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提高干部选任水平思考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提高干部选任水平思考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提高干部选任水平思考

近几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使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为推进我县“一主三化”进程,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贯彻执行《条例》

一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条件选拔任用干部。县委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中,严格坚持《条例》规定的六条原则和六项基本条件,注重全面、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领导能力和工作作风、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真正做到按德才选干部,切实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优秀人才选拔进领导班子。

二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选拔任用干部。我们在选任工作中,严把《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关。即:提任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副职提任为正职的必须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为上级副职的必须在下级正职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必须有两年以上企业或乡镇一线工作经历,班子职数必须符合2001年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规定的职数配备要求。2004年我县共提拔任用的27名科级干部,都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提拔为正科级的20名同志均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了两年以上。

三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纪律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牢固树立严格按程序办事的意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严守程序一步不错,做到对县委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上会;对州委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单位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审批。并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持“六不”制度:即党政“一把手”、分管组织的副书记、组织部长有一人不在家时不研究干部;研究干部不搞“突然袭击”和临时动议;不搭研究其它工作的常委会临时研究干部;三分之一的常委不在家时不研究干部;研究干部时县委书记不先表态;大部分常委有不同意见时不强行通过。近几年来,我们坚持做到讨论任免干部的各项会议记录齐全规范,考察及任免材料完整,任免手续完备,没有发生一例违反《条例》规定“十不准”纪律的人和事。2005年10月,州委组织部《条例》检查组在对我县进行检查时,对我县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改进方法,创新制度,加大干部选任工作力度

一是改进干部考察方法,实行县委常委带队的交叉考核制度,加大识人选人的力度。我们在对乡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时,实行县委常委带队交叉考核,即县委常委带队考核其分管以外的部门和其未联系的乡镇。每名常委全程参与所考核的乡局级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后备干部民主推荐、个别座谈等环节,使常委们对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得到全面的了解,对各单位、乡镇的后备干部及早了解,提前进入干部调整的程序,使县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的通过率得以较大的提高。三年来,县委常委带队进行交叉考核的干部累计达1441人次。

二是改进干部公示方法,实行任前双重公示制度,加大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我们的具体做法是:对拟提拔或重用的干部,经县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后,在县电视台和报纸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县委组织部设立专线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对公示期间举报问题较大的,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在电视台和被举报对象单位进行再次公示。对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正式任命;对公示期间干部群众有反映、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查清仍需继续查实的,暂缓履行任职手续;对公示期间干部群众有反映、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并影响任职的,不予任用;对有违纪、政纪和国法行为的,移交司法部门查处。近两年,我们先后在报纸、电视上对78名拟提拔或重用的干部进行了公示。2005年在干部任前公示期间共收到了对4名被公示对象的举报,县委派出调查组进行详细调查后,将调查结果在电视台和被举报对象的单位进行了公示,对3名公示后未再有举报情况、不影响正式任职的同志报经县委研究进行了正式任用;另外1名同志的调查结果在所在单位公示后,再次收到举报信件,县委调查发现该同志确实存在问题,决定暂不提拔该同志。实行任前双重公示制度有效地避免了干部“带病提拔”现象发生。

三、优化结构,加快领导班子年轻化建设

一是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在坚持选拔任用干部标准和条件的前提下,我们对群众公认、政绩突出、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破除论资排辈,大胆破格使用,仅今年提拔使用了10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乡镇科技副乡镇长,使全县30岁以下科级年轻干部达到16人;30至35岁的科级年轻干部达到49人。同时,我们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不断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自2000年1月以来,共交流干部365人,其中乡镇与乡镇之间交流干部61人,乡镇与部门之间交流干部102人(其中:从乡镇交流到县直部门的有51人,从县直部门交流到乡镇任职的有51人),县直职能部门之间交流干部202人,2004年共交流干部32人。

二是积极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创新用人机制,拓宽选人视野,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我们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关于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重点,建立人才强县机制。1998年、2001年两次采取“双推双考”形式选拔妇女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35人,参与人数达325人;2003年从县直单位选拔10名优秀年轻干部下派任科技副乡镇长,公开选拔团县委副书记1名,公开招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名;2004年公开招考公安干警8人;2005年公开招考公安干警20名和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5名。

三是加快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后备干部队伍信息库。目前,我县后备干部队伍信息库中正县级后备干部有4人,副县级后备干部有17人(其中女干部2人),正科级后备干部有31人(其中女干部7人),副科级后备干部有54人(其中女干部10人,省委组织部选调生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