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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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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县将企业融资难、民间借贷活跃的原因归结为金融支持力度不够。为全面了解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我们对此进行了调查分析,以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两者的良性互动。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目前,县域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不断弱化。

*年-*年,*县工业总产值增长较稳定,年均增幅为15.6%,而同期工业贷款从*年末的20134万元下跌至*年末的15786万元,呈逐年递减趋势,年均下降幅度为3.1%;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幅度也仅为2.4%,同期农业贷款的年均增长幅度虽然高于农业总产值的年均增长幅度,但增长不稳定。另外,从存贷款增长幅度及存贷比变化趋势分析,*年-*年,*县金融机构存贷款虽然都有所增长,但二者的增长幅度不平衡,存款年均增长幅度为14%,同期贷款年均增长幅度为12.5%。金融机构存贷比也一直在50%左右的低位运转,且略有下降,从*年末的55.3%下跌至*年末的52.7%。具体情况.

导致上述县域金融对县域经济支持弱化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1)集约化经营导致金融对经济支持的弱化。国有商业银行过分强调集约经营的统一性,忽视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没有找到集约经营统一性与区域经济发展差异性的结合点,在机构网点设置上实行收缩战略,撤并在偏远山区或经营效益差的金融网点,据统计,从90年代末到*年末,*县金融机构网点由78个减少至44个,使县域经济金融服务网点不足;在信贷管理上实行严格的授权授信制度,尤其是镇级金融机构没有审批贷款的权力,只负责实地调查、组织材料申报(农信社基本上只发放对个人5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在信贷考核上实行“零风险”和“信贷人员第一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即便是由上级行履行审批手续的贷款,一旦出现风险,也要基层行承担主要责任,造成信贷人员的“惜贷”、“惧贷”,削弱了信贷支持的力度。

(2)资金外流现象严重。从*年以来,通过邮政储蓄部门和各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上划使大量资金流出县外。金融机构存差从*年的5.5亿元上升到*年的10.5亿元,这说明各商业银行从县域吸收的资金近50%流向了城市,进一步削弱了县域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同时,每年近8亿的民间资金外流也大大影响了我县经济发展。

(3)信用环境影响了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由于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当年曾在*相当“辉煌”的陶瓷、供销等行业给各大银行留下一大批的不良贷款,使各银行对企业贷款是“心有余悸”,但时至今日,我县的信用环境仍不容乐观,信用社、商业银行时有不良贷款发生,在银行现有的考核体制下,导致金融机构惧贷或是贷款发放慎之又慎,直接导致了金融机构贷款的逐年下降。

二是贷款使用效率低下影响了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县*年到*年GDP总量与贷款余额之比呈逐年下降趋势,它们之间的比值从1.77下降到1.51,这说明*县贷款使用效率五年来出现连续下降现象。其主要原因是信贷长期化趋势降低了贷款的周转速度,直接影响贷款的使用效率。近几年以来,中长期贷款增长很快,在贷款中占据比例越来越大。据统计,*年末,县域中长期贷款余额占全部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达44.9%,金融机构贷款期限结构极不合理,这表明贷款结构出现了由以前的“借短用长”向“借长用短”转变的趋势,信贷期限长期化必然降低贷款的周转速度,从而影响贷款的使用效率。

三是政府越位和市场缺位影响金融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及领导的金融意识增强,虽然政府越位现象在淡化,但依然存在;由于金融业的市场化改革还没有真正完成,市场缺位现象还是比较严重。表现在:

(1)金融机构的贷款直接或间接受到行政干预。金融机构的信贷自主权或多或少地受到政府干预,甚至于出现地方产业与国家产业政策矛盾的现象。

(2)金融机构的业绩考核由行政做出,而非市场做出;金融机构负责人的任免由行政决定,没有建立银行家制度,导致金融部门无法提供有吸引力的工资和机会,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人才流失严重。

二、措施与建议

(一)改善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弱化的建议

1、整合金融资源,建立有利于减少县域资金流失的机制,确保县域资金用于县域经济发展。一是人民银行要发挥窗口指导作用,有效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建设实际,适时信贷政策指引,确保县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二是规定各国有商业银行从县域吸收的资金按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要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将上存资金降到最低水平。三是要求邮政储蓄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要改变当前邮政储蓄全额转存的情况,邮政储蓄机构吸收的资金须全额委托县级法人金融机构使用,风险由县级法人金融机构承担,这部分资金用途和对象不受限制,但要用于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

2、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大对县域经济支持的力度。商业银行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争取最大限度的信贷审批权限、指标和较宽松的信贷政策,增加经营自主权。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县域经济的调查研究,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不同状况和特点,加强和改进信贷工作,避免信贷资金运用上的“一刀切”。建立完善信贷考核制度,发挥信贷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用好用活每一分信贷资金。

3、加快县域信用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各级地方政府要强化金融意识,加快信用村、信用镇的创建,协助金融部门维护金融债权,营造和维护好镇域的信用环境,使金融部门能够放心地增加对镇域经济的贷款支持。人民银行要积极发挥现有信贷咨询系统的作用,加大推进金融业征信体系建设,为“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创造条件。县域企业、个人应珍视信用,诚实守信,以良好的信誉赢得金融部门的贷款支持。

(二)提高贷款使用效率的建议

1、商业银行要切实以市场为导向,贯彻适度从紧的稳健货币政策,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支持应注重结构上的优化和调整。要围绕*县政府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寻找信贷工作新的切入点,带动县域经济发展。

2、建议建立担保公司,引导资金加大对县域中小企业的支持。当前,银行资金之所以趋向于基础设施、消费领域和少数优势企业,其重要原因在于缺乏良好的信贷投入环境。政府部门要出台政策、改善环境,按照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诚信相结合的原则,加快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建立,解决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因找不到担保企业而无法贷款的问题。从而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3、贯彻落实投资体制改革政策,实现投资资源优化配置。以“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引导企业、民间资本投向。民间资本相对于银行间接融资更具有单纯的趋利性,其流向和流量完全以市场为准则。市场化的民间融资行为的发展和壮大,必须与信贷资金的投放形式互动作用,同时也使信贷资金的投向更为合理,使信贷投向更贴近于地方经济发展的资金实际需求,从而更高效地发挥效用。

(三)政府归位和市场到位的政策措施及建议

1、减少行政干预,转移政府对金融业的干预目标。政府要从汲取金融,转向建设金融。要建设金融,必须赋予金融机构以独立决策权,强化银行独立审贷和风险控制,变金融机构“钱袋子”的角色为“资源配置者”的角色。

2、稳步推进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创建高效率的金融市场体系。根据《公司法》规定,商业银行属于竞争性行业,不必采取国有独资的股权形式,应对其进行股份制改造。要推动国有银行的真正商业化经营,形成竞争性市场机制;要提高银行业的开放度,放宽银行业的市场进入限制,尤其是鼓励民营银行和外资银行进入市场,使市场上存在一批独立的、规模合理的商业银行,以促进银行市场的有效竞争。

3、建立符合市场化、科学化的人事考核、任免制度。改革金融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考核机构,放开对所有商业银行负责人的任免考核。要采用有效的激励机制培养金融人才和发挥人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