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海域普查执法思考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海域普查执法思考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海域普查执法思考

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集中开展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国海管字〔2007〕324号)精神和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省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浙海渔管〔2007〕31号)的要求,椒江区海洋与渔业局及时成立了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椒江区创建全国海域管理示范工作实施方案、“908”海域使用现状调查、及浅海滩涂使用权证摸底调查等工作,积极开展了养殖用海普查、登记、汇总等工作,顺利完成了全区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任务。8至10月,查阅资料700多份,组织人员800余人次,动用车船36次,落实专项资金10万元,现场踏勘海域800多平方公里,新增确权养殖用海5本,面积379亩。确权发证登记率100%,本次养殖用海普查登记确权发证工作的全面完成我们的体会是: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为贯彻实施《物权法》和《海域使用管理法》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域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椒江区海洋与渔业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和镇、街道主要领导参加的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研究解决普查登记中出现的问题,为整个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依法用海意识

长期以来,受传统用海观念等因素的影响,人们的海洋意思不强。我局以宣传《物权法》为契机,结合《海域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采用赠送法律文本、街头普法宣传、张贴宣传标语、知识竞赛、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全民的依法用海意识。

三、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海域使用管理

结合开展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大胆实践,务实创新,积极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努力使我区的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认真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全面推进海域使用管理。在审核养殖用海项目时,严格按照《台州市海洋功能区划》审批,确保海洋功能区划的顺利实施。二是建立完善养殖用海管理体制。为规范我区的海域使用管理,及时掌握海域使用情况,在有关涉海镇、街道设立海域管理协管员,配合做好海域使用的调查、协调和初审等工作。加强并抓好养殖用海管理,根据区划和规划,科学合理安排养殖用海项目,及时化解用海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养民合法权益。三是规范养殖用海审批手续。对于养殖用海,在坚持法定程序不变的前提下,遵循公开、便民原则,尽量简化养殖用海申请审批程序,建立用海项目审批前公示和审批后公告制度,按规定执行海域使用权登记制度,将所有海岸线以下的养殖活动全部纳入管理。四是落实养殖用海有偿使用制度。我区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海域使用金政策,我们按照规定征收海域使用金,对需要减免海域使用金的项目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五是加强海域管理能力建设,提高我区海域使用管理水平。随着《海域法》的深入实施,对海域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我区直属海洋综合管理机构——区海洋与渔业局已设置了海洋科和海监大队,机构设置完善,人员配备到位。目前,海洋科有专职管理人员3人,海监大队8人。海域使用管理的办公设备、仪器装备不断完善,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派出骨干力量参加省级以上各类培训,着力造就一支业务水平过硬、工作作风踏实、为民服务意识较强的业务队伍。

通过本次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对于全面掌握我区养殖用海现状,加快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状况,进一步规范养殖用海秩序,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用海意识,促进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