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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与工资基金结合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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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与工资基金结合思考

机构编制管理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党和国家的政治经济服务的,它既管理组织机构,又管理经费预算,还管理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等,同时更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如何实现机构编制与组织、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的相互配合,是机构编制管理得以有效管理的重要措施。这些年来察布查尔县编委办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和实行了机构编制与工资基金结合管理的办法,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一、实行审批工资基金的起因

*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了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等11个部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制与工资基金、编制与财政预算双结合管理的暂行规定》。《暂行规定》贯穿了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的"用法律手段和预算手段控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这个主线,贯彻了自治区党委新党发[*]30号文件"要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编制管理,编制管理要与工资基金管理、财政拨款挂钩"这一精神,几年来的实践证明,机构编制管理与工资基金管理的"双结合"管理实行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控制机构增长,人员膨胀的一个重要措施。但由于诸多原因,使这一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中途夭折。使机构编制管理失去了一个有力的经济杠杆,造成了人员与编制管理的不相符,一度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处于严重滞后的状况。*年1月,我办在核对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表时,发现有些单位因人员变动频繁,工作人员对实有人数的情况不详,相互拆借现象严重。为此,我们要求提阅工资表,以发放工资实有人数为基数来统计,达到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但就是在校对工资表上人数时,我们无意中发现某局工资总额与工资表的分项出入很大,经核算竟多出近一倍之多。因此,我们举一反三,在核实其他单位的人数时,就特别注意审核了工资表,结果发现被查的许多单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虚报冒领工资现象,最多的单位每月多领四万多元。有的将早已调出的人员仍列在工资表中吃"空饷";有的还将合计总额成倍的放大;有的将自聘临时工也统入财政拨款中;有的将工资表、汇总表等账面故意乱涂,一时算不出头绪;还有的用两套账,审核时用一套,虚报冒领的方式真可谓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数目惊人。

经过编办近一个月的核查,粗略统计,县财政每月流失的资金达二十六万元之多。这对我们靠上级财政补助吃饭的贫困县而言,无疑是个天文数字。造成工资经常不能按时发放,有时甚至拖欠两三个月。可有些单位靠虚报冒领的手段将经费领出,购车盖房。我们将发现的这些严重问题,及时向县委、政府领导反映,领导听了汇报非常震惊,县委焦书记立即作了批示"从下月起,编委办负责监督审核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基金"。因此,工资基金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就历史地落到了县编办的肩上。在执行县委决定的过程中,我们顶住压力,克服种种困难,研究审批方式和监管措施,很快投入到审批工资基金这一艰巨任务中。经过近一年的运转,我办又一次建议县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在县委的支持下,1999年组织了由组织部牵头,纪检委、人事、编办、财政、教育等部门组成清查小组,利用6个多月的时间,对全县在职人员的工资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查。我们以清查工资为切入点,对每名职工的工作时间、学历、职称等影响工资的一切因素进行了核查,在核查基础上对每个单位的工资基金总额逐一进行了详实周密的审核。同时对离退休人员的人数、工资总额、享受遗属补贴人员以及所有从财政列支的人头费进行了清查。据统计,两次清查平均每月挽回资金达30多万元。

二、维护机构编制与工资基金审批相结合管理的主要措施

我办将工资基金与人员调动、编制挂购,严把工资基金审批关,发现问题及时与人事、财政核实,就地解决,绝不拖延。多领、冒领者责令其退回财政。调动、死亡的给予取消,发现长期不在岗,工资被用人单位占用者,递交人事局及时调查,直至做出处理决定。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始终不渝地坚持了"一支笔"审批制度。"一支笔"审批制度是我县编委办和人事领导小组一贯坚持的原则,凡是机构增设、编制增减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调动,必须经编委会领导"一支笔"审批后,先由编办开据入(减)编通知单,其他部门才能办理相关手续。编办的入(减)编通知单对有人事调配权的部门起到了制约作用,而我办在办理通知单的过程中,将领导的批示复印件给办理手续的部门,二者缺一不可,这是一种有效地预防徇私舞弊的手段,是最好的监督和制约。

2、制定出县直各单位财政供养人数登记表、人员编制管理手册作为审批工资第一手资料,将核定的编制数,在职人数与工资表、工资基金册核对,时时监控工资基金并实施动态管理,逐步达到工资基金流失现象为零。

3、将机构编制管理手册作为人员变动登记依据。凡调动人员,必须先到编委办理入(减)编通知单,即《察布查尔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编制使用通知单》。用人单位凭此《通知单》到调配部门办理行政和工资转移证,在办完相关调配手续后,三日内持此《通知单》和工资转移证到编委办理入编手续、增人计划和统发工资,根据入(减)编通知单存根反映,每月审批工资时,由编委办核减和追加单位工资基金。

4、为防止和杜绝各单位审批工资人员在途中更改工资数额现象的发生,需要教育局、编委、人事局、财政局层层把关,工资审批完成后必须加盖公章,工资基金总数与工资汇总表数据相符。

5、组织、人事、财政、教育、编委等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一次联系会议,解决在审批工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处理。

6、配合人事、民政、老干局处理遗属补贴和丧葬费,凡报领此费用之前必须由有关部门先出具原始证明,待编办注销死亡人员的身份以后再审批。

7、工资审批与事业法人登记相互制约。事业单位不及时办理年检、变更、初始登记、注销等事项的一律不予审批工资基金。

三、工资基金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实效

经过近8年的实践,我们认为编办审核工资基金是对人事部门审批工资的监督,而且改变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有利于促进机构编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1、改变了机构编制工作的被动局面。在编办未审批工资基金以前,超编进人的现象屡禁不止,致使县直部门和县城附近的乡镇各单位超编严重,而偏远乡镇各单位普遍缺编,这种现象教育系统尤为严重。自编办审核工资基金后,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行了以编制为依据,超编学校每超1人扣除100元,而缺编学校每缺1个人,补助100元的控制人员无序流动的措施。具体数额由编办根据缺编数给予调剂,此举得到了教育系统的拥护,实现了编制工作与财政补助相挂钩,既减轻了财政压力,又对超编进人起到了遏制作用。由于措施有力,超编单位一般不再做好人,写接受函,想调动到超编单位的人也开始犹豫。作为有调配权的组织、人事、教育部门在人事调配工作中主动与编办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先由编办开据入(减)编通知单,人事调配部门才办理手续。使机构编制工作由事后管理变为事前管理。

2、树立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职责很多人不了解,在领导干部眼中,机构编制部门就是管机构改革的,管批机构和编制的,对我们日常所从事的管理并不十分了解。通过我办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创造性的工作,让大家知道了我们的职责,我们的成绩让他们由不了解到佩服,我们实现了有为才有位的突破,领导对我们信任,社会对我们认可,编办的权威也树立起来了。

3、密切了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了相互制约的机制。组织、人事、教育、财政、编办是业务往来较多的部门,而且绝大多数是编委成员单位,但以前互相之间不配合,关系不协调,各自为政的现象时有发生。通过工资基金的审核,我们主动与他们沟通,在许多重大工作中积极予以配合,我们的态度既影响了他们,也感化了他们,从1999年几个部门相互之间形成了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4、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数据成了领导与机关部门决策与计划的最可信、最准确、最及时的依据。自从我办管理工资基金后,由于建立了机构、编制、在职人员、离退休、离职、遗属以及所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基础台账,因此,无论是县领导还是组织、人事、财政、教育部门在需要数据时都以我们的数据为参考依据作出决策,同时县林业、水利、城建等部门在分配劳动任务时也来要我们的数据。

5、通过工资基金管理促进了机构编制和法人登记工作。我办以审核工资基金为手段,严把进人关口,超编单位的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出一进一,缺编单位按岗位要求进人。通过有效的管理,遏制了超编进人的现象,增强了全体职工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信心,有效地发挥了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对事业单位不及时办理各类登记事项的一律不予审批工资基金。促进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效率并保证了登记质量。

经过几年的实践,我县实现工资基金审批与机构编制管理有机结合取得了一些实效,但从目前运行的状况来看,仍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为此我们建议:

1、认真贯彻落实好*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的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等11个部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制与工资基金、编制与财政预算双结合管理的暂行规定》,牢牢把握"用法律手段和预算手段控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这个主线。组织实施自治区党委新党发[*]30号文件"要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编制管理,编制管理要与工资基金管理、财政拨款挂钩"这一精神。

2、实行高位推动,从自治区财政就应按各地的编制,将编制与工资基金相挂购,实行编制与工资基金、编制与财政预算双结合。把编制与工资基金数核定死,从而遏制超编进人的现象,达到减轻财政压力的目标,预防编制与实有人数相脱节的发展势头。将有利于推动人事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的落实,防止机构雍肿和人浮于事现象出现,充分体现出"编制就是法规"这一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