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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纪委和纪检干部要“努力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这是吴官正同志对纪检机关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摆在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面前的新课题。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发展党内民主,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一套具有我党鲜明特色的发展党内民主的方式方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党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员权利正式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然而,当前在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六难”现象:一是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难。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些主要领导干部在党内生活中搞“一言堂”,“家长制”;在党内决策过程中,往往忽视党员以多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党的决策的权利,使党内一些决策很难真正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二是班子成员相互监督难。民主生活会图形式,走过场,党内批评开展不起来,或不愿监督或不敢监督或无法监督,党内监督尤其是同级监督流于形式,致使有的领导干部犯了错误得不到提醒,有的领导班子“好人主义”盛行,根本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党内批评。三是普通党员了解党内情况难。一些基层党组织忽视党员的民主权利,有些本应让所有党员参与和了解的事情,却总是捂着、盖着;在党内管理上,往往片面地只把党员作为被管理的对象,而漠视党员在党内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四是培养党员民主意识难。一些党员民主素质不高,民主观念淡薄,缺乏主人翁思想,甚至淡忘了自己的党员身份,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对党内事务不主动过问,不积极参与,“游离”于党内事务之外;有的错误地曲解党的“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对领导唯命是从,甚至阿谀奉承,无原则地服从。五是保障党员权利的制度实施难。一方面,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另一方面,有些党内条规和制度还缺乏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配套措施。六是纪委发挥监督作用难。纪委目前的工作重点往往局限于纪律检查、处理违纪违法党员,而没有将工作平台拓展到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上来。同时,由于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要监督和预防同级党委及其领导损害党员民主权利现象往往爱莫能助。
中纪委四次全会召开以后,对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又提高到一个新的认识高度,列入各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我认为应强化“四抓”,切实提高纪委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
一、抓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党员的民主意识。党员民主意识的强弱,决定着发展和实现党内民主的效果。因此,各级纪委要协助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紧解决一些党员民主意识不强和民主素质不高的问题。一要加强教育引导。要会同组织、宣传等部门深入开展党内民主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及其它有关党内法规,使党员清楚在党内享有哪些权利,认识到党员的民主意识强是党员政治觉悟高的一种表现,从而引导广大党员珍视和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提高民主意识,掌握民主方法,养成民主习惯,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党内民主生活实践。同时,要切实加强党员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每一个党员都能以坚强的党性观念和良好的思想作风来保证党内民主。二要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在继续实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干部任前公示、述职述廉等制度的同时,还要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推行党务公开,除保密的事情外,凡是与党员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可以公开的党务,都要在党内公开,让党员了解内情,保证党员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只有这样,广大党员才能更广泛、更积极地参与管理党内事务,也只有在党员逐渐熟悉管理党内事务的过程中,才能不断提高他们维护自身民主权利的能力。三要在党内营造浓厚的民主氛围。关键是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解放思想,带头讲民主,从自己做起,在党内形成一种宽松的民主气氛,广大党员才能敞开思想,畅所欲言,敢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
二、抓督促落实,着力畅通党内民主渠道。党内民主渠道是否畅通,制约着党内民主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因此,各级纪委要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的要求,加强对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丰富党内民主形式,使广大党员能够及时了解党内事务,平等、自主地表达自己的愿望,发表自己的意见,实现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制度的督促落实:一要督促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党的各级组织作出的决议、决定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使各级党组织真正做到重要文件、重要事情党内先传达,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二要督促落实党内各项议事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党委、纪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发挥党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各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按要求定期召开全委会,通过报告、审议、通报工作,为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反映问题、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搭建平台;三要督促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参加、指导和监督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严把民主生活会质量关,在充分征求下级党组织和党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积极督促下级党组织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四要督促落实述职述廉制度。积极在党内组织开展述职述廉活动,不断拓宽述职述廉的范围,规范述职述廉的程序,加强对述职述廉的监督,提高述职述廉的效果。五要督促落实询问和质询制度。督促各级党委和纪委积极接受同级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提出的询问和质询,并对询问和质询事项认真给予答复。六要督促落实信访处理制度。督促各级党委、纪委认真办理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对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反映的重大问题,要督促有关党组织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通报有关党组织和党员,使党员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得到及时处理。
三、抓违纪处理,着力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的规定,加大对各种损害党员民主权利行为的处理力度,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当前要重点查处和纠正以下六种损害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一要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违反民主集中制,搞独断专行的行为,切实保护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二要重点查处压制批评和打击报复反映真实情况的党员的行为,切实保护党员对党的工作的建议权和批评权。三要重点查处违内选举制度,剥夺、侵犯党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切实保护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要重点查处党员不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或滥用民主权利的行为,教育党员实事求是地揭发、检举、申诉、控告,实事求是地提出询问和质询,实事求是地提出罢免和撤换要求,引导党员正确地行使民主权利。五要认真纠正对党员作出的错误处理,党员提出的申诉,发现对其处理确有错误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切实保护党员的申诉权。六要及时澄清失实的举报、检举和控告,对诬告陷害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处理,切实保护党员的人身权利和政治权利。
四、抓自身建设,着力强化纪委监督职能。纪委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对维护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负有重要责任。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强化纪委监督职能,是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保障。因此,各级纪检机关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纪检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首先,纪委要做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表率。各级纪委要带头讲民主,讲平等,着力强化民主平等观念,要严格遵守党内民主制度,坚决落实各项民主规定,特别是在违纪处理中要坚决执行党员在党纪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充分保障党员的申诉权利,树立纪检机关民主公正的形象。其次,要切实加强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一方面,要强化纪检机关的组织观念,使纪检机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积极监督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另一方面,要严肃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在工作中要坚持依法文明执纪,切实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第三,要进一步强化纪检机关内部民主建设。要以建立健全有效保护纪检干部履行职责的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纪检机关内部民主建设,实现纪检机关决策民主化、程序公开化、纪检干部权利保障制度化,充分调动广大纪检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