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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成为当前党的建设工作中的一项紧迫的任务。从惠州市的情况来看,目前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规模和速度远远不相适应,必须高度重视研究和解决好这个问题。
一、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的工作,必须理直气壮地高举党的旗帜
宪法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我国境内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是由宪法赋予我们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所决定的。如果放弃了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实质上是放弃了履行宪法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务工作者对此必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以强烈的执政意识和占领阵地意识,理直气壮地高举党的旗帜,公开、鲜明地开展党的活动和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而不是依赖于非公有制企业主才在其企业开展党的工作。
有的非公有制企业主可能对在其企业开展党的工作存在种种疑虑,甚至不配合、不支持。但多数是由于对我们党的组织在企业的目的、意图和作用缺乏了解或不理解造成的。因此,要做好宣传工作,讲清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的工作对促进和保障企业发展的作用。要对持不同态度的企业主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好沟通工作,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不能搞“一刀切”。如通过这方面工作做得比较好的非公有制企业主的现身说法,通过其亲友个别做解释说服工作,组织非公有制企业主进行培训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利用他们参加人大、政协和群团组织活动进行帮促引导等。对那些与我们党有抵触情绪的非公有制企业主,要从宪法和法律方面对他们进行教育引导,争取他们对党的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使他们真正明白在企业设立党组织不仅不会损害企业,滞阻企业的发展,相反,更有利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从而消除其抵制和防范心理。
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不能再停留在抓多少算多少,抓到什么程度算什么程度,各自为战,自行其是的水平上,必须从宏观上、全局上来规范和把握,尽快出台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条例。建议条例的内容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指导思想、地位、任务、隶属关系、工作方法、活动方式、经费来源、责任制等。并通过立法确定条例的法律地位,使党的意图变成国家意志,以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更好地开展起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促进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这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要充分考虑其党员队伍的特点
非公有制企业和在非公有制企业务工的人员都是自由的市场主体,劳方和资方在以一定条件为交换原则的前提下互相依存,即一方付出劳动力,另一方付给工钱,这种依存关系是脆弱的,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党员,对企业依附性小,流动性大。这些特点决定了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比在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应考虑的因素要复杂得多,在实际操作中要艰难得多。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既要积极主动,又要讲求实效;既要考虑建立党组织的普遍性条件,又要考虑非公有制企业的特殊条件;既要考虑如何在非公有制企业把党的组织建立起来,更要考虑党组织建立之后如何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必须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是企业要有一定的规模,生产经营相对稳定,发展前景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的稳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生产经营的稳定。在批准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时,应同时考察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二是要有合适的党组织负责人选。党组织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企业生产管理骨干;热心做党务工作,最好有做党务工作的经验;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善于处理企业主与员工之间的矛盾;遵纪守法,群众口碑好,等。如果企业暂时没有合适的党组织负责人选,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同志兼任,并不在该企业领取报酬。当企业可以产生合适的党组织负责人选时,即撤销受指派同志的任职。三是党员骨干要相对稳定。由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流动性大,贯彻党章有关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的规定要紧密结合实际。不够独立成立党支部的企业,可按区域、系统、归类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成立党总支和党委的条件,可参照公有制企业办理。四是要理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管理体制。目前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管理存在不少问题,如有的是多重管理,比较混乱。既有工商联、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商局党组织管的,又有乡镇、街道党组织管的,还有机关系统党委和机关直属工委管的,相互之间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差别很大。有些管理流于形式,缺乏活力。像成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委或分别成立外商投资企业党委和个体私营合伙企业党委,统一管理这些企业党建工作的做法,效果就不太明显,这样的党组织,对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约束力,因此党建工作也难以做到位。我认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管理应体现权威、规范、到位的原则,按区域、系统、行业管理为宜,隶属于对其企业生产经营有规范约束力的部门党组织或与企业业务关系密切、企业必须紧紧依靠的地方和部门党组织,如工商、乡镇、街道以及工业、外经贸等部门。五是针对企业党员队伍和党组织负责人情况的变化,要适时调整组织。对那些企业已经停工,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除老弱病残不能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外青壮年党员少于3人的;以及全体党员长期不在本地的党组织,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转移,不要让这些党组织长期有名无实。此外,对那些“家族式”党组织,要求实行回避的方式,家族人员不能担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三、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既要维护企业合法经营,又要维护国家和员工的利益
发展经济是我们党的中心任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以企业经济工作作为切入点,处理好党的工作与企业生产的关系,确立自己在企业中的地位。同时,非公有制企业财产私有这一特性决定了企业与国家、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矛盾表现得尤为敏感和突出。因此,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在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协调企业与国家、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矛盾方面充分发挥自身的政治优势。(1)找准党的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结合点。就是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的活动,在工作方法上,采取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相结合,既要利用一切机会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作用,又要注重向非公有制企业主、企业各层面的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宣传、灌输党组织的意图,实现目标同向、行为同步,形成工作合力;在活动方式上,既要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也要借助企业文化活动载体,同时要同工会等群团组织活动相结合,拓宽渠道;在活动规模上,把相对集中与分散活动相结合,以分散、小型、业余为主,搞活形式,提高实效;在活动内容上,把解决党内自身问题与解决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问题相结合,既使党员和广大员工受到教育,又能促进企业生产发展。(2)处理好党企关系。要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政治组织,是党员之家,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肩负着在非公有制企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展和管理党员,凝聚党员和员工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企业经济健康发展的责任。非公有制企业是经济组织,企业主是这个组织的最终决策者和指挥者。企业的建立和发展,源于党的基本路线指引,赖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以及广大党员和员工的贡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围绕企业生产发展来开展工作才有活力,但不能以企业的经济工作代替党的工作,或者研究决定问题搞党企合一,更不能把党组织当作企业的业务或行政工作部门。非党企业主不可以插手和干预党内事务,党员企业主要严格遵守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企业决策只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党组织就要带领党员和员工去执行;反之,要及时提醒,说服企业主依法经营。(3)协调好劳资关系。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在协调企业劳资关系方面处于特殊位置,可以起到特殊作用,当发生劳资矛盾时,党组织出面调解,双方都比较乐意接受。因此,党组织在协调劳资关系时,要实行标本兼治,内外结合,即把化解劳资矛盾与提高员工和企业主素质相结合。要善于把化解矛盾的过程作为教育员工和企业主的过程,平时要利用各种机会,向员工和企业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劳资双方的政策观念、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及时掌握劳资矛盾动态,做好化解劳资矛盾工作,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4)落实保证监督使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保证监督作用,保证企业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监督企业遵守政策法律,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四、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员要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在非公有制企业从业的党员,除极少数是企业主和股东外,绝大多数受雇于人。总的看,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比较好的,有许多党员担任企业各级主管,甚至成为最高决策层的成员。但是由于企业的性质决定,有些党员受雇佣观念的冲击,心理产生了倾斜,理想信念淡化,影响了党员作用的发挥。有的抱有临时打工心理,不愿把组织关系转出来;有的害怕发挥作用吃亏,认为在非公有制企业,老板说了算,只知老老实实打工赚钱,不敢冒犯老板;有的产生埋怨情绪,认为入党时宣誓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忠心耿耿听党话,现在却为非公有制企业主奋斗,寄人篱下,心理失衡;有的甚至产生了意志衰退无可奈何心理,感到自己为党工作了多年,到头来仍然要靠为人打工维持生活,党员牌子虽然响亮但不值钱,思想开始滑坡。凡此种种,使党员在非公有制企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如何增强党性观念,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我认为必须认真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加强管理,使党员无论到哪里都能找到“家”。针对有的流动党员怕麻烦不愿转移组织关系、怕非公有制企业主有看法不敢暴露党员身份和有的党组织等流动党员找上门才管理的被动状态,要强化党要管党的意识,做到“三抓”:①抓规范,在企业注册、招工登记时,应设置党员情况栏目;②抓服务,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非公有制企业为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明确党员所归属的党组织;③抓协调,帮助解决党员与企业、与原单位发生的矛盾以及流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二是强化教育,提高党员素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的宗旨、理想、党员标准、艰苦奋斗、党纪法纪、党的政策等教育。妥善安排教育内容、时间,搞活教育形式,采取集中教育、自学、结对子、互帮互学、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教育效果。要通过抓教育,使党员达到三个增强:增强党性观念,不管在什么环境、什么情况下、遇到什么诱惑,都坚定党的理想信念不动摇;增强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明确我国现阶段最大的政治就是发展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非公有制企业务工同样是为我国经济建设作贡献;增强责任意识,不仅自己要成为好党员、好员工,而且还要教育、率领广大员工共同奋斗。三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增添党的新鲜血液。根据惠州市的经验,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应加强三个环节:(1)加强计划,抓好培养。通过调查摸底,明确在哪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同时,针对企业员工流动性大的特点,每年进行一次调整补缺,保证建立党组织的企业中有相对稳定的党员数量。(2)加强指导,明确要求。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利用下基层调查研究等机会,听取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3)加强考察,保证质量。从确定发展对象到发展入党,每一环节都要严格把关,防止走过场。非公有制企业员工来自五湖四海,尤其要坚持严格的政审程序,防止不合格的人混入党内。四是建立激励机制,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可参照公有制企业的做法,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