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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建设本质上就是党风政风问题。在开展效能建设的工作实践中,笔者体会到,效能建设是构筑惩防体系、形成反腐倡廉合力的有效手段,要以《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推动效能建设向纵深开展。
一、机关效能建设在构筑惩防体系中的重要意义
在积极有效防治腐败的实际工作中,存在教育、制度、监督三者有时难以互动、力量分散和和缺乏功效尺度的问题。开展效能建设,形成了构筑惩防体系的一个基础工作平台,能够有效整合全党全社会反腐倡廉的资源和力量,提高防治腐败体系的全面性、严密性和实效性,促进惩防体系的全面形成和有效实施。
(一)开展效能建设,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大局。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是开展效能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效能建设从增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率入手,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廉洁高效履行公务,增强执行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着力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从监督检点政务目标落实情况,保证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到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办事环节;从开展各种民主评议评价,提升机关形象,到规范和监督政务公开情况,打造阳光政府;从加强制度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规范行政行为,转变机关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到认真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严查影响经济发展的人和事,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社会公平,都能够更主动、更直接、更有效地为改革、稳定和发展服务。
(二)开展效能建设,有利于严格机关管理,勤政廉政建设同步推进。当前,在机关中违反法纪的人和事是少数,更多存在的是行政效率低下及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有些虽构不成违纪违法,但更直接地影响政府的形象,危害程度不比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低。效能建设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进行评价和监督检查,是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是更高层次的管理和监督活动。首先,完善绩效考评和惩戒制度,强化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健全完善干部激励、制约机制,充分调动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其次,实行效能告诫等效能处理办法,使一些纪律和法律难以追究的行为得到了有效的制约,增强了机关管理的全面性和科学性。最后,运用行政监察部门特有的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行政处分权,监督检查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落实到监督公务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上,实现了监“人”与监“事”结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效能建设工作领域更加宽泛,大量地涉及政府部门的业务和管理工作,并渗透到行政管理的每个环节,实现由单纯抓廉政到廉政勤政一起抓,由单纯事后监督到加强过程监督,由被动工作到主动出击,有效地促进勤政建设,推动勤政建设与廉政建设同步推进。
(三)开展效能建设,有利于强化监督制约和协调机制,形成反腐倡廉齐抓共管的综合优势。效能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以各级机关为效能建设的主体,实行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责任,形成有效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机制和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合力。一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行政监察职能和组织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合属办公后,较之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工作有所弱化。行政监察机关在效能建设中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以其监督的广泛性和对行政权力制约的权威性,与廉政监察优势互补,相得益彰,使行政监察的职能充分发挥。实践证明,由于效能监督紧贴政府工作,对政府部门具体行政权力的制约较之其他监督更直接,更及时,更有效。二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在开展效能监督中,由于行政机关部门繁多,职能各异,业务性强,涉及的问题复杂,监察部门和效能机构不可能熟悉所有业务。开展效能建设,进行分工协作,既充分发挥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作用,又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使主管部门积极参与,业务职能部门进行协调配合。三是通过设立效能投诉机构,聘请效能监督员,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监督的整体效应,使效能监督产生突出效果。
(四)开展效能建设,有利于教育、制度和监督相互衔接,突出系统特点。效能建设工作中各项制度措施联动互助,使得教育、制度、监督三者之间相互贯通,融为一体,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是以制度规范提高教育的成效,以教育促进制度规范的实行。效能建设围绕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建立八项制度、“四条禁令”等一系列效能建设制度规范,通过制度规范的宣传教育和落实,充分调动管理主体的主动性,促进各级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形式和程序管理事务。二是以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提高监督的成效,以监督保障制度的执行,并用监督的成果提高教育质量。效能建设以群众投诉为监督的主渠道,并向群众反馈情况,在效能机构、群众和服务对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间建立了服务、监督互动的三角机制。效能建设制定详细的违反效能建设处理办法,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违反效能建设的人和事,根据违反效能建设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通过通报、曝光等方式进行公开,进一步触动干部思想,增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法制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率。
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推进效能建设
效能建设是一项综合工程,实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是效能建设工作的基本思路。在进一步推进效能建设中,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使教育、制度、监督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一)突出教育的先导作用,加大效能建设宣传教育力度
首先,要注重教育对象的针对性。在效能建设的宣传教育中,主要涉及到机关工作人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效能机构工作人员。对机关工作人员,重点是培养其接受监督的意识,提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法制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对群众和服务对象重点教育他们知道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全面有效监督,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对效能机构工作人员,要教育他们知道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涉及部门多,领域广,要求高,首先要加强自身建设,正人先正己,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在工作中做到坚持原则、严守纪律、热情服务、廉洁高效。其次,要注重教育内容的层次性。效能建设在宏观层面包括促进行政机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作用;在微观层面主要是围绕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工程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工作,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效率低下、办事推诿、侵害群众利益、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最后,要注重教育手段的多样性。效能建设宣传教育手段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用合适的宣传方式,以大家易于接受的方式强化效能建设工作职责、制度、地位和作用等宣传,为效能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
(二)突出制度的长效作用,强化效能建设制度体系建设和执行力度
健全效能建设的制度体系,一方面,要促进相关行政部门建章立制,健全考核激励惩戒机制、权力运行机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对效能建设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管理上的漏洞或薄弱环节,要提出监察建议,协助其建章立制,真正体现效能建设是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促进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有序、高效。另一方面,要加强效能建设自身制度建设,认真总结效能建设实践经验,探索效能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和完善效能建设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明确效能建设的工作内容、方式、程序、手段和时效等,增强效能建设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重点抓好制度的落实,切实增强效能建设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
(三)突出监督的实效作用,创新效能建设的监督制约机制
效能建设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工作量越来越大。这就要求在工作拓宽群众投诉渠道,加强各种专项效能监督,建立完善效能监督员、署名举报承诺等制度,发挥党内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同时要找准切入点,重点抓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许可行为。在行政许可过程中,行政机关一直存在着高消耗、低效率、服务差的问题。通过行政许可行为的建章立制,规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同时充分发挥效能监督作用,及时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二是政令畅通。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还比较严重,在行政执行中存在本位主义、部门主义、实用主义的倾向。因此,效能建设必须做好政令畅通的监督检查工作,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各自为政、我行我素的违纪行为,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