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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保资金案调查处理的情况看,涉案的党员干部绝大部分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党政“一把手”。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也握有较大的权力。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分析党政“一把手”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就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提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对党政“一把手”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当前对“一把手”的监督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1、党政“一把手”接受监督的意识差,不让监督、不容监督。有的党政“一把手”不能正确处理和对待党内监督,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差,认为自己素质高、坐得正、行得端,不需要监督;有的特权意识严重,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看作是自家的,认为监督是对自己权力的削弱,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支持、不合作,有的甚至只要权力,不要监督,回避监督,力图使自己处于一个不受制约、为所欲为的自由空间;有的思想深处存在着小农意识,错误地把权力、地位看成是个人奋斗后应得的报偿,在这种“先为革命,后为自己”的心理支配下,视以权谋私、家长制、惟我独尊为天经地义,容不得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
2、上级组织重用轻管,疏于监督、不善监督。就上级党组织而言,有的领导同志认为,下级党政“一把手”是经过多方严格考核考察后挑选的,因而过分地相信“一把手”的素质和自觉性,监督不监督无所谓;有的出于调动“一把手”工作积极性的考虑,在放手放权的同时,放纵放任;有的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监督“一把手”会影响其积极性,不利于放开手脚抓工作,影响改革与发展;还有的认为思想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是小事,只要完成任务,只要经济上去了,就是好干部,因此,对“一把手”存在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问题已经非常严重了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该教育的不教育,该批评的不批评,该查处的不查处。
3、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愿监督、不便监督。在同级班子中,有的成员认为“提了意见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的不愿意被“一把手”误解为自己有“野心”、“想篡权”,表现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好”状况;有的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遭“一把手”的打击报复,或被上级组织当成“闹不团结”,而影响自己的前程;有的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即使对“一把手”违法违纪问题有所察觉,但普遍采取“宽容”态度,不闻不问,不愿刨根问底,或向上级反映;表现在研究干部任用方面,有的成员即使有意见,也是息事宁人,不愿说;有的怕跑风漏气,不敢说;有的不坚持原则,不在会上说。由于班子内部缺少互相监督,出现“用了大家不满意的人,会上无人说个‘不’字,提拔不久的干部出了问题,又很难分清责任”的怪现象。
4、“一把手”职高权大,干部群众不敢监督、难以监督。有些党员干部把商品交换原则引入党内政治生活中,认为监督是党组织的事,对一些不良现象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把价值目标完全定位于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上,实用主义思想严重,在对“一把手”的监督上不是坚持原则,而是投桃报李,互相利用;有的干部群众出于种种利害关系考虑,对“一把手”想监督又不敢监督,个别的甚至看到了国家和集体利益受到损害时,也默不做声;有的认为“一把手”职高权大,对他们实施监督,怕打击报复,怕“穿小鞋”、怕“扣帽子”;有的党政“一把手”利用手中的权力,罗织了层层保护网,凡涉及他们的问题,就难立案,难调查、难处理,群众更是不敢监督,也难以监督。
5、监督机制不完善,不好监督、不利监督。从当前建立的一些制度看,有的不够规范、全面、系统,有的显得相对滞后,漏洞较多,给心术不正者留下可乘之机。如“原则上应该”、“原则上不得”等条文,使监督机关操作起来不好把握。有的只是对干部提出正面的要求,而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制约措施,实际中不易操作,执行较难。如对领导干部接受礼品登记制度、收入申报、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就没有真正执行到位,对接受礼品不登记、收入不如实申报、有关事项隐瞒不报怎么办等没有明确的规定。还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一些相应的制度,但执行不力,流于形式。有的民主生活会制度不落实,民主气氛不浓,群众很少有畅所欲言的机会,党员根本享受不到《党章》规定的民主权利,更谈不上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的监督。有的党政“一把手”权力运作透明度不高,领导活动不公开,党员对他们的“事”知之甚少,尤其是一些违法违纪行为,手段及其隐蔽,群众对他们的行为难以知情,即使有机会行使监督权利,也无从下手。
二、党政“一把手”得不到有效监督的主要原因
党政“一把手”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是主要的原因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干部的监督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监督乏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受封建思想遗毒的影响和各种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侵蚀。随着社会的进步,封建专制主义的外在社会形态已不复存在,但由于千百年的积淀,封建专制思想意识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官本位思想仍然非常浓厚,个别干部的名利、地位思想仍占主导地位。因而对我们目前的干部监督,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力。邓小平同志讲:“搞特权,这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有的“一把手”没有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经不住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在理想信念上发生蜕变,“当官有权,有权捞钱”,已成为极少数干部的人生信条。
2、少数“一把手”政治素质低,对监督有抵触心理。总的来说,多数党政“一把手”的政治素质是值得信赖的,但也有少数“一把手”表面上大讲政治,大谈学习,内心里却忽视世界观改造和党性锻炼,政治信仰不坚定,宗旨观念不牢固,经不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最终被“糖衣炮弹”击倒。有的为追求个人名利,搞虚报浮夸,欺上瞒下,逃避监督;有的在班子内搞“一言堂”,一手遮天,压制不同意见,认为上级的批评、群众的监督、法纪制度的约束是对自己的束缚,反对别人对他的监督;还有极个别的“一把手”靠不正当手段得以擢升。他们一朝权在手,便把私利谋,无视党和人民的利益。由于一些“一把手”素质低,出现了即使法律和制度完善,也会有人以身试法,铤而走险,最终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
3、“一把手”地位特殊,赋权过重,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党政“一把手”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其拥有较大的权力。有的上级党委、政府以“一票否决制”等方式不恰当地强化“一把手”的总责,看起来是加大“一把手”的责任,但同时也强化了“一把手”的个人决策权,削弱了集体领导的作用,还容易导致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的依赖心理和不负责任的习气。加上舆论宣传导向不恰当,过多地突出了“一把手”的个人作用。如“老大难,‘老大’难,老大一抓就不难”等,都是把搞好工作的希望寄托在“一把手”身上。由于过分地夸大“一把手”的个人作用,以至于什么机制、程序、法律、规定等都变得次要了,也加剧了权力向“一把手”集中的倾向,使得许多具体工作对“一把手”产生依赖,进而导致法治思想萎缩、人治思想泛滥,形成恶性循环。
4、上级对“一把手”重用轻管,忽视或淡化监督。应当说,党组织选用“一把手”是非常慎重的,但使用以后,往往轻视管理,忽视监督。有的上级党组织只注重监督检查“一把手”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而忽略或淡化对其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有的上级领导认为,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不是什么大问题,只要完成交办的任务,就是好干部,对问题的处理避重就轻,大而化之;有的担心监督过严,会挫伤下级“一把手”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上下级关系,于是采取“媚下”政策,放任自流,甚至放纵姑息,造成“监督真空”;有的上级部门尽管制定了各种各样的汇报、考核、检查和验收制度,但有重形式、重过程的倾向,对深层次的问题不了解和掌握不够,即使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要求和希望,也往往难以追踪落实。
5、党务、政务公开不够,党员群众无法监督。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一把手”群众观念淡薄,决策活动、领导活动、工作效果没有公开,广大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活动知之甚少,有的根本不了解,无法实施监督。例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中,有民主评议一项,是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好形式,但由于群众对“一把手”如像“雾里看花”,评议起来就有很大的盲目性,反映不出真实的情况,自然也就起不到有效监督的作用。
三、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对策
针对党政“一把手”监督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干部监督的实际,加强和改进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应以思想教育为基础,以行使权力为重点,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以拓宽渠道为途径,以事前防范为措施,以健全机制为保证,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强有力的监督格局。
(一)拓展监督范围,稳步推进对“一把手”的全面监督工作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要做好对“一把手”的监督工作,必须进一步拓展监督的视野和范围。不但要了解“一把手”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还要了解其“社交圈”和“生活圈”的情况,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实行全方位的监督。
一是要搞好思想政治的监督。要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必须把对“一把手”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的监督放在首位来抓。通过监督,使“一把手”努力做到:带头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在重大突发事件和各种风险面前,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带头勤政敬业,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带头改进作风、求真务实,创造性开展工作;在局部利益、个人利益与全局利益发生矛盾时,带头以实际行动服从大局、维护大局。
二是要搞好权力行使的监督。从实践经验来看,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重大事项决策运作过程的监督,凡属应由集体决策的事,都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决议,不能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同时,要实行重大决策严重失误责任追究制。第二,对财物支配权运作过程的监督。要完善财务审批监督制度,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安排一定要由领导班子集体审批。第三,对建筑工程项目经营运作过程的监督。要实行建筑工程项目直接经营与监督审核相分离的制度,以免因权力过分集中而发生权钱交易行为。第四,对人事管理权运作过程的监督。对干部的使用、调配,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防买官卖官之类的腐败行为发生。第五,坚持政务公开,不断增强权力运作过程的透明度。要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主体和范围,着力探索政务公开的有效方式,保证各级班子和“一把手”秉公用权、依法办事。
三是要搞好生活领域的监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空间愈来愈大。有的领导干部因放松对世界观的改造,思想和行为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由于“八小时以外”远离单位和组织,其“生活圈”和“社交圈”涉及面广,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隐蔽性,加上时间跨度大,凭借现有的监督机制很难做到及时有效的监督。因此,对“一把手”的监督要研究制订新措施,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家庭,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配偶和子女,过好家庭关;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交领域,督促“一把手”过好交友关和生活关。通过监督,使“一把手”在“八小时以外”拒腐蚀的思想防线不动摇,将自己的一切行为都自觉纳入社会道德和党纪国法的规范之中。
(二)拓宽监督渠道,努力构筑对“一把手”监督的网络
“一把手”能否把自己的行为规范在政策和法纪的范围内,取决于自律和他律的统一。只有各种监督形式并举,才能促使“一把手”真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为人民服务。
一是要形成以“一把手”自律为主体的自我监督。“一把手”在决策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在实施决策中处于指挥地位,在领导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因而是各种糖衣炮弹侵袭的首选目标。
“一把手”要想过好权力关、金钱关和美色关,就必须加强思想教育,不断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增强严格自律的自觉性和紧迫感,牢固筑起“三条防线”,即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近钱不贪、近色不迷”的道德防线,照章办事、不因私废规的法纪防线。
二是要形成以纪检监察机关为主体的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是我党自我净化、增强免疫力和战斗力的一个重要途径。作为“一把手”除了认真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班子内部监督外,同时还要求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负起责任,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做到“一把手”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要针对容易发生违纪问题的环节,积极主动地采取防范措施,搞好事前监督,以增强监督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要形成司法机关为主体的法律监督。法律监督是一种强制性的监督形式,它要求领导干部的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并接受法律的制约和监督。司法机关必须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不廉洁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对敢于无视法纪、违法犯罪、败坏党和人民事业的腐败分子,坚决予以清除,决不能姑息养奸,保证领导干部依法行使领导工作、管理社会事务。
四是要形成以大众和新闻媒体为主体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过程,效果感觉最直接,反应最敏锐。因而,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对党政“一把手”的意见和建议;要建立健全民意调查制度和信访举报承诺制度,切实保护、支持他们依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对“一把手”进行民主监督;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一把手”的职责、权限,把权力的运作过程最大限度地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大力推广干部提拔使用任前公示制,不仅让监督人有知情权,还要创造条件让他们敢于监督,能够监督。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一以贯之地支持干事者,鼓励改革者,教育失误者,揭露腐败者。
(三)健全监督制度,牢固地构筑对“一把手”监督的防线
加强制度建设,是对“一把手”实行有效监督的根本途径,也是保证“一把手”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的有效措施。在认真抓好现有制度落实的同时,努力在对“一把手”实行有效监督的制度创新上有新进展。
一是坚持实行“一把手”定期述廉制度。“一把手”要定期向上级组织和干部群众专题报告个人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接受上级组织的检查考核和群众的公开评议。上级组织要把述廉与考察、奖惩、任免三者结合起来,使“一把手”成为廉政建设的榜样。
二是坚持实行“一把手”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和家庭财产申报制度。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结合干部考察、考核工作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一把手”执行报告和申报制度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不按规定报告和报告不属实的,要及时予以批评教育,并责成其补报;对屡教不改、隐瞒不报者,纪检监督部门要查明原因,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法律制裁。
三是坚持实行“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定期对“一把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确保“一把手”经济活动规范有序。要严格落实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按照先审计后离岗的要求,围绕反映“一把手”工作实绩的主要方面,重点审计“一把手”在原工作岗位上各项经济指标、决策、完成情况,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和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审计结果应作为干部考察的内容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是坚持实行“一把手”推荐任用干部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追究制度。要规定选拔干部提名的渠道、方式和程序,明确选任过程中推荐、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对重要干部的任免,应经群众推荐、集体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并建立新任干部的巡视跟踪制度,对“一把手”推荐干部失察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是坚持实行“一把手”廉政谈话制度。纪检监察机关每年要有计划地同党政“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对有违纪苗头的,要抓住问题及时谈话,面对面地批评教育,促其自查自纠;对因问题严重而受到纪律处分的要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对被诬告的,在澄清事实后,要向其本人和群众说明,鼓励其轻装上阵,积极工作。
六是坚持实行“一把手”交流轮岗制度。要克服交流轮岗的随意性,切实加大交流轮岗的力度和刚性。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任期达到法定或规定年限的“一把手”要轮岗交流,对组织人事、资金批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热点岗位和执法执纪部门的“一把手”,也要适时轮换岗位,以及时清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党中央、*市委对*社保资金案的立案调查,顺应民意,大快民心,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彰显了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也让我们认识到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我们要充分利用*社保资金案反面教材,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政“一把手”进行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为党政“一把手”,一定要进一步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真正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