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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首开全省先河,采取“公开推荐、差额选举”、“公开推荐、差额票决”的办法选任乡镇党政正职和县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的实践,探索了在干部工作中真正落实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新途径。干部群众的“四权”在推荐、提名、考察和决定任用等各个环节都得到了充分体现,有效地发挥了干部群众在选人用人中的把关作用,切实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完全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做到了“由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全市通过“公开推荐、差额选举”、“公开推荐、差额票决”方式选任的10名乡镇党政正职、10名县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都实现了组织满意、干部满意、群众满意的目标。
一、推荐提名主体多元化,让干部群众把好人选提名关
干部人选的推荐提名,是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确定,还是由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定,直接影响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我市实行的“公开推荐”,党委和组织部门只定推荐的职位和条件,没有任何内定人选,把推荐权和提名权完全交给了广大干部群众,实现了推荐提名主体的多元化,改变了“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一是干部自我推荐。县(市、区)委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自我推荐。为干部进入组织视野敞开了大门,避免了干部为个人职位的升迁而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跑官要官。吉水县“公推差选”2名镇长时,有119名干部个人自荐。二是基层单位组织干部群众推荐。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县(市、区)委的要求,组织本地本单位的干部群众对照职位的资格条件,定向民主推荐。基层广大干部群众都非常慎重地将自己心目中认为优秀的干部推荐出来参与竞争。干部群众参与面之广、参与热情之高,都是前所未有的。遂川县有近万名干部群众参与了10个科级职位人选的推荐工作。三是召开公推大会进行推荐。县(市、区)委召开正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公开推荐大会,将干部个人自荐和基层党组织推荐的人选名单,包括个人简历、主要表现,全部提交大会进行第二轮推荐,从中按比例推荐出参加考试的人选。参加公推大会的干部100多人,县委书记和县委常委都各自只有一票的推荐提名权。谁有资格进入考试后成为考察对象人选,不再是个别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安福县15名参加面试的人员,就是由155名正科级以上干部从首轮推荐的79名人选中推荐产生的。
实践证明,实行“公开推荐”,扩大参加民主推荐的主体范围,并通过自下而上、层层筛选的办法提名干部人选,既扩大了选人用人的视野,又严格把好了资格条件关。只有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干部,才能过得了干部群众的推荐提名关,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推优推强。
二、考核方式多样化,让干部群众把好德才素质关
在推行“公开推荐、差额选举”和“公开推荐、差额票决”的干部选任方式中,为了克服考核评价干部德才素质凭印象、凭汇报、凭报表等不良倾向,解决干部考核评价难的问题,我市采取三种考核方式,把推荐提名的初步人选返回到干部群众中,让干部群众对人选的德才素质进一步作出准确地评判和比较,严格把好选任干部的德才素质关。同时,也为党委和组织部门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干部拓宽了渠道。
一是先面试后笔试,让评委专家量化评判。评委专家都是从市直单位和外县市具有丰富领导经验、专业知识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中挑选的,实行地缘回避、交叉选派。这样,既保证了考试评判工作的客观公正,又借助了外部监督,从严把好干部人选的德才素质关,有效地避免了考试中的不合理、不公正等问题的发生。先面试后笔试的考核方法,使那些既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又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的干部脱颖而出。
二是组织考察,让干部群众全面评价。对经过面试、笔试后确定的考察对象,组织部门都要通过考察预告、深入到干部所在单位、社区,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并进行民意测验,让干部群众全面评价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根据广大干部群众的总体反映,准确评价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和工作实绩。考察结果要在县委全委会上全面介绍,让全体委员对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监督。
三是竞选演说,让干部和代表现场评比。在差额选举或差额票决前,列入选举或票决的预备人选都必须在党代会、人代会或县委全委会上逐个发表竞选演说。县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分别当场根据演说的情况,从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和综合表现等方面进行比较。谁的综合素质更高一筹,谁的施政方略更贴近本地本单位的实际,通过现场竞选演说,广大干部和代表做到了心中有数,为更好地行使选择权创造了条件。
三、决定任用民主化,让干部群众把好选任决策关
加强决策权的监督,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要环节。我市通过实行“差额票决”、“差额选举”,进一步落实了民主决策程序,把集中在少数人中的选人用人决策权,延伸到县委全委会、乡镇党代会或乡镇人代会,让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决策,把好选人用人的决策关,有效地约束和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决策行为。
一是落实了干部群众参与民主决策的平等地位。县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推荐人选和县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的任职,以及乡镇党代会、人代会依法选举党委书记、乡镇长时,不论职务高低,所有县委委员都享有平等的决策权利,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都独立地行使自己的选举权,没有任何组织意图,也没有任何条条框框的束缚,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民意。这样,不仅有利于发挥每一名委员、代表参与选人用人决策的积极性,增强责任心,而且也有利于集中全体委员、代表的智慧选好人、用好人。
二是保证了干部群众参与民主决策的选择权。提交县委全委会、乡镇党代会或人代会决策时,改变了过去由组织上定调子、委员或代表划圈圈的等额票决、等额选举的办法,每个职位都按照1:2的比例实行了差额票决或差额选举,使民主决策有了比较、选择的余地。参与表决的县委委员、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不仅深深感受到自己的民主权利得到了保障,而且更激发了主人翁意识,更加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利、严肃认真地行使好自己的一票表决权,确保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三是树立了干部群众参与民主决策的权威。在差额选举和差额票决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应到会人员到会,未到会人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推荐人选或拟任人选得票只有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才能当选或任职。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不能改变集体的决定,只有全委会、党代会或者人代会有最终决定权,保证了多数干部群众的意愿在选人用人的最终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遂川县委全委会通过差额票决,否决了3名在县委常委会票决后名列本职位第一的人选,团县委副书记一职因两名人选得票相当、均未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而空缺。
四、选任过程公开化,让干部群众把好选任程序关
为了推进干部选任工作由“暗箱操作”变为“阳光工程”,我市在推行“公开推荐、差额选举”和“公开推荐、差额票决”工作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方位公开,进一步增加了透明度,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对选任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确保了选任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客观公正。迄今为止,没有收到一封举报信,也没有接到一个举报电话。
一是公开全部工作方案。县(市、区)制定了“公开推荐、差额选举”和“公开推荐、差额票决”的工作方案后,都以张贴、登报、广播电视播放等形式对外公开,并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发动,让广大干部群众全面了解选拔的职位、条件、资格和具体操作程序。对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干部群众一目了然,不再是“雾里看花”,为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和监督奠定了基础。
二是公开各个工作环节。选任工作从宣传发动、推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组织考察到差额票决、驻点调研、竞选演说、依法选举等多个环节中,一直坚持预告及公示制度,并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和部分单位负责人担任全过程的观察员,县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方位监督,新闻媒体逐环节报道。
三是公开各项工作结果。两轮民主推荐产生的人员名单,笔试面试成绩和入闱人员名单,以及差额票决、差额选举结果都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布。干部群众对工作结果的不同意见,可以通过专门设立的举报电话迅速反馈。从而大大提高了干部群众对选任工作监督的时效性。遂川县在实施“公开推荐、差额票决”科级领导干部期间,电视台“晚间新闻”时间一度成了该县的“黄金时段”,全县干部群众高度关注各项工作的进展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