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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任干部四关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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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任干部四关思考

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我党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江西省吉安县在国家公务员录用和干部选拔任用主要环节上,严把“四关”,认真落实好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

一、严把素质关。自年以来,凡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经过考试、考核,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分步实施、有序操作。实行了公开条件、公开考试、公开考察、公开结果、公开使用“五个公开”,使考录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处在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近年来,通过公开考试录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64人,至今先后有14名干部被提拔重用。

二、严把责任关。个人向党组织举荐领导干部人选时,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署名填写《干部推荐表》,说明举荐理由,并申明与被举荐人的关系。举荐干部必须签订责任状,坚持“谁举荐,谁负责”的原则。*0年以来,先后有5人因举荐干部失误,分别受到了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三、严把民主关。为积极拓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群众参与面,在考察组进驻前,将被考察对象、考察内容、考察时间、考察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鼓励群众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负责地向县委组织部和考察组提供信息,反映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同时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党组织及群众意见,不断拓宽干部信息来源渠道。*2年乡镇换届考察,全县304名乡镇科级干部全都进行了考察公示,共接到各类群众来信来电举报34件(次),其中有3名干部由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而被取消了任用资格。

四、严把入口关。凡涉及干部的提拔任用,组织(人事)部门在提请党委(党组)讨论决定之前,都要以书面形式征求同级纪委(纪检组)的意见。党委(党组)在讨论决定拟提任人选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将拟提任人选通过县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在一定范围、一定期限内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广泛征求群众意见。*1年以来,先后对186名新提任的正、副科级干部全都进行了任前公示,其中有3名干部经调查核实存在严重问题,经县委复议后,取消了任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