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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县查处了部分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从查处的情况看,村干部利用村级财务管理之便,采取各种手段侵吞、浪费集体财产。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截留私分。对上级救灾、扶贫款以及其他下拨款项采取收支不入帐的方式据为己有,有时对上级扶助、救济款采取多报多领少发放的形式进行截留私分;二是挪用公款。村干部收取村民统筹提留及各种税费时,收取后迟迟不入帐,挪作他用。有的在领取上级扶助款后,也不及时入帐;三是虚报冒领。有的村干部用招待费的条子在村财务报销个人费用,或虚设工作奖、虚报出差、差旅费,或用假名领取救济款物;四是滥发钱物。有的村干部巧立名目,自己给自己发福利、补贴,小到医药费、自行车修理费,大到手机、摩托等;五是公款消费。用公款赴宴,公款用于个人交情,公款购买交通工具,公款装电话、报话费等。我县*2年查处的窑头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肖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截留下拨移民补助款1万余元据为己有,收取村民赞助款2千元不入帐,挪用县老建成办下拨款2万元和虚报话费等,县纪委对其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处以开除党籍处分。
村级财务管理比较混乱,使村干部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有:一是教育不力。一些乡镇领导认为村干部难当,只要工作拿得起,既使有不廉洁的行为,也不深究,包着、护着,怕他们“甩担子”,甚至于有违法违纪行为,也不主动地查处。这些都是教育不力的表现,淡薄了宗旨意识。二是监督难到位。有的村村务公开流于形式,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些村财务半公开,甚至假公开。另外,理财小组多是村干部,利益共沾,集体违纪,同级监督名存实亡。各种扶贫、扶助款重拨轻管,资金下拨的流向、用途、效果缺乏跟踪检查,加上村民自治之后,上级政府不愿意干涉村委会事务,一时欲管不成,欲罢不能。三是现行体制、机制滞后。大部分村集体经济缺乏来源,平时开支多为借贷,各种开支等到收取村提留、税费之后到年终才能帐帐相抵,利用白条冲帐,透明度很差,坐收坐支现象严重。加上村干部队伍思想不稳定,工资偏低,工作又较繁重,面对广大群众,处理事情要花很多精力,心里不平衡。有的认为,工作再好也脱不了“农民”的身份,敬业精神很难培养,所以不惜铤而走险。
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中的违纪行为,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精选人员,提高素质。选调政治思想好、法纪观念强、文化水平较高的人员及村中致富能人充实村干部队伍,同时结合农村“三个代表”的学习,强化“两个务必”,加强对村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党纪法规教育,在思想上筑起一道拒腐防变防线。随着村委会收取税费任务的减少,可以减少村干部职数,适当提高村干部待遇,能使村干部珍惜工作机会,有利于村干部队伍的稳定。
二、完善制度,健全管理。实行“村帐乡管”,建立“五统一”制度。一要统一财务制度。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完善统一的财务制度,设立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对村级经济活动、,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监督;二要统一票据。统一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不准使用其他收款收据,严禁使用无据凭证;三要统一审核记帐。实行村财务管理小组长“一支笔”限额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手续,做到手续齐全;四要统一财务公开。各村建立民主理财制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规定每月的“民主理财日”,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财务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落实村务公开制度。抓好“三个一”工程,既村村一块“明白墙”,在每个村设立村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村务管理有关情况;项项一笔“明白帐”,对牵涉到村民利益的内容在公开栏中予以公开;月月一次“明白会”,各村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明白会,由村会计向理财小组汇报上个月的财务收支情况,以便更好进行监督。实行监督举报制度。进一步拓宽村务监督渠道,在乡镇和各村设立村务举报电话,及时发现村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五要统一建档管理。在乡镇建立村级财务档案室,实行一村一柜归档管理,并严格档案查阅手续和遵守保密纪律。我县从*3年起在全县所有乡(镇)村实行了“村帐乡管”。除健全上述五个“统一”外,还要推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限额制度。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特别是招待费据高不下,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农民负担。要规定乡镇干部下村只能在固定住户就餐(搬桌子),禁止村干部陪餐(撤凳子),规范就餐标准、补贴办法和结帐方式(管筷子)。把控制村级招待费及逐步实行村级零招待制度与压缩非生产性开支相结合,对非生产性开支实行最高限额;把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与健全村帐乡管结合起来,乡镇加强财政监管,对不符合规定的非生产性支出特别是招待费一律剔除,责任自负;把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与强化群众监督、查处违规行为结合起来,乡镇纪委应加强对公款消费及公款吃喝案件的查处。
三、加强监督,预防腐败。进一步健全理财小组,使他们真正成为群众实施财务监督的代表。上级拨款部门要进行资金使用的跟踪检查,督促所拨资金一定要在村民中公开。县纪委要对各乡镇纪委实行目标考评,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办案方面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地遏制村级腐败现象的发生,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