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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约束并提升其从政水平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当前,少数国家工作人员经受不起形形色色的诱惑,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究其原因,除本人主观原因外,还在于失去了监督和约束。无数事实证明,失去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严重败坏党的形象。约束权力的根本是法律与制度,道德教育也是其必要补充。为此,就如何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廉政行为规范和提高其从政道德修养,惩防并举,拒腐防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浅见。
一、从加强教育入手,提升道德修养水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为落脚点,通过教育、学习,建立一道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国家工作人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要我廉”转向“我要廉”,做到依法用权、秉公办事、廉洁从政,造就一支政治坚强、纪律廉明、公正清廉、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工作人员队伍。一是加强品德修养。通过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个人品德修养,端正做人准则,纯净为官境界,规范自己言行,自觉在生活上管得住手脚,把得住嘴巴,挡得住诱惑,工作上不搞小圈子,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切实做到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领、作风上过得硬,打牢思想基础,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二是加强党性锻炼。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纳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彻底解决自己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真正做到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当作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心中时刻装着群众,诚心诚意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淡化官欲,把权力与责任统一起来,视权力为责任,排除私心杂念,不计个人得失,做到在其位,谋其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苦乐观,甘于吃苦,乐于奉献,以工作和事业为重。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培训,定期上反腐倡廉教育课。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引导国家工作人员学习郑培民、孔繁森等先进模范人物勤政为民的公仆精神、廉洁奉公的自律精神和淡泊名利的奉献精神,同时,做到警钟常鸣,利用胡长清、王宝森等反面典型来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引以为戒,过好权力关、人情关、金钱关、美色关、名位关,经受住改革开放的考验和市场经济的洗礼。
二、从完善制度入手,健全廉政行为规范。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时期,许多具体制度还不够完善,务必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每个环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一是健全廉政档案制度。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廉政档案,将领导干部年度述廉报告、收受礼品情况、住房情况、个人收入申报情况、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群众评议意见民主测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测评、奖惩情况等存入廉政档案,作为个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健全全民创业机制。结合当前的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全民创业形势,把创造经济效益作为推动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点。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投融资体系,国家工作人员以投资入股等形式创业,纳入各级政府管理,由政府统一把资金投入到利好行业中去,使工作人员从行业的盈利中获得经济利益,从而增加了国家工作人员收入,实现经济养廉的目的,从源头上杜绝国家工作人员想腐败的意识。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如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招标、行政项目审批等重大问题,进行充分酝酿,形成集体意见,防止“一把手”一人说了算,避免腐败现象。过去一些单位的“一把手”出了问题,原因在于班子成员一怕二忍,敢怒不敢言,采取迁就、忍让的态度,结果姑息养奸,对“一把手”个人和党的事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必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定期召开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为内容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应端正态度,有责任感,敢说真话,勇于对“一把手”开展批评,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提醒和督促“一把手”及时整改,同时纪检机关根据管理权限派员参加民主生活会,形成固定制度,使苗头性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从加强监督入手,惩防并举拒腐防变。通过思想教育和制度约束,大部分国家工作人员能够自觉接受监督,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但单靠“自律”是不够的,还必须辅之以“他律”。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领域,逐步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健全监督程序完善监督措施,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通过舆论监督、组织监督、法纪政纪监督等手段规范廉洁从政行为。(一)舆论监督约束。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为契机,充分发挥报刊、电台、廉政网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信息披露,敢于揭丑亮短,促进问题的解决,保证新闻媒体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批评权;主动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透明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让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广泛开展群众评议领导干部活动,让群众能说话,敢说真话。(二)组织监督约束。一是实行谈话制。坚持对在廉洁从政中表现较差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主要是提出问题,限期改正;坚持对群众反映有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而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对有苗头性违纪问题需要敲警钟、打招呼的,及时进行谈话或函询;坚持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主要是增强廉政意识,以达到防患未然,促进工作的目的。在对领导干部职务升迁、权利增大时,出国出境、缺少监督时,负责要务、别人有求时,家有大事、门庭若市时,滥交朋友、有失原则时,临近退休、放松要求时,必须找干部本人谈谈心,及时敲警钟,防止在这些问题上栽跟头。二是实行年度考核制。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政府加强检查考核。检查考核与领导班子业务工作、年中年末工作总结相结合,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特别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全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与晋级增资挂钩,形成一种阶段性预警。三是实行廉政鉴定。对拟提拔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廉政鉴定,并出具鉴定书。组织部门在向书记办公会或常委会议汇报考察情况的同时,纪委必须汇报廉政鉴定情况,没有廉政鉴定的,不提交常委会讨论。(三)执法监察约束。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必须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综合运用,使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大力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纪检监察、政法、财税、审计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形成监督合力,形成固定制度,持之以恒。加大惩治力度,对违纪的国家工作人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养奸,使其“正衣冠、知兴替、明得失”,增强抵御风险拒腐防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