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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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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交流材料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我市加快建设工业强市、文化名城、和谐*德的重要一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工作总体部署,今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减少领导职数设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创新管理,改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的体制保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

1、开展行政管理体制调研和改革工作。主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市县党政机构改革调研。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关系、优化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搞好本地行政体制的改革调研工作,摸清情况、查清家底,为本地的大部制改革做好相关准备,在一定范围内提出建设性意见,拿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二是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调研和改革。就城市口有关体制改革开展调研,按照全省定编标准,核定市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抓好行政执法机构编制清理整顿工作;三是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转变职能、政资分开的原则,剥离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城市无形资产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县级国有资产的运作和监管机制,搞好城市公用无形资产职能划转落实到位工作;四是规范区县(市)开发区机构设置和编制性质;五是实施林业公安体制调整改革等各项工作。

2、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事业单位不同的功能和特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上级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水利工程管理职责的划分、机构分类定性、定编制、定人员、定经费等工作,并参与组织实施,上半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二是推进运管体制改革;三是建立健全动物疾病预防体系;四是完成农机监理部门管理职能移交中有关职能和人员编制移交的工作,搞好职能和人员移交后的机构设立、人员编制核定;五是对全市事业单位进行模拟分类。积极推进文化、卫生、市政公用事业等行业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促进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六是探索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七是开展部分事业单位定编标准调研。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参与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院和医院等机构的省定编制标准的调研工作。

3、督导落实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办[*]49号)中有关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规范乡镇机构设置,理顺管理体制。按照湘发[*]27号文件精神,乡镇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由省里核定总量后,及时核定到区县(市)、核定到乡镇。同时统筹研究解决街道办事处参照乡镇机构改革的机构编制问题。在减机构、减人员、减负担的同时,着力加强为“三农”服务的职能,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探索乡镇政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有效发挥的途径,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强对乡镇机构改革和乡镇机构编制的检查和督导,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十一五”期间内“只减不增”。

二、以实名制为基础,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不断完善和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做到定编到人(明确个人占用编制性质)。完善机构编制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市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在编在岗人员数据库)。完善人员异动定期通报制度,建立起有效控制人员增加的联动机制。

5、做好实施公务员法收尾中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结合公务员法实施扫尾,做好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物管理职能事业单位的职能确认工作和有关人员编制工作。同时配合安置部门拟定*年政策性人员安置计划。

6、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湘发〔*〕27号),对以往有关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文件进行清理,修订出台机构编制工作规程、编委会工作规则、领导职数设置与配备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完善编委全会工作制度,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

三、实行网上登记,提高事业单位登记信息化管理标准

7、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登记局关于网上登记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上办公,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化。同时,按时完成年检年审工作。

8、狠抓登记工作质量。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做好证书使用制度的落实和登记档案的整理达标。

9、加强全市登记管理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和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化建设,研究探讨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维护好事业单位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咨询服务。引导协会工作。

四、建立机构编制督查考核机制,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10、加大机构编制监管力度。重点督查:区县(市)和市直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情况,特别是中央5号文件和湘发2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的消化情况。年中联合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就领导干部职数配备情况和乡镇机构编制、实有人员“只减不增”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题督查。严格执行《“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暂行规定》,加强对群众举报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查办。

11、抓好对区县(市)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考核。根据湘发[*]27号文件精神,将机构编制管理列入区县(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认真组织考核。

12、推行机构编制管理政务公开。与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相衔接,研究制定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管理办法,除涉密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外,其他机构编制信息及办事规则、办事程序等逐步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约束机制。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全面提升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水平

13、继续加强机构编制法规的学习贯彻。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3个机构编制法规文件的同时,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湘发〔*〕27号和中发[*]5号文件。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继续向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作好汇报和宣传工作,强化各级依法依规做好编制管理工作的理念。

14、加大综合信息调研力度。围绕行政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组织专题调研,提高机构编制部门调研决策水平。出台全市机构编制系统综合信息激励办法,组织优稿评比活动。在各类宣传媒体上多上稿,上好稿,加大机构编制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

15、做好机构编制部门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全市机构、编制、事业单位台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抓好本办网站建设和本办工作人员电脑操作和有关业务软件使用的培训工作;加强数据统计、信息化管理等基础工作,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16、加强学习型机关创建。按照创“三强”班子、“四好”队伍要求,组织好相关学习培训工作,创新学习载体,提高全市编制系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形成人人争当行家里手的浓厚氛围。

1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从政行为。严格执行中央、省和市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支部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艰苦奋斗和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增强干部的政治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廉政勤政意识、责任忧患意识,严肃编制工作纪律,规范从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