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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特点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首要内容,民主法治既是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也是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总书记指出,“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具体到税务部门就是要依法治税,为纳税人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通过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各尽所能”、平等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进社会福利,使税收成本不断下降,纳税遵从度不断提高,征纳关系更加和谐、融洽。依法治税既是依法治国在税收领域中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坚持依法征收,建立科学稳定的收入增长机制
1、抓好税收计划管理工作。认真分析收入计划完成情况和经济税源变化状况及增减收因素,密切与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下达的收入目标切合税源实际。强化税收调研和分析,查找税源管理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建议。加强宏观税负分析,研究和探索税收总量与经济总量的关系,保持相互协调发展。积极与有关部门交流、沟通,及时取得相关涉税信息和数据,建立涉税信息交流平台。加大对组织收入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坚决杜绝寅吃卯粮、虚收空转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2、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实际情况,简并各类征管报表、执法文书和审批程序、手续,减少不必要的管理环节,解决层次繁多、手续复杂、效率不高等问题。继续实行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制度,逐步实施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征管措施和办法。加强与国税局的协调配合,互通信息,开展联合检查,共同评定纳税信用等级,推进税收诚信建设。建立和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与税务网站共同应用的税收法规库和纳税咨询问题库,加强对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管理,提高涉税事项答复准确率。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制度,完善相关指标体系,强化对纳税服务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正确引导税务等社会中介机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中介机构沟通税企的桥梁作用,为纳税人提供便利。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全面规范涉税案件的移送工作。
3、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正确处理稽查执法和完成收入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比例和追缴税款入库比例,进一步发挥税务稽查震慑税收违法行为的作用。做好案件举报受理工作,调节和缓解社会矛盾。以大企业和税源大户为重点,不断加大大要案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利用做假账、两套账和账外经营等手段进行偷税的违法活动。建立重大案件分析制度,揭示偷税成因,提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建议,同时对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要向所在管理局提出整改意见,充分发挥以查促管的职能。逐步建立健全税务稽查评价体系,对稽查结案的纳税人建立稽查档案,作为纳税信誉等级管理的一项重要指标。通过新闻媒体适时曝光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案件,教育广大纳税人,震慑不法分子。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税收征管薄弱领域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和完善稽查各项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业务指导和执法办案的指挥协调,加强与国税和公安部门的协作,以案件查处、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为纽带,建立内、外部和上、下级之间的联动机制。
4、加强发票管理。围绕防伪有奖发票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打击制贩售和使用假发票的新方法,改进“有奖索票、有奖举报、二次开奖”的新途径等重点,开展调查研究,健全和完善各项发票管理制度,为票管工作实现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提供有力保障。改进和创新“有奖索票、有奖举报、二次开奖”方式,促进以票控税、监控税源作用的进一步落实。在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业推行数码防伪有奖发票。与有关部门配合,强化对发票违章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发票违法违章行为。以发票为载体,广泛宣传税法和依法索票、用票知识。开展票管质量九率考核,即票管人员充实率、仓库硬件到位率、日常工作完成率、按时供票率、全时服务率、售票准确率、纳税人遵规用票率、票款准确入库率、发票报废率,提升发票管理质量。
5、加快信息化建设,为地税工作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系统的运行和处理能力,不断拓展业务覆盖面,增强系统的各项功能。强化以IP电话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内外部网站、邮件系统等为主的网络增值应用,为各级地税干部加强交流提供高效便利的平台支撑。根据基层实际工作需要,深入挖掘数据应用的层次,为各级领导和基层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实用的操作应用手段。加强对现有数据的深层次分析,为税源管理和决策支持提供强有力的手段。
二、严格落实政策,创建规范有序的经济税收环境
1、加强税法宣传。突出地税特色,创新政策宣传的形式和内容,通过新闻媒介、召开政策宣讲会、印发政策宣传资料、主动上门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及时向广大地税干部、地方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增强地税政策和地税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基层税政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纳税人的执法、懂法、守法意识,赢得地方党政领导的支持和理解。对纳税人通过各种渠道咨询的政策问题,做到耐心解答,件件有回音。需要请示上级的,按有关规定请示后迅速答复,确保政策的及时正确执行。
2、认真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严格、准确地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税收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实施分类管理等措施,不断强化税政管理和税源预测、分析,不折不扣地落实近年来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到不棚架、不变通、不梗阻。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量简化程序和手续,减少涉税事项检查和调查的频率,提高审批效率,为纳税人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积极做好税收政策跟踪问效工作,定期总结回顾政策执行的效果,坚持好的措施和办法,查找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以利于改进和完善政策执行工作。
3、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强化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快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密切与有关部门的配合,落实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民政福利企业、社区服务、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随军家属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等地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自主创业,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
4、做好减免税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该办法中减免税范围划分、管理权限等的要求,严把审核程序、手续,及时统计、报送减免税数据。加强减免税的事后管理,引导减免税资金的合理投向,促进减免税款使用效率的提高。
5、加强政策调研。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广泛深入企业和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纳税人和税收一线的建议,研究制定出符合各方面实际的征管措施和办法,并向领导和上级机关提出可靠的参阅意见。同时,及时调查研究国家出台的重大税收政策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情报交流和信息共享,科学分析预测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为地方党委政府做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三、优化纳税服务,构建诚信融洽的税收征纳关系
1、理顺内部管理职能,加强前后台的衔接与配合。把纳税人需要找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办税业务,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负责;税务机关找纳税人办理的事项,统一由税源管理部门负责,提高征纳双方办税效率。
2、健全完善纳税服务制度。坚持公开办税制度,推行阳光服务。在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和首问责任等制度。加强“一窗式”管理,使纳税人办理的同类涉税事项在一个窗口即可办结。实行“一户式”储存,避免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涉税资料。推行“一票式”征收,实现“一票多税”,积极探索无纸化征收方式。
3、应用外部数据采集交换系统,为纳税人及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准确高效的服务。依托信息技术网络和金融支付结算工具,继续推行多元化申报及缴款、同城申报交款等方式,为纳税人拓宽纳税申报和税款缴库渠道。充分发挥12366系统的作用,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投诉、政策查询、申报纳税、发票真伪查询等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开发完善网上虚拟税务局,将日常涉税事宜的申报审批通过互联网进行,方便纳税人、增加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继续扩大短信提示的范围,向广大纳税人发送包括政策宣传、纳税告知、催报催缴等在内的相关涉税信息,使纳税人充分享受知情权,减少纳税人违章违法情况的出现,构建良好的互动和谐氛围。
4、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在工作的安排布置上,尽量为纳税人着想,对纳税人有关信息的采集尽可能一次完成,避免重复,对能用信息实现“一次采集,多家共享”,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四、深化监督检查,树立公正严明的税收执法形象
1、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在继续加强税收实体法学习培训的同时,针对税务干部在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着力加强税收程序法与相关法律特别是税收执法责任制中的工作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训。积极运用税收执法责任制自动化考核系统,将税收执法责任制与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融合为一体,重视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加强税务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重点对基层局执行税收政策情况、组织收入情况以及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边检查,边剖析,边整改,边完善,边规范,边提升。与此同时,加大对不当税收执法行为的纠错力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力度,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强化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2、大力推进地税廉政文化建设。以构建地税共同价值观念为核心内容,以提高地税人员的依法治税意识、廉洁从税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为着力点,通过组织廉洁从税演讲比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修建廉政文化墙报、开辟廉政文化书屋、建立廉政文化活动中心等措施,大力挖掘地税廉政文化内涵,不断增强地税廉政文化的凝聚力、感染力和渗透力,充分发挥其价值导向功能、士气凝聚功能和软性约束功能。紧紧围绕惩防体系实施意见,制定反腐倡廉教育规划,坚持组织灌输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法,采取参观教育基地、组织巡回报告、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廉政讲座等行之有效的方式,积极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大宣教”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上下互动、左右配合的反腐倡廉宣教“大格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分析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使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唱“独角戏”变为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大合唱”,形成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整体合力。
3、强化监督检查。以落实总局《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契机,以各级地税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综合运用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监察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等问题的发生,以有力的监督制约促进地税机关干群关系和谐。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以税谋私、吃拿卡要、虚收空转、寅吃卯粮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一查到底。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的深度和力度,在坚持“离任必审”原则的基础上,对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稽查分局、征管分局离任审计进行积极的尝试和探索。认真做好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开展审计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着重抓好审计决定的落实和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在年度考评中予以反映。
4、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契机,创新形式,通过自查自纠、每月一次明察暗访、定期邀请纠风办同志共同参与等形式,不断加大税风税纪纠察等纠风工作力度,并着手研究建立地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重点完善基层窗口单位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实现政风行风建设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总的来说,只有坚持依法治税,实现税源扩大、收入增长、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才能不断做大收入“蛋糕”,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地税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只有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法治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才能把“蛋糕”切好,防止因一时一事一地的需要而发生短期利益对长期利益的侵占,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促进民生改善,实现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