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四个意识服务和谐社会思考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四个意识服务和谐社会思考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四个意识服务和谐社会思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是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强化大局意识,提高把握大局、服务中心的能力。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检察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强化大局意识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首先要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在具体办案中,既要严格执行法律,依法办理案件,又要把执行法律和执行政策结合起来,既不能离开定法定的职责去“服务”大局,也不能不顾大局单纯强调“发挥职能”。其次是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办案中,要严格区分民事经济纠纷、一般违法行为、改革探索中的失误和执行政策中的偏差与犯罪的界限,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惩治犯罪者,挽救失足者。第三是正确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既不能单方面追求社会效果而忽视办案的法律效果,也不能单方面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而忽视执法活动的社会评价与导向作用。无论是办理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还是办理涉法上访案件,都要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出发,把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有机统一起来,把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有机统一起来,在检察活动中紧紧围绕发展、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来开展工作,切实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和谐,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人民检察院担负着打击犯罪、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做好这些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时刻牢记自身担负的重要职责,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才能更充分、更有效地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一是加强批捕、起诉工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案件,依法从快从重打击,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老百姓的安全感,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对具备从宽条件,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基本事实已查清,情节轻微的,可不追究刑事责任,最大限度的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二是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廉政建设。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纯洁公务员队伍,优化公务活动的廉洁性,净化党风、政风、民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三是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加强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和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坚决纠正诉讼活动中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妥善办理立案监督案件,切实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现象,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四是改进信访服务,加强监督维权。要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为民做主,伸张正义,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尽力化解各类矛盾,同时提高人权保护意识,强化“监督维权”,强化程序观念、证据观念,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展示人文关怀和社会关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队伍建设意识,提高处理复杂问题能力。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向更深的层次、更广的领域推进,影响社会和谐的消极因素和矛盾纠纷不断出现,检察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面临着更多的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严格执法上必须自身正、自身硬,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建设。通过经常性的法治理念教育、岗位练兵、争创业务标兵、专门培训等多种措施,使检察官及时掌握先进的法治理念和法律原理,成为一支精通检察业务、能拼善战的高素质队伍。要强化学习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加强执法谋略、技巧、对策和业务理论研究,做到及时了解社会情况,热情关心群众需求,准确把握具体问题,并通过学习借鉴预测科学、决策科学等先进理论,提高审讯、取证和运用科技手段办案的水平,增强突破案件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执法活动中,将各种办案制度、规范落实到办案实践中,不断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四、强化协作意识,提高协调配合、促进团结的能力。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同时,要加强协调,通过协调创造和谐的外部执法环境。要坚持以检察工作为依托,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参与重点治理、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法律服务进社区等形式,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增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犯罪和侵害他人权益的现象发生,促进社会稳定。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进一步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和谐。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整个社会的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在这项系统工程中,检察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强化责任意识,增强队伍建设意识,增强协作意识,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才能在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中,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