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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局源头治腐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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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局源头治腐思考

源头治腐是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反腐败斗争的新途径、新方法。我区成立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源头治腐工作,把抓源头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从“管钱、制权、用人”入手,坚持“四个结合”,对“老项目”抓巩固、抓规范,对“新项目”抓推进、抓展开,做到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初步实现了源头治腐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了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青原区纪委监察局在实践中认识到,治标和治本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从严治标,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就难以遏制;只治标不治本,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已经取得的反腐败成果也难以巩固深化。为此,我们无论是在确定工作思路还是部署具体任务,都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抓专项治理、纠正突出问题的同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今后,搞好预防。如围绕狠刹用公款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的歪风,我区除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外,近年来还相继出台了《关于区直单位公务执行用餐“三项制度”的暂行规定》、《青原区村级干部廉洁自律暂行规定》,作出了取消村级招待费的规定。每年年初都会在全区党员干部大会上对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敲警钟,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部门单位的招待费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对费用偏高的单位由区廉政办下发抄告单,要求限期整改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此外,为堵住铺张浪费、公款大吃大喝的源头,今年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暂行规定》,在全区严格实行“五项制度”即公务接待实名制、年度限额审批制、工作日午餐禁酒制、定期通报公开制、责任追究制,有效预防了公务接待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在公务用车上,根据实际情况,以规范管理、减少开支为目的,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区机关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部门单位配备公务用车实行廉政办审核、政府批准、进入采购程序,取消了部门自主、自行购车的权力,做到严把“四关”即配备标准关、审批关、定点加油关、报废更新关,实行IC卡加油、统一保险,这不仅有效地杜绝了超编制、超标准、超金额购车的问题,而且避免了公务用车的非正常消耗。另外我区在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同时,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注重社会效果,全面推行了查办案件工作联系会议、署实名举报奖励、“乡案区审”、“两级协审”、“一案两报告”以及错案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做到每查办一起案件,都要深入剖析案发原因,一方面为加强对干部的教育提供素材,做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另一方面积极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坚持源头治腐与纠风治乱工作相结合。执法监察、纠风、源头治理三项工作既有区别,更有内在联系,执法监察、纠风工作为源头治理提供了事实上的依据,源头治理则为执法监察、纠风和防治腐败从体制、机制上提供制度保障。为此,区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做到了早安排、早部署、早动手、早落实。近几年来,重点对国债、社会保障、农业开发、老区建设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纠正和查处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保证了资金的专款专用和有效使用;对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和建设领域招投标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纠正了建设工程中存在的程序不到位等问题,并与有关部门一道着手制订相关制度以规范程序。从去年以来,我们加大了纠风治本抓源头力度,开展了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并做到组织领导、思想认识、任务措施、监督检查“四个到位”,专项治理纠风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土地征用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清理了1998年以来拖欠农民和集体的土地补偿费40余万元;粮食和流通国有企业改制进一步规范,新落实改制资金60多万元;教育乱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了“一费制”,减轻农民学生经济负担101.4万元,查处学校乱收费22.3万元,对农村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减轻学生经济负担87万元,收缴、清退违纪款15万元,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风得到改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继续深入,通过减免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530多万元,退还农民建房乱收费8.17万元;建筑领域已清欠农民工工资170多万元,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已清欠农民工工资9万元;清理整顿统一着装130人,收缴制式服装折价0.5万元。

(三)、坚持源头治腐与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正确的思想指导成功的实践,错误的观念引发失范的行为。《实施纲要》指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头脑里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这是反对和防止腐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此,我区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一是注重分类分层次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针对不同层次的党员干部,分类研究他们思想和工作实际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因人施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通过办培训班、集中组织学习、听专题报告等形式,将同一职级(如科级干部或基层干部)或同一类别(如财政系统的干部或税务系统的干部)的干部集中起来,运用相同职级、相同类别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例开展教育,分析在相似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中犯错误的原因,以达到警示、防范的效果。二是注重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在全区深入开展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相继开展了向梁雨润、张建国、郑培民、阮芳忆、胡力争等先进党员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同时注意运用重大典型案例和本区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三是注重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近两年来,相继开展了学习两个《条例》、学习贯彻两个《纲要》主题教育活动,并积极创新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充分运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廉政专栏、新闻专题以及纪委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宣讲、廉政文化进社区等有效载体,开展丰富多彩、富有特色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使反腐倡廉教育更加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真正做到入情入理,入脑入心,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是注重反腐倡廉教育各项制度的建设。完善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建立了由纪委监察、组织、宣传、党校、文化广电、新闻中心等部门单位组成的《青原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协调会议制度》,使反腐倡廉教育真正由“独家唱”向“大家唱”转变,增强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同时,把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纳入到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之中,定期安排专题学习;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等。

(四)、坚持源头治腐与推进制度创新相结合。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源头治腐工作,过去的办法不能老用,可供借鉴的新经验又不多,要抓好这项工作出路在于创新。只有通过创新,才能革除旧的体制、机制和管理中的弊端,才会找到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的途径和办法。为此,我们以“制权、管钱、用人”为重点,从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和干部人事等方面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制度。一是在在行政审批方面,结合今年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开展,集中开展了对全区93个部门单位3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和30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全面清理,共取消收费项目112项,降低收费标准项目24项,并将清理结果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二是在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切实加大财政体制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逐步实现财政资金的合理、有效运行,与此同时继续完善“一取消、两直达、三不变、四集中、五统一”的“收支直达、财务统管”财政管理体制,着眼长远,严把“三关”即收入入库关、支出审核关、核算监督关。*4年,区会计核算中心认真履行职责,把好监督关,先后拒绝不合理报销、无计划支出、超标准津贴35次,金额10.5万元,手续不齐全36次,金额8.9万元,凭证不规范28次,金额8万元,乱支乱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在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先后对237名拟任科级干部进行了公示,对3名群众反映强烈的拟提干部不予提拔,确保区委提拔使用的干部无一例群众上访现象。同时,积极推行竞争上岗、任前挂职锻炼等制度,公开选拔了2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和实行“公推竞选”产生了1名乡镇党委书记,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确保了选拔的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在在四项制度方面,出台了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对产权交易实行全程监督;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纠正违纪违规行为;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逐步扩大,去年全区共实施采购95笔,中标总金额501万元,节约资金53.1万元,节约率10.6%。

二、存在的问题

1、教育成效不明显。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和现代传媒的迅速发展,随着人们社会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党员干部受各种思想观念影响的渠道明显增多、程度明显加大,而我们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创新不够,对新时期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和动态估计不足,缺乏应对之策;由于种种原因,宣传教育工作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肯定,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致使反腐倡廉教育有些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上,没有深化,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形式主义、走过场现象。

2、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制度建设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规范、管理不及时等问题,比如,有的制度与变化了的新形势不相适应,缺乏时效性;有的制度照搬照抄上级文件,没有结合实际,缺乏针对性;有的制度体系不健全、标准模糊,缺乏可操作性;有的部门单位执行制度不力,使制度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和权威性,甚至有些制度形同虚设。

3、监督还不到位。少数领导干部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意接受监督,一些上级组织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碍于情面不愿监督,专门监督机关因人财物受掣于被监督者而不敢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和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不力,导致权力运行失控,个人意志膨胀。由于缺乏严格的制度和切实有效的措施以保障监督部门履行监督职能,很容易使监督渠道不畅,影响治源治本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同时,有些“条管”部门单位受组织关系和地域上的差异,纪检监察机关因职能和体制机制的限制,无法行使反腐职能。

4、源头治腐合力还没有形成。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司法和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因利益、职能等因素在反腐工作中各自为战,没有形成工作合力,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同摆设;一些部门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认真、不够扎实、不够有力,仍有一些部门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治腐工作当作纪检监察部门一家的事,以致涉及到干部任用、重大财务开支、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等源头治理工作时,缺乏必要的协调机制,影响源头治腐的效率和效果。

三、今后的工作重点

1、突出重点,深化教育,增强源头治腐工作的实效性。要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以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执政为民、廉洁从政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井冈山先进性教育基地的作用,大力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要创新教育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把系统培训与开展自学结合起来,把灌输教育与自我教育结合起来,把廉政承诺与对照检查结合起来。要完善教育机制,整合纪检监察与组织、宣传、司法、党校、文化广电等部门的力量,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建立有效机制,形成党委总揽全局、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良好局面。要认真开展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的教育,努力在全区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舆论氛围。

2、推进改革,狠抓落实,确保源头治腐工作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和司法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在狠抓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制定推进各项改革、落实四项制度的配套制度和措施,实现制度的刚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切实管用,不流于形式,同时要发扬民主,积极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保证各项改革和制度落实到位。

3、依靠群众,健全机制,增强源头治腐工作的合力。要健全和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切实保障宪法赋予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对群众举报要认真受理,及时核查,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严肃处理,为群众参与监督创造更多的有利条件。要认真落实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述职述廉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党员领导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要加强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司法和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优势互补,完善相关程序,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通报查办案件工作,形成查办案件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逐步实现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要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努力使党内监督与国家专门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的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合力。

4、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源头治腐工作新格局。加大源头治腐工作力度,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治腐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全局通盘考虑,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全面职能,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针对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不断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能力。要加强对源头治腐工作的组织协调,有效组织,合理调配,整合力量,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源头治腐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