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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任务落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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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任务落实思考

督查工作是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促进组织工作上水平的重要抓手。近几年,我部重视抓好督查工作,每年集中开展的重点督查都在3次以上,专项督查都在4次以上,形成了上下牵动、左右联动的督查工作新格局,逐步实现了由被动应付向主动创新转变、由完成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由讲究形式向注重内容转变,组工督查为推动业务建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将我们的做法介绍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督查工作的组织体系。

建立健全督查工作的组织体系是我们多年来加强组织部门督查工作的切入点。为此,我们首先深化认识。始终立足于组织工作的全局来强化对督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坚持把督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既做到思想上重视,又做到工作上有位置。各级组织部门领导对督查工作主动关心,积极支持,经常对督查工作提要求,对督办事项作批示,鼓励督查人员大胆工作。其次是健全组织。我部专门成立了由部长亲自挂帅,其他部领导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督查工作领导组,部长为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直接责任人。督查领导组负责制订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审定督查工作的具体内容,确定重点事项的督查方案,确定相关科室具体承办督办任务。第三是加强指导。在具体的督查工作中,部领导坚持做到“四个经常”,即经常过问,通过多种方式经常关注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经常部署,定期或不定期专门研究督查工作,给督查人员出题目,提线索,交办法,让督查人员及时了解督查工作重点;经常检查,对重要事项的督查,严把质量关,定期检查,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常协调,对督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单位和科室,主动出面协调,为督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外围环境。

二、突出重点,确保督查工作高效运转。

督查工作有其内在规律性,必须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才能确保高效运转。为此,我们一是突出重点对象。近年来,我们在督查省、市委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时将县市区委组织部作为重点对象;在督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时将县市区委作为重点对象;在督查基层干部工作作风时将乡镇党委、政府作为重点对象。同时,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要求,确定阶段性的重点督查对象,如去年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期间活动,把村级组织、乡镇站所列于我们重点督查对象。二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督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地的贯彻执行情况;中央、省、市委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部署落实情况;本部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上级组织部门列入必须督查的工作,以及部督查工作领导组认为有必要进行督查的事项。从去年开始,每年省、市委组织部长会议召开之后,我们都列出全年组工督点内容,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三是把握重点环节。在督查工作中,我们紧紧抓住督查事项的确定、组织实施和结果反馈三个重点环节,并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察看、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督查形式,了解基层真实情况。为提高督查工作效率,我们明确规定,对上级部门和上级交办的督查事项,必须在督查结束后两天内形成专项材料上报。

三、注重结合,发挥督查工作综合效应。

实践证明,开展督查工作不能就督查抓督查,必须与其他相关工作有机结合,才能发挥综合效应。为此,我们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部署工作相结合。每年省、市组织部长会议召开之后,将全年组织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成若干督查事项,明确时间进度、责任科室和牵头领导,以督查为抓手推动业务工作深入开展。二是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几年来,每年我们都对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3-5次组工督查调研活动。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采取措施帮助解决。如今年4月中下旬,部领导分别带队,抽调部机关精干力量深入县市区开展“三级联创”、“三个代表”回访复查、选派干部以及村两委换届选举督查调研,既检验了上述工作面上进展情况,又发现了上述工作在实际执行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三是与检查评比相结合。检查评比是抓好督查工作重要手段之一。特别是近年来我们在县(市、区)委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中,注重发挥督查工作的作用。确定工作位次时,既重视专项督查了解的情况,又充分运用平时督查了解的情况,有效地克服了年底一评定先进的不合理现象。日常组工检查评比中,我们也坚持做到督查事项中有检查内容,检查内容中有督查事项,此举较好地解决了组织工作检查评比中被检查对象的投机和应付心理。

四、完善制度,推动督查工作规范化。

开展好组工督查工作,要有制度做保证。我们建立的制度有:一是建立目标管理制度。从96年开始,我们就将督查工作纳入组织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考评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并从过去单纯考核县(市、区)委组织部,逐步延伸到考核内部科室,以致拓展到考核组工干部个体,并逐年加大了督查工作在目标考核评比中的分值。二是建立督查工作例会制度。市委组织部督查工作领导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主要是通报督查工作情况,交流督查工作经验,研究下一步督查工作。并采取以会代训、专门培训等形式对督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三是建立督查工作报告制度。为推进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防止督查事项过多、过乱、过碎,我们要求督查前填写督查报告单,根据督查工作的性质,报经部长或分管部长审批后方可实施,同时要求督查后要求形成有情况、有问题、有意见和建议的正式督查书面报告,并向部务会作专题汇报。四是建立督查工作反馈制度。对组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部长或分管部长及时通过适当形式,向被督查对象反馈,并根据督查问题性质,限期改正或答复。

我市督查工作之所以取得了一些成绩,主要体会:一是领导重视。市、县两级组织部门领导注意创造良好的督查工作环境,督查人员从强配备,设备从优配置,工作从先思考,并经常过问,定期研究,大力支持。二是上级关心。省委组织部业务处室经常交题目、给任务,并采取多种形式对我市组工督查进行指导,增强了我们做好督查工作的信心。三是自身努力。尤其是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具体从事督查工作的同志不辞辛苦,任劳任怨,爱岗敬业,始终保持了良好的精神状态。同时,我们也感到组织部门督查岗位也成为培养锻炼优秀人才的阵地。96年以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督查科室工作人员先后有3名干部提拔到县级领导岗位,14名同志在基层担任科以上领导职务。但是,我们也认识到,我市督查工作也存在不少问题,距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决心借这次会议的契机,在省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动我市督查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