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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职业中心创业行动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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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职业中心创业行动思考

为深入开展青年创业行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岗位挖掘和青年就业服务工作,庆元团县委积极寻求社会力量的帮助与支持,以市场化、社会化、项目化为运作思路,以“合作互利、共建双赢”为经营宗旨,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与基础条件较好、发展空间较大的庆元县“金桥”中介服务中心联合创办“青年职业服务中心”,借助金桥中介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与信息渠道开展青年就业服务工作,目前已进行了首期10家用工单位1041个用工岗位的偿试性招聘工作。青年服务中心开局良好,受到了广大青年和社会各届的好评。基本做法如下:

一、建立联合领导机构。为争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与支持,团县委多次就青年创业行动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向人事劳动、工商等部门进行宣传和沟通,在一些实质性的困难和问题上取得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帮助与配合,成立了由人事劳动、团委双方主要领导组成的青年创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就业管理服务处、人才交流中心两个机构的负责人列为小组成员,从领导层面巩固了青年创业工作的基础。

二、整合社会资源,借力发展。为构建青年创业行动的工作网络,团县委在充份发挥团组织网络覆盖面广、工作机制健全等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借助于社会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及政府就业管理服务处、人才中心的信息优势、业务专长,整合各方的信息、人力资源,以挂靠的形式与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联合搭建服务青年的有形平台。

三、规范服务中心的管理。团县委在专门征求团市委、工商、人事劳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与金桥中介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对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在职责分工方面,协议规定团委负责就业信息及县城以外乡镇的招聘报名工作,用工单位的资质审查、面试等工作由金桥中心负责;在收益分配方面,青年就业服务中心作为非营利性组织,双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费用自行负担,经营所得归金桥服务中心所有,但必须从招聘所得中提取40%用于设立“重点工作奖励基金”,对工作积极主动且富有成效的团组织及个人实行奖励,从而提高乡镇团委的积极性。

四、统一各级团组织的思想认识。在报请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审批之后,团县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建立庆元县青年职业服务中心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团委以成立“青年职业服务中心”为契机,做好青年就业服务工作。并于11月21日召开全县青年创业行动专题会议,对青年服务中心的组建目的、运作方式、程序等作了进一步宣传讲解,会上还进行了现场授牌仪式,“青年职业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同时,由金桥中介服务中心出资统一制作的20块“庆元县青年职业服务信息栏”的牌子也交到了各乡镇团委书记的手中,各乡镇团委从此有了专门的团工作宣传栏。

五、深化服务中心的宣传工作。在县城菇城报买下专栏,长年用于就业供求信息,同时要求各级团委积极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等进行宣传,力求使每期招聘信息家喻户晓,保证将信息传递到每一位青年。下一步,双方将着手联合筹建“青年创业信息网”,该网站将集用工信息、需求登记、工作宣传、政策服务于一体,实现服务的网络化,使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更加快捷、高效。此外,还印发了*张《庆元县青年职业服务中心联系卡》,将青年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服务宗旨、联系电话等印制于名片上,由各乡镇团委向基层散发,使全社会了解青年中心的工作,提高中心的知名度。

我县的青年职业服务中心组建工作已顺利完成,中心的业务刚刚起步,要做好这项工作,实现永续发展,结合我县的工作实际,我们有几点体会:

1、综合考虑,争取各方面的支持是基础。青年服务中心的建立,涉及到工商、人事劳动等政府部门的审批、管理职能,在从业资格、业务开展、规费缴纳等事项上都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要从源头上解决职业资格问题,预防法律纠纷,以成立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的形式,既可加强对青年就业工作的领导,又解决了服务中心的合法性、资格性问题。另外,应慎重选择合作伙伴,多渠道对中介机构的信誉、业务能力、经营理念、社会关系等进行了解,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优先与基础条件较好、信誉较高的中介机构服务合作。

2、明确责任、规范管理是前提。以挂靠的形式联合建立青年服务中心,必然涉及到合作双方的权益分配和职责分工,签订协议是预防、处理纠纷的重要手段,包括资金分配、责任分担等关键性问题都要在协议中加以明确,这样对双方都有了约束,办事也有了准绳,否则,随着业务的开展问题便会显现出来。

3、各级团组织思想是否重视、工作是否主动是关键。筹建青年职业服务中心本身不是一件难事,难就难在日常管理及正常运转,这需要各级团组织在思想上统一认识,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做好每一环节、每一次招聘服务工作。团县委应坚决摒弃“只建不管”做表面文章的思想,如果只建了中心而团组织未发挥作用,一方面会使合作伙伴对团委失去信心,青年团组织失信于社会;另一方面,合作双方也都付出了先期投资,若工作不到位,使本已有限的资源造成浪费,更重要的是团市委的工作任务难以完成。所以,为激发乡镇团委的积极性,在政治上,我们一再强调青年创业行动列为乡镇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在经济上,从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基金,从而也部分地解决了乡镇团委书记开展这项工作所需的经费。

4、市场化运作是保障。中心要正常运转需要经费的保障,而团组织又没有闲余的资金做好这项工作,所以收取合理的中介服务费,走“以服务养中心”的路子是一个比较好的办法,这也是保证中心长期化、正常化的关键。我们规定金桥中介服务中心可以按通常的标准对用工双方收取费用,每介绍成功一位,原则上按就业后首月工资额10%收取服务费。为保证服务的质量,还规定对已收取费用的对象可视情况免费推荐就业2—3次。

5、坚持“先建后规范”的原则,走渐进式发展的道路,逐步拓展服务内容是根本思路。就我县的实际情况来说,由于就业观念、产业状况、经济发展条件等因素的束缚,青年职业服务中心不可能一蹴而就,必然有一个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的过程,而青年创业行动也并非短期行为,要有长远发展的规划和打算。团县委在与人事劳动部门、人才中心协商后,达成以下共识:青年职业服务中心可以在规范发展普通劳动力职业介绍的基础上,逐步融合中高级人才介绍业务、培训业务、创业服务指导等内容,使青年职业服务中心扩大业务量,增强生命力与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