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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的建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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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的建设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大体上经历了恢复、发展、调整三个阶段,目前已进入了超常发展的新时期,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异军突起,成为继乡镇企业之后的又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有关部门预测,“九五”末期至*年,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户数将超过*万户,就业人员将吸纳*万人左右,自有资金将达*亿元,年工业产值将达*亿元以上,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20%以上,年商品零售额将达*亿元以上,占社会总销售额的40%。目前,在某些局部地区,非公有制经济从产值、销售、税收上都占了大头,成为左右地方经济的一大支柱。它不仅具有旺盛的生命力,而且还是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有效途径,它与其他经济形式有机结合、共融共荣,在总体上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面对蓬勃发展的个体私营经济,如何鼓励支持它加快发展,如何引导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如何加强党对这一领域的领导,引导其健康快速地发展,特别是如何在这一领域坚持执政党的地位,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建设,已成为一个紧迫的任务。

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中党的建设,各地都摸索出了一些成功的作法,在组织设置的形式、支部职能的确定、党员作用的发挥、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等方面,都有了初步的规范要求,要进一步做好这一工作,笔者认为,必须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把握好如下几条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建党原则不动摇。

首先要准确地把握这一领域开展党建的客观环境,充分认识党的建设在这一特定领域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科学地分析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这种地位和作用主要表现是:它在现阶段总体上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相适应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私营企业主既不同于旧社会的工商业者,也不同于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有产阶级,他们大多数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政治上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先富与后富的关系;它在我国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中起着辅助和补充的作用。这是其主导的方面,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非主流的问题。因此,在这样的企业中,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建党原则,坚持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党的组织设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党员活动的开展和管理以及党组织作用的发挥等都不能降低标准。要使党适应这一环境的改变,在实践中探索不同于国营集体企业中党建工作的新途径。

二、必须坚持党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不动摇。

处在私营企业中的党组织,不同于国有、集体企业里的党组织。国有、集体企业中的党组织,其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是直接的,具体体现在党组织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干部人事制度、企业的分配形式等方面起决策支配作用。私营企业中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客观上是间接的,主要是通过党的强有力的政治思想工作来反映,党组织与企业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的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主要应体现在对企业职工思想上的领导,对企业经营方向政治上的引导,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协助指导上。这“三导”再与上级党组织政治上的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结合起来,就可以较好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探索发挥这“三导”作用的具体内容和途径,要双向明确这“三导”作用,用条例来规范私营企业中党组织的基本职责、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便于企业遵循和党的组织开展活动。

三、必须保持党组织思想上的先进性,政治上的纯洁性,组织上的独立性。

这一问题的提出是基于两方面的现实考虑,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我党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组织在统一战线中处于领导地位,负有“团结、帮助、教育、引导”的光荣历史使命,党组织必须始终保持自身政治上的纯洁性、思想上的先进性、组织上的独立性。党的组织是政治组织,不是一般的群众社团,不能成为私营企业的“附庸”和“政治花瓶”,要独立地开展党的活动。保持独立性,是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前提条件。另一方面,鉴于流向这一领域的党员情况复杂,素质参差不齐,党员的教育和管理面临着特殊的情况,从目前组建支部的情况看,有些企业主本身是党员,具有双重社会角色。有些职工党员是靠亲朋好友、老同学、老战友、退休职工、下海的科技人员,外地雇请等组合到一起的,有的已相当长一段时间实际上脱离了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党员的政治意识和觉悟已明显退化。即使成立了支部,只能满足于过正常的组织生活,在企业中难以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教育和管理,保持党组织思想上的先进性、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成为一项艰巨的任务。目前过渡的办法,首先是要选配政治上强的人任支部书记,加强对党员理想、宗旨、信念的教育,强化党员“双带”目标管理,扭转部分党员思想退化、支部作用弱化的倾向。

四、必须坚持“团结、帮助、教育、引导”的总方针不动摇,正确处理好党的基层组织与企业主的关系。

“团结、帮助、教育、引导”的八字方针是我党处理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关系一条长期的政策,培养一支“爱国、敬业、守法”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队伍,是我党的一项长期艰苦的任务,我们党的基层组织要理所当然地担当起这一光荣任务。当前,特别要注意克服重发展、轻管理、重支持、轻教育的倾向。党的基层组织要理直气壮的开展工作,不要怕与企业主搞不好团结而放松对企业主的帮助和教育。基层组织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通报情况。只有全面准确的贯彻这八字方针,才能找准基层党组织在私营企业中的位置和发挥作用的着眼点。贯彻这八字方针,主要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纪法规,建立党组织与企业主定期的恳谈联系制度,按照公平和效益的原则协调好劳资关系,协助企业主完善企业内部的管理等诸多方面发挥作用,在日常工作中与企业主建立起相互监督、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

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因地制宜地设置党的基层组织。

根据这一领域的实际情况,组建支部可以不搞一个模式,一般可按地域和行业特点组建支部。有的地方目前实行的“就近管理、方便活动、理顺关系、不留空白”的原则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目前已存在的有三种基本形式,一是个协支部,二是独立的私营企业支部,三是联合支部。支部多的乡镇建立了党总支,由乡镇统委任总支书记,纳入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上级主管部门党组在政治上对其进行指导,形成了上下合力齐抓共管的格局,使这一工作从一开始就充满了生机活力。

加强新时期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的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举措,也是基层党建工作的一大创举和尝试。这项工作仍处在探索和积累经验的阶段,许多新问题需要我们去探索,还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需要我们的理论界作出科学的回答。随着实践和认识的不断发展与深化,我们一定能摸索出一套比较成功规范的工作思路,以丰富我党的党建理论宝库,惠及我们的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