力和偏见。这些人感到缺乏关心、理解和温暖,生活单调和枯燥,从而容易产生到社会寻找朋友的欲望,一旦被社会上不良分子拉拢、腐蚀和利用,就必然会产生严重的不良行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对预防和控制青少年不良行为的思考和对策
就目前现状而论,青少年的不良行为要么尚不够刑事处罚,要么作为未成年人,无法处理、不便处理或者从轻处理,因此,都不能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法律的威慑力较难发挥作用。更为严重的是由于这部分青少年家长管不了、学校管不好、社区管不上、公安无法管,使得他们走上犯罪道路,同时对周围其他青少年起到恶劣的负面效应,影响一批,带坏一批,危害一批。不良行为青少年已经成为社会、学校、家庭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如果不引起足够重视,任其发展,将会影响*的社会稳定和两个文明建设的成果。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素质状况如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实现,关系到巩固执政党的青少年群众基础,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思想道德建设是铸造青少年灵魂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工程和“希望工程”,我们必须站在历史的高度,从战略眼光出发,把预防和控制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工作放到突出位置,努力形成社会、学校、家庭的合力,研究切实可行、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我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
(一)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家长自身的文化修养、道德水准和言行对子女品德的塑造、气质的形成、人格的完善等极为重要。提高青少年素质,首先要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
1、依托社区和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目前,我区还没有一个专门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机构和管理体制。我们认为,要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模式,依托社区和学校,建立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机构,加强和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体制。区政府应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中,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建议在区妇联工作机构中增设“家庭教育指导部”,主管该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在社区和学校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点,开展对孕妇和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家长教育指导工作,形成“区政府统筹、条条指导、块块落实”的管理体制,并加强对基层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评估、督导和考核,对优秀家长学校、优秀家教指导工作者和优秀家长定期进行评选表彰。家庭教育也是一个潜在的大市场,所以也可大力鼓励和引导有专长和能力的个人开办类似家教指导中心或家教服务站,进一步满足社会需求。
2、办好家长学校,开通“家教”热线。家长学校在我区有的学校已作尝试,虽有一定成效,但在组织方式、教育内容、长效机制等方面还要下功夫。办好家长学校必须注意适应成年人特点,坚持“短期、业余、灵活、方便家长”等原则。在教学上,力求形式的多样和内容的丰富,做到讲解和讨论相结合,咨询和现身说法相结合。既考虑广泛性,又要有针对性。在我区,可在电视台、电台开设相关的栏目,举办有关讲座。还可设法开通一条“家教”热线,让在家庭教育方面碰到疑难和困惑的家长随时通过热线电话向专家、老师请教。
3、转变家教观念,创建学习型家庭。要通过典型事例向家长宣传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观,要使家长认识到孩子成“才”重要,成“人”更重要,鼓励家长确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以身作则,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岗位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各类学习、进修,进一步营造家庭学习氛围。而且教育子女必须重视习惯培养,从小抓起,对不良行为防微杜渐。同时要使家长意识到作为监护人必须尽到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
(二)发挥学校主导作用
学校是教育和保护青少年学生的主阵地,在预防及纠正青少年学生不良行为方面是责无旁贷的。
1、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学校要改变那种只重分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倾向,进一步完善学校德育工作考评机制。在严格考评的基础上,提高学校德育老师、班主任等的津贴,对称职的校外辅导员进行奖励,对在青少年德育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的予以重奖,真正把基础教育作为塑造中小学生健全人格的“素质教育”。学校德育工作尤其要加强法制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将法律知识作为必修课内容,根据学生各个成长阶段的不同特点,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学校还须进一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通过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教育,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2、做好不良行为学生帮教转化工作。对不良行为学生不能因为教育难度大、效果差、反复多而放弃对他们的帮助教育。学校要列出重点帮教学生名单,组建帮教队伍,建立帮教档案,并将帮教成果要纳入对学校、对教师的考评内容。尤其对小学三、四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帮教对象,必须确定一带一的帮教人员,加以重点监护。教育局从1997年开始就要求各基层学校实现不良行为学生帮教工作制度化,但在调查中也发现这项工作在各个学校间存在不平衡性,希望教育局要加强这方面的检查和督促。
3、提高教师素质。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更是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主力军。教师的为人师表、言行举止对学生有不可低估的影响力。要加强师德教育,防止出现“教书不育人”现象,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对学生心理、生理特点,道德修养形成规律等方面的研究,真正使每一个教师都能成为合格的德育工作者。同时,定期交流总结先进经验,并加以推广。
(三)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容忽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
1、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电视、文化、影音等部门要积极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主旋律,以健康、向上、有益的精神产品占领青少年思想教育的阵地。在价值多元化的现代社会,更要注意精神产品的价值取向,防止宣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等不良价值观。新闻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社会公德,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文化、教育、法制宣传等部门要针对青少年特点,创作优秀文艺作品,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形式。
2、发挥社区作用。青少年都生活在各个社区内,如何发挥社区功能,预防青少年产生不良行为和对不良行为青少年开展帮教也是当务之急。但限于社区内居委会或村委会人员少、资金紧、场地小等种种因素,这项工作的开展相当困难。我们建议学校与所在社区结对子,建立社区青少年之家,可挂牌在学校内。由学校里安排教师和社区里退休的教师或机关干部建立校外辅导员队伍。每个小区可设3-5名辅导员,其中总辅导员1名可由居委或村委干部兼。这样在节假日可利用学校资源优势,对社区青少年开放乒乓室、阅览室、音乐室、棋牌室和篮球场、足球场等活动场所;也可利用小区内各类人才优势,组织青少年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书法、旅游、参观、竞赛等各类活动。此外,我们建议,以社区为基础,建立和完善闲散青少年的管理、教育体制,可由综治、青保、劳动部门、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等单位联合形成工作班子,对社区闲散青少年采取动态管理的方式,以居住地为单位,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并分成扶助型、引导型、监督型等类型进行分层教育管理,尤其对不良行为青少年进行重点帮教,鼓励他们参与各类社区活动和社会公益服务,积极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帮助他们早日就业,使不良行为青少年切实感受到社区大家庭的温暖。
3、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青少年容易涉足的场所进行重点治理。要加强依法管理的力度,努力规范文化市场经营者行为,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遏止非法音像制品、盗版图书等进入市场,不让非法音像制品和图书运进本地,扰乱文化市场,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要通过公布宣传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来监督,对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对经营业主要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对违法经营者加大处罚力度,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提高业主违法成本。同时,严格执行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执法人员要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加强对网络上色情、暴力、反动内容的监控。公安部门要加大对社会“恶少”的打击力度,杜绝青少年结交不良的机会。对“恶少”为首分子加强监控,对学校周边、车站、网吧、游戏房附近路段加强巡察,对“涉恶、涉黑”案件加强查处,使“恶少”不敢胡作非为,消除“恶少”现象的消极影响。
4、重视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建设。喜欢活动是青少年的天性,但是我区青少年活动基地的活动建设相对滞后。青少年课外活动场所少之又少,不少青少年反映课余无处可去。建议要强化建设社区文化网络,城区所有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文化娱乐设施,老住宅小区要逐步创造条件,建好图书馆室、娱乐室、活动室的文化娱乐设施;各镇均要规划和逐步建设活动设施齐全,面向社会大众的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农村要加快“为农综合服务站”建设,不断充实文化活动的内涵,成为先进文化的传播主阵地。从近期来说,加快在*城区建造有一定规模、设施齐备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充分利用博物馆、图书馆(站)、文化馆(站)等现有文化资源,针对青少年特点搞一些展览、影评、摄影讲座等活动丰富青少年的业余生活。
(四)加大教育监管力度
一些不良行为青少年由于没得到及时帮教,不良行为变为较严重,即将滑入犯罪的深渊。对这部分青少年我们更要引起极大关注。
1、建立齐抓共管机制。建立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团区委牵头,综治、教育、公检法司、财政、文广、体育、劳动、工商、民政、妇联、文明办等有关部门和有关团体参加的区青少年综合教育管理联席会议,各镇也相应建立联席会议,明确各参与单位工作职责。通过定期召开会议,沟通情况,解剖案例,分析研究,制定规划,监督实施。参加联席会议的各方在统一部署下,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努力促进社会稳定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2、加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和执法力度。一方面要通过口头和传单形式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至每个学生和家长,对社会闲散青年及家长则通过社区进行宣传;另一方面要呼吁制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细则,对违法单位及人员包括屡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进行处罚,以增强法律的威慑力。
3、建立初等职业技术学校。借鉴其他区县的经验,建立一所类似工读学校性质的初等职业技术学校,对中小学校里文化学习严重脱节并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加以分流。此校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设置课程,适当降低文化课起点,并增加初等技能教育,使这些人走上社会后有一技之长。同时强化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对校外不良行为青少年可采用不定期办学习班形式收容强化教育。通过教育,丰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精神世界,净化他们的灵魂,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他们自我控制、自我约束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