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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将实施第三步战略部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一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加强农村干部工作作风建设,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村干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当前,村干部队伍总体上是好的,他们处在带领群众奔小康的第一线,困难多、压力大、条件艰苦,十分辛苦,表现出了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村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亟待改进,做好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笔者认为现阶段,村干部工作作风方面主要存在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1、政策水平较低。现在农民意见最大,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就是政策不落实,一些村干部执行政策不力,不是把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而是有意打折扣,搞土政策,甚至歪曲党的政策,损害群众利益。如少数村干部无视中央政策,在农村土地开发过程中变相买卖集体土地,有的村干部在征地时听取农民意见不够,导致干群关系紧张,个别干部甚至截留和挪用被征地农民补偿费,侵占集体土地所得资金。
2、法制观念不强。少数村干部在征地拆迁、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山林土地纠纷,民族宗教事务、村民集资筹劳等工作中滥用职权,不依法行政,损害群众利益,并由此引发一些群体性事件。
3、工作作风不民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甚至搞强迫命令,办事不公,刁难群众,使有困难群众办起事来更加艰难,伤害群众的感情,有的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有的甚至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下瞒上。
4、廉洁自律不够。个别村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违法乱纪。有的吃拿卡要,勒索群众;有的借修路、建房之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有的收入不记帐,虚假冒领,私分集体资金;有的吃喝嫖赌,将权力商品化,为己谋私,满足个人享受。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1、理想信念淡化。少数农村党员干部忽视政治学习,不读书、不看报,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的信念和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不坚定,甚至产生了动摇和怀疑。
2、群众观念、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缺乏党性原则。
3、村务公开透明度低。财务管理混乱,村务公开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政府要求而采取的被动行为。
4、缺乏有效监督机制。村党支部民主生活不正常,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监督乏力,调查处理解决不力。对村干部的违纪违法情况,乡镇或上级部门深入调查不够,致使一些村干部有恃无恐,执法执纪部门以罚代法。
以上问题虽然发生在极少数干部身上,但严重影响了农村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如任其蔓延下去,势必影响到农村政权的巩固。
三、治理对策
1、强化宗旨意识,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一是要加强对共产主义的信仰信念教育,使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农村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二是要加强权力观和政绩观的教育,使农村党员干部切实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要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使我们的干部认识到群众利益无小事,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关心群众疾苦,勤勤恳恳地为群众办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做到爱民、为民、富民、安民。四是要加强法律法规教育,要组织农村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五是要加强党纪条规和廉洁自律教育,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表现出来的是干部作风问题,但许多是违的纪律问题,要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的学习贯彻,强化宗旨意识,进一步加强农村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
2、增强政策观念,提高农村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党的政策是党的生命,保证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是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村基层干部的重要职责。党对农村的领导,主要是方针、政策的领导,农村基层干部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他们的政策水平往往决定一个地方的工作水平。要在学好政策的基础上,卓有成效地向农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使政策为农民群众所掌握,要善于用政策凝聚人心,把农民团结在党的周围;要善于用政策推动工作,把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只有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政策观念增强了,政策水平提高了,党的农村政策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才能真正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3、发扬实事求是是优良传统,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农村工作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对农村干部最基本的要求,要加强村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坚持求真务实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提高农村干部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
4、加强法制建设,严格规范村干部依法行政行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干部的一切权力都由法律规定的,要根据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要求,以法律为依据,严格规范村干部的依法行政行为,要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要实行财务公开,实施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村必须设立专职会计、出纳,各自履行职责,并相互制约,防止村干部个人搞自收自支,杜绝白条、虚报、重报。凡村里重大举措必须经村集体讨论,彻底改变个人说了算的现象。要对离任的村主要干部在任期间经济运行情况实施审计,从而规范干部行为。
5、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设一支能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农村干部队伍。带领农民发展经济,是农村基层干部最重要的责任,“三个代表”中首要的是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没有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集体经济实力的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就会失去凝聚农民群众的物质基础。因此,我们必须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来抓,建设一支能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新型农村干部队伍。要建立选拔任用机制,切实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要严肃执纪,对于哪些以权谋私、索拿卡要、违法乱纪、贪污受贿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肆意欺压群众,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干部要坚决查处,清除出农村干部队伍,以保持农村干部队伍的纯洁性;要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